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者前言
一、赫兹里特与兰姆
十九世纪上半叶是英国散文史上最辉煌的时期之一。查尔斯·兰姆和威廉·赫兹里特的随笔散文,双峰对峙,更在文学史上留下了他们的名字。由于我国对英国文学的介绍,次序大抵是从小说、戏剧到诗歌,散文译介得不多,更不成系统,因此对他们的了解也不够。比较起来,兰姆的运气稍好些,因为他与其姐玛丽·兰姆合写的儿童读物《莎士比亚戏剧故事》早在二十世纪初就由林纾译介到了中国,取名《吟边燕语》,他最著名的散文集《伊利亚随笔》也已翻译出版。赫兹里特的名头没有兰姆大,有几个原因,其一是他的作品译介得更少;其二是他晚年与我国读者熟悉的湖畔诗人华兹华斯、柯勒律治等闹翻,把他们骂了个狗血淋头,喜欢湖畔派的人可能不会喜欢他;其三是个政治原因,他一生服膺拿破仑,终身为法国革命唱赞歌,至死不渝,这种政治性太强的人物有时也不被人喜欢。
实际上赫兹里特是个极有个性的散文家。作为散文家,他的成就并不在兰姆之下。当然,他们两人属于完全不同的风格,简单地评述谁高谁下是不容易的,也没有必要。但不妨指出一下他们的主要不同:第一,兰姆是城市型的,他的随笔的题材大多是城里的生活和人物;而赫兹里特从本质上更属于自然型,他与华兹华斯、柯勒律治等有较多的共同语言,尽管也写过不少城市生活的篇章,但他的“温斯洛情结”(详见下文),说明他内心向往的始终是乡间的生活。第二,兰姆的作品以情胜,赫兹里特的作品却以理长。也就是说,兰姆文章的感情更为细腻,而赫兹里特文章的说理更富气势。事实上,赫兹里特的很多政论和评论极富战斗性,为兰姆文章中所罕见;因此甚至可以分别把他俩的散文看作“阴柔美”和“阳刚美”的代表。第三,由于经历和生活圈子的原因,兰姆文章覆盖的面没有赫兹里特广,除了随笔与文论是两人共同的之外,赫兹里特的画论、剧论、政论甚至还有哲学方面的探索是兰姆所没有的。从作品数量来讲,赫兹里特也要多得多。
其实在赫兹里特去世不久,赫、兰优劣就成了一个热门话题。著名作家沃尔特·白芒浩(1)扬赫贬兰,结果惹得另一位作家克拉布·罗宾逊(2)大光其火,两人几乎吵了起来。因此聪明的办法是,不要在两人中强为轩轾,只要依据各人之所成就,尽情地欣赏就是了。
二、生平与著述
1778年,赫兹里特出生在英国肯特县梅德斯通镇。他父亲是个非国教派牧师,身上体现着英伦三岛的联盟:生于爱尔兰,在苏格兰格拉斯哥大学受教育,而被指派在英格兰当牧师。当时美国独立战争已进行了三年,教派的分裂,加上他父亲又是个坚定的亲美派,使他家不得不离开英国,流亡海外,于1783年来到了独立后的美国。一待就是四年,到1787年才又回到英国。其时赫兹里特才九岁多一点。他刚懂事的幼年,就生活在世上最早的共和国之一的美国,生活在一个因不满欧洲王国们的不公正而自我放逐的家庭里,这与他日后成为一个民众政治的鼓吹者,也许不无关系。有意思的是,他这段生活当然不可能留下什么记录,但巧的是,他留下的最早一篇作文竟是九岁那年写的一封信,信中居然忧郁地说到,美洲的发现是个错误,这个国家应该还给原先住在那里的居民!
