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搭档是猫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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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十六岁的两重天

高歌知道他误会了,解释道:“你别瞎胡扯,人家……”

话还没说完,就被付豪杰打断了,指着桌上的枸杞,啧啧连声。

“沃草,人证物证俱在,你还不承认?原来你……原来你……哎呀!”,他痛心疾首地说道:“真是旱的旱死,涝的涝死。”

高歌听得笑了起来:“就算我涝死,你这风流倜傥的豪杰大人,怎么也不能旱死吧?”

付豪杰觉得自己说漏嘴了,两个绿豆眼眨啊眨啊的,忽然不吱声了。

高歌看他的样子,笑得更加欢畅了。

付豪杰支支吾吾了一会,还是说了。

“你在学校的时候,咱们全校公认没人能跟你争,后来你不是走了嘛……”付豪杰用手捋了捋头发,“我琢磨着,论颜值和气质这一块,你走了就该轮到我了吧?然后我就觉得呢,女同学们是不是该向我靠拢了……”

颜值和气质?

付豪杰一向迷之自信,高歌有点哭笑不得,不过人有自信不是坏事,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他这个死党,一向是自命风流,却又色胆全无,喜欢上哪个女生,就觉得别人肯定也偷偷喜欢他,永远等着别人向他表白,直到被现实无情打击。

“后来呢?”高歌略有一点担心他的精神状态,“她们都向你靠拢了没有?”

“内个……我觉得她们是靠了,不过我也没让她们近身就是了。”付豪杰强作欢颜地说道,“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高歌哈哈大笑,觉得他这状态就还可以,没什么好担心的。

“说起来,今年的城邦进化人校际手合,就快选人了。”付豪杰屈臂看了看自己那毫不起眼的肱二头肌,泄气地说道:“唉,眼看奔17了,我是没戏了。”

他忽然跳到这个话题,把高歌弄得愣了一下。

每一个人类的体内,事实上都零星存有某些动物的基因片段,对绝大多数人来说,这些基因片段是沉默基因,终生不会表达。

而极少数人会发生基因融合,成为进化人。这个融合的过程,只会发生在从婴儿到十六岁期间,超过十六岁,则终生无望。

高歌知道付豪杰一直有成为进化人的梦想,主要是想代表学校参赛,赢得优胜,成为万千女生心中的男神。

但目前看来,他机会确实不大了。

高歌对这件事不是太感兴趣,作为一名经历过生死相搏的场斗手,回头去看这种校际比赛,有点看小孩子过家家的感觉。

同时,付豪杰也还不知道他的场斗手身份,不然准得大吃一惊。

高歌决定打个岔。

“对了,那个谁谁谁,跟谁谁谁来着,现在怎么样了?”他做出一副想不起来的样子。

就这么一句莫名其妙的话,足以勾起付豪杰的八卦瘾头了。

“你说的是那个谁谁谁吧!”付豪杰兴奋地抢着说道,“我跟你说啊……”

由此开始,滔滔不绝,说的无非是男生女生之间的那点事,谁跟谁好了,谁把谁踹了,谁摸了谁的什么地方,说得天花乱坠,口沫横飞。

“行了行了,先别八卦了,”高歌听了一会,实在忍不住打断了他,指了指桌上的两个碗说道,“在我这吃饭,还热着呢。”

“我吃过了,不然早动手了,再说这是人家给你做的,记得加把枸杞拌着吃哦。”付豪杰不怀好意地说完,嘿嘿嘿地奸笑起来。

高歌无语地看着桌上的枸杞,心想这货哪句话都没说错,组合到一块就其心可诛。

“说正事,”付豪杰忽然正色道,“帮我挑两块化石,我差不多就得回去了,下午还要点名。”

付豪杰家里给的零花钱很多,所以他手头一向宽裕。这几次来,都特地要买上一两块化石带走,嘴上说是要买回去收藏,但高歌知道,他是真心想帮自己一点。

好朋友之间,也不必多说什么,记在心里。

高歌帮付豪杰选了一块海爬化石,一块渐新世的天牛化石,都属于是店里的精品。

在原来的世界,化石是个很冷门的商品,但在这个世界,由于进化人的出现,人们普遍有种进化崇拜的情绪,化石作为物种进化过程的纪念品,也变得热销起来。

这里的普通人可以把化石作为饰品、藏品和日常把玩的物件,而进化人则会选择与自己同种的化石,做一种感应修炼,据说有机会形成能量通路,反过来强化自身战斗力。

高歌研究过这个现象,认为其原理与自己的系统非常相像,本质上也是在寻找化石中的基因活性信息,只不过是还处于自发和原始的阶段,就像大海捞针一样,远比不上系统的强劲高效。

付豪杰带着化石走了,走的时候心情已经大好,又变成了意气风发的豪杰大人。

高歌则匆匆把午饭吃了,发自内心的感叹,虽然只是简单的盖饭和汤,但味道确实好极了。

这不会是出自洛雪和阿香之手,十五六岁的美少女,不可能有这样的功底。

香雪酒馆的后厨,另有高人。

他设想了一下酒馆的分工,阿香伶牙俐齿兼有生意头脑,应该是照顾店面兼管账的。而洛雪性格随和,天真直爽,多半是蹲在店外,负责“嗟,来食!”的宣传工作。

他有点替她们惋惜,也就是这里地段不好,过于偏远了,否则不说别的,单凭姐妹俩的颜色,酒馆也早就爆火了。

他打开系统面板看了一下,数值13/10,说明每日刷新的精力点已经按时到账。

他潜下心来,准备开始冥想战训练,手机却响了,拿起一看,是龚胖子的电话,得接。

“小高,明天晚上的擂,准备得怎么样了?”

“正在努力呢龚哥,争取顶过第三回合,不给你丢面子!”

一场打满的话是九回合,高歌给自己定的目标是保二争三,毕竟第一回合是白捡的,但自己刚上新擂,气势上不能怕,所以给龚胖子报高一点。

“第三回合吗?嗯嗯……”龚胖子的语气有点含糊,“尽力局嘛,尽力就好,也不是说非得给自己划根线……内个什么,你多练练防御。”

高歌咂摸了一下,觉得他话里有话,兆头不大好。

“龚哥,你的意思是说……”

“你明天的对手出来了,是野猪疯七。”

高歌犹豫了一下,他成为场斗手的时间不长,很多人都不认识,但野猪疯老七恶名在外,他是听说过的。

“龚哥,我记得……他不是打第四擂的吗?”

“那是个疯批!”龚胖子骂道,“最近天天喝大酒,疯疯癫癫的,隔三岔五放葫芦张的鸽子,被降回第三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