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文学!不当舔狗(求追读)
“起点网?”
刘壮壮刺溜一下,直接下了床了。
此时的滨海大学的8人宿舍,是有4个人住上铺的,不是有句话吗,叫睡在我上铺的兄弟!
刘壮壮是住斜对面上铺的,此时猛的下来了。
王凯挥手说道:“你干嘛?一惊一乍的?”
刘壮壮却惊讶的不得了!
扯了扯王凯的衣襟,说道:“你有没有发现一件事?”
“什么呀?”王凯问道。
刘壮壮指了指陆峰,说道:“陆峰兄弟不同了,和以前完全不同了,我觉得……好像,变成另一个人了!吓人啊!”
“你别吓我!”
“怎么让你说的跟闹鬼似的?”陈小坤说道。
“陈小坤,你这人太笨,没脑子!”刘壮壮停顿一下!
继续说道:“我们相处有一个学期了对不?”
“对呀!”陈小坤说道。
“好,那么,这一个学期以来,你什么时候见过陆峰同学翻看起点中文网看小说了?”
“这个嘛!好像确实没有!”
“对,就连我买的《文化苦旅》《千年一叹》这种文集,他都从来不看的,他从来不翻书的呀?现在什么都懂了,就好像……”
陆峰笑了!
说道:“就好像什么?”
刘壮壮仔细的上下打量了一下陆峰,然后说道:“就好像程咬金,传说程咬金的三板斧,是神仙给的,在梦里!教给他的!”
陆峰心道,刘壮壮这个文青小子,居然注意到了自己的灵魂不同了,可以呀!
不过无所谓了!
我本身就是不同了,我再也不是以前的舔狗陆峰了。
不同没什么不好……
马宗飞此时转移了话题,说道:“我给杨丹丹打个电话,你们稍等,都能吃辣吧?”
大家都说没问题,陆峰也很爱吃辣,没什么问题。
于是马宗飞兴奋的拨通了杨丹丹的号码。
对面传来一个爽朗的女声,就是杨丹丹了。
陆峰忽然觉得,小富婆杨丹丹如果嫁给马宗飞,也是个不错的搭配呢。
今晚就配合一下他,成全了他的良缘吧!
至于我和冯丽斯?
真就算了!
冯丽斯其实基本算是自己的前世的一场梦吧。
从梦中美女女神,到噩梦!
但当然,说噩梦有点夸张了,自己前世当舔狗是自愿的,完全自愿的……怪不得人家!
只怪自己,不能识别猎人,于是自己成了被吊着的猎物了……
这一世乃至今晚的聚会,自己不想去再入泥潭,再入漩涡。
就正常的自然的逐渐的淡忘冯丽斯最好不过了。
目前还是搞钱要紧!
正发愣呢!
杨丹丹那边则正式定下来了。时间和聚餐地点,以及10个人的人数。
当然,添加了一个人,梁启华。
马宗飞再次感谢陆峰,说道:“峰哥,感谢,感谢给小弟我面子办成这事!”
陆峰笑了!
说道:“你抓住机会,今晚就和杨丹丹表白哈,我和冯丽斯就无所谓了!”
“这个……”
“你别怂啊,马宗飞!我之所以答应你去,就是为了你和杨丹丹的良缘啊!”陆峰说道。
“说实话,陆哥,我是有点怂,我没谈过恋爱!我……”
“那我不去了,取消吧!”
陆峰故意逗他呢!
果然,马宗飞说道:“别啊,哥,不,亲爹,我去表白,我,我去表白,我去买个礼物吧!”
“人家小富婆,能看上你的礼物?”梁启华说道!
陆峰却持有不同意见,说道:“你尽管买,300块钱200块钱都行,一点心意嘛,很多时候,礼物不在钱多少!”
这话很得刘壮壮喜欢。
刘壮壮是个小文学青年嘛,所以,在某些时候,是视金钱如粪土的。
当然了,跟他爹要生活费的时候就变了!
不过颇有一点文学青年的可爱之处在。
刘壮壮还不忘记起点中文网的事,说道:“你要不和我一起参加新概念作文大赛?看看自己有几斤几两?”
“我不参加了,我走网文的路子,你不是参加了吗?”