回国后不久,赫兹里特一家在什罗普郡韦姆镇安顿了下来,此后几年,赫兹里特就在这儿长大、上学、跟父亲学习、跟邻家女孩一起学习法语。那些女孩回利物浦后他曾去拜访过,在那里他第一次看到了戏剧,以后成为他一生的爱好。
由于父亲的愿望,1793年15岁那年,他成了哈克尼神学院的一名学生。但他真正受到的教育是在哈克尼的围墙之外。他哥哥约翰现在二十六岁,他的绘画和缩微画在伦敦已小有名气。由于经常光顾他哥哥在伦敦拉思伯恩大街的画室,接触到那里的青年画家,受他们的影响,赫兹里特渐渐喜欢上了绘画,期望有朝一日成为一个画家。一年之后,赫兹里特就永远告别了牧师圣职与神学,回到了韦姆。表面上似乎无所事事,实际上他在忙碌地读书、学画、散步、思索,并且努力想把他的思想形之于文字(他这些年思考的结果终于形成了一本书《论人类行为准则》,于1805年出版)。同时,刻苦的阅读,使他初次尝到了一些伟大文学作品带来的欢乐:卢梭的挚情,伯克的华丽,弥尔顿的雄伟。
1798年,赫兹里特遇到了柯勒律治,并通过他认识了华兹华斯。本书选的《诗人初晤记》记录了这次会面,该文出色地重现了年轻人的激情,而在兴奋中又融合了成熟与诙谐的机智。在那段时间,柯氏的形象明显地在他头脑中占有至高无上的位置,因而这篇文章也是了解华兹华斯,尤其是柯勒律治的重要文献。
与柯勒律治的谈话使他的思想又一次转向哲学,但他现在认真选定的终身职业是绘画,尤其是肖像画。他到伦敦他哥哥那里去,在奥尔良画廊看到了正在展出的提香、伦勃朗、鲁本斯和范戴克的一些藏品。赫兹里特热情高涨,他走遍了几乎整个英国,到各个著名收藏家的家里,坚持要看其藏品,而且发疯似的非看到不可,使得那些藏家惊讶万分。他对绘画的狂热感动了利物浦一个商人,提出资助他一百几尼到罗浮宫去临摹一些名画,不用说他欣然接受了。对赫兹里特来说,巴黎简直就是缩小了的天堂。那年是1802年,巴黎正在享受巴士底狱攻占后第一次真正的宁静。处处洋溢着一种自由的气氛。从1802年10月至1803年1月,赫兹里特就呆在巴黎,一边努力地工作,一边感受这里的气氛,高兴万分。他回英国的时候,完成了大约十到十二幅名画的临摹。正是在这时他遇到了他终生的挚友——查尔斯·兰姆。他们俩的友谊成为英国文坛的一段佳话。
赫兹里特的肖像画的工作很难说取得多大成功。他在这方面的最重要成就是兰姆像,现收藏在英国肖像馆,还常被用作书的扉页插图,其实画得一点也不像兰姆本人。他画的柯勒律治与华兹华斯更不成功。诗人骚塞说柯勒律治的画像看来就像个偷马贼,而华兹华斯的像则像个死刑犯。他靠画父亲的肖像曾度过了许多愉快的时光,1806年在皇家美术院展出时也颇受好评,这在他的随笔《作画之乐》里曾提及过。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赫兹里特终于发现他不是块绘画的料。不过他的精力毕竟没有白费,绘画培养了他的观察力,使他成为最出色的艺术评论家之一。
回国后,赫兹里特成了每周在兰姆家相聚的人中的常客,兰姆的圈子里,人们的主要兴趣在文学。活动在他们中间,赫兹里特当然也跃跃欲试,希望把他的一些文字变成铅字。他说服了一个出版商,于1805年出版了他手头的那本《论人类行为准则》,第二年又大胆地出版了一本小册子,名叫《公众事务随想》,这两本书其实都不成功。1807年出版了另两本书。其一是一卷节略本,把阿伯拉罕·塔克尔(3)所作的六卷本《追逐自然之光》哲学巨著缩成一本;其二是一本演说集,叫《雄辩的英国上议院》,收集了一些著名政治家的演说辞,并附简单小传。同一年他还出版了《答马尔萨斯》,对马尔萨斯的人口理论进行了尖锐的批评。言辞之锋利预示着一个真正的赫兹里特的来到。此后,他的笔一发而不可收,成了一个职业文人。
