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言
在一般人的观念中,历史研究和历史写作并不需要特殊的禀赋与才能,也用不到多少复杂而高妙的技艺;只要记忆力好,能坐得住“冷板凳”,又碰巧掌握了足够的资料,就可以取得不俗的成绩。当然,这并不是新近才有的说法。18世纪博学的英国人塞缪尔·约翰逊就说过:“历史学家并不需要有多大的才能,因为在历史写作时人类心灵的最大力量都处于休眠中。他手边就有可用的事实,也就用不着去发挥创造力。对想象力的要求也不太高,跟较低层次的诗歌创作中所用到的大致相当。些许的洞察力、准确性和渲染技巧,就足以让人适合这一任务,只要他在需要时能加以运用即可。”他接着还提到了17世纪法国人皮埃尔·培尔(Pierre Bayle)的《历史词典》,并称之为一本对喜好传记的人“非常有用的著作”。1可是,正是在这本书里,培尔却就历史写作发表了一番与约翰逊大相径庭的见解:
一般来说,写历史是一个作家所能涉猎的最具难度的创作,或者说是最难的一种。它要求有超常的判断,有高贵、清晰而简洁的风格,有出色的道德感,要完全笃诚正直,要有许多极好的资料,并有将它们安排得井然有序的技巧;最重要的是,要有抵御宗教狂热本能的力量,而这种本能会怂恿我们排斥(cry down)我们认为真实的东西。2
在这里,培尔不仅阐明了历史写作的难度和特殊性,而且就治史者的修养和技艺提出了很高的标准。在他看来,历史写作比文学创作要难得多,做一个历史学家绝不是一件轻松容易的事。
其实,比培尔早生近一千年的唐人刘知几,就对这个问题发表过系统而深刻的看法。刘知几主持国史编修长达二十余年,写成一部中国最早的系统的史学理论著作《史通》,可谓深得史学“三昧”。当有人问及何以古来“文士多而史才少”时,他的回答是:史家必须具备“才、学、识”三方面的素质;有“学”无“才”,正如家有资产而不善经营,不能生财;有“才”无“学”,又恰似能工巧匠没有材料和工具,也造不出房屋;再则,史家还须有正义感,敢于肩负道德责任;能集这些条件于一身的人自然不多,“故史才少也”。3这就是常说的“史家三长”之论。
后世学者对“史家三长”的含义有不同的理解,说法并不完全一样。清代学者章学诚说:“义理存乎识,词章存乎才,征实存乎学,刘子玄所以有三长难兼之论也。”4按照他的说法,“识”是阐释历史的意义、提出独立见解的能力,“才”集中表现为写作水平,而“学”则是史家个人所掌握的知识和资料的总量。关于“识”和“学”,他的见解可能得到了公认,发生分歧的主要是对“才”的界定。梁启超大体上接受章学诚的意见,称“史才”为“作史的技术”,也就是“文章的构造”,具体包括材料及文章的“组织”和“文采”两个方面。5钱穆对“史才”则有不一样的看法,强调研究问题的能力,认为“贵能分析,又贵能综合”,乃是“才”的突出表现。6他们两人的说法各有侧重,如果合起来似乎就比较全面:“史才”就是研究和写作的能力。清末朱一新谈到,“考证须学,议论须识,合之乃善”;7魏源批评《元史》的纂修者,称其“有史才而无史学、史识,八月成书,是以疏舛四出”。8可见,他们都同意刘知几的“史家三长”说,认为才、学、识三者彼此联系,相得益彰,只有集于一身的治史者,才能称得上“良史之材”。换言之,一个人如果不具备相当的禀赋,不积累丰厚的学识,不掌握特定的技艺,就难以成为出色的史家。
诚然,历来论及治史的人,大都认为“三长”难以兼备。章学诚说:“才、学、识三者,得一不易,而兼三尤难。千古多文人而少良史,职是故也。”9一部中外史学史,似乎也给这种说法提供了颇有说服力的佐证:令人折服的史学大师寥若晨星,学识精湛而优美可诵的史学著作确乎是凤毛麟角。不过,才、学、识也应有层次之分,把标准定得过高,符合的人自然就寥寥无几。如果只求在三方面达到一定的程度,那也就并不是可望而不可即的。章学诚还说:
由风尚之所成言之,则曰考订、词章、义理;由吾人之所具言之,则才、学、识也;由童蒙之初启言之,则记性、作性、悟性也。考订主于学,辞章主于才,义理主于识,人当自辨其所长矣。记性积而成学,作性扩而成才,悟性达而为识,虽童蒙可与入德,又知斯道之不远人矣。10
照这样看来,一个人只要注意开发自己的禀赋,苦学深思,不断练习,逐渐提高,就完全可以具备研究历史的基本素质和才能。