“对呀,我写了3万字,一共三篇文章!”
“祝你成功!”陆峰大大方方的送上祝福。
陆峰搜索记忆,其实是知道刘壮壮没得复赛资格的,也就是他参加好几次新概念作文大赛都没下文的!
无资格参加《新概念作文大赛》的复赛!
不过,依然送上祝福。
刚才,梁启华装了个逼,手表确实值钱,陆峰也没拆穿他。
有前世记忆的陆峰知道,这纵横四海的手表,是他爹的,他拿来玩一个星期,说好了一礼拜后还给老爹的。
陆峰觉得这些细枝末节,没必要拆穿,给他一个装逼的机会吧。
结果,梁启华呢,居然还没装够!
还在刘壮壮面前晃悠手表呢!搞的刘壮壮很烦。
刘壮壮认真说道:“你的手表值钱是真的,但是你没文化也是真的,我不羡慕!”
陆峰不禁笑了!
梁启华不生气,反而说道:“你到了社会上,就知道,文化顶个屁用,钱才是真的,有钱能使鬼推磨!”
“我不这样认为,我觉得,人还是要多读书,才有层次!有……”
他一时之间想不到什么形容词来形容了。
陆峰却突然插口说道:“有个词叫格调,你说呢?”
“太对了,太对了,格调,格调,这个词好呀!”刘壮壮一脸欣喜。
梁启华不服气!
说道:“陆峰同学,你也是这样认为的吗?”
“就是,你也认为钱不如文化知识吗?”梁启华觉得陆峰似乎今天成熟了不少,所以问陆峰的意见。
陆峰却笑了!
不置可否!
这时!马宗飞说道:“杨丹丹说过,她喜欢有内涵的男生,所以我觉得,文化重要!”
“可是,没钱很难在社会上混吧?我们还是要跟爹妈要生活费的!”王凯也参与了讨论。
这个时候,大家都看向陆峰,希望陆峰给个观点看法。
陆峰心道,这个问题,是不是显得太……
你们怎么会争论这种问题?
于是转移话题说道:“走,吃中饭去,垫垫肚子。晚上好聚餐。”
马宗飞在凝神思考买什么礼物好。
他不算穷小子,但是特别贵的礼物也买不起。
陆峰拍了下马宗飞的肩膀头,说道:“走,吃饭啊,吃完你去买礼物去。记得,送礼物归送礼物,可别当舔狗哦!”
“这个!你说的舔狗……”马宗飞在思考着陆峰的意思。
陆峰不知道2004年有没有舔狗这个词汇,但是看样子马宗飞似乎明白!
过了几秒钟,马宗飞说道:“可是,不当,不当舔狗怎么追女孩呢?人家不理你的呀?”
“女生真的对你有意思的话,是两情相悦,很自然走在一起了,送礼物也很正常,但是如果她只是不断的吊着你,或者把你当提款机,你觉得呢?”
马宗飞点头。
王凯等舍友也点头。
而陆峰自然的想起了冯丽斯。
刘壮壮说道:“走,吃饭去,肚子饿了。”
于是大家收拾一下,穿好羽绒服等外套,往外走。外面雪已经停了。
这时,陈小坤说道:“你们去哪里吃啊?学生食堂只有第三食堂开门的!”
“去外面吧!斜对面那个快餐店!现在很受欢迎呢!”梁启华说道。
大家说着,就往那边去。
路上刘壮壮故意和陆峰走在后面!
然后找机会问道:“陆哥,我真是奇怪了,你好像一夜之间变成……文化人了,你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什么?”
摆摆手,陆峰说道:“没什么喜欢不喜欢的,你要读进去,走出来,我举个例子说,你的观点是你自己的,你自己的观点来源于你的阅历和知识等等的汇总,而形成的。我建议你看任何事,不要只依附于一本书。这样你的依靠容易崩塌的!到时候你如何自处?”
刘壮壮听完,直接懵了。
随后竖大拇指了!
说道:“陆峰哥,你真是,高深莫测呀!”
梁启华见刘壮壮围着陆峰转悠还竖大拇指,心里不是滋味。
心道,过去宿舍里的绝对中心人物只有我,梁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