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你晨与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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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去TMD久别重逢

1

“现在,我只想对你说一个字,滚!”

于木胜受伤住院,发生在我去川西采风的第三天。

电话里,他要死要活,打着哭腔怪我没良心,不来给亲弟弟送终。等我连夜摩的换大巴,大巴换飞机,飞机换出租风尘仆仆赶到医院,这家伙居然住在单人病房,生龙活虎地正和病友打斗地主,吆五喝六跟大爷似的,丝毫没有留意到我的出现。

卸下肩头琴包,斜倚门边,我觉得我的良心就算喂狗,也不能喂给他。

“于木胜,你不是快死了吗?”

听到我的声音,臭小子吓够呛,满手的牌仙女散花似的飞了出去,忙不迭赶走牌友,躺回病床装虚弱,哼哼唧唧。

“姐,你总算来了。你再不来,我快没勇气和病痛做斗争了!”

瞥见床头柜上摆着盘车厘子,颗颗鲜嫩欲滴,我又环顾圈豪华病房,面带微笑踱到床边,朝于木胜伸出手。他以为我要动武,不敢明躲,直往后缩脖子。我却只是轻轻摘下黏在他额角的卫生纸条。

“没勇气就别斗争了,反正你有命出这病房门,也不一定有命进家门。”往病床边的椅子上一坐,我不紧不慢地道,“说说吧,怎么受伤的?”

“姐,我说了你可不能骂我。”于木胜掬起一副唯唯诺诺的可怜相,见我点头,支吾道,“打夜球打得太激烈,一不小心就动起手了。”忽然又像想起什么,谨慎试探般问,“姐,你该不会已经知道了吧?”

“我只知道你是个败家玩意儿。”我对他卖关子没兴趣,心里已经开始计算要卖多少首歌,才够付住院费。越算越来气,“于木胜,到底谁给你的胆子住单间,吃两百块一斤的车厘子?”

“我,我说了,你能不打我吗?”他颤巍巍指向自己高吊的石膏腿,“我都成这德行了,我猜,你肯定下不去手。”

我笑笑,“你再猜。”

他一咬牙,“是宋知衡。可事出有因,你先听我解释!”

宋知衡……

我有多久没听到这个名字了,记得没错应该是七年。

那个清傲自律,俊朗白净的宋知衡;

那个不爱笑,一笑起来又眉目温柔的的宋知衡;

那个总嫌我笨,却不厌其烦给我讲题的宋知衡;

那个第一个说我写的歌好听的宋知衡;

那个被我偷吻,会脸红推开我的宋知衡;

那个曾说爱我,忽然间又对我若即若离的宋知衡;

那个出国留学,最终一声不吭离开我的宋知衡;

……

尘封的回忆如此刻窗外扑簌的细雪一般,纷至沓来,我不自觉地走了神。

“姐,姐,知衡哥回来了,你是高兴,还是不高兴?”

收回思绪,我瞪一眼于木胜,“关你屁事!我告诉你,你的解释最好能让你逃过一顿揍。”

“能能能,一定能!”他猴急挺身坐直,扯动伤口疼得抽凉气也顾不上,“前天大半夜我被送进急诊室,刚巧遇到知衡哥。他见我伤得重又一个人,什么也没问,主动帮我付了医药费,还给我安排住进单人间。姐,你说知衡哥是不是一直没忘了你呀?我比小时候瘦那么多,他居然一眼就认出我了。”

“他认出你和忘没忘了我有关系吗?”我想笑但没笑出来,不愿多提那个人,仔细琢磨起于木胜这段话的可信度,心生疑惑,“不对,大半夜的你不好好在宿舍睡觉,打什么夜球……等一下,你刚才说‘不会我已经知道了’……知道什么?”

“呵呵,没什么。”他挠头,眼神飘忽,“我以为你已经知道知衡哥回来了。”

我看男人的眼光也许不准,但看自己亲手拉扯大的亲弟弟,一看一个准。

“你确定要撒谎?”

“姐,我错了。”于木胜瘪嘴要哭不哭,声如蚊蝇,“我退学了。”

“你说什么!?”

我腾地站起来,脑袋发胀,像碾过一列轰隆叫嚣的蒸汽机车。抬手想给于木胜一巴掌,只觉手腕一紧,回头便看见一张熟悉又陌生的面容。

多么可笑而讽刺的久别重逢,似极当年我和宋知衡的初次交锋。彼时我在盛怒之下,要打徐墨瑾,是宋知衡攫住了我。更讽刺的是,此时我也说出了和当年一模一样的话。

“放开我。”

十六岁,我是浑身带刺的刺猬,如今拜他所赐,我穿着坚固铠甲。

宋知衡没有松手,深黑如墨的眼眸牢牢盯着我。

我试图挣脱,却被他抓得更紧,心烦气躁间口气异常恶劣,“怎么,多年不见,你也变得爱多管闲事了。还是想让我还医药费?放心,我于木朵穷是穷,但绝不会欠人一分一毫。”勾唇冷笑,将讥诮表情再入木三分,“我呢,也不是个恩怨不明的人,前晚上谢谢你。现在,我只想对你说一个字,滚!”

“姐!”

“你闭嘴!”我怒视于木胜,厉声喝斥,“待会儿再找你算账!”又看回阴沉下脸的宋知衡,“太久没见,我想你忘了,我脾气暴躁,非常喜欢动手打人。你再不松开,我就不……”

“于木朵,我想你也忘了,”他蓦地俯身靠近我,贴着我的耳畔,温热气息拂动,“自从和我在一起之后,你再没有打过人。”

什么意思,我听不太懂,也不想懂,别开脸直视他的眼睛,“宋知衡,叙旧的话,你恐怕找错人了。”

他撤回身同时也收回手,唇边漾开一抹微不可察的淡淡笑容,“错不了。我有旧可叙的人,也只有你。”

“抱歉,我几年前撞坏脑子,记忆力衰退,以前的事全不记得。”傻子也听得我在鬼扯,但我仍故意问向于木胜,“对吧?”

他配合地弱弱点头,“姐,那你能不能顺便把我退学的事也忘了?”有贼心说又没贼胆看我,求救般的目光转去宋知衡,“知衡哥,我姐一睡不好觉就爱乱发脾气,能不能麻烦你送她回家?”飞快报上住址,怕挨骂似的,亟亟补充一句,“姐,我人在医院住着不会跑,等你休息够了,要打要骂随便。”

彻夜未眠,我的确又困又累,更不想当着于木胜的面,和宋知衡起冲突。断然说声不用,没再多看宋知衡一眼,我背起琴包走出病房。临门前,只听于木胜道:

“姐,病号饭太难吃了,晚上给我带你最拿手的炸茄盒!”