良好的天赋当然是可遇不可求的有利条件,一个人若在记忆、理解、想象、文辞各个方面都超出常人,其成才的道路自然要顺畅得多。可是经验表明,单凭天赋还不足以成为“良史”。训练、实践和勤奋同样十分重要。前辈学者总是提醒后学,要趁年轻多下苦功,“打好基础”。中国古代史专家赵光贤谈到,研究历史,“首先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也就是要打好基础”。他所说的这种“准备工作”或“基础”,包括理论修养、古汉语能力、目录学和校勘学知识。11古典文学专家程千帆对治学的“基本功”做过更具理论色彩的界定:一是本学科的基础知识;二是本学科的基本材料;三是本学科的基本研究手段;四是本学科的基本操作规程。12如果将他们两人的说法结合起来,我们就能比较完整地看到治学“基本功”的内涵:丰富而可靠的专业知识,深厚而坚实的理论修养,广博而详赡的材料占有,精纯而实用的方法技艺,严谨而得当的学术规范。初学者只要沿着这个方向用功,就不愁不能逐步接近“良史”的目标。
人年轻时是“打基础”的最佳阶段,这是常识,但要做到却并不容易。这个时期人精力旺盛,吸收力强,倘若全力以赴,无疑能够为今后的学术发展练就扎实的“基本功”。可是,年轻人也容易耽于幻想,难以抵御各种诱惑,以致把持不定,虚掷时光。所谓“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似乎不仅仅是提醒年轻人趁早用功的一个警句,而更像是许多“过来人”的心酸体会。另外,治史者还需要长期积累和终身磨砺,即使是有成就的学者,也须不断学习,以改善素质,增进学力。如果一头扎进自己的专业领地,成年累月只知道做课题、找材料和写文章,而忽略修养的提高,似乎也难以成为学问大家。古语说“文章老更成”,史家的学问来自不舍涓埃的长期积累,同时还要通过较长的时间来检验。
归根结底,才、学、识三者的结合,方构成史家的综合素养。治史者探究一个历史问题,实际上是面对一个遥远而陌生的世界,只能依靠一些蛛丝马迹来探知过去的“真相”,如果没有渊博的知识、丰富的想象和高明的技艺,如果没有博大的人文情怀和打通古今的魄力,就难免感到束手无策。另一方面,史家毕竟又是生活在现实中的普通人,其研究不可能完全排除个人的情感和成见,也无法抹去所处的时代和社会在其精神上打下的印记。因此,为获得可靠而可信的历史知识,史家不得不面对许多难题,需要处理各种复杂的关系。如果没有很高的综合素养,也很可能举步维艰。除此之外,综合素养的高低,还会直接影响到方法的选择和运用,并最终反映在论著的学术水准上。关于综合素养的重要性,美国治中国史的名家史华慈在1964年说过一段值得玩味的话:
最根本的一点是(话虽陈旧,但说的是实情),一个人无论是什么学科背景,他的整体文化素养(或者说他的“整个教育”)越广博,越深厚,他就越愿意调动他所拥有的一切才智来作用于他正在探讨的课题。这种才智不论是否来自其学科的“方法论”,都能够增加他说出有意义的东西的可能性。相反,如果用独立自足的(self-contained)“模式”或“体系”来狭隘地看待某个孤立的“学科”,并将它机械地运用于一种文化(无论是当代的还是“传统的”),而一个文化修养有限的人对这种文化的任何其他方面又没有做过什么研究,就会导致没有创造性的,甚至是荒谬的结果。13
史华慈在这里强调的是,治史者不能只顾引进其他学科的理论和方法,而忽视整体的文化修养,否则理论和方法也难以发挥作用。他当然不是说,方法对于治史是无足轻重的。史学早已成了一个专业,但凡专业都有自己的专门方法。14不过,不同时代的史学,在方法上自有不同的特点;历代史家对方法及其意义的看法,也不完全一致。
在美国研究中国史的知名学者余英时,基于中国近代史家的经验,认为史学方法主要有两个不同层次的含义:一是把它“看作一般的科学方法在史学研究方面的引申”,如“大胆假设,小心求证”之类;二是“指各种专门学科中的分析技术,如天文、地质、考古、生物各种科学中的具体方法都可以帮助历史问题的解决”。15他没有提到史学所特有的方法。事实上,史学方法也是由一般思维方法和特殊专业方法所构成的,两者相辅为用,缺一不可。当然,也有一般思维方法与史学特性相结合而发生转化,变成了专业方法。另外,史学在方法上历来具有很大的开放性,史家向来重视吸收其他学科的方法,以补充、完善治史的工具和手段。不过,如果说史学拥有自己的方法论体系,那么在这个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的应是专业方法,因为没有专业方法,其他方法就会失去依托,也难以发挥效用。
但也有学者否认史学有独特的方法。法国学者保罗·韦纳在《怎样写历史:方法论》一书中谈到,史学“只是一种真实的叙述”;它没有方法,“是因为没有特殊要求:凡叙事真实就能满足要求”。他甚至断言,“自从希罗多德和修昔底德以来,历史研究方法并没有取得什么进步”。16这种说法如果不是夸张,就很可能是妄断。依常识来说,史学如果没有自己的方法,何以成为一门单独的学问呢?史学经历了数千年的演化,在方法上又怎么可能毫无发展呢?美国学者海登·怀特写道:
历史学家在传统上认为,历史研究既不需要一种特定的方法论,也不需要特殊的知识装备。通常所说的历史学家的“训练”就大部分来说包括学习几种语言,熟练的档案工作,和一些固定的练习以便熟悉该领域的标准参考书和杂志。此外,关于人类事务的一般经验,边缘领域的阅历,自制能力和健康的身体,就是所需要的一切了。任何人都能很容易地满足这些要求。17
他没有说明这种看法具体来自何处,也无从知晓持这种“传统”看法的“历史学家”究竟是哪些人。假若真如他所言,史学史上的大师就不会这样地为数不多。不过,治史者历来不喜欢抽象地谈论方法,他们通常是从研究的实践中学会和掌握了方法,这就不免给外人造成一种错觉:似乎治史不太倚重方法。
另外还有“史无定法”之说。中国经济史学者吴承明说:
我主张“史无定法”。研究经济史,唯一根据是经过考证的你认为可信的史料,怎样解释和处理它,可根据所研究问题的性质和史料的可能性,选择你认为适宜的方法,进行研究。不同问题可用不同方法;同一问题也可用多种方法来论证,结论相同,益增信心,结论相悖,可暂置疑。18
他还谈到,“史无定法,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的方法都可有选择地用于历史研究,特别是用于实证”。19从这些话可以引申出四点看法:第一,史学方法是多元的,不存在“唯一科学”或“唯一正确”的方法;第二,离开研究的实践来谈论方法并没有什么意义,方法的选择和运用必须考虑具体问题和材料的要求;第三,史学方法是开放的,可以根据研究的需要而吸收其他学科的方法;第四,史家在研究中采用什么方法,不一定有明确的自觉意识,正如画家创作一样,运用什么技法,通常受到表现需要和作画情绪的支配。的确,用多元论和开放性的眼光看待史学方法,大体上已成为当今史家的共识。再者,方法本身也难有高下好坏之分,差别主要在于它是否同问题和材料相匹配,以及运用是否得当。
有经验的学者还经常提醒初学者:不可迷信方法。20他们或许说,司马迁并非先研究一通史学方法,才着手写《史记》。还有人会说,一个优秀史家的诞生,靠的不是方法,而是才能;不是材料,而是对材料的运用。这些说法固然可从前人治史的成功经验中得到印证,但并不能说明方法对于历史研究是可有可无的。司马迁的先辈担任朝廷史官,其本人长期随父司马谈读书习史,其中或许包含方法的训练。民国学者何炳松在《历史研究法》的序言中谈到,“专门名家之于其所学,或仅知其然而终不知其所以然,或先知其然而后推知其所以然”,这是“中西各国学术上之常事”。21这种情况的确常见于史学专业化以前的时代,但自19世纪中期以降,欧洲史家的方法论自觉不断增强,关于研究方法的著述纷纷问世,对学生的方法论训练也进入了大学的课程体系。22这表明,无论对个体的学者还是对整个学科来说,方法论自觉都是学术成熟和具备反思性的表现。在当今专业化史学高度发展的时代,初学者尤其应当知晓治史的基本方法,并着意培养自己的方法论意识。这不仅是治史的初阶,而且也是取得学术成绩的重要条件。
当然,要掌握历史研究的方法,并不能单纯依赖史学方法教程。史学方法的最大特点在于其典范性、经验性和实践性。方法不是可以拿来就用的现成工具,它只有被人理解和掌握以后才能发挥功效。因此,方法说到底是一种个体性的素质。方法主要不是栖身于方法论教程里面,而是潜藏在众多学者的治史实践和典范论著当中。观察成名学者的治史经验,阅读高质量的史学论著,并结合自己的研究实践加以琢磨,乃是参悟治史方法的最佳途径。最末一条尤为重要,因为历代学者通常都是在研究实践中了解和掌握方法,初学者唯有自己读书,找材料,写文章,方能逐渐懂得如何运用专业技艺。只看方法论指南,自己不动手做研究,是绝不可能真正领会史学方法的。
而且,治史是一种复杂而微妙的智性活动,运用什么方法,以及如何运用方法,有时难免带有“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特点。我们探讨一个问题,在选择和运用方法时,可能有自觉的意识,也可能仅凭某种潜在的感觉。在研究某个问题时使用某种方法,可能收效甚好;但在另一个课题的研究中使用同样的方法,结果也许不甚理想。再者,不同的研究者处理相同的问题,可能会选用不同的方法。更重要的是,方法的运用总是与史家个人的才华、修养、见识乃至气质联系在一起的,越是精妙的方法,就越难以言状;越是优异的史家,就越不愿轻易谈论方法。
