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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前言

苦难不值得被歌颂,因为苦难就是苦难,没有谁想主动选择苦难,因为那是别无选择,可是没有选择就真的不会有痛苦了吗?没有选择依旧会有痛苦,是没有选择的痛苦。

我时常觉得人类世界的一切其实并不比动物世界高出多少,有时候甚至觉得它们都比人类做的到位,我们活着,呼吸着大自然的空气,吃着酸甜苦辣,感受着这个世界的昼夜交替,走着未知而又已知宿命的道路,路上的光明和黑暗总是来的不是时候,光明会包容黑暗,黑暗会排斥光明。总是在自我麻醉,自我熏陶中活着,现在睁开无力的眼睛,看清了脚下的路,也看清了身处的黑暗和远处的霞光。

一个写实的作者,就生活在现实里,他把所见所闻写在了自己的日记上,不会去改写出一个童话世界,那违了文字的真实和内心的纯洁,他的眼睛会掉下血泪,灵魂想着赎罪,我把皮囊埋在黑暗里,灵魂踏上死亡之路,才会看见弱者眼里微弱的光亮,他们在强者的鞋底下谋求着生存,用生命和健康换取着温饱,身处地狱的人依旧会仰望天堂,身处天堂的人心里却藏着地狱。

飞蛾会扑向那要命的火光,老鼠会钻进那深邃的黑暗,太阳升起落下的同时这世界就发生了很多的事,有人活着,有人死去;周而复始。

人是活在遐想里的心想事成,还是活在现实中的痛苦不堪,或许都戴着面具守护着那点自尊,这面具坚硬而脆弱,轻轻一戳就露出了真实的生活。也许我的灵魂比皮囊苍老,他站在人格上看待世界,财富不一定和人格等值,贫穷也不一定和下贱挂钩,人都是形形色色,才构成了这个大千世界。

每个人都有存在的意义,生命存在就是意义,草原上的一根草被羊吃了去,其余的草依旧绿油油的生长着,谁也没有在意那根草被吃了去,即使它们都会被吃了去依旧是茁壮的成长着,羊是恶吗?羊不吃草就饿死了,草是善吗?草长在庄稼地里争夺水分。我们用非此即彼的价值判断体系衡量着这个世界,对我有利的就是善,与我对立的就是恶,各种观点也构成了这个真实的世界。

我得去看看这个真实到真理颠倒的世界,真实到无法直视的世界。

网上很火的无人居住房子深夜探访视频,吸引了很多的网友围观点赞,这既惊险又刺激的活动一度上了热搜,成了年轻人津津乐道的游戏,很多人都发出了这心惊胆战的视频,引来了不少的流量。我比较喜欢冒险,这个玩法太刺激让我有了想试试的冲动,准确的说我是个模仿者,都说好奇害死猫,可我还是好奇,并且相信自己不是那只倒霉的猫,一个人去到了一栋烂尾楼那里探寻你们害怕的东西,据说那里死过人,让这次探索变得更加惊悚刺激,我怀着激动而紧张的心情来到了嘉旺小区,这是一栋已经荒废了的烂尾楼,我找到了传言中的单元,紧张的上到了十八楼,我拉开了一扇贴着封条的门。

传言就是这里。

门并没有锁,里面是一间毛坯房黑漆漆的,我用右手上的手电筒照去,手电的光打在对面墙壁上,墙壁上的水泥坑坑洼洼,手腕转动角度手电筒的光落在了客厅的一幅照片上,照片上是两口子,男的三十多岁,两眼炯炯有神,西装革履挺有气质。女人着一身白婚纱,手里捧着一束红色的玫瑰花,也是眉清目秀花容月貌,这是一张结婚照,金色的相框上落了厚厚的一尘灰,我的手电随着手腕的转动又晃了晃,屋里除了简单的家具七零八落的陈列着并无其他新发现,我大胆的走进去,一张蛛网粘到了我的脸上,这屋子应该好久都没人住了,扒开蛛网,看清了那几把椅子的惨状有的椅子腿已经不见了,客厅的一扇窗户上的玻璃破出了一个大洞,从那个洞里吹来了阵阵的阴风,我蹑手蹑脚的往卧室走去,第一次体会了做贼的样子,生怕碰到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主卧并没有门,只吊着一块白色的布,布上面的图案已经模糊不清,缓缓掀开,除了一张床并无其他家具,手电晃了晃,照在了地上的一滩黑色污渍上,看起来像干枯很久的血迹,我更加的紧张了,我连呼吸都是加倍的小心,生怕招来什么不干净的东西,胸口就像被什么东西压住了一样憋闷,看来传言也并非空穴来风!

好奇的走进去,像贼一样四处看看,这翻翻,那找找,我终于身临其境的体会到了这个游戏的惊悚刺激,这和在手机屏幕前看完全是两个感觉。对了我这算不算私闯民宅?

十多分钟后,我折腾的尘土四处飞扬弥漫在空气中让我眯着眼睛,咳嗽了几声,并没有什么新的发现,更没有网上说的那吓人闹鬼事件,“打扰了,我要走了!”我竟然说了出来,下意识的和这里的一切告别,缓缓的退出房间悄悄的关上门。

刚一出门手电筒顶到了一个黑影的身上,他僵硬的戳在门外,让我瞬间汗毛直了,这可是深夜啊。

“是人是鬼!”惊吓中的我喊了一句,不自觉的撞在贴着封条的门上,撞的我后背生疼。

“你在我家里找什么?”那是个男人的声音,声音带出了说话的雾气打在我脸上,我想躲开可来不及,一股臭味扑面而来,我觉得他有十年没有刷牙了!

“别误会,我是来探险的,不是小偷,这栋楼没人住,我不知道有人住...对不起......”我急忙解释着。

“哎!算了,这以前是我家,可现在我无家了......进来吧!”他叹了一口气情绪低落的说道,似乎有一肚子的话憋在他的心里。

他示意我让开门,我让开,他伸手拉开了门走进去,我竟然鬼使神差的跟在他的后面走了进去,手电筒的光照在他的身上,看清了他身形有些瘦小,头发杂乱的就像被拆散了的鸡窝,肩上披着一件脏到分不清颜色的棉大衣,大衣上面有很多破洞露出灰黑色的棉花,脚上的鞋子踩倒鞋跟套在黑黝黝的脚上,他绝对是个流浪汉。

我走了进去,男人一屁股坐在了客厅的地上,示意我也坐下,我坐下,把手电筒的灯光打在水泥灰的楼顶上,他慢悠悠地从怀里摸出一瓶白酒,又从裤裆里抽出一个裹了好几个塑料袋的东西,嘿嘿一笑“还热着,全身上下就这个地方暖和”

他解开,我看到了一堆黑乎乎的菜,他娴熟的抄起白酒,闷了一口意犹未尽的说道:这玩意好,喝了不冷,今天啊是我和媳妇的结婚纪念日!遇见就是缘,我叫石家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