我无语,默默竖中指。

不放心臭小子的伤势,询问主治医生确定不会落下后遗症,走出办公室,恰见走廊尽头宋知衡和一位女病人在说话。那女人背对我而站看不到样貌,但身形高挑纤细,黑长直发,和记忆中某个身影几乎完全重合。

艹,该不会一连碰到两个熟人吧。

我闪身躲进消防通道,摸出根烟没点燃夹于指间,遥遥望去那一端的宋知衡。刚才争锋相对,没心情留意他的变化,现在肆无忌惮打量他,却发现好像也没太多变化。

有人说,岁月是抔猪饲料,谁吃谁知道。依我看,作用到宋知衡身上,倒像瓶精华液。

褪去青涩稚气后,他的五官显得更加棱角分明,少了几分柔和,多了几分冷峻与硬朗。本就深邃的一双黑眸,似乎也历练出仿佛能洞穿人心的锐利质感。回想不久前的对视,如果再持续几秒,估计我会先败下阵来。

当年,我最先爱上的是宋知衡的眼睛,现在,它似乎仍是我的软肋一根。

想想实在好笑,自嘲笑声溢出齿缝,远在那头根本不可能听见的宋知衡,竟如同得到感应般,突然抬眸朝我这里望过来。一阵心紧,我旋即没入黑暗之中,等了不知多久,再探头他们已不在原处。

2

“我回来了。”

南下前,气温一直走高,暖冬预兆明显。

几天时间,严寒凛冽,入冬的一场雪来得又疾又猛,气势像极突然出现的宋知衡。

湿冷的天气没有风,阴云压得低,雪又下大了。我只穿件单薄皮衣,不是不冷,是已经习惯一到冬天手脚冰凉,懒得把自己裹成行动不便的粽子。

竖起衣领,加快脚步,一辆黑色轿车无声无息地滑停至身侧。车窗降下,不意外,是宋知衡,面庞没有任何情绪流露,连锐利的眸光似乎也刻意收敛了。

“上车。”他说。

有车不坐白不坐,没必要拿骨气和天气较劲。利索拉动后车门,打不开,我抬脚就用坚硬的军靴头踹了下,然后绕到副驾,抱着琴包坐进去。

宋知衡没有立刻上路,双手交叠轻搭方向盘,似笑非笑地看着我。

“踢坏了,我赔。”翻个白眼,我扭头向车窗,闭目养神。

宋知衡不瞎,不会看不出我不想和他多废话。果然,很长一段时间,我们没有说一句话。安静得,我仿佛能听见落雪的声音。我也很满意此刻的心态,犹如静水无澜。直到一段熟悉旋律,毫无征兆地在车内响起。

不喜欢歌词,无病呻吟太矫情,我更不喜欢编曲,太花哨炫技,不够简练。唯独只爱季维方的嗓音。慵懒复古的腔调配上略显沙哑的烟嗓,像冬日午后一缕阳光,不明媚不温暖,漫漫投洒进老式轩窗,带着一点点无言的哀伤。

季维方不适合唱情歌,更适合蓝调。

一曲终了我睁开眼,不加掩饰地讽刺道:“你竟然也听庸俗的流行音乐。”

宋知衡不为所动,直视前方路况,“你就这么评价自己的作品?”

“我本来就是个庸俗的人,写不出高雅音乐。”一只脚蹬上前方置物匣,我懒懒靠着椅背,也没看他,“你要是为了向我示好,故意放我写的歌,免了吧。你也别用‘作品’两个字来恭维我,不过是我讨生活的工具。”

“几年前,偶然听到你的作品,说真的我很意外,没想到你会梦想成真。”

宋知衡没改口,还是如从前般固执,我干笑两声,“你想不到的事情多了。”

他侧目,微挑眉梢,“想不到我会回来?”

“想不到。我的意思是,从没想过你会不会回来。”艹,干嘛解释,莫名心烦,我说,“我想抽烟。”

“不准。”

我也只是友情提示一下而已,满不在乎地掏出烟和火机,下一刻火机被他抢走,扔出窗外。

“靠,那是季……”我瞪宋知衡。

“于木朵,坐我的车,第一不准抽烟,第二不准讲脏话。”他语气坚决,冷冷回看我,重新升起车窗,调大暖气。

同样类似的话,宋知衡当年也说过——于木朵,做我的女朋友,第一不准打架,第二不准讲脏话,第三努力学习,考上大学。

片刻,他又问:“男朋友送的?”

我没开腔解释,身体渐渐回暖,睡意也随之而来,索性抱着琴包大睡特睡。

神经衰弱睡眠差,何况身边还有个宋知衡,我迷迷糊糊打个盹就清醒了,无话可讲仍继续装睡。感觉到车子停下来,不得不睁开眼。

路旁有家中餐馆,见宋知衡解安全带,我下意识地便道:“我不饿。”

“我饿。”说完,他径自推门下车,怕我逃跑似的还回身锁了车。

一拳头重重砸响车窗,“靠!”

被困在车里无所事事,我想起一直忘记开的手机,摸进口袋触到金属的硬冷。以为已经被宋知衡丢了的火机失而复得。盯着它发会儿呆,察觉自己嘴角上扬,怕被人发现似的我忙抿紧唇,拿出手机。

川西高原腹地,信号时有时无,一开机,微信接踵而至。邀歌的直接忽略,采风同行者无关紧要的问候直接忽略,季维方说下周四白正非生日,在“静空”攒了局不醉不归,问我能不能赶回来。我回复一条已经回来了,五秒钟后,季维方来电。

“你是不是不合群的老毛病又犯了,待不下去所以提前回来?”

季维方事儿妈的性格和她迷人的嗓音一点不契合。我慢悠悠道明原委,提及于木胜退学,她提醒我,合理妥善使用暴力。

我哦了一声,“他要不复学,我不排除把他另外一条腿也打断的可能。”

“那小子完完整整活到现在,没缺胳膊少腿,简直是个奇迹。”季维方夸张啧舌,而后压低音量道,“公司新签的歌手挺神秘,一回国就玩失踪。你怎么样,找到给她写歌的灵感了吗?”

