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基础无法独立于技术创新之外
根据定义,创新寻求的是社会重构,而这与维持连续性的需要相冲突。本书探讨了这两种机构职能产生的紧张关系。变革型创新产生的不确定性常导致公共争议。社会并不是反对变革,而是关注创新可能造成的损失。新技术呈现出的是未来的不确定性,以及造成个人和社会群体利益重新分配的可能性。
科学技术在社会中的作用是提供被广泛讨论又令人困惑的话题。正如W.布莱恩·阿瑟(W. Brian Arthur)在《技术的本质》(The Nature of Technology)中定义的,我们至少可以从三个层面观察技术。
首先,技术是人类利用自然现象满足人类需要的一种方式。这些现象包括植物中的兴奋剂、重力、磁性等。例如,通过综合应用推力、升力和重力等现象实现飞行,在线圈中旋转磁体产生电的发现导致了新产业的诞生。在这些现象被观察到以前,这些技术是难以想象的。
其次,技术可以被理解为形成功能系统的构件集合。例如,飞机就是一个系统和相关子系统的构件的集合,每个子系统又利用集合在一起的某些自然现象来实现某一功能。
最后,技术是“某一文化的可用设备和工程实践的整体集合”。
航空业可以满足人们对旅行的需要,但它也是多样的物理组件和制度安排的集合。我们通常认为人类的需求激发了其对新技术和新解决方案的探索,相反,新技术导致了新需求的出现。供需关系的简单规则无法灵活运用于动态的社会系统。在这些系统中,新技术对经济特征的改变和经济创造出的新技术体系一样多。
航空业的出现经历了漫长的过程。人们利用自然现象创造工业品,再将其用于建立航空业的系统及子系统。在此期间,新的标准、规则和社会规范与航空旅行相关的组织共同进化,各种各样的监管机构和组织与地方的、国家的和国际的社会组织多层次、多行业共同演进。
飞机的出现与航空业的协同演化改变了世界经济。它部分取代了其他先前存在的运输方式,如铁路及其相关行业。创新本质上是通过引入新形式的经济组织以改变经济。因此,经济是基础技术的晴雨表。
从这种方式来看,技术可以独立于经济而存在于实验室或博物馆中,而无论它们是否为了响应社会需求而开发,但经济结构却不能独立于为满足人类需求而创造出来的技术组件。新技术带来新形式的社会经济组织,技术上的变革需要社会制度的互补性变革。技术、经济和相关制度作为一体化系统共同进化。
理解这种共同进化的动态是掌握社会经济惯性和对新技术持怀疑论的关键。例如,传统的农业经济是技术系统和社会组织的集合,其大部分是可持续的,只产生相对缓慢的变化。用拖拉机替换基本农具,并不只是一种简单的技术替代行为,而是整个社会经济系统的彻底重组。拖拉机的采用与新的行业和社会制度齐头并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