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 流通手段(Zirkulationsmittel)
A 商品的形态变化(Die Metamorphose der Waren)
我们已经讲过,商品的交换过程,包含诸种矛盾的互相排斥的关系。商品的发展不曾扬弃这个矛盾,却为这个矛盾创造了一个运动形态。须知现实的矛盾,一般都是如此解决的,比方说,一物不绝向他物下落,又不绝从该物飞开,是一个矛盾。椭圆便是实现这个矛盾又解决这个矛盾的运动形态之一。
交换过程,使商品由非使用价值的人手里,移转到为使用价值的人手里。在这限度内,这种过程是社会的一种代谢机能。一种有用劳动的生产物,代替别一种有用劳动的生产物。一个商品,一经达到当作使用价值用的地方,就会由商品交换的范围,落到消费的范围内。但在此我们所关心的,只是前一个范围。我们现在要从形态方面,考察这全部过程,即考察商品以这个社会代谢机能为媒介的形态变化。
关于这种形态变化的理解,还不完全。价值概念的不明了,固为理解不完全的原因。舍此不论,则理解不完全的原因是,一种商品的形态变化,要由于二种商品——一为普通商品,一为货币商品——的交换来完成。假设我们只注意物质的要件,只注意商品与金的交换,我们就忽视了我们应当注意的事情,即商品在形态上发生了如何变化的事情。我们忽略了:金当作单纯的商品不是货币;其他商品,在其价格上,却是把金当作它自己的货币形态,而与金发生关系。
商品,是以其原来的姿态,未镀金,也未渍糖地加入交换过程的。然后,交换过程使商品分化为商品与货币,引起一种外部的对立,以表现使用价值与价值之内部的对立。在这种对立中,当作使用价值的商品,与当作交换价值的货币对立着。就他方面说,对立的两方都是商品,都是使用价值与价值的统一。但这种差别物的统一,是依相反的方法表现在二极上,并由此表现二极的相互关系。商品实际是使用价值,其价值性,仅观念地表现在价格上。它也就由价格把对立的金当作实在的价值形态,而与其发生关系。反之,金的物质,却只当作价值的体化物(货币),所以实际是交换价值。它的使用价值,仅观念地表现在相对价值表现的系列中。它也就在这系列中,把这种对立的商品,当作它的实在的使用价值的总和,与它们发生关系。但这样的商品对立形态,却就是交换过程之现实的运动形态。
现在,我们且陪伴一个商品所有者(我们的熟朋友麻布织造者罢),到交换过程的舞台去,明白地说,到商品市场去。他的商品,20码麻布,是有一定的价格的。其价格为二镑,他为二镑换去20码麻布。假设他是一位老学究,他会用这二镑去换一本同价格的圣经。麻布对于他只是商品,只是价值的担当者。金是麻布的价值形态。麻布被用来交换金,金又被用来交换别种商品圣经。圣经被他视为使用对象,携回到他织布的家里,并在那里满足受教化的欲望。如是,商品的交换过程,就分明是由两个互相反对又互相补足的形态变化完成的了。一个形态变化是由商品转化为货币,一个形态变化是由货币复化为商品[16]。商品形态变化的要素,同时即是商品所有者的行为。一为卖,以商品交换货币;一为买,以货币交换商品。这两种行为,有一个统一性,那就是为要买而卖(Verkaufen, um zu kaufen)。
在麻布织造者看来,行为的结果是,他原有麻布,今则有圣经。那就是,失去一种商品,但得到别一种价值相等但效用不同的商品。他的生活资料和生产手段,皆是由这个方法取得的。由他的观点看,这全部过程不过是劳动生产物与别种劳动生产物的交换,简言之,不过是生产物的交换。
是故,商品的交换过程含有这样的形态变化:
商品—货币—商品
W—G—W
依其物质内容说,这个运动是W—W,是商品与商品的交换,是社会劳动的代谢机能。代谢机能得到结果,过程本身也告结束。
