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 “工地社会”与“国家政权建设”的非常规路径
由修建大型水利工程延伸而来的“工地社会”(The New Work-camp Society),为本书的核心概念。特指共和国成立以后,与引洮工程类似的大型工程在建设过程中,由于国家权力在工地上扩张、渗透与运作而形成的一种特殊的临时性的社会状态。在这个工地社会中,常规制度(组织、宣传、保障等)与非常规制度(参观、慰问、运动式管理等)的交叉运作,浮夸—反浮夸、科学—非科学的张力与博弈,“新”干部的树立、英雄模范的塑造、普通民工的生存、“五类分子”的改造、“反革命”的证成等,都表现得淋漓尽致。这些多姿多彩的生产和生活场景,是十几万工地民工及为其提供生存资源的几百万后方百姓在特殊年代的血与泪、光荣与梦想,是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制度的具体体现,代表着一个革命政党要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建立“新社会”的艰难尝试。
关于类似“引洮”这样的大型工程,国外学者也有不少著述,能够帮助笔者对“工地社会”这一概念进行进一步的修葺和完善。
斯科特(James C. Scott)通过对苏联集体化、坦桑尼亚村庄化以及各类农业简单化带来后果的考察,悉数这些带有强烈美好主观愿望、试图改造人类社会的大工程失败的原因。[28]笔者肯定这一研究的前瞻性,认为这些分析也许适用于探讨引洮工程及中国其他大型工程失败的原因,但笔者关注的并不是这些依靠政治强力所推动的工程必然失败的原因,而是这些工程上形形色色的各类群体生产与生活在那个为工程建设目标而奋斗的持续性状况。这些工程并不是一蹴而就、转瞬即逝的,而是接连不断地在不同时代和国度层出叠见,本身即隐含巨大合理性。利用历史文本、口述资料和田野调查,对某个工程上不同群体的衣食住行、商业、娱乐、生产、人际交往等各个方面的活动进行全方位考察和总结,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释这类工程层出不穷地在各个国度和各个时代出现抑或灭亡的内在理路。
斯科特的研究有助于理解强权国家如何作用于弱小的社会,但笔者认为把由大型工程建设而形成的人和制度的结合体称为“工地社会”,是对工程建设过程的细密化研究,可以以此进一步反映社会与国家如何相互进行紧张博弈,从而探讨国家权力与工地社会之间的特殊张力。因此,与斯科特的研究有质的不同,本书侧重点在于分析由修建这些工程而形成的工地社会的存在状态,将研究重点放在对其运作机制的考察上。这种研究路径与乔尔·S.米格代尔(Joel·S.Migal)所提倡“社会中的国家”研究路径(the State-in-Society Approach)异曲同工,即更注重对动态过程而非静态确凿结果的研究,提出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是相互改变、相互构成、相互影响的,提醒研究者注意国家与社会之间相互竞争及以彼此行为相互影响的一面。[29]本书的“工地社会”可以理解为“国家中的社会”,它对国家权力具有极大的依附性,因国家权力而生而灭。