“没找到。”我老实回答。

“一起去的不是有好几个知名词曲作者嘛,聊聊啊。”

“聊骚吗?歌写得不怎么样,约炮倒挺在行。”连续两晚半夜房门响的事,我就不告诉季维方了,省得她问东问西。

话音刚落,宋知衡开门坐进来,可能听到我说的话,有些奇怪地淡瞥我一眼,递出手里的打包袋。我真没想到他这么快回来,慢半拍接手,香气扑鼻,好像是我最爱吃的鱼香肉丝。

“你……没吃饭?”挂断手机,我不确定地问。

他重新发动车子,点点头。

“你该不会觉得我会请你去家里吃吧?”我有些意外。

“不应该吗?”

所以,他的意思是念在帮于木胜办理住院手续的份上,于情于理我都应该请他吃顿饭,表示感谢。

冒雪来回,宋知衡削薄的短发湿漉漉的,耳廓也微微泛红,黑色羊绒大衣的肩头仍有几粒碎雪未融。视线上移又望回他英俊的侧颜,不知怎的,我想起了高二那年春节,他也是这样顶着漫天飞雪来到我面前,送上新年的祝福与礼物。

那时,他穿着的运动品牌羽绒服,鬓角的雪珠,冻红的脸颊,雀跃笑容,说过的每一个字,我仍历历在目。从未曾试图忘却,谁会忘记生命中最快乐的时光。

他送我的礼物,现在我抱在怀中,他不知道,最好永远不要知道。

“于木朵。”

我回神,“嗯?”

宋知衡转过头与我四目相对,“我回来了。”

我该说什么,虚伪地说欢迎回来,还是气咻咻地说关我屁事,或者云淡风轻地笑,送往事随风而去,尘归尘土归土……

心绪乱了,我什么也没有说,收回视线投向窗外。

默许请宋知衡吃饭,下了车我步行到小区附近的菜市场买菜。茄子,鲜肉,棒子骨,新鲜蔬菜……每买好一样,跟在身后的宋知衡便会很自然地接过去。有摊主八卦,问是不是男朋友,长得真帅,真体贴。我扯扯嘴角没说话,反正撇清关系也不一定会相信。

回程路上,宋知衡有电话。铃声旋律单调有些耳熟,像早年我写在英语书上的四小节和弦。我不解地望去宋知衡,他也看着我,神色坦然从容。我没等他,独自迈步前行,点烟低头深吸一口气,冷得指尖发抖。

没抽两口,烟就被面无表情的宋知衡扔进旁边垃圾桶,他又握紧我的手硬塞进大衣口袋。

我知道自己力不如人,便没动作,想了想,说:“宋知衡,吃完这顿饭,我们还是当陌生人吧。”

他好像没听到,问了个让我莫名其妙反应不过来的问题,当即愣在原地。

“你现在有男朋友吗?”

“有……”

“不要骗我。”他似能看穿我的小伎俩,含笑俯身,一字一句地道,“于木朵,请允许我做个自我介绍。我叫宋知衡,25岁,不抽烟喝酒无不良嗜好。你愿意重新认识我吗?”

我觉得真好笑,“宋知衡,我们现在不在你车里,对吗?”

“对。”

深吸口气,“去你妈的,我不愿意!”

他眸色一暗,不由分说拉着我往前走,长腿阔步,我踉踉跄跄几次险些跌倒,用尽全力拽着他停下来。

“宋知衡,你到底知不知道我讨厌你,恨不得这辈子都不要见到你!”趁他发怔,我迅速抽回手后撤一步,“以前你嫌我爱打人,爱讲脏话,学习成绩差,我现在也好不到哪儿去,抽烟喝酒,一大堆不良嗜好。只有一点变了,我再也不会随随便便爱上谁了。我不要重新认识你,在我眼里,你他妈就是个渣男!”

“大!渣!男!”

骂到气结也无济于事,积郁七年的怨怒一霎如火山爆发,我卸下琴包,冲过去将宋知衡扑倒在地,挥拳一记记重锤在他的脸上和身上,一点不留情,一点不留余力。

宋知衡没躲,也没反抗,默默承受着。

渐渐地,不知是雪水,还是汗水模糊双眼,我体力不支,张开嘴大口喘息,冷空气倒灌,胃开始隐隐作痛。宋知衡似乎有所察觉我的不适,坐起身张开双臂抱住我,紧紧箍在怀里。

“打够了没有?”

“没有。”

“手打伤了怎么弹吉他?”

“不用你管!”

他缄默,渗血的唇角噙起浅浅笑意,目不转睛地盯着我,透出灼灼的光。

必须承认,宋知衡被我揍得挺惨,甚至称得上狼狈,头顶浮雪沾着落叶,脸上挂了彩,大衣领子也歪斜到一边。比起他,我宁愿心疼买的菜,零零落落散在一地,打包的鱼香肉丝盒盖倒扣,已无力回天。

我推开宋知衡,自己站起来背好琴包,找个没有破的塑料袋,一一捡回散落的蔬菜。有根茄子滚出老远,我走过去,一位路过的阿婆帮我捡起拍去灰尘,好心劝慰我般道:

“姑娘,心里有气再委屈也得回家撒,男人就好点面子,该给的时候必须给。可千万别再当街动手了啊。”

“我家没这种渣男!”

气性未消,我恶声恶气地呛回去,没再管宋知衡,直接穿过马路,大步流星地走进小区。

找钥匙开门,我这才注意到自己手背也蹭破了皮,血迹凝固。手指通红早已冻僵发木,死活拧不动钥匙,收回来哈口热气,一只大手突兀地横插入视线,帮我把门打开。我懵了下,宋知衡已率先侧身迈进屋,倒也没再往里走,一动不动站在门口的地垫上。

没力气再打他一顿,我自顾自弯腰换鞋,有点想笑。雪后菜场地面泥泞,我穿高筒军靴又不怕脏,可宋知衡一双一看就价值不菲的皮鞋却遭了殃,布满泥点子雪壳子,脏得根本没法看。

“帮我找双你弟的拖鞋。”

不仅不客气,还挺会使唤人,我怎么可能会照办,“没有,于木胜喜欢打赤脚。”趿拉拖鞋,拎着菜直接走进厨房。

我家虽然不像猪圈,但绝对不算干净整洁。我只会做饭,并不热衷于料理家务,东西收拾得太规矩,要用的时候反而容易找不到。自从于木胜上大学住校后,我更乐得轻松,怎么舒坦怎么来。

宋知衡能忍耐穿着脏鞋走一路,我就不信,他还有勇气不穿鞋,踏进我乱七八糟的客厅。

我依然清楚记得宋知衡爱干净,校服运动鞋永远洁净如新。以前陪我吃路边摊,头一两次全程如坐针毡,任凭我怎么威逼利诱也不肯动筷子。后面慢慢适应了,仍改不了一坐下来就擦桌子,用滚水涮洗碗筷的习惯。我笑他有洁癖,他嫌我不卫生。

性格大相径庭,出身天差地别,我和他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也许从一开始在一起就是个错误。

十六七岁,爱得骄傲狂放,常常误以为自己是强者,无所不能。

到最后遍体鳞伤,也怪不得谁。我打宋知衡,骂他渣男,不是觉得爱错人,替自己不值,而是气他的不告而别。爱了就爱了,分手就分手,你可以给我一个句号,感叹号,但不要给我省略号,令我耿耿于怀好多年。

“药箱在哪儿?”