当然,古今中外的学者对于史学方法也并非未置一词。实际上,史学方法论读物为数不少,大体可以分成两类,一类侧重从理论上阐述方法,另一类则结合治学实践来谈技巧和经验。第一类书籍大多出自史学理论和历史哲学的专家之手,以理论性和思辨性见长,有些还显得抽象而玄奥。例如,有一种苏联学者的方法论著作,把历史哲学、史学理论和研究方法糅合在一起,并对“方法论”和“方法学”加以区分。23这类论著与治史的实际可能有一定的距离,读过以后也许只对一些概念留有模糊的印象。专业史家一般不喜欢泛泛地讨论方法,而他们的回忆录和治学经验谈,往往能给人很多方法论的启迪。他们所谈通常是个人的经验体会,或许缺乏“理论深度”,但对初学者来说,其意义可能不逊于系统的理论。有的史家自称是“手艺人”,24而杰出史家就成了“精通本行手艺的大师”(masters of our craft)。25手艺自然可以揣摩和习得。初学者温习前人的经验,由老师指导而进行研究的尝试,以此了解和学习治史的手艺,其收获肯定要大大超过研读方法论书籍。
研究历史不仅要讲究修养和方法,还须遵循一定的规范。古人所谓“绳墨”和“类例”,就含有规范的意思。章学诚说:“迁、固极著作之能,向、歆尽条别之理,史家所谓规矩方圆之至也。”26他讲的“规矩方圆”,是指古代的治史规范,与今天所说的学术规范并不完全一样。自20世纪80年代末期以来,关于学术规范的讨论取得了明显的进展,学者的学术规范意识越来越浓厚,识别和防范“学术腐败”的机制也越来越健全,对于推动中国学术走向“常规状态”大有裨益。学术规范相当于学术界的“法律法规”,但又不能借助立法程序以一蹴而就地制定,而只能在学术界的反复商讨和不断实践中逐步形成和完善,并唯有通过学者的自觉遵守才能显出功效。学术规范建设当然不纯粹是学者的事情,还牵涉到思想观念、社会环境、学术制度等多方面的问题。
学术规范一般由学术通则和具体学科规范所构成。初学者在接触治史的规范时,需要恰当把握两者之间的关系,既要遵循学术研究的共通原则,又须重视史学所独有的范式和技术性要求。尤其需要说明的是,治史的最大特点就是讲究材料和根据,因而史学论著通常引文重叠,注释繁复;这一点往往引起外人的误解和讥诮,似乎史家生有“掉书袋”的癖好,著史无异于做资料汇编。偶有专业史家对此也认识模糊,怀疑引文重叠和注释繁复的必要性,甚至将史书疏远普通读者之弊归咎于引文和注释过多。从学术规范的角度来说,取消或限制引文和注释,实际上等于摧毁史学的学科特性。正是由于引文繁多、注释详尽这一特点,史家才有必要格外讲究引文的处理和注释的体例。
总之,怎样才能成为一个出色的治史者,这不仅是初学者关心的事情,也是每一个专业史家要用一生的努力来求索答案的问题。从学者自身着眼,深厚的学养、纯熟的技艺和严谨的规范,无疑是取得卓著成就的必备条件。至于如何才能具备这三方面的条件,在中外史学史上都找不到一用就灵的秘诀,而需要学者凭借自己的才华和苦功,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实践,逐渐摸索出一条适合自己的路径。有人说作家和哲人大多不是训练出来的,靠的主要是天赋和秉性;而史家的成长则不仅离不开天赋和秉性,还需要接受严格的训练,以掌握专门的技艺,熟悉治学的规范。只不过,这种训练的完成,不能单凭老师的“教”,而必须依靠学生自己来“学”。27初学者若能孜孜不倦地读书,深入透彻地思考,刻苦勤奋地实践,就不难步入治史的门径。
1 詹姆斯·鲍斯维尔:《塞缪尔·约翰逊传》(James Boswell, Life of Samuel Johnson, LL. D.),伦敦1791年版,第1卷,第231页。
2 转引自海登·怀特:《元史学:19世纪欧洲的历史想象》(Hayden White, Metahistory: The Historical Imagination in the Nineteenth-Century Europe),巴尔的摩1973年版,第49页。
3 刘昫等:《旧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10册,第3173页。
4 章学诚:《章学诚遗书》,文物出版社1985年影印,第33页。
5 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东方出版社1996年版,第177—182页。
6 钱穆:《中国历史研究法》,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12页。
7 转引自余英时:《历史与思想》,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76年版,第2页。
