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手正等着被拆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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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故意

罗勇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后由凌江市公安局靖江分局提请靖江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魏成审查了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材料。根据几人在派出所的笔录,赵千峰、刘洋、罗勇三人是湖南同乡。刘洋家生活贫困,她是家里人捡来的,下面还有一个小她两岁的弟弟刘涛。刘洋模样生得漂亮,高中毕业就去了外面打工养家,是一个苦命人。

家里人都希望刘洋能找个有钱人嫁了,但是她眼光很高,父母给她介绍在老家有些经济基础的,她都不满意。刘涛也不让家里省心,对象谈了几个,但没有一个能长久的,主要原因还是家里凑不齐婚房的首付款。因此,父母也更加卖力地为刘洋张罗婚事。因为只要刘洋结婚了,刘涛买房的首付款也就有了着落。刘洋反感家里的做法,但是又无可奈何。

六年前,刘洋在家人的极力撮合下与同乡赵千峰相亲结婚。赵千峰一家在凌江市靖江区开了一个生鲜超市,生意不错,这些年挣了不少钱。婚后,刘洋跟着赵千峰到了凌江市,结婚第二年两人生了一个女儿。

不过,刘洋对婚后生活并不满意。本来她对赵千峰就没有什么感情,家里生意又都是公婆做主,赵千峰遇事也没有主见;再加上当初结婚,刘洋家向赵千峰要的20万彩礼钱都成了刘涛结婚买房的首付,没有一点儿剩余,赵家人对此多有不满。

刘洋始终觉得赵家人多少有些看不起她。赵千峰私下虽然对刘洋百依百顺,但他明面上从不敢违背父母的意思,甚至对大哥赵千山的意见也是言听计从。

刘洋觉得自己男人窝囊,这些年为了孩子,她一直隐忍不发。刚结婚时,刘洋、赵千峰与公婆一家一起住在生鲜超市同小区二楼。后来,他们因为吵了几次架,刘洋和赵千峰便搬出来单独住,白天再去超市帮忙,他们的孩子一直跟着爷爷奶奶一起住。

2019年春天,刘洋认识了在汽车店打工的同乡罗勇。罗勇粗犷阳刚,与唯唯诺诺的赵千峰形成鲜明对比,刘洋觉得自己死水一潭的生活有了希望。罗勇也对漂亮的刘洋心生爱慕。两人很快干柴烈火,冲破婚姻束缚,走到了一起。纸毕竟包不住火,两人的不正当关系很快还是被赵千峰撞破。

魏成在审查逮捕时,曾经造访过赵千峰和刘洋家,向两人分别了解了相关情况。

“当时,如果他敢打我一顿,我反而会高看他一眼。”刘洋毫不避讳地向魏成袒露自己对赵千峰的看法。说这话时,她眼里甚至带着一丝对自家男人的嘲讽。

赵千峰不想把事情闹大,便向家人隐瞒了刘洋出轨的事情。但这并没有换来刘洋的回头是岸,反而令刘洋对他更加鄙视。2019年7月,刘洋干脆跟着罗勇跑出去一起生活了两个月。

只可惜罗勇也并不是什么好人,他脾气暴躁,生性多疑、善妒,并且行为极端,动不动就会对刘洋恶语相向,甚至大打出手。两个月后,刘洋实在不堪忍受,又无处可去,只好厚着脸皮回家。赵千峰不顾家人阻拦,还是选择原谅刘洋,和她重新开始生活。

但是经过罗勇的事,赵千峰家人更加看不起刘洋,平日里说话总是阴阳怪气,含沙射影,话里话外都是指责刘洋道德败坏的意思。很快刘洋再次觉得在这个家里待不下去,又分别在2020年2月和2021年6月离家出走,前前后后在外和罗勇生活了大半年。2021年8月,罗勇和刘洋发生争吵。刘洋声称要回家,罗勇气急,竟然拿刀威胁刘洋——如果刘洋敢离开他,他就杀了刘洋一家。

几次吵架过后,刘洋再也无法忍受罗勇的多疑和暴力。2021年9月,刘洋坚决要和罗勇分手。她回了家,并且向赵千峰赌咒发誓,再也不会和罗勇往来。2021年9月,恰好也是赵千峰老家的房子开始动迁签字的时间。