听见宋知衡的声音,我回过头,想不到他还真有勇气半卷裤腿,光穿着袜子走进屋。大衣也脱了,里面穿着灰色毛衣,露出挺立的条纹衬衫领子,看上半身像居家男人,看下半身像准备下河摸鱼。不伦不类有点滑稽,我想笑,他却没有丝毫不自在,一派平和。

“没有。”

这是实话,我和于木胜皮糙肉厚,健康到令人发指,感冒发烧全靠硬扛,一般都会不药而愈。

他没再开口,转身离开,很快外面响起关门声。终于忍受不了我的冷漠,走了也好。我没在意,继续忙自己的,晚上给于木胜改善伙食,中午煮面对付一顿。炖上大骨汤,我蹲在地上从橱柜里找保温餐盒,外面再度响起开关门的声音。我皱眉预感不好,宋知衡已经来到近旁,径直拉我起身。

“先擦药。”

“不用。”一点小伤哪那么精贵,我很不耐烦,甩开他的手,“天生自带自愈能力。”

他笑而不语,执着得要命,又抓住我的胳膊,半强迫地硬把我按进沙发。

家里通常只有我一个人,所以沙发也只留出一人的空间,其余位置全部被各种各样的杂物占满。我一坐下,宋知衡见自己没地方坐,索性长腿一曲坐到茶几上,与我面对面。拿出刚买的红药水和医用棉棒,托起我的手,低头给伤口消毒。

“疼不疼?”

他动作很轻,我也很耐痛,但没回答。拘在他双腿之间动弹不得,我又不愿盯着他擦药的专注样子看,移开视线。大雪好像停了,阴云散去,天光初蒙,仿佛这一天才刚刚开始。

“老房子呢?”

我一怔,看回宋知衡,他没有抬头,似乎只是不经意地发问。

“卖了。”回忆太多,住在里面容易抑郁。

“大学学的音乐?”

明明知道我高考落榜,我不明白他为什么明知故问,想借机嘲讽,我奉陪到底。

“读的‘社大’和‘夜大’。白天写歌,往各大唱片公司寄送小样。晚上背着吉他跑各种酒吧,做乐手,做和声,做暖场。空闲时间也干点兼职,草台子歌手,小电影配乐,地下通道步行街卖艺……比起你们这些海外名校的高材生,我的‘大学’生活也相当精彩,丰富。”

话到一半宋知衡顿住,用一种我读不太懂的复杂眼神凝视我,似乎有诧异,有同情,有疼惜,有自责,也有苦楚。

撕开一张防水创口贴,我轻松道:“宋知衡,收起你的同情心。没有你的每一天,我不知道过得有多好。”

他拿过去,帮我贴上,“不问问我过得怎么样?”

“不想知道。”

宋知衡听若罔闻,再仔细检查确认所有伤口均已处理完毕,朝我露齿而笑,“换你。”

我不明所以,“干嘛?”

他指指自己唇角的伤,“帮我擦药。”

“自己擦。”

我起身,他收紧双腿不准我动,递来红药水,幼稚极了的仰起脸,抿着唇装无辜。

即使在过去,我也从未见过这样的宋知衡。他是天之骄子,每一次为了我而妥协的时候,也总是一脸嫌弃,仍旧保持着少年的矜傲。吵架斗嘴,也一定是我先道歉说对不起。换句话讲,那时他脸皮薄,现在是真的厚。

季维方说,我全身上下拳头和嘴最硬,心最软,最擅长先得罪人再对人好。情商太低,朋友不多,能交心的更少。要不是靠季维方他们平时拉拢组局,基本已经离群索居,告别人际交往圈了。

我也没打算和宋知衡重新认识交朋友,想不通为什么打完他,还要帮他上药,接过红药水自己都愣了下,他一张挂彩的俊脸已贴过来。

放回红药水,换成酒精棉球,我没好气地道:“擦红药水影响美观。我下手重,疼也忍着。”

“好。”

我没顾及轻重只图快,宋知衡确实能忍,直接擦酒精不可能不疼,连眉毛也没抖一下,只一眨不眨地盯着我,眸光里再没有显露出什么情绪。没多久,手竟很自然地环过我的腰。之后更得寸进尺,两只脚踩在我的棉拖鞋上,没用力,轻轻靠着。

“地有点凉。”他说。

“痛你都不怕,怕什么凉。”我没动,以不变应万变。

讨厌宋知衡,却不排斥他亲近的小动作,这逻辑本身很矛盾,但我心里一点不矛盾。也许玩音乐的人都感性,不讲逻辑。哪怕现在和宋知衡滚床单,我也不会拒绝,长得帅身材好,何乐而不为。

人生乐趣,该享受照样享受;恩恩怨怨,该记恨照样记恨。

离得近,宋知衡小动作不断,伸手扯我支棱在耳边的发梢,好奇地问:“为什么留这种发型?”

我烫了个黑人爆炸头,问的人多了,回答喜欢会被追问为什么,于是我都统一回复,“戴头盔发型不会乱。”他闻言大笑,我横眼,“笑屁啊!眼睛戳瞎了,我不负责!”

他像失聪听不见,笑着又问:“待会儿吃什么?”

“面。”

“有我的份吗?”