8 魏源:《拟进呈元史新编表》,载魏源:《元史新编》(慎微堂刊本),文海出版社影印(年代不详),第1册,第1页。
9 章学诚:《章学诚遗书》,第40页。
10 章学诚:《章学诚遗书》,第85页。
11 赵光贤:《中国历史研究法讲话》,《历史教学》,1982年第2期,第32—37页。
12 程千帆:《治学小言》,齐鲁书社1986年版,第50页。
13 史华慈:《“学科”拜物教》(Benjamin Schwartz, “The Fetish of the ‘Disciplines’”),《亚洲研究学报》(The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第23卷,第4期(1964年8月),第537页。译文参见陈启云:《关于思想文化史研究》,《开放时代》,2003年第6期,第42页。
14 “方法”和“方法论”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方法”即研究中使用的技艺,而“方法论”则是关于方法的认识,是对方法的理论阐述。
15 余英时:《论士衡史》,上海文艺出版社1999年版,第443—445页。
16 转引自保罗·利科:《法国史学对史学理论的贡献》(王建华译),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2年版,第69—70、76页。
17 海登·怀特:《历史的负担》,载海登·怀特:《后现代历史叙事学》(陈永国、张万娟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50页。
18 吴承明:《经济史:历史观与方法论》,《中国经济史研究》,2001年第3期,第13页。他在此前的《中国经济史研究的方法论问题》(《中国经济史研究》,1992年第1期,第3页)一文中曾提及类似看法。
19 吴承明:《经济史研究的实证主义和有关问题》,《南开经济研究》,2000年第6期,第19页。
20 美国学者戴维·费希尔反对“对方法论的迷信”,他认为,任何方法都不能离开具体事物而单独存在,方法只能通过运用来证明其存在,世界上并没有什么“The Method”(意即唯一的、永恒的方法)。他还引用马克斯·韦伯的话说,方法论作为富有成果的智力工作的先决条件,其程度不会超过解剖学知识作为“正确”行走的先决条件。参见戴维·费希尔:《历史学家的谬误:寻求历史思想的逻辑》(David H. Fischer, Historians’ Fallacies: Toward a Logic of Historical Thought),纽约1970年版,第xx—xxi页。另,李思纯在《史学原论》的“译者弁言”中也有类似说法:“夫方法论为肤浅之物,非学术本身,何曾足取。”朗格诺瓦、瑟诺博司:《历史研究导论》(李思纯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5页。
21 何炳松:《历史研究法·历史教授法》,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版,第4页。
22 参见朗格诺瓦、瑟诺博司:《史学原论》(余伟译),大象出版社2010年版,第2—6页。
23 E. M. 茹科夫:《历史方法论大纲》(王瓘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年版。
24 美国历史学家格尔达·勒纳称历史学家为“技艺高超的男女手艺人”。格尔达·勒纳:《历史学的必要性与职业历史学家》(Gerda Lerner, “The Necessity of History and the Professional Historian”),《美国历史杂志》(The Journal of American History),第69卷,第1期(1982年6月),第20页。
25 亨利·阿比拉弗等编:《历史的视野》(Henry Abelove, et al., eds., Visions of History),纽约1983年版,第118页。
26 章学诚:《章学诚遗书》,第552页。他在这段话里提到的四个人分别是司马迁、班固、刘向和刘歆。
27 参见G. R. 埃尔顿:《历史学的实践》(G. R. Elton, The Practice of History),牛津2002年第2版,第148—14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