赫兹里特结过两次婚。第一次在1808年,夫人叫萨拉·斯托达特,比赫兹里特大三岁,在温斯洛一带有一处“小小的房产”。但婚后发现两人并不般配。因而到1819年就分居了,并于1823年离了婚。其间赫兹里特经历了一次爱情上的波折,1820年他疯狂地爱上了在伦敦的房东家的女儿萨拉·沃克,但在与前妻离婚后赶回伦敦,发现萨拉另有男友。因而第二年,赫兹里特又匆匆忙忙结了第二次婚,这次,他娶了一位寡妇,布里奇沃特夫人,接着悠然地到法国、瑞士、意大利去蜜月旅行。他边游玩边工作,沿途写了些很具可读性的小品,当年寄给了《晨报》,1826年又结成一本集子《旅途随记》。这第二次婚姻也没维持多久。大约蜜月结束后,他们便在瑞士分了手。与萨拉·斯托达特结合的唯一好处是发现了温斯洛。离婚后他仍去那里,晚年还在那边的旷野上买了一个住处。他常常提到温斯洛,当然不是萨拉的“小小房产”,而是野雉酒店,或者人们更熟悉的名称“温斯洛茅舍”。他的大部分作品都作于这里,而他许多最愉快的时光也在这里度过。他的“温斯洛情结”在本书所选的《论天才》里有所论述。
赫兹里特在温斯洛从1808年住到1812年,然后搬到了伦敦西敏寺的约克大街,住进了一幢原先弥尔顿住过的房子。1812年,他到拉塞尔学院作了十次关于哲学的报告,讲稿在他死后收在《文学遗墨》里,从中可以看出赫兹里特的哲学兴趣也颇具文学性。第一部充分表现他独特风格的随笔集是《圆桌集》(1817年出版),内中收录了他在《观察家》《记事晨报》《战斗者》等报刊上发表的作品。从这本书里我们可以看到赫兹里特文风的基本特点:一泻而下的气势、雄辩的文句、充实的内容。随笔的性质给了这位警句式语言天才一个充分展示的机会。同年(1817年)出版了他的另一本书《莎士比亚戏剧中的人物》。与兰姆一样,赫兹里特对莎士比亚的欣赏有一种完整性,这来自于他对诗的赏识,对戏剧的感受,以及对舞台艺术的喜爱。1818年,他出版了《英国剧坛评论》。收录了他在《记事晨报》《观察家》《战斗者》等报刊上发表的一批戏剧评论文章。两年后,赫兹里特又为伦敦杂志写了一系列精彩的戏剧评论,但直到1903年才得以汇集成书(收在《全集》第八卷)。
1819年至1920年,可说是赫兹里特的讲学年。他在萨里学院作了三个系列讲座,后来形成了三本精彩而受欢迎的书:《英国诗人讲演集》(1818)、《英国喜剧作家讲演集》(1819)和《伊利莎白时代戏剧文学讲演集》(1820)。青年诗人济慈曾去听过他的讲座,并说赫兹里特的“深邃的欣赏趣味”,是他那个时代世上三大乐事之一。另两件乐事,一是华兹华斯的《远足集》,一是海登(4)的画。
1819年赫兹里特还发表了两部重要的作品,一是《致威廉·吉福德先生》,另一是《政论集》,后者是从许多报章杂志发表的文章中收集起来的。
1821年,《闲话集》第一卷出版,第二年又出了第二卷。许多人认为,如果要从赫兹里特的许多精彩著作中限定选出一部最好的,可能多数人会选《闲话集》。这部随笔集题材多样、风格优美,对人生和文学有许多切中肯綮的评论。在他较长的几篇随笔里,到处可以读到赫兹里特式充满睿智的警句。赫兹里特有意追求言简意赅的效果,这就使文章读起来更像宿构的段落,而不是把旧的警句拆散了再重新拼装。
《英格兰主要画廊札记》出版于1824年,这是回忆他早年迷上绘画、四出探访名画的经历,这本书再次证明,赫兹里特是最出色的画评家。
