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这是中国最繁华的城市,隔着黄浦江,从浦西向浦东望去,陆家嘴的高楼堆成了一座山。男人们西装革履,女人们穿着职业装,高跟鞋踩在地砖上“啪嗒啪嗒”响,很摩登。
南京东路上,灯红酒绿。透过玻璃窗望去,店里的客人们一举一动,一颦一笑,优雅而小资。
青云对旅游管理没什么兴趣。很多人都是这样,大学里学的专业不一定有兴趣,毕业了也不一定做专业相关的工作。青云推销过网络宽带,做过物流,还跟着一个“销售精英”去上海郊区的国营工厂推销过电话机。这位销售精英初中都没毕业,他站在公交车里,拉着扶手环,望着天空,对青云说:“飞机飞得非常直,是一条直线。”青云从销售精英的眼神里看出,他没有坐过飞机,但梦想着哪一天能坐上去。
青云没有这个天分,没有能力把一件普通的商品卖出离谱的价格。销售精英说,电话机不值什么钱,值钱的是发票……
由于一直对电子产品感兴趣,青云后来的几份工作都跟电子元器件有关。
洪霞问青云,上海怎么样?青云说:“等你来了,才知道什么叫大城市。”
一个周末,洪霞去了一趟上海。青云换过几个房子,但都是跟别人合租的,房东将毛坯房的厨房隔成一个小房间,洪霞只能跟他挤在一张床上。
接下来的几天里,青云带着洪霞四处游逛,先去了外滩看黄浦江,走了一遍南京路步行街,进了淮南中路一家商场,看到了标价2099元的T恤……他们又坐渡船到对面的陆家嘴,买了两张票,登上了金茂大厦,向外望去,整个黄浦江的极致繁华,尽收眼底。他们不敢想,这个都市,会有自己的一席子地吗?
最后的学期结束后,洪霞就离开了校园,正式步入社会,来到了大上海。
让洪霞跟他挤在厨房里显然是不行的。青云和洪霞都喜欢大学的环境,不管在哪个城市,它都是都市里最安静、最纯粹的地方。
上海的YP区及周边,有很多知名的高等学府,比如复旦、同济、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等,他们都逛了个遍。
那时的五角场还不繁华,他们在学校附近重新租了个老房子,房租还算便宜。
法学专业的就业范围比较窄,必须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才能找到比较好的工作。如果想做法官或者检察官,不仅要通过司法考试,还需要考上公务员,前路漫漫。洪霞喜欢自由的生活,所以律师成了她职业规划里的首选,于是在一家律师事务所里找了一份助理的工作。
律师事务所每天都是跟法律打交道,要理论有理论,要实践有实践,对她备考司法考试,和将来的工作都有很大好处。
这也是他们选择住在大学附近的原因。可以在下班和周末时去学校的教室里看书,还可以去学校食堂吃饭,一顿饭两块钱就够了。
两个人的通勤时间单程大概都需要一个半小时,那时五角场还没有通地铁,需要先坐一趟公交车,再转轻轨线。青云做销售的,上班时间的要求不是太高,但与洪霞的上班路线差不多,所以每天都跟洪霞一起出门,一起挤公交。虽然每天很辛苦,但内心像吃了蜜一样,那段时光,他们是那么的幸福。
洪霞的工作主要是写写各种文书,检索法律规定,更多的时候是帮着律师们跑跑腿,打打杂。工作本身不算复杂,但杂七杂八的事情应付起来,也不是那么轻松。这家律师事务所也不大,人员结构比较简单。律师、实习律师、律师助理、一个行政兼人事,一个财务。
律师的独立性强,自律性强,不需要人管着。律所主任也不需要给律师们发工资,大家各忙各的。实习律师由指导律师发薪水,跟着他干活就行了。律师助理的唯一领导就是律所主任,但也需要帮着其他没有实习律师的律师打杂,端茶倒水,打印材料。
小艳是实习律师,比洪霞大两岁。跟洪霞同时到这家律所的。她俩处得来,午饭时经常一起搭伙。
洪霞问:“小艳,你明年就可以拿到律师证了吧,是不是很期待?”
小艳说:“既期待,但又焦虑。”
“焦虑啥?”洪霞问。
小艳说:“一年的实习期,能学到的东西很有限,拿到律师证,就要靠自己了。知识和经验可以慢慢积累,但案源只能靠自己。”
洪霞说:“你的师父可以分点给你啊!”
