第14章 审疑案一次开庭
竹根城的北湖风景很美,但是,更美的还是湖水和天空的结合:湛蓝的天空飘着几缕白云,晴朗透明的空气拂过湖面。湖水是那么澄清,那么晶莹透彻。像宝镜一样映出蓝天上白云的倒影。就在临近北湖岸边那儿有一片楼房,靠近街道的一所大庭,它就是竹根县审判庭,虽然算不上奢华,倒不失典雅,一块白色大牌子挂在大庭的门口,黑色的大字闪闪发光,上写着;竹根县人民法院审判庭。
远看审判庭,她传承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和传扬永恒的纪念标志。有独特的建筑风格、多元化的艺术装饰,注重法理和城市环境的结合,注重文化和艺术的结合。
近看审判庭,此时旁听观众正在进入审判大厅,抬头观看,虽然没有华丽堂皇的装饰,倒不失威严,一面鲜艳的五星红旗挂在大厅的正中央,充分展现人民法院庄重、威严的国家执法机关形象。
你看,审判大庭前排坐着威风凛凛的法官,他们一个个身穿黑色散袖口式长袍,配上那红色前襟和装饰性金黄色的领扣,显得十分威严庄重。
法官们的穿戴,体现了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四颗塑料法徽的领扣,象征审判权由四级人民法院行使,同时象征人民法院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事实,忠于法律。
正中间坐着是审判长庄伟严(虚构),浓密的眉毛,黑红的脸庞,眉宇间透出一股刚毅正直之气。
左侧坐着书记员、公诉人,右侧坐着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等。
法庭经过十年浩劫,是被砸烂的公检法,系统刚刚建立,法制条条框框,同样刚刚恢复,为此,各项审理制度还不够十分健全。
为了审理这起恶性杀人案,法官们十分认真。程序一样不少。
嫌疑人翱翔雄鹰站在被告席上,显得精神萎靡,无精打采,耷拉着脑袋。
让法官们和旁听观众看来,是认罪伏法态度老实的一种表现。
其实,是精神失常,呈现半昏迷状态,哪里认得人,可是,问话照常对答如流,就是缺乏思考能力和辨别能力。
大厅内坐满了旁听观众和看热闹的人群。因为,这是一起发生在北湖的史无前例的“杀人抛尸案”。
一时间曾轰动整个竹根城,在大街小巷议论纷纷,当然,看热闹的、等待结果的人群充当旁听观众,他们争先恐后,争相看惊奇。但是,法庭是个庄严神圣的地方,保持安静是必要的。
首先审判长庄伟严查明原告和被告是否到庭,原告肯定是柳絮飞扬的母亲,她告的是未婚女婿翱翔雄鹰,二人是本次开庭的主角。
审判长庄伟严看了看原告席,和被告席上,双方站的有人,说明原告与被告统统到场。
接着,向旁听观众宣布会场秩序和案由;“旁听观众朋友们!现在宣布会场秩序,案件审理期间不能小声说话,不能……保持会场安静……本次开庭审理的是一起“故意伤害案……”
有的旁听观众提出疑问:不是杀人抛尸案吗?为何宣布“故意伤害案”呢?
当然,法庭有法庭的理由,在案件定性上是经过熟虑的,虽然故意杀人案和故意伤害案同属一个性质。因为,我国有关于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件有明确规定,对准确把握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的标准。对故意杀人犯罪是否判处死刑,不仅要看是否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结果,还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全部情况。
所以,本次审判有故意杀人抛尸案,暂且定名为“故意伤害案”。
审判长庄伟严继续宣布,“原告是本县西郊区农家院大队的柳絮,状告女儿的未婚夫翱翔雄鹰……”
这时,整个审判大庭一片鸦雀无声,没一人说话,全神贯注的听审判长宣布,所以会场显得庄严肃静。
审判长庄伟严宣布完案由,紧接着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沈涛(虚构)、公诉人章华明(虚构)、辩护人****顺(虚构)、诉讼代理人陈格达(虚构)、鉴定人等等名单。
“原告柳絮(虚构)”审判长庄伟严再次喊叫一声,随后,对其身份和被害人的关系作出解释,“她是被害女子柳絮飞扬的母亲,”
“来啦!”柳絮飞扬的母亲以为在喊叫,只要听到喊叫名字就答应一声。
农村老太太吗,哪儿知道法庭的规矩,接着喊冤诉苦,“冤枉啊!俺闺女死的冤枉,请求法院惩处杀死俺闺女的凶手,为死去的女儿报仇。”
审判长庄伟严并没回答,并征求原告柳絮的意见,“请原告看看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中,哪一位对本案审判有影响?原告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申请回避。”
这时,合议庭成员一个个站起,自报姓名和担当本次审判的责任。
原告柳絮立即对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一个个过目,从头至尾看了一遍。
这些法官们自己一个都不认得,当即摇了摇头回答:“没有,不需要申请回避,”
紧接着,审判长庄伟严再次喊叫一声,“被告翱翔雄鹰!”