1825年,出版了《当代精英》,这是一部系列人物速写,跟以前写的比起来,这本书写得更充实、更丰满,也更少失实。兰姆尤其赞扬其中对霍恩·托克(5)的描写是“无与伦比的人物速写”。确实,这是赫兹里特最精彩的作品之一,整个一个时代的精神都集中在他犀利的笔下了。接着,1826年出版了《坦言集》,这是可与《闲话集》媲美的一部随笔集,只略微逊色一点儿。同年出版的还有前面提到的《旅途随记》。
整个这段时间赫兹里特忙得不可开交,但仍在频繁搬家。他在约克大街住到1819年,1820到1822年他住在南汉普顿大楼,后来又住到唐大街与半月街,再后来是博韦里大街。在这些频繁的搬迁中,他还时不时要回温斯洛去。他最后住的地方是索霍区的弗里思大街,他是1830年去的。此时他已年过半百,身体状况开始下降,而他的经济状况由于全靠即时的努力,自然也变得困难起来。1826年以后,他开始写他的最长的、人们最不爱读的、最徒劳无功的著作:《拿破仑传》。对这部书他倾注了他的全部心血,1828年出版了三卷,1830年,即他去世那年,出版了第四卷。这部书几乎没有吸引什么人。而由于出版商无利可图,赫兹里特也一无所获。
以拿破仑辉煌兴起、悲哀结束的故事作为赫兹里特的最后作品,颇为合适。但另外还有一本书也属于1830年,那是一本奇特有趣的书,记录了一些杂志上登的赫兹里特与画家詹姆斯·诺思科特的谈话。在赫兹里特的著作中,这本书并不是人们读得最多的,但这本书里有很多明知睿见,谈读书,谈画画,乃至谈整个人生,这正是许多更严肃的作家在哲学上梦寐以求的。里面哪些是赫兹里特说的,哪些是诺思科特说的,已无法弄清,但整本书都值得一读。
赫兹里特死后两年,出版了一部两卷本的《文学遗墨》,书前有他儿子写的小传,利顿写的《论赫兹里特的天才》,以及塔尔福德写的很有价值的人物速写。书的正文是赫兹里特没有收进自己编的各种集子的文章,其中包括《拳击》与《诗人初晤记》这样的杰作。书中有一些文章后来又收入了一本名为《温斯洛》的文集,主要是他在那个可爱的休闲地写的文章。他还有不少文章,包括从1814年到1830年间为《爱丁堡评论》写的十六篇长文,都没有收入集子,直到几年后他的全集出版。
三、赫兹里特与法国革命
从某种特别意义上来讲,赫兹里特是法国大革命的产儿。他在论争中度过襁褓期,在大洋彼岸的新共和国度过少年期,巴士底狱攻占时他十一岁,他进入哈克尼学院那年正是在雅各宾专政的恐怖时期。柯勒律治和华兹华斯这两位诗人鼓动家最早教会他认识了自己,坚定了他的自由信念,因而他像法国人一样虔诚地来到拿破仑执政的巴黎。甚至他的作家生涯也伴随着战火洗礼,因为他发表的第一部作品中就闪烁着奥斯特利茨(6)的光辉。赫兹里特的悲剧在于他生活在一个变化莫测的世界里,有人真心地改变了自己的想法,有人为利益所驱改变初衷,但他却始终顽强地坚持早先的原则,不肯随波逐流。
许多人读了一些关于法国革命的书籍,会在脑子里造成一个印象:法国革命和恐怖统治是一回事。法国革命就是在由无套裤汉(7)与打毛衣的女工组成的一大群乱民的咒骂声中,一颗颗优雅的贵族头颅被砍掉。但是,恐怖并不是大革命的必然组成部分,如果这十个月的恐怖时期能从法国历史上一笔勾销,则法国革命的丰功伟绩将依然长存。革命的动因是想推行一部可行的宪法,来取代业已败坏的中央集权。立宪派迫使欧洲最顽固的王室低头,曾被万众欢呼为自由精神的胜利。接下去的麻烦其实是法国宫廷的密谋造成的,尤其是他们与普、奥军队勾结,想对法国人指手划脚。1791年,奥国麇集了欧洲各国君主,要联合起来对付法国革命。在法国王室与贵族或明或暗的帮助下,德国军队迫近了边境,1792年9月的大屠杀,正是法国对德国入侵的回答;此后在战争和公正名义下的杀戮就造成了恐怖的年代。