“没有。”

宋知衡似乎早料到我会这么不客气,笑意不减,再无多话。上完药,我回厨房继续忙碌,他接了通电话,在门口说句再见,匆匆离去。

舟车劳顿熬通宵,洗脸照镜子眼睛赤红,我躺下了却辗转反侧睡不着,抱起吉他寻找灵感。连扫几个和旋不满意,无端又走了神,后知后觉发现,自己在盯着擦过药的手背发呆,心情顿时又变得无比烦闷。

宋知衡问我想没想过他会回来,怎么可能没想过。

最初在气头上的时候,想的是再见面,见一次打一次。后来疲于奔命,睡觉的时间都不够,想的也少了。以前爱宋知衡爱得热烈澎拜,好像没有他就不能活。其实真正过上没有他的日子,早出晚归,忙忙碌碌,一天天就那么谈不上充实,但绝不单调地流逝着,活得也挺好,至少很平静。

当年我无法阻止宋知衡离开,同样的,现在我也无法阻止他回来,意外重逢更不在我控制范围之内。回想他今天的言行举止,如此纠缠不休下去,往后的日子恐怕也不会太平……

艹,我喜欢平静生活,讨厌失控!

3

“于木朵,好久不见。”

家里待不住,收拾好东西,我飙车提前到医院。季维方也在,和于木胜人手一个肯德基全家桶,津津有味地看着某歌唱竞技类节目。

于木胜啃口鸡腿,鼓着腮帮子问:“维方姐,这节目挺火,你为什么不去参加?”

“我没红过,不存在过气,没资格参加。”季维方嚼着汉堡,答。

虽说是大实话,季维方的霸气无人能及。一张异域特色的脸蛋,一副辨识度极高的好嗓,再加上乱吃不胖的体制,天生当明星的料。可季维方似乎又少了点企图心,给人感觉呼朋引伴喝酒吃肉,享受人生才是她的正经事。

“姐,你来啦!”于木胜看见我手提保温餐盒,两眼发光,“我最爱的炸茄盒带了吗?”

病床前桌板上鸡骨头堆成山,我说:“少吃点,先喝汤。”

“我也要喝。”季维方关掉电视走过来,眼尖看到我手背上的伤,奇道,“你手怎么啦?”

“我靠,姐,你不会真打知衡哥了吧?!”于木胜反应快,责备我道,“有话好好说嘛,能不能给我点面子?”

我白他,“你面子没那么大。”

“知衡哥……是谁?”季维方兴味盎然。

“嘿嘿,我姐的高中同学,初恋。”臭小子嘴更快。

眼神示意于木胜赶紧闭嘴,我递去大骨汤,他端着乖乖缩到一边。再盛一碗递给季维方,她不接,意味深长地笑着,冲我一通眉来眼去。于木胜也时不时偷瞄我们,像有屁不放忍不住似的,飞快道“久别重逢”,遭我狠瞪,忙赔上笑脸。

季维方托腮,一副等听故事的样子,“和初恋情人久别重逢,先打一顿,像是你于木朵的风格。我要听,人家当年怎么对不起你,出轨?出柜?始乱终弃?”

于木胜张嘴又想接话,我甩他后脑勺一巴掌。热汤撒泼大半,他差点跳起来,扯着喉咙喊烫,接过季维方递的纸巾擦擦抹抹,再不敢多嘴。

季维方笑眯眯地看向他,“小子,看来你姐心情很差,长点心,别再往枪口上撞。”

“就是,自己不高兴,干嘛拿我一个伤残人士撒气。”有人帮腔,刚消停的于木胜又来劲了,“姐,你这暴脾气再不改,以后谁敢娶你。你别不信,我真觉得知衡哥对你还有意思,你不好好把握,过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而且除了他,也没人治得了你。”

“我有病吗,要他治?”多说无益,我强行换话题,“你明天转普通病房,然后跟我去学校办复学。”

于木胜扁嘴,高抬右腿,“我这样怎么去?!”

“蹦着去!”

“姐!你不能因为自己没读过大学,就非逼着我读大学吧。我说了多少次不喜欢学医,不喜欢学医。”他像撂担子不管似的,两手一摊,“退学申请书我都交了,没法退。”

怒火中烧,我咬紧牙关强忍,耐着性子说:“于木胜,我问你,考大学是不是很简单?我供你读书是不是很容易?A大医科本硕连读,刚读到大二,你说退学就退学,眼里还没有我这个姐姐?好,如果这些你通通不在乎,你当初是不是向我保证,会用功念书上大学?”

“我只保证上大学,又没保证一定毕业。”

“……”

我就不该和个胡搅蛮缠的小混球讲道理,拳头才是实打实的硬道理。

“你不喜欢学医,喜欢什么?”季维方拉住我,好声好气地问于木胜。

“我,我,”他不敢直视我的眼睛,吞吞吐吐半晌,鼓足勇气,“我想和老爸一样当个水手,驾船出海。”

“你他妈疯啦!!”

操起手边保温盒盖砸过去,于木胜也不躲,以为自己多英勇,彻底激怒了我。让季维方先走,我有话和于木胜单独讲。她听我口气强硬,也不便多干涉,给了于木胜一个自求多福的眼神,带上门。

病房内,火药味弥漫。

于木胜也豁出去了,“姐,反正我不会复学,你打吧,我不还手。”

我盯着他,没动手,也没说话。

从小到大于木胜没少被我收拾,调皮捣蛋,各种小错不断。他却从没犯过什么大错,最叛逆不过逃课,一个人跑去码头想老爸。可再打再骂,我的话他也能听进耳朵记上心。

反观我自己,青春期比他更叛逆,缺点毛病比他更突出,从来不是个值得弟弟学习的榜样。理直气壮教训弟弟的唯一原因,无非是坚信“长姐如母”。所以一直以来我把于木胜当孩子,可实际上,他已经长大了。

十九岁,有想法有主张,有权利为自己的事情做决定,为自己做的决定负责。

我若有所思的沉默,反而令于木胜发憷,几次欲言又止。

“姐,我说真的,你打我吧。”

搬把椅子坐到病床边,我觉得推心置腹地和他谈一谈,比什么都强。

“于木胜,行车走船三分险。你想和老爸一样当水手,我不想有一天你也和他一样,命丧大海,连尸骨也找不回来。老妈为什么离开我们,因为老爸死了,她再也受不了孤儿寡母的生活。总有一天你也会成家,有老婆有孩子,你愿意看到他们……”

“姐,你听我说。”他打断我,严肃以对,像个真正的成年人,“我知道,你一直希望有一间属于自己的音乐工作室。当海员收入不错,等我跑两三年船回来,就有钱给你开工作室了。这些年你为我付出太多,以前我年纪小帮不上忙,现在长大了,总该轮到我为你做点什么。”

我很庆幸自己没有草率行事,笑着说:“我不需要你做什么。我只希望你平安,有份稳定的工作,有个幸福的家庭。”

“你呢?”