小艳说:“指导律师跟实习律师的关系嘛,很微妙。跟以前的师傅带徒弟也像,也不像。要说帮你,师傅也没这个义务;说是合作吧,实习律师没有什么自主权。它可以给你点活干,分点小钱。又担心你抢了他的客户。”
洪霞说:“好嘛,这么复杂。”
小艳说:“等你考出来就知道了,‘纸上得来总觉浅,绝知此时需躬行’。”
洪霞心想,小艳是重点大学毕业的法学生,考了两次才低分飘过,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能通过。但要是考不出来,前途就渺茫了。她安慰自己:有时候,可以选择的路很少,也不一定是坏事。一路向前,不瞻前顾后,不左顾右盼,说不定这路就越走越宽了。
洪霞说:“希望我能考出来,到时候你可要多多提携。”
小艳说:“等拿到律师证,我还在不在这家律所也不好说喽。”
洪霞说:“那也好,有更好的发展就去。”
小艳说:“谈不上更好的发展。可能这个行业就这样吧,你看以前的那两个实习律师,拿证后就走了。大家选择做律师,可能最在意的是自由。哪里更自由,就去哪里。”
这些还不是洪霞需要关心的,现在她只求有一份稳定的收入,还能有时间学习备考。在这大上海要是没有收入的话,是待不下去的,西北风都能被高楼大厦挡了。
他们过着忙碌而充实的生活。
青云下班早的话,就买些菜回去,简单做个饭,两个人一起吃,比大学的食堂还便宜。青云说,偶尔自己做个饭,才像是个家。“嗯,有人相伴,就是家”。
洪霞负责洗碗洗衣服,时间允许的话,就去学校的教室看书。这种名牌大学,环境就是不一样,尤其是教室,每天晚上,每个教室都几乎被坐满。有做作业的,准备考研的,考托福、雅思准备留学的,自学考试的,还有很多像洪霞这样的社会人士。不管在做什么,大家都非常安静,互不影响。那种学习的氛围真让以前没好好读书的人羡慕。
有个小轶事,有个非常奇特的人,长得比较胖,斜背着一个公文包,但穿得并不讲究,比如T恤,大短裤。经常在晚上的时候,一脚跨进教室,就直接很大声地用半英语半中文开讲一通。因为是突然闯进来的,大家刚要缓过神来的时候,他的演讲就结束了。听说他曾经是一个大学的老师,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故事,也可能是事故,也不知道从何时起,就成今天的这个样子。这样的场景,洪霞来的时候就遇到了,直到她离开上海。如果当时有自媒体,关于他的故事,应该能成为热点。
经过一年的工作,洪霞突然发现,这个实务对备考司法考试好像作用不是很大。她发现她所学的法律理论与法律实践是脱节的。但并不是说这种现象是落后的。一百多年前,美联邦最高法院霍姆斯在他的代表作《普通法》中写了一句“法律的生命从来也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
洪霞还未真正经历过实务,对这句话的理解自然是懵懂的。但从她所学的法学来看,如果说法律是一座大厦,逻辑就是建造大厦的砖石。逻辑就是规律,既是客观规律,也是思维的规律,就像科学又被分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一样。黑格尔在他的著作《法哲学原理》中写道:存在即合理出。所谓的“存在”并不仅仅指客观事物,还包括社会现象。
比如有个很有意思的案例:甲乙为夫妻,皆为独生子女。乙女患有不孕之症,但都希望能有个孩子。于是找到丙女,借用其卵子与甲男精子合体,再植入丁女体内进行孕育,并产下一女孩戊。后甲乙因车祸双双离世。戊女则是甲乙的父母在世间留下的唯一血脉。按照起初的约定,戊女自然由甲乙的父母抚养。但提供卵子的丙女,与实际生产的丁女均要求抚养戊女。甲乙的父母将丙、丁告上法庭。
如果单从法律逻辑来看,代孕是违法的,双方的约定无效。但戊女这个婴儿已经产下,必须有人来抚养,这个难题就交给了法官。按照法律规定,法官不得拒绝裁判,他必须做出一个最终的判决。这时我们会发现,单靠法律逻辑,无法解答这个难题,就像那个著名的“电车难题”一样。法律永远不可能用穷尽列举的方式指引所有的案件。
案件事实很简单,但法官的脑细胞得死一大片。他不仅要进行事实判断,还要进行价值判断,不仅考虑地方的风土人情,还要考虑各方的情和理。最终法庭将抚养权判给了实际怀孕生产的丁女。那个被法律人赞叹不已的判决书,也让洪霞钦佩。由于法律不可避免的滞后,使得法官享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但这些只存在于法律实践中,而无法写到法条里。洪霞在学习书本知识的时候,容易与实务案例发生思维错乱,对她产生了不利的影响。
就这样,在第一次司法考试中失利了。
看到考试分数那一刻,洪霞愣了好久,呆呆坐在椅子上。一年的付出打水漂了,意味着她接下来的一年,仍然要过着跟去年一模一样的生活。她不能当什么也没发生,明年的今天,等待她的会不会还是今天的结果。她觉得自己已经很努力了,除了工作,其余的时间几乎都用在了备考上。把书看了一遍又一遍,还看了很多法学大家的著作,刷了很多次真题。
很多人说,司法考试有一个很奇怪的现象,那些普通院校的法学生,通过率不一定比那些非法学的高。虽然说逻辑不是法律的生命,但逻辑是法律的灵魂。可能是法学生被这个灵魂牵着跑到了远处,跑到了深处。而法律最终是要被应用到生活中的,生活无非是天理人情。但洪霞就在生活中啊,也接触到不少实务。这理论到底该不该结合实务呢?洪霞的脑袋一片混乱。
青云安慰她说:“不要焦虑,好事多磨嘛。人生太如意,反倒乏味了。”
洪霞也安慰自己说:“嗯,如果它是一座山峰,我就不能一跃而上。小艳是重点大学的,也考了两次才通过的。只要生活有目标就好。”
青云说:“是的,你这样想就很好。我每当遇到困难的时候,就会给自己这样的心理暗示:把时间一下在拉到三年后、五年后,比如现在,我再回头望,曾经看起来是那么难的坎,居然就那么度过去了。相信自己!坚强的我们,不会这么轻易被打垮!”
洪霞靠在青云的怀里,说:“谢谢你!”
青云抱着洪霞说:“你对我的付出和迁就,是多于我给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