欧洲诸国的君主一向高高在上,把奴役成千上万的民众看作是天经地义的事,见到法国王室和贵族的特权被一下踩倒在地,觉得实在难以容忍。而英国早就废除了农奴制,并在一场内战中将一位国王送上了断头台,最终虽然又从国外迎回了王位继承人,但同时运用宪法顺序严格地限制了国王的权力。它本来应该对法国革命抱有同情的态度,可是它却没有。英国最开明的人士对法国独裁者的被推翻兴高采烈,有的人甚至比法国革命者还要革命,柯勒律治和骚塞,出于年轻人的狂热,鼓吹到北美萨斯奎哈纳河畔去建立一个人人平等的乌托邦国家。赫兹里特也与他们一起共享了这份理想与欢乐。可是,“整个英国”却与他们并不一致。在最早反对法国新政权的人里面就有一个曾经支持过美国独立战争的大政治家伯克。英国变了。法国现在所反对的,正是英国现在所接受的。法国革命发生时,正是英王乔治三世企图利用议会势力的没落重建王室专权的时候。他在位三十年,使英国的政治生活到了腐败和无效的地步。1792年,一个年轻的英国人跟着一支德国军队,准备前去粉碎法国革命,他对未来的法国政府有一个构想,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必须彻底重建国王的权威,法国人民以后可以得到一点自由,但那将是出于国王的赦免”。这个人就是利物浦勋爵,1812年到1827年担任了英国的首相。
战胜了德国入侵以后,法国人变得好斗起来,扬言谁不赞成它就是与它作对。与英国的战争从1793年开始,断断续续地打了二十二年。大陆诸强一直在那里摇摆,时而加入支持法国的联盟,时而加入反对它的联盟,只有英国在这二十二年中始终是坚定的反法派。它与法国作战,不仅是要扑灭法国人的革命原则,也要扑灭英国人的革命原则。法国发生的事使英国的统治阶层胆战心惊,法国革命中的过火行为成了英国人在镇压中采取过火行动的借口。政府中的反对派尽管家世高贵,照样遭到流放;而有自由倾向的作家则遭密探跟踪盯梢,并被拖上法庭,莫名其妙地被指控犯有叛国罪。赫兹里特就遇到过几个这样的受害者,这在他的记忆里印象极深。
政府的煽动使英国人相信,法国人是要剥夺他们的权利和自由,因此必须坚决同他们作斗争。拿破仑上台之后,英国人的目标更坚定了。他们觉得法国人要革命已经够糟了,还要一个皇帝,那更是糟上加糟。英国人变成了正统派的维护人,起劲地、不折不挠地作战,要让波旁王朝回法国复辟。
在许多年里,英国一直与拿破仑为敌,但随着历史的推移,连英国人也越来越感到了他的伟大。欧洲诸王室都联合起来要打垮他,但从这些王室的目标和理想的反面去看,就可以看到拿破仑对欧洲的影响是积极的。在拿破仑统治下,法国人确实有更多的个人自由和政治自由、更好更明智的管理,比欧洲其他所有地方加起来还要多。当然对拿破仑的一生需要进行正反两方面全面的估量。现在大约没有人怀疑,这全面估量的结果是在好的方面。因此英国人承认,当时他们反对拿破仑,所反对的其实正是今天认为正确的那些理想。而赫兹里特在当时就从没对此怀疑过。
英国取胜、拿破仑被打败以后,黑暗笼罩了欧洲。人们看得越来越清楚,在滑铁卢人们欢庆胜利的自由不是老百姓的自由,而完全是君主们的自由。有一段时期,欧洲人忍受着这个新发现的自由,不久就蠢蠢欲动了。1830年法国的七月革命,1837年后英国的宪章运动,1848年德国的革命,1860年意大利的西西里起义,从某种程度上都是恢复拿破仑的精神。