“我什么?”

“姐,我也希望你幸福。”于木胜难得显得诚恳,眼里闪着真挚的光,认真地说,“知衡哥挺好的。”

“你懂个屁!”我垮下脸,起身,“应该不应该退学,你自己好好想想。休息吧,我回家了。”

“姐。”走到门口,于木胜叫住我,满脸期待,“我要是复学,你能不能给我个面子,和知衡哥复合?”

“想得美!”

推门而出,只听一声低呼,我站定。对面的人吓得一抖,手里的东西全部掉落在地。四十岁上下的一个中年妇女,慌张捡起大包小包的营养品,含着胸朝病房里仓促瞟了一眼,怯怯地问我,于木胜是不是住在里面。

反手轻轻关好门,我说:“我是他姐姐,你是?”

她初听有些讶异,眨着眼看了我会儿,随后竟一下跪倒在我面前,大放悲声。

“姑娘,你发发慈悲,放过我儿子吧,他不是故意打伤你弟弟的。我儿子从小就乖,是个好孩子。他还年轻,在读大学,不能坐牢啊!姑娘,你行行好,只要你不告我儿子,要多少钱,我和他爸砸锅卖铁也会赔给你。还有你弟弟的医药费,我们管,我们管!”

中年妇女的哭诉声,在安静的走廊中变得格外响亮,两边病房纷纷有人探出脑袋好奇张望。她低伏着看不见,也顾不上,投入在自己所营造的哀恸气氛中,一遍又一遍苦苦哀求,伸手抓我的裤腿。

我避开,目光却倏地定在她来不及收回去的手上。那是一只饱经风霜的手,粗厚皲裂,微微颤抖着,像无助的悲鸣,像哀怨的呻吟。

情不自禁地,我想起了那一年老妈带着我和于木胜,坐在船务公司偌大的会议室里,也是同样的无助与忐忑。得知老爸不慎落海失踪,生还可能几乎为零,我们姐弟俩哇哇大哭,老妈却一滴眼泪也流不出来,无泪以悲伤。

那时老妈的手颤抖得更厉害,无论如何接不过来一张薄薄的事故说明文件,同样也是一纸死亡通知单……

“……我儿子一坐牢,这一辈子就毁了呀!姑娘,求求你,放过我儿子吧,我们两口子下半辈子愿意做牛做马伺候你和你弟弟!”

我看向面前这位母亲泪迹斑斑的脸,“你儿子现在在哪里?”

“看守所。”

“明天上午九点我在医院门口等你,我们一起去趟公安局。”

她愕然,战战兢兢地问:“你,你不告我儿子了?”

“不告。”

我没再多说什么,绕过她径直离开,背后响起一声高过一声的感激道谢,也没有回头。只是在经过一间病房门口时,稍稍斜眸。

纤瘦高挑,黑长直发,果然是熟人。

“于木朵,好久不见。”

连声音也熟悉到令人作呕,我顿足,没有动。

“我们聊聊,有时间吗?”

依然没有回头,我说:“没时间。”

多停留一秒钟,多说一个字都是浪费时间。

4

“人傻钱多。”

雪夜,我轰响油门,享受风驰电掣带来的极速快感。

速度越快,人越清醒。

当年宋知衡和徐墨瑾双宿双飞,一同赴美,我就早该知道,他们这对“金童玉女”也会一同学成归来。宋知衡不可能无缘无故大半夜出现在医院,送生病的徐墨瑾就医,当然是唯一合理的解释。

我想多了,宋知衡也不可能对我纠缠不休,只不过一时兴起,渣男犯贱罢了。

突然想喝两杯,急转车头,与一辆眼熟的黑色轿车迎面交错。片刻,那辆车也紧随而来,始终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十字路口等红灯,轿车慢慢滑至左车道,停在我的摩托车旁,敞开的驾驶位车窗,正好与我相对。

我推开护目镜,不爽地道:“宋知衡,你跟着我干嘛?”

他眼角眉梢带笑,耸了耸肩,好像在说,同路不代表跟踪。

“你不去陪徐……”

听出自己酸溜溜的语气,我立即收声,绿灯亮起的刹那,加大油门冲过马路。

七八点钟,“静空”客人不多,形单影只匿于角落,常驻乐队仍在调试设备,没有音乐陪伴,酒是唯一的朋友。

白正非在打电话,看见我挥手示意,正要转身忽的定住,露出略显惊喜的微笑,好像遇到熟人。

“Hi,Jean.”

他打着招呼走过来,和我身后的宋知衡简单拥抱,两个人开始用流利英文畅聊。

凭这些年听英文歌练就出的听力水平,我完全听不懂,径自坐到吧台前。不用开口,酒保小武送上加冰特其拉。一口冰冽的酒含在唇舌之间,慢慢咽下,辛辣微麻,是我想要的劲道。

小武朝我身后努努下巴,问是不是老板朋友,以前没见过,够帅的。

我摇头。

白正非朋友遍天下,认识谁我也不意外,认识宋知衡倒有几分稀奇。白正非是前华语乐坛的金牌制作人,点石成金的音乐圣手。对我有知遇之恩,长我一轮,亦师亦友。我从没听他提起过有一个叫“Jean”的朋友,从年龄到背景,两个人也不像能有任何交集。

浪费脑细胞思考想不通的问题,等于庸人自扰。丢弃仅有的一点好奇心,连喝两杯特其拉,我整个人放松不少,趴在吧台边,欣赏小武高超酷炫的花式调酒。

“朵儿,你骑车来的,少喝点。”

拿起我随手放在身旁高脚椅上的头盔,白正非坐下便道。宋知衡也坐到他另一侧,摇头拒绝小武的点酒询问,侧目朝我看过来。见我正歪着脑袋懒洋洋打量他,对视片刻后,宋知衡忍俊不禁似的倏忽一笑,收回视线摇了摇头。

一瞬间,我有点恍惚,仿佛又回到青春年少时。

宋知衡帮我补习功课,我听得云里雾里,常常盯着他一张好看的脸蛋,不知不觉就入了迷。被他发现,我一定抵赖不承认,说在专心思考问题。他从不戳穿我,只会像现在这样微笑,无奈又包容。

身体放松,思想也跟着松懈。要不是小舞台方向传来一声尖锐刺耳的啸音,我都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眼睛仍盯着宋知衡不放。

“小武,再来一杯。”挺直腰,像为掩饰点什么,我调侃白正非道,“大叔,是不是年轻的时候不管多潇洒不羁,到老了一样啰里啰嗦。我什么酒量,你还不知道。担心我喝醉,不如担心我把你‘静空’的酒喝光。”

“年纪不大,口气不小。叔还真怕你喝不光,下周四,”白正非话音一顿,转对宋知衡,“下周四小朋友们给我祝寿,你有时间也过来。”

宋知衡看我一眼,“好。”

我当然反对,但没立场出言反对,一口饮尽淡棕色液体。

酒是烈的,心是冷的。

“朵儿,听Jean说你们是高中同学。”坐在我和宋知衡之间的白正非眼波流转,拍了下宋知衡肩膀,对我说,“想不想知道我和他怎么认识的?”

