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直接材料的核算
3.2.1 材料的分类与计价
1. 材料的分类
材料是工业企业生产加工的劳动对象,是产品生产中必不可少的物质要素。工业企业的材料品种繁多、规格复杂、收发频繁,为了便于管理与核算,相对准确地计算产品成本,必须对材料进行科学分类。
按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作用不同,材料可分为以下几类。
(1)原料及主要材料
原料及主要材料是指经过生产加工后构成产品实体或主要成分的各种原料和材料,如加工企业炼铁用的铁矿石、纺纱用的原棉、炼油用的原油、制造机器用的钢材等。在化学工业中,经过化学反应后形成产品主要成分的各种原料和材料,如氯碱工业生产烧碱用的食盐,化肥工业生产合成氨用的煤、焦炭等,都属于原料及主要材料。企业如有作为进一步加工用的外购半成品,其性质与原材料一样,也是用来加工生产以构成产品实体或主要成分的劳动对象,因而也可列入本类。
(2)辅助材料
辅助材料是指直接用于生产过程,有助于产品的形成或为产品生产创造正常劳动条件,但不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各种材料。漂染用的漂白剂、染料,防腐用的油漆,化学反应中用的各种触媒、催化剂,维护机器用的润滑油、防锈剂,清洁用的扫帚、抹布,照明用的电灯泡等,都属于辅助材料。
(3)燃料
燃料是指在生产过程中用来燃烧发热的各种燃料,包括固体燃料、液体燃料和气体燃料,如煤、汽油、天然气等。
(4)修理用备件
修理用备件是指为修理本企业的机器设备和运输设备等所专用的各种备品配件,如齿轮、阀门、轴承等。
(5)包装物
包装物是指为包装本企业产品,并准备随同产品一起出售的,或者在销售过程中租借给购货单位使用的各种包装用的物品,如桶、箱、坛、袋、瓶等。
(6)低值易耗品
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位价值较低,容易耗损的各种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以及劳保用品等。从性质上看,低值易耗品并不是劳动对象,而是劳动资料,但由于它不具备固定资产的条件,所以把它列为材料的一类。
上述分类,是按照材料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来划分的,因而同一种材料在不同的企业中,就有可能划分在不同的类别中,当然也存在一种材料兼有多种用途,这时应按其主要用途进行分类。不仅如此,为了加强材料实物的管理、满足成本核算工作的需要,各类材料还可以按其物理性能、技术特征、规格等标准进行进一步分类。
2. 材料的计价
为了反映和监督材料物资的增减变动情况,正确地核算产品成本中的材料费用,原则上必须按实际成本对材料进行计价。但就每一种材料来说,在日常核算中,可以采用实际成本计价,也可以采用计划成本计价。
(1)按实际成本计价
实际成本计价是指每一种材料的收发结存量,都按其在采购(或委托加工、自制)过程中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进行计价。采用这一计价方法,可以比较准确地核算产品成本中的材料费用和材料资金的实际占用额。但由于材料实际成本会发生变动(为确定外购材料的实际采购成本,外购材料的运杂费等项支出,也需要在各种购入材料之间进行分配),当其发生变动后,就必须相应地调整库存材料和发出材料的实际单位成本,这样,就会增大材料日常收发的核算工作量,从而影响核算的及时性。因此,这种计价方法通常适用于材料品种较少、收发材料次数不多的企业。
(2)按计划成本计价
计划成本计价是指每一种材料的收发结存量,都按预先确定的计划成本计价。至于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之间的差额(即材料成本差异额),则另行按各类材料或全部材料综合核算,以便和计划成本重新结合,求得材料收发结存的实际成本。在按计划成本计价的条件下,每种材料的实际成本不是直接计算出来的,如发出材料和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都是以其计划成本为基础,把它与归它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额重新结合而求得的。而材料成本差异额又是按各类材料甚至全部材料综合计算的,这就使得计算出来的产品成本中的材料费用和各类材料资金的实际占用额不完全相等。因此,这种计价方法通常适用于材料实际成本变动不大、材料品种多、收发材料频繁的企业,从而可以减少材料日常收发核算的工作量。
在计价问题上,企业可以根据管理与核算的需要灵活运用这两种计价方法,即企业可以结合使用上述两种计价方法。例如,对采购成本经常有较大变动的少数主要材料,可以按实际成本计价;而对其余材料,则按计划成本计价。这样既能正确地计算材料成本,又能简化材料的日常核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