从向往法国革命起,赫兹里特就是拿破仑的忠实崇拜者。他的崇拜甚至到了嫉妒的程度,认为法国人不配有这么一个伟大领袖。他真正想要的其实是一个英国的拿破仑,就像拿破仑使法国变得纯净一样,使英国变得纯净。对他来说,拿破仑不是暴君,而是解放者,他必须征服欧洲,因为欧洲的王公们正合谋要征服法国。赫兹里特所崇拜的拿破仑就是最早贝多芬把《英雄交响曲》献给他的那位拿破仑。他是法国革命的象征,是赫兹里特作为一个英国人、一个英国革命思想的继承人看得比生命还宝贵的原则的体现。这个原则就是没有什么家族世袭的神圣权利,人民有权选择他们的政府形式。
经过一百多年的风风雨雨之后,我们惊讶地发现,就总的来看,赫兹里特当日所相信的,就是现在一般人所相信的。赫兹里特是当今世上那么多拿破仑拥护者的先驱,如果他能来到今天这个社会,他就完全可以扬眉吐气,丝毫也不会有孤独感了。他会看到世界各国、包括英国人蜂拥前往巴黎荣军院去瞻仰拿破仑的灵柩。
但是冷冰冰的事实是,赫兹里特的观点在当时是极端的少数派,还要被看作是叛国分子。但别人越反对,他的立场就越坚定不移。他渐渐遭到孤立。法国革命对他不但没有成为一个新生活的开始,反而像一支旧的曲调的终结。他的朋友,有的是他曾经尊敬甚至崇拜过的朋友,慢慢地都转到了人数多且对己更有利的方面去了。
华兹华斯和柯勒律治都曾经是法国革命的热心拥护者,现在都成了反对者。赫兹里特恨他们,倒不是因为他们现在的态度,而是因为他们过去的态度。他认为华兹华斯是被政府收买的,为了赚取批发邮票的几枚银币而放弃了自己的目标;骚塞,这个乌托邦主义者与农民起义领袖瓦特·泰勒的歌颂者,现在成了宫庭桂冠诗人,甚至成了《每季评论》的评论员。还有柯勒律治!那个曾经在他人生的早晨布道使他终生难忘,那个抨击过王公贵族的柯勒律治,现在成了乔治六世的亲信,教会和国家的中流砥柱,与神权派完全同流合污了。这是在赫兹里特心上划得最深的伤口。柯勒律治竟然会变节,这真是最大的罪孽!是人类的第二次堕落!回想起年轻时那一天,在诗人走过的时候,哈默山及山上的松树也都弯腰倾听(8),这真是对神圣的亵渎。此后赫兹里特对这些假朋友出手总是很重。他甚至对兰姆也表示不满,因为他俩观点虽然差不多,但兰姆却主张谨慎行事,不像他那么激烈。赫兹里特的朋友们确实够受的,他怒气冲冲地横冲直撞,遇人就喝令他站住,命他唱法国革命的赞歌,还要称颂那位皇帝。与这么个狂怒的散文家在一起真难保持平静,他一会说特拉法尔加战役(9)是一场悲剧,一会说奥斯特利茨战役真是苍天有眼。但事情的进展对他很不利,他所支持的一方越来越无望,最后被彻底击败。赫兹里特不是轻易认输的人,他的希望没有失去,但脾气却失去了。
国民的虚伪和出尔反尔激怒了赫兹里特,他更坚定地奉行自己的原则,毫不妥协,也因此而吃了不少苦。生活在今天,我们很难想象一百年前御用的《评论家》杂志以及诸如《每季评论》的吉福德与克罗克、《黑森林杂志》的约翰·威尔逊等人所挥舞的力量之大。公众似乎真的被这些杂志的气势汹汹所吓倒了,不敢读这些杂志以外的东西,更不敢离开评论家们的观点去思考。这些杂志以文艺批评为名,其实跟文学毫不相干,纯粹是政党的喉舌。要是发现某位作家在政治上偏向自由派,那么,那些雇佣的文痞们就会一哄而上,进行迎头痛击。就这样,因为济慈跟利·亨特关系不错,而利·亨特因批评摄政王而被判刑,因而济慈也必须予以痛击。那些抨击济慈的文章至今成为英国文学史上难以抹去的耻辱。
那些评论家们发现赫兹里特是他们攻击的一个好对象,不禁欣喜苦狂。可怜的济慈太使他们失望了,还没看到他吃到什么明显的苦头他就死了。但赫兹里特合适多了,他既顽强,又容易被伤害;而且在受伤害的时候还会大声嚷嚷(这样的性格真使人高兴)。因此他们以各种方式对赫兹里特进行围剿式攻击,赫兹里特简直要被这种无端攻击逼疯了,他试着在各种杂志反击,但这只是在做不可能的事。无耻的谰言也许会被纠正,但从无耻的谰言中得到的好处却不会被更正。粗俗的语言最容易给人留下印象。威尔逊和吉福德是赢家,赫兹里特是输家。