我:“不想。”

“想!”小武兴奋地凑过来。

不知是谁高喊一句“白叔叔讲故事时间到”,只消片刻,我们周围便围满了人。站的站坐的坐,有酒的喝酒,没酒的都是服务生和乐队成员。

作为“静空”的保留节目,“白叔叔讲故事”一直大受欢迎,不仅因为白正非肚子里有货,而且他还是个帅大叔。扎一束小辫子,留两撇小胡子,只穿山本耀司,懂音乐会写诗,迷妹无数,尤其深得女文青的青睐。

季维方说,如果他肯装十三,动笔写写鸡汤段子,也就没张嘉佳,大冰之流什么事儿了。

别人写故事卖情怀,他讲故事只为卖酒。

白正非转身面向众人,高举酒杯,“叔今儿高兴,在座各位今晚的第一杯酒,我请!”

众人欢呼,举杯畅饮。

我没有动,眼尾余光里宋知衡也静静坐着。我们成为酒吧里,仅有的未被活跃气氛感染的两个人。

白正非看了看他,又斜睨我,笑容意味悠长,然后食指抵唇请大家安静,抿酒入喉,不疾不徐地开了口。

“大约五七年,我在美国做某位天后的新专辑后制。一天深夜失眠逛音乐论坛,无意中看到个帖子。有人发了一段手抄的四小节曲谱,寻高人相助,要求用吉他演奏并录制成手机支持的播放格式,酬金五百刀。”

“对于做音乐的人来说,这活儿没难度,正因为太简单,反而没人接,估计以为发帖的人是个骗子。我闲得无聊,顺手帮了个忙,没想到第二天还真有人联系我,要付我五百刀。一聊起来,我才知道他也是中国人,也在波士顿。我觉得挺巧,这事儿也挺有趣,约他见面吃饭。”

“见了面之后,我问他的第一句话就是那段谱子,是不是对他有什么特别的意义。他告诉我,那是他高中喜欢的女孩写的,他想做成手机铃声,留作纪念。”

故事讲到这儿,有人性急,插嘴问:“大叔,他们现在在一起了吗?”

没等白正非回答,又有人道:“你是不是傻,听不出来大叔讲的就是他身边那帅哥,要在一起了,用得着一个人跑来喝闷酒?”

“也不一定是一个人。”白正非说着,目光幽幽朝我投来,“你说对吧,朵儿?”

感觉到自己变成视线焦点,我牵动嘴角谢谢白正非没把话讲得太清楚,绕过他看去宋知衡。旁若无人的他低着头在玩杯垫,长指翻动,像一场豪赌,仅有的一张致胜王牌捏在他的手里。

似乎敏锐感知到我的注视,宋知衡转眸,微笑。

我寒下脸,用只有我和他听得到的声音,缓缓吐出四个字,“人傻钱多。”

冬季夜晚冗长,像女人腰间臃肿的肥肉,多余又乏味。

空虚的都市人打磨长夜的方法不外乎美食,酒精和看对眼后的你情我愿。

越夜越美丽,趁情迷气味变得浓郁前,我带着微醺发酵出的身心舒爽离开“静空”。夜风一吹,不觉得冷,我肚子倒饿了,意识到自己还没吃晚饭。跨坐上摩托车,被白正非喊住。他送宋知衡出来,提议让宋知衡开车送我回家,安全第一。

我不乐意,“大叔,你要再啰嗦下去,真成名副其实的大叔了。”

他小胡子一抖,也不跟我废话了,直接拿走我的头盔,甩下句“听我的”,转身回“静空”。望着他的背影,我哭笑不得,忽觉摩托车一沉,回头,宋知衡半倚在后座,双手胸前交叠,歪着脑袋看我,眸光缀笑。

“于木朵,你的琴技比以前强多了。”

事实如此我没必要谦虚,“谢谢。”

一句“人傻钱多”之后,我就跟着乐队回到小舞台,过了把主音吉他的瘾。彼此相熟配合默契,期间乐队唱了首我写的歌,间奏时我秀了一段主音即兴。效果不错,掌声不少。

那年老妈和宋知衡相继离开,像两把锋利匕首先后刺穿心脏。夜不能寐时,疯狂练琴爬格子成了自我治愈的唯一良药。练到十根指头冒血也不自知,于木胜以为我入了魔。

魔障的日子持续了105天,如同一场漫长而煎熬的告别。我记得清清楚楚,不是因为痛彻心扉,而是因为到了第106天,我突然醒悟,对不告而别者最大的报复,应该是没有他们,我能活得更好。

我想,我做到了。

短暂沉默后,宋知衡再度开口:“记得吗,你刚学弹吉他的时候,每次弹给我听,我都觉得像魔音入耳。”

回忆杀对我不管用,我不但没忘记,而且写了很多关于初恋的歌。也许我应该谢谢宋知衡,给了我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从云端到谷底,从燃烧到湮灭,所有体会到的悲欢迸发出源源不断的灵感,写成歌卖成钱,才得以养活我自己和于木胜。

思及此,我大方笑了,“宋知衡,吃晚饭了吗?你送我回家,我请你吃饭,地方我定。如何?”