“在这之后,你就再没有和罗勇联系过吗?”魏成问道。

检察官助理向前看见刘洋瞥了眼在屋外打扫院子的赵千峰。赵千峰表情有些紧张,脸上还有打架留下的淤青。他不时向室内张望,不知道是在着急刘洋,还是在着急别的什么事情。

向前是侦查学专业研究生,2017年考入靖江区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前一直在侦监科,之后到了第二检察部,是院里有口皆碑的好助理之一,与魏成合作一直比较愉快。

2022年4月,魏成到一部后,蒋文渠就在发愁应该给魏成安排哪个助理。魏成工作要求高,性格直来直去,平时说话做事免不了无意间伤人感情。

蒋文渠思来想去,也没有找到合适人选。正在他一筹莫展之际,魏成厚着脸皮几次找到他,坚持把向前要去一部。

蒋文渠被魏成唠叨得没办法,也厚着脸皮多次向分管领导申请,最后终于将向前调到一部,继续给魏成做助理。

刘洋点点头:“之后就没有联系过。”

“罗勇说,2022年1月29日中午,也就是案发前两天,他在集市外石桥边看到赵千峰骑车载着你。你们过石桥的时候,你看到罗勇,先跟他比了一个1,接着又比了一个2,打了一个12的手势,有这回事吗?”向前问道。

刘洋摇头回道:“29号中午,我和赵千峰是去了菜市场,但是我没有见到过罗勇,也没有打过什么手势。”

据罗勇在公安机关的供述,他声称案发前一天刘洋在桥上给他打了一个12的手势。他以为刘洋想让他晚上12点去家里带她走,所以当天下午他到集市一家店买了把斧头。第二天,也就是30号晚上,他买了瓶白酒,趁着夜色来到刘洋家。他躲在厨房外面的排水沟里,一边喝酒,一边等赵千峰家亲戚离开。到了31号凌晨一点多,他看见刘洋出来倒洗脚水,这才出来找刘洋。他想要和刘洋说话,但刘洋一见他就跑。他想去拉刘洋向其解释,就这么一直跟着进了屋。进屋后,赵千峰突然发难,冲过来就用棍子打他。他为了防卫,这才和赵千峰扭打了起来。

由于罗勇所说的石桥的路段没有监控,刘洋向他打手势这事的真假难以查证。

“还有一个问题,赵千峰说你进屋时,头上有血。你还记得你后脑勺的伤是怎么来的吗?”

“我不记得了。”刘洋摇头回道,“我当时看到罗勇在院里,手里拿了把斧头。因为以前吵架的时候罗勇说过,我要是敢跟他分手,他就杀了我全家,所以我当时很害怕,赶忙就往家里跑,腿都吓软了。我也不晓得我头上是什么时候受的伤。后来警察来了,邻居说我衣领上有血,我才感受到身上和头上很痛。这个时候,我才知道头上有伤。”

虽然刘洋不记得头部何时受的伤,但刘洋和赵千峰都记得罗勇追着刘洋进门,一斧头砍在了门框上。

“我先是听见刘洋的惨叫声,接着就看见罗勇冲了进来,一斧头砍在门框上。我赶忙拿了防身的棍子,想去把他赶走。”赵千峰回忆道。

“刘洋进屋时已经受伤了吗?”魏成问。

“受伤了,我看到她后面的衣领上有血。”赵千峰肯定地说,“罗勇肯定是砍她头了!”

“罗勇说,2022年1月29日中午,也就是案发前两天,他在集市外石桥边看到你骑车载着刘洋,刘洋还跟他打了手势。你当时看见罗勇了吗?”魏成问。

“那天中午我跟刘洋是去菜市场买年货的,我们确实经过了石桥,但是我没有看见罗勇,也不知道刘洋有没有打手势。”

结束对赵千峰和刘洋的询问后,魏成和向前来到看守所,提审罗勇。罗勇对案件经过的描述和在派出所的一致。

“刘洋跟我说,赵千峰家里人对她不好,还是想跟我过,但是赵千峰不许她出门,所以让我去带她走。”

“按照你说的,既然是刘洋让你去找她,为什么她一见你就跑?”

“当时院子里光线暗,可能她没有认出是我,所以误会了。”

“为什么带斧头?”

“我带斧头是用来防身的。”罗勇说完,又补充道,“刘洋以前跟我说过,赵千峰第一次知道我们的事情之后,就在床头放了铁棍。还说过,如果我敢去,他就弄死我。”

魏成看了眼笔录,罗勇关于携带斧头理由的供述十分稳定。在侦查阶段的几次笔录里,他都是这样说的。

“刘洋说,你在2019年9月买过一个15寸的活动扳手防身,现在为什么又买了一把斧头?如果是防身,为什么不用之前的扳手?”魏成继续问道。“搬家之后,那个扳手找不到了。”罗勇回道。“什么时候丢的?”

