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的可持续性探索:贵州的实践与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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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推进脱贫攻坚可持续发展的对策性建议

脱贫攻坚,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很难做到“毕其功于一役”,还是需要保持着久久为功的精神,做长期、细致、耐心和专业化的工作,尤其要充分发动扶贫对象的主观能动性,确保他们的主体地位,以及增强他们的发展能力,才为上上策,才能做到可持续性。本书在深入调查和研究的基础上,针对贵州目前在精准扶贫和脱贫中以上所提出的一些问题和挑战,在此提出以下政策性建议。

第一,以党建为抓手,以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为基础,打牢脱贫攻坚的社会基础。党建工作需要解决理念、技能和目标问题。党建工作要真正树立为民思想,团结所有村民,巩固社会基础。在这个过程中,要改变形式主义做法,引入社会建设的专业化理念和技术,凡是基层党的干部都得接受社会工作和公共管理专业知识的培训,让他们掌握专业的社会工作方法,以此来与村民开展协商、交流,从而充分地调动村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尤其要让建档立卡户与非建档立卡户都能参与到精准扶贫中,特别是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提供、社会公益事业以及村庄公共事务管理之中。基层党组织真的能够起到凝聚人心、动员村民积极性的功能,才能使党建与村庄发展和脱贫紧密结合起来,形成可持续的社会基础和力量。

第二,做好产业扶贫的生产性和市场性公共服务,为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技术培训、市场网络、市场规制、质量保证、风险防范等服务。党的十九大报告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特别强调“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这一观点同样适合产业扶贫实践。现在的产业扶贫大多是有项目无产业,或者是有产业无体系,或者说有产业体系却没有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等。在产业扶贫中政府更要着重于农业支持保护制度的建构上,为农村提供发展的支撑体系。

第三,为易地搬迁构建系统的长效政策体系,尤其要重视安置点的社区建设、能力培训,寻找搬出地资源的开发与搬迁户的生计和发展之间的链接机制。建议不要拆除搬迁户的老房子,让他们在农村有一个立足之地,弥补他们在搬迁地的一些不足。同时,增加搬迁地类型,让更多的贫困户就近搬迁。对于那些已经搬迁进城镇的,政府除了解决他们的就业问题外,还要进行社区建设,让他们更多地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发展社区服务,与此同时,购买社会服务组织的服务,让它们帮助搬迁户学会城镇生活方式和规则,更好地融入城镇社会。

第四,强化社会政策在扶贫和脱贫上的作用,特别是在2020年之后,在反贫困上要从运动性治理转向常规性治理,让社会政策担当主导角色。一方面,增大在社会政策上的投入力度;另一方面,改进激励措施,让村民有更大的积极性支持和参与社会保障。具体地说,做强新农保和新农合,让新农保起到主要的生计保障作用;新农合发展与国家的健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不仅让农民看得起病,而且看好病,特别是要做好健康预防,减少发病率,降低因病返贫的可能性。

第五,让社会扶贫真正回归“社会”,给社会扶贫创造更大、更宽松、更好的政策、资源空间和平台。这里所谓的真正回归“社会”,就是指重新界定社会扶贫,将中央和国家机关及部门、沿海地区政府等对口援助单位从社会扶贫中剥离出来,重新划归为政府扶贫范畴,并从政策和体制上理清它们作为政府扶贫所应具有的责任、权力和参与机制,与此同时,要从政策上更加支持企业、社会组织乃至个人参与农村扶贫和脱贫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