他一怔,露出微笑,“好。”

我对美食没有执念,填饱肚子最重要,其次是上菜不能慢。几乎没有任何犹豫,我便决定请宋知衡吃过桥米线。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连锁店位于小区附近,快餐式服务迅速便捷。米线远谈不上美味,不过一碗热腾腾的鸡汤,也能驱散浑身上下的寒气。

我和宋知衡面对面而坐,埋头各吃各的,没说几句话。我吃得快,满头冒汗,率先放下筷子。到店门口抽根烟回来,宋知衡也吃完了。汤喝得一滴不剩,见底的大碗边沿附着一层辣油沫儿。他也没少出汗,额间晶亮亮的,两瓣薄唇微张,红得像在滴血。

说实话,挺诱人。

印象中,宋知衡和我一样,吃辣但不嗜辣。他似乎看出我在想什么,呷口茶,解释说国外待久了,特别怀念祖国的重口味。

我不置可否地弯弯嘴角,坐回原位。

“有话说?”他问。

我点头。他说等等,唤来服务员撤走碗筷,擦拭桌面,只余两杯淡茶。

店里很安静,我沉淀情绪,慢慢道:“宋知衡,你以前问我为什么学吉他,我总是说因为会弹吉他的女孩很酷,其实是因为我老爸。我老爸是个海员,大副,每次出海前都会对我说,等回来就教我弹新的指法。我从没想过有一天,这句话会变成他最后的遗言。初二那年暑假,老爸没回家,回来的只有一把木吉他和一本他手写的曲谱。”

这一段往事我从未曾对宋知衡提起,那时候的于木朵敏感又要强,遇到近乎完美的宋知衡之后,更是变本加厉,把自己不完整的家庭都当成缺点加以掩盖。

宋知衡默默聆听着,既没露出意外之色,也没有用同情的眼光给我安慰。

这很好,我很释然。

“后来那把木吉他被徐墨瑾擦花了,她说她不是故意的,我还是很生气要动手打她,然后你出现了。我觉得自己在犯贱,就那么莫名其妙地喜欢上你。想法也天真,认为喜欢一个人就应该去追求他,互相喜欢就应该在一起,什么都不考虑,什么也不在乎。”

我没有太多顾虑,想到哪里说哪里。也许因为世上的事,最令人回味的,是始和终这两端。男女恋爱,也是如此……

为不辜负老妈的期望,不爱念书的我拼尽全力和一点运气考入重点高中。喜欢上天之骄子的宋知衡,原形毕露,高一的时间都用来追求他。追得热烈,人尽皆知。所有人都说不可能,一个经常被通报批评的坏学生,怎么可能追到一个出类拔萃的好学生,但我成功打了所有人的脸。

因为爱过,所以不后悔。

我笑笑,回首往事有些欷歔地道:“宋知衡,我那个时候真的是很爱你啊。现在可以叙旧的人,也只有你。”

宋知衡没有笑,眼底岑寂,如风平浪静的海。“我从小就过着衣食无忧,同时也一成不变的生活,经历的最大变故是父母意外双亡。姑姑抚养我长大,让我继续按部就班地生活,专心完成初高中学业,接着出国留学,学成归来进公司工作。”他顿了顿,似自嘲般淡笑,“于木朵,如果没有遇到你,这就是我的人生。”

“按部就班也没什么不好,而且,你已经回到了你正确的人生。”宋知衡提到他姑姑,他父母双亡的事,最早我也是从他姑姑口中得知的。

思考片刻,我继续道:“你出国前,我见过你姑姑。她说你老爸是她最敬重的大哥,你是她最疼爱的侄子。她知道老妈抛弃我们姐弟俩,还拿走了老爸所有的抚恤金,所以给了我一大笔钱。我和于木胜得生存,没理由不收,你说对吗?”

言下之意,宋知衡有位“好”姑姑,我没白如火如荼的爱一场,临了还得到高额“分手费”做补偿。金钱往往是送爱情走入死亡的最后一击,这也是目前为止,我能想到的和宋知衡彻底了断的唯一说辞。

宋知衡似乎不太相信,眉峰轻蹙,“有了钱,你为什么还过得那么辛苦?”见我诧异不解,他进一步解释道,“你上午说,写歌是你讨生活的工具,你还说,你奔波夜场,做过草台子歌手,小电影配乐……”

“那都是我的工作。”我快速打断他,“有钱不代表不用工作,这个道理你比我懂。我也不是那种会坐吃山空的人。”

“于木朵,不要骗我。”

“我不需要骗你!”

我有点激动,不由提高音量,一对身穿校服的高中情侣刚跨进店门,便吓得站住脚,奇怪地朝我望来。我告诫自己不可以自乱阵脚,暂时也没收回视线,大眼瞪小眼和他们对望。于木胜说我脸色难看的时候,杀人不用刀,无刀胜有刀。小情侣大概从我的眼睛里看到了教导主任的身影,弹开,转身,眨眼消失在黑夜之中。

早恋之所以令人无法自拔,或许就在于它的禁忌感。我以过来人的心态想着不禁发笑,宋知衡扭头看了门口一眼,转回来恰对上我的笑脸,也了然于心,抿唇莞尔。

“高二上学期月考你进步了十个名次,我们去吃肯德基庆祝,遇到班主任和他女儿。你把我拉到女厕所躲起来,还偷亲了我。”

同样是追忆往事,宋知衡的声音里却听不出欷歔,透着点翻看老照片的愉悦,仿佛随时会被照片里记录的某一幕而触动,会心一笑。

谁年轻时没爱过几个渣男,我也坦荡,接着他的话道:“然后你就把我推开了,结果被班主任女儿撞个正着。我威胁她不准乱讲,她特别上道有眼力见,找你不找我要封口费。巧的是,她和于木胜是高中同班同学。”

“听说过完年要开同学会,你参加吗?”宋知衡似不经意地问。

“不参加,没意思。”从来也没参加过,我不假思索地摇头,适可而止,是时候结束和他的饭后叙旧,“你应该知道我是个爱憎分明的人,爱起来果断,恨起来也不含糊。你想叙旧,我满足你了。今天打了你算两清,我不想再追问当初你为什么不告而别。”

“就这样吧,我走了。”

我迈步走向店门口,只挥手不回头。

无声细雪洋洋洒洒,踩在脚下嘎吱作响。走出很远,我站在昏黄的路灯光晕里,点燃一根烟。天与地,黑与白界限分明,唯有指间星火忽明忽暗。

宋知衡何其敏锐,我的确撒了谎。

他那位“好”姑姑,事实上一分钱也没有给我。她只告诉我,青梅竹马的宋知衡和徐墨瑾快出国了,一个读麻省理工,一个读伯克利音乐学院。我一个前途渺茫的高考落榜生,麻雀变凤凰的梦可以醒了。

两句话命中要害。我那时刚十八岁,即便再会逞能耍威风,面对一个深谙人心又世故精明的女强人,仍旧只是一只弱鸡,任凭宰割。换做现在,我绝对不会再在她面前掉眼泪。可那又怎样呢,我和宋知衡已经结束了,即使七年前是未完待续,现在也该曲终人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