1830年8月,赫兹里特病势渐重。由于贫困和孤独,几个星期里,他的境况每况愈下。出版他书的老编辑杰弗里爵士和他的老朋友兰姆送来了物质上的帮助,但他的病已非人力所能挽回,他随着波旁王朝一起去了。不多年以前他说过:“坦白地说,我希望看到波旁王朝的覆灭,不是它死就是我活,我希望这事发生得越早越好。”(《闲话集·说怕死》)他的愿望实现了。1830年七月革命以后,最后一位波旁家族的国王逃离了他的国家。这消息使赫兹里特大为振奋,1830年9月18日他宽慰地离开了这个世界,终年五十二岁。赫兹里特活着充满叛逆精神,他去世时也充满叛逆精神。对于一个生时因为支持一个失败了的事业而饱受打击的人来说,他去世前留下的最后一句话竟是:“我这一生过得很幸福。”
四、关于本书
从上面所述可知,赫兹里特散文包罗的范围很广,有政论、有文论、有戏剧和舞台演出评论,还有哲理性的著作。但他写得最成功的,也最为后人称道的是他的随笔或称“杂志体散文”,可说英国的这种文体到他手里达到了一个新高潮。这些文章的平均水平之高,连十九世纪末十分挑剔的作家斯蒂文森也不得不承认,“尽管我们也都算是些了不起的笔杆子了,但没有人能写得像赫兹里特那样出色。”他最大的成就就是把闪光的思想与自然轻松的笔调结合起来,从而形成了自己的风格。他从来没有刻意追求过创作什么“美文”,但他文章之美,很少有人能企及。这恐怕跟他早年学画和探索哲学问题的经历有关,正如他自己所说:“我是用画家的笔写哲学家的思想。”(《论舆论之源》)。
因为这个缘故,本书选译的也主要是他的随笔,尤其是《闲话集》中的文章。至于分成三辑,那纯出于译者的任意性。但就是这些文章,也表现了赫兹里特风格的多样性。他自己曾说过:“我不想有可以为人所认识的风格,因为我讨厌一切独特的风格。”他推崇莎士比亚,并提出骇世惊俗的看法,说莎士比亚是最没有个性的,因为别人有的他都有,反而就没有了他自己(10)。而赫兹里特所追求的也是一种“没有个性”的风格,就像演员一样,穿上各色服装,就成了各种人物。事实上,我们在他文中所发现的,也很难归纳为一种单一的风格。前面说过,他的散文风格总的趋向是阳刚一路,以中国古代散文作比,像孟子,像韩非,像司马迁,像韩愈;但他也有不少具有阴柔美的篇目和章节,如《独游之乐》《作画之乐》等。我本人在阅读时最感动的是《作画之乐》中为他父亲作画时的一段环境描写:“冬日漫漫,时近傍午,斜阳透窗而入,庭园鸟鸣啾啾,昼淡人闲,而余之日课正趋尾声。”语淡情深,与号称明代压卷之作的归有光《项脊轩志》有异曲同工之妙。
至于赫兹里特行文的特点,早已有人指出过,他的基本特点是“平实”,不像兰姆那样喜欢“怪异”,他还专门写过一篇《论平实之体》,为本书所收录。但他又好用典,好用对偶排比,特别爱用警句体(他的《人生众相录》全书以语录体写成,尤富警句,读来有读《论语》的感觉,因此本书也以《论语》体译之),有人认为他是培根式散文最好的继承人。加上他的“创见”特别多,常能于一般的题目中提出别人想不到的意见来,这就造成他的文章虽长而十分精练耐读的效果。考虑到这些因素,我们在翻译中也就没有采用统一的行文风格,而是随文章的不同有较多的变化。