因此,“工地社会”与其他农村基层社会不同,它的诞生需要建立在某一具有民意基础的大型工程上,具有更强烈地对国家权力的依附性,直接导致其有自身特殊的一套运作和反馈机制。“工地社会”的形成既反映了国家权力的扩张,也表明国家旨在寻求政权建设的另一条理想路径。[30]以往学界讨论国家如何向社会扩张权力,对象通常聚焦于有深厚历史文化传统的农村基层社会,这种渗透往往伴随着地方社会固有文化及地方势力等各种资源的抵触与消解,如杜赞奇(Prasenjit Duara)对华北农村社会的个案研究。[31]共和国成立以后,细密的党政组织建设和持续不断的群众运动使国家对农村基层社会渗透的成功被认为是前所未有的,但地方文化原有的柔韧性如家族、宗族、宗教、惯习及象征资源、人际网络仍然显现出顽强的生命力。唐军提出“事件性家族”,意在说明“家族”并未被国家权力所消解。[32]张静也提出“规则重塑论”,强调现代公共规则的重要性,认为政府与公民之间规范性新型权力关系没有建立,国家政权建设过程就不算完结。[33]这些研究表明国家与社会之间一直存在着持续而复杂的博弈与张力。国家对社会的全面侵占难以达成,反之亦然。就这个意义而言,“工地社会”孕育着一种全新的社会组织形态。
“工地社会”是在国家权力的强力推动下,由于某一大型工程的存在,而衍生出来的一批人和制度的组合体。这个社会因毫无原有基础而可被按照理想意志设置完备的组织体系,并有一套宣传鼓动理念来支撑,正是“一张白纸,没有负担,好写最新最美的文字,好画最新最美的画图”。[34]它与斯大林主义所建设的钢铁城有相同之处。斯蒂芬·科特金(Stephen Kotein)通过对苏联的马格尼托哥尔斯克(Magnetic Mountain)形成过程的考察,分析斯大林主义如何被作为一种“文明”的形式建设一个新兴的钢铁城市,描述了1930年代建造工厂的钢铁工人的日常生活。这项研究揭示在极权体制下,一个具有“克里斯玛”(Charisma)超凡魅力的领袖如何将其对理想社会的构想付诸实践。[35]这与“工地社会”有同质性,但又有不同。“工地社会”本质上是推崇国家化与集体主义的社会,是一种新型制度的复合体,与独裁及自上而下的极权国家不同。在这个“万花筒”般的微观社会里,有的是老百姓的积极主动,有的是回忆者时至今日仍心怀对时代精神的肯定,当然也有被动卷入的参与者,并非“极权”所能简单涵盖。
美国田纳西河流域管理局(the Tennessee Valley Authority,简称TVA)在罗斯福新政时期创造了美国流域经济繁荣发展的奇迹,其经验对中国以大型工程为契机而发展起来的“工地社会”研究具有借鉴意义。学界对TVA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罗斯福政府如何干预经济社会以及区域经济发展模式的得失等方面,考察这一创造美国区域经济发展奇迹的机构之实践状况与政策成败。[36]这些研究提示了笔者注意“工地社会”的组织基础。TVA尽管有政府背景,但它本质上是一个非政治的“公司实体”,诞生于美国经济大萧条的特殊时期。作为地方政府直接派出机构的引洮工程局,具有基层政权组织的性质,尽管在作用上与TVA相似,但性质完全不同,决定二者的实践方式有本质区别。
“工地社会”的形成与运作是国家权力向地方扩张的非常规路径,可视为共和国时期国家政权建设道路的另一种尝试。在依托地方特有自然资源、借助国家权力对某地施行“工地化”的过程中,许多新兴工矿业城市得以成功发展起来。如以石油为资源发展起来的新兴城市,有甘肃玉门市、新疆克拉玛依市以及最为有名的黑龙江大庆市等;以有色金属发展起来的新兴城市,有甘肃白银市、镍都甘肃金昌市、锡都云南个旧市、煤都山西大同市、煤矿城市六盘水、“中国钢铁工业的摇篮”辽宁鞍山市等;以大型水利工程为资源发展而来的城市也不少,有刘家峡市、三门峡市、丹江口市等。这些城市的兴起与发展,体现了“生产建设型城市”的理念。
在这一过程中,各地原有自然资源是其发展的前提条件,但国家权力的高效介入至关重要,体现一种特有的国家治理方式。如1959年发现大庆油田后,以铁人王进喜为代表的一批拓荒者,怀着如引洮人一样的梦想以及牺牲与奋斗精神进行石油大会战,逐步把油田所在地大同镇发展成为“崭新的社会组织”,既是“乡村型的城市,也是城市型的乡村”。[37]在国家的战略部署下,大庆市的城市规划始终以油田发展战略为中心。[38]三门峡市的建立同样如此,与三门峡大坝一起配套而来的工厂、学校、医院、商场、铁路以及蜂拥而至的人群,使一个小小的村庄逐步发展成新型城市。三门峡市超越三门峡大坝本身的成败而发展成为独特的新兴城市,在中国城市发展史上占有一席之地。从这个角度讲,上述这类城市形成与发展的雏形阶段与引洮工程的建设时期性质相同,同样具备如引洮工地社会一样的特点。