“哎!”翱翔雄鹰有气无力的答应一声,继续耷拉着脑袋,半睁半闭眼睛嘟哝着;“她死了!是我打死的……”
“知道,知道。”审判长庄伟严并没说出。
他看了看被告,态度老实,说明致死人命供认不韪,至于姿势吗,只要不扰乱法庭,没必要责怪被告人的姿势,因为,站在被告席上,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好像在众人面前抬不起头似的。
可是,还必须告知嫌疑人,法律给于翱翔雄鹰的权利,“被告享有辩护权利,听到对不服的事实,有权利为自己辩护。”
“她死了,是我打死的……”翱翔雄鹰接了一句,倒十分及时。
这一句,让法官们和旁听观众听来,态度确实老实,有悔改之意,因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韪,口口声声承认,好像不需要辩护似的。
审判长庄伟严点了点头,尽管如此,还是按照法律审判程序进行审判,“下面有公诉人章华明宣读起诉书。”
这时,公诉人章华明站起身来,宣读起诉书;“原告:柳絮,女,现年六十一岁。住所地:竹根县西郊公社农家院大队。
被告:鳌祥鹰,现用名翱翔雄鹰,男,现年二十四岁。住所地:中州市花园小区,八零九零一栋、八单元,四一六八室。
案由:故意伤害案。
诉讼请求:原告柳絮,请求法庭为被害女儿柳絮飞扬伸冤。宣读完毕。”
审判长庄伟严接着宣布:“下面有公诉人,继续对被告人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陈述。”
公诉人章华明再次站起身来,首先说出事实和理由:“被告鳌祥鹰与被害人柳絮飞扬本是一对恋人,因为一些琐事,造成柳絮飞扬失去感情,提出断绝关系,遭到被告鳌祥鹰的拒绝。晚上二人在北湖鱼池旁的一间茅屋内商量分手一事,发生争执,被告翱翔雄鹰随起歹意,拿起早已备好的木棒。从背后照其头部猛击,致使柳絮飞扬当场被打死。犯下故意杀人罪,”公诉人章华明宣读完毕。
审判长庄伟严当庭询问被告鳌祥鹰;“你对上述指控有何异议?”
被告翱翔雄鹰点了点头,承认事实,“她死了,是我打死的。”继续半闭着眼睛,无精打采地嘟囔着。
他不做任何反驳,态度十分老实。
让审判庭内的所有观众看来,愿意伏法,同意向被害人承担法律责任,对所指控的事实全部招认。
审判长庄伟严见被告鳌祥鹰对所犯罪事实供认不韪。但,彼着对被告负责,忠于事实,忠于法律的要求。还是当庭宣布,“下面进行被告鳌祥鹰“故意伤害案”现场辩论和取证,”
这时,辩护人戴理仁首先举手,因为,他兼负着被告鳌祥鹰的无罪辩护的责任。当事人翱翔雄鹰没有提出要辩护人一事,可是,法庭为了完善程序,特为鳌祥鹰指定辩护人戴理仁。
“辩护人有何异议?”审判长庄伟严本来要按照程序,有公诉人章华明进行案件调查说明,见辩护人戴理仁举手,即同意先发言,这样对鳌祥鹰的案件审理有一定的好处,随点头同意,“可以对被告进行无罪辩护,”
辩护人戴理仁立即站起身来,对鳌祥鹰故意伤害案提出三大质疑,要求公诉人章华明举证并解释,“第一点质疑;有谁能证明被告翱翔雄鹰和被害人柳絮飞扬去过北旧湖茅屋?
第二点质疑;既然翱翔雄鹰和被害人柳絮飞扬是一对恋人,为什么要杀死她?
理由是什么,公诉书上说,失去感情,有谁证明他们失去感情?有哪些表现?
第三点质疑;有何证据,确定杀害柳絮飞扬的凶手就是翱翔雄鹰?”
预知后事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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