“2020年4月吧,刘洋回去之后,我搬了家。”罗勇镇定地回道,“搬家的时候不见了。”

为了验证罗勇这话的虚实,魏成问道:“刘洋一共到你家找过你几次?分别在什么时候?”

“一共找过我三次,2019年夏天有一次,还有2020年春节之后,再就是2021年的夏天也来找过我一次。她每次来找我,都是因为离家出走。这几次,我们都一起住过一段时间。”

“你到刘洋家找过她几次,分别在什么时候?”

“五六次吧……”罗勇想了想,“2019年夏天,刘洋离家出走来找我之前,我去找过她。还有2020年5月,她回家之后,我去她家找过一次。2021年夏天,大概是8月底或者9月初,我们吵架后,她就回去了,我找她道歉算一次。2022年1月过年前,她要和我分手,我又去找过她两次,加上1月30日晚上,一共六次。”

魏成在笔记本上写下“四次”和“六次”,并重点圈画出“四次”,追问说:“其他时间,你们不见面吗?”

“我们一般不去对方家里找,都是约出来去别的地方。”

“案发当天去找刘洋前,为什么喝酒?”

“……因为心情不好。”

“难道不是为了杀人壮胆?”魏成厉声质问。

“不是不是,就是心情不好。”

“既然刘洋给你打手势让你去找她,你应该高兴才对,为什么心情不好?”

罗勇的眼神有一瞬的闪躲:“……我不想这样继续了。我们这样名不正言不顺的,算怎么回事呢?……我那天其实是想去和刘洋把事情说清楚,我跟她还是算了。”

“是什么让你突然决定不再和刘洋继续来往?”

“刘洋年前走的时候已经说了,要和赵千峰一起好好过日子。而且,之后我给她打电话,她也不接,短信不回。我觉得我们之间缘分尽了,没意思。”

魏成听罢,若有所思,接着问道:“2021年6月至8月你和刘洋同居期间,刘洋说,你不止一次威胁她,如果她敢离开你,你就杀了她再自杀,有这回事吗?”

“我那是和她开玩笑的!”罗勇争辩道,“我这个人脾气不好,说话不经过大脑。刘洋肯定是误会了。她说的肯定是有次我们吵架,我看她生气了,就给她切西瓜,想要哄哄她。我和她开玩笑说:‘你再和我生气,我就给你像切瓜一样切了。’她就笑了。我是和她开玩笑的,我怎么可能伤害她呢?”

“你口口声声说,你不会伤害刘洋,那你跟我解释解释刘洋后脑勺的砍伤怎么来的?”

“我没有砍刘洋啊!”

“赵千峰看见刘洋跑回屋里的时候,头部已经被砍伤,你又怎么解释?”

“赵千峰是在陷害我!他在说谎!我没有砍刘洋,我那么爱她,怎么可能伤害她呢?她肯定是来劝架的时候被砍伤的,说不定是赵千峰砍的。我没有想要伤害任何人!我是正当防卫!”

虽然赵千峰称刘洋进屋时已经被砍伤,但罗勇并不承认砍过刘洋,而更为关键的是,刘洋本人也不记得自己头部何时受伤,办案人员也没有在现场提取到相应证据印证赵千峰的说辞。

区分故意伤害和故意杀人,使用的工具、打击的部位和强度是重要的评判标准。如果罗勇真的使用斧头砍向刘洋的头部这样容易致人死亡的部位,很难说他没有杀人故意。但是赵千峰和罗勇的说法互相矛盾,形成了言辞证据一对一的局面。在言辞证据一对一,又没有其他相应客观证据佐证的情况下,按照存疑有利于被告人原则,很难认为刘洋是在进屋前被罗勇砍伤的,这也导致很难证明罗勇具有杀人故意。所谓存疑有利于被告人原则,是指案件事实难以认定时,选择认定有利于被告人的事实,这是刑事司法的一种重要理念或原则。

“赵千峰看见你进门时一斧头砍在门框上,这一点刘洋也可以证实,你还说不是在追砍刘洋?”魏成追问。

“当时门口太黑,我脚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就往前扑了一下,所以斧头才撞到门上。我真的没有砍刘洋。”罗勇仍然坚持自己的说法。

狡辩!

魏成的脑海里顿时蹦出这两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