在集体化时代,这些工程的建设具有共通性,即利用各种宣传、动员、组织等方式积极发掘“人”的潜能,“世间一切事物中,人是第一个可宝贵的。在共产党领导下,只要有了人,什么人间奇迹也可以造出来”。[39]大庆油田的万人大会战自诞生起便是一面旗帜;引洮工程虽仅短短几年,但对“人海战术”的应用贯穿始终,施工期间最多时有17万人。集体化时代的大型工程建设,无一不是打上了“人海战术”的烙印。亨廷顿(Samuel Phillips Huntington)曾开宗明义地指出:“各国之间最重要的政治分野,不在于他们政府的形式,而在于他们政府的有效程度。”[40]工地社会上的临时行政机关,在地方政府的积极配合下,具备强有力的动员组织和管理能力,其将各类人群“动”起来的能力远远超过基层社会。
与大批为工程建设胼手胝足的工地人相对应的是工地上一套特殊的制度设计。这一套集宣传动员、组织和后勤保障、参观慰问等为一体的制度模式,正是为了使普通民工、“五类分子”或党员干部、技术人员等工地人无时无刻不为工程建设服务。在这套制度下,他们是否自觉自愿地在工地上劳动并不重要,其需求被压制为最小化的本能生存需要,工地社会的一切都围绕工程建设而来。他们始终处于一种紧张状态,其日常实践是工地社会得以延续的重要理由。但同时他们也出于不同目的在工地上活动,有的人是为集体主义的理想,有的人是为积累政治资本,有的人是为混口饭吃,有的人是为逃避政治纷争等等。尽管国家权力自上而下地笼罩着工地社会,但工地人各不相同的目的性也自下而上地消解着国家权力,在夹缝中求取生存。尤其在饥饿的1960年代,工地社会恰恰由于粮食特供制度能够提供最低的生活保障,工地人与工地社会由此相互依赖。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工地社会”尽管因大型水利工程而相生相灭,但其与以水利资源为核心所形成的地方性的“水利社会”有质的不同。水利社会史研究方兴未艾,不少人类学学者走进田野,寻找碑刻、拓片,在庙宇神坛里、仪式里以“水”为切入点寻找传统社会的特质,出现不少优秀作品。[41]更有学者进一步提出“泉域社会”“库域社会”等概念模型。[42]其关注的中心点都是“水”这种资源在村落、家族乃至乡村社会的主导作用,且研究范围集中于传统区域社会。
一些学者从人类社会学角度入手,扩充共和国水利社会史的研究。牛静岩关于河南、河北两个村落之间由于国家建设的渠道所引起的水资源分配与纠纷的研究,[43]以及柴玲关于山西范壁扬水站的研究,讨论了水资源利用过程中国家权力与地方道德秩序之间的关系,[44]比较有代表性。吕德文也指出,共和国“水利建设的成就与其说是‘国家’建设的结果,还不如说是地方社会动员的结果”,以水利建设为主要表征的国家政权建设形成了“集体化特征的社会”,即一个“国家化”和“集体化”都高度发达的水利社会。[45]这些研究注意到共和国水利建设过程中国家力量发挥作用的一面,也注意到人民公社的集体体制的作用,但这些水电站和水渠已经建成并在地方上发挥积极作用,与传统时代之水利社会史研究趋向一致,是研究时段的延长。就此而言,与本书所研究的临时性、持续性、动态化以及在建设中的工地社会有本质区别。
因此,工地社会是集体化时代建设大型工程特点的集中体现。工地社会的存在、延续与发展是建设大型水利工程的重要经验,也是国家政权建设的非常规路径。特有的国家治理方式是这些工程能够实施的关键,反之亦然。本书即以引洮工程及其形成的工地社会为个案,对这一特殊社会组织形态的诞生、运行及裂解进行全方位的历史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