这里特别要提到“古文笔法”的问题。严复在《〈天演论〉译例言》中主张,“精理微言,用汉以前字法句法,则为达易;用近世利俗文字,则求达难”,遭到后人的群起而攻之。经过一百年之后,我们冷静下来,重新思考,觉得这并非全无道理。且不说严复之时,白话文尚未成熟,要求他用语体文翻译,未免强人所难;就是今天,我们也不敢说白话文已经完全成熟。在翻译小说、科学论文等的时候,白话文自有其不可替代的优越性,但在翻译散文、诗歌等“美化文学”的时候,白话文常会捉襟见肘,把浓茶译成了白开水。因此前有草婴先生,今有周汝昌先生(11)都指出,在许多场合,白话文的表现力比不上文言。周先生更引柯灵先生的话说,“当前的白话文大多患有‘贫血症’:‘面色苍白,四肢无力’”。我们认为,用这样的文字译好“美文”是有困难的。而从翻译的实践看,王佐良先生译的培根《论读书》就远胜于后来的种种译文;高健先生前几年出版的《英美散文六十家》大受欢迎,也得益于他较纯熟的驾驭文言的能力,其后国内许多高校的翻译专业呼吁要加强学生的古汉语表达能力,亦非空穴来风。而近几年的“散文热”,翻译或重印了这么多散文,说实话,能让人留下深刻印象、一见不能忘怀的还不多。因此我很想借这次机会作一个试验,看能不能以“平实”(这是赫兹里特一再主张的)的文言来译好他的随笔。我用文言试译了三个整篇。其中《人生众相录》因为是语录警句体,看来比用白话译效果要好;而《作画之乐》与《论平实之体》可能文言味太重了些,读来虽然声韵铿锵,但有多少人会喜欢不敢说。而大部分文章是在用白话体翻译的基础上,注意保持赫兹里特爱用排比、气势磅礴的特点,在有些特别美的地方,如王佐良先生所说的“神来之笔”(12),仍试用较有表现力的文言。这种试验是否合适,就要请广大的读者来评判了。
潘文国
(1)沃尔特·白芒浩(Walter Bagehot,1826—1877):英国作家,以政治、经济、历史、文学方面的论文见长,1860年后任《经济学家》杂志主编,并起草了1867年英国宪法。
(2)克拉布·罗宾逊(HenryCrabb Robinson,1775—1867):英国作家,以日记和书信的写作著称。他是华兹华斯、柯勒律治、兰姆和赫兹里特的朋友。
(3)阿伯拉罕·塔克尔(Abraham Tucker,1705—1774):英国最早的实用主义哲学家之一。六卷本《追逐自然之光》(1768—1778年出版)是他的代表作。
(4)海登(Benjamin Robert Haydon,1786—1846):英国历史画家,济慈、赫兹里特、华兹华斯、利·亨特等的朋友。济慈对他的画的称赞看来是出于友情。
(5)霍恩·托克(John Home Tooke,1736—1812):英国政治家、语文学家。
(6)奥斯特利茨:指奥斯特利茨战役。史称“三皇之战”。1805年拿破仑加冕一周年,同俄国沙皇亚历山大一世、奥地利皇帝弗兰茨一世统率的俄奥联军在奥斯特利茨会战,击溃了俄奥联军,以八千人的代价,毙敌一万五,俘敌二万,缴获无数。这次战役打破了第三次反法同盟,沙皇逃回俄国,库图佐夫负伤;奥皇乞求议和;病已垂危的英国首相发出哀鸣:“我也在奥斯特利茨遭到了痛击。”这次战役确立了拿破仑军事家的地位。
(7)无套裤汉:法国大革命时对革命群众的称呼,因穿粗布长裤,有别于穿丝绒短套裤的贵族或资产者,故名。
(8)参见本书《诗人初晤记》。
(9)特拉法尔加战役:1805年10月21日纳尔逊统率的英国舰队在特拉法尔加海角击溃法国和西班牙联合舰队。纳尔逊于是役阵亡。
(10)见本书《论莎士比亚》。
(11)草婴先生文见数年前之《新民晚报》,具体日期待查;周汝昌先生文见1998年6月11日《文汇报》。
(12)见王佐良著《英国散文的流变》中有关赫兹里特的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