W—G(商品的第一形态变化,即卖)。商品价值由商品体到货币体的跳跃,我曾在他处名其为商品的“致命的飞跃”(der salto mortale der Ware)。没有这种飞跃,商品不受打击,商品所有者是会受打击的。社会的分工,使欲望成为多方面的,又使劳动成为一方面的。就因此故,对于他,他的生产物仅是交换价值。但必须先变作货币,它才是一般的社会公认的等价形态。货币是在别人钱袋中的。要把货币引出,则商品必须对于货币所有者为使用价值。但要如此,则投在商品内的劳动,其支出应在对于社会有用的形态上,或成为社会分工的一部分,但分工是一个自然发生的生产有机体,其纤维是在商品生产者背后交织着,继续交织着的。也许,他的商品是一种新劳动方法的生产物,仅以满足一种新欲望或唤起一种新欲望为目的,也许成为特殊劳动作业的他的劳动,在昨日尚为同一商品生产者许多种机能中的一种机能,今日却脱离联络独立起来,把他的局部生产物当作独立商品送到市场上去。但分离过程的条件,可以已经成熟,或尚未成熟。也许,他的劳动生产物是这样一种生产物,在今日它尚能满足一种社会的欲望,但在明日,却全部或一部分为其他类似的生产物所代替。再者,哪怕麻布织造者的劳动确实是社会分工的公认的部分,那也不能保证他这20码麻布,确实是有使用价值的。社会对于麻布的需要,像社会对于别种东西的需要一样是有限制的。其需要,也许已经由其他麻布织造者处满足了。在这场合,我们这位朋友的生产物就成了过剩的,从而成了无用的了。人固然不会斤斤计较礼物的优劣,但我们的麻布织造者决非为赠送礼物到市场去。其次,我们且假设,他的生产物实际是一个使用价值,是可以吸引货币的。但问题又发生了。吸引多少货币呢?这个问题的答复,已暗示在商品的价格中。价格是商品价值量的指数。商品所有者主观计算上的错误,我们可以不管,因为这种错误可以立即在市场上得到客观的修正。且假设他制造生产物所支出的劳动时间,为社会必要的平均的劳动时间;商品的价格,也只是实现在商品内的社会劳动量的货币名称,但麻布织造业的旧沿的生产条件,可不顾织造者的意志而在背地里发生变化的。昨日生产一码麻布社会必要的劳动时间,可以不是今日社会必要的劳动时间。货币所有者会热心探访市场上各织造业者所要的价格。在这个世界上,不幸有许多织造业者,和我们这位朋友竞争。最后,假设市场上每一块麻布所包含的劳动时间,皆不多于社会必要的劳动时间,但投在全数麻布上的劳动时间,依然可以过多。假令市场不能依标准价格(即每码二先令)吸收麻布全量,那就证明,在总社会劳动时间中,有过大的一部分支出在麻布织造的形态上。其结果,无异各织造业者,在各人生产物上支出的劳动时间,多于社会必要的劳动时间。这正应了德国一句俗话:“捉在一处,绞在一处。”市场上所有的麻布,是当作一个商品;每一块麻布,是当作其中的一个可除部分。且在事实上,每一码的价值,也不外是社会规定的等量的同种人类劳动的体化物[17]。
商品是恋着货币的。但“真的恋爱的路”,殊不平坦。社会生产有机体。在分工体系中,表现它的分散的构成部分。其编制,在质的方面是自然发生的、偶然的,在量的方面也是这样。所以,我们的商品所有者发觉了,分工使他们变为独立的私生产者(Privatproduzenten),又使社会生产过程及他们在这过程内的关系,和他们自己的意志相独立;还发觉了,人相互间的独立,是由物全般互相依存的体系来补足。
分工既使劳动生产物化为商品,又使其必须转化为货币。同时,它又使这种变质作用成为偶然的。但在此,我们既只考察纯粹的现象,故假定它的进行是常态的。并且,如果这种变质作用会发生,换言之,如果商品不是不能卖,那么,商品的形态变化总是要发生的;不过,在这种形态变化中,实体——价值量——可以变态地发生损失或盈余。
对一个商品所有者说,是以金代替商品;对别一个商品所有者说,是以商品代替金。令人注目的现象是,商品与金(20码麻布与2镑金)的转换,即二者的交换。商品因何可以交换呢?因其自身的一般的价值形态。金因何可以交换呢?因其特殊的使用价值形态。金因何与麻布相对为货币呢?因麻布的价格2镑(即麻布的货币名称)已经使麻布和当作货币的金发生关系。商品要蝉脱原来的商品形态,非经一度让渡不可。这就是,要到商品的使用价值实际把表象在价格上的金吸引出来的时候,这种蝉脱过程方才完成。所以,商品价格或其观念的价值形态之实现,同时即是货币的观念的使用价值之实现;商品到货币的转化,同时即是货币到商品的转化。这一个过程是两面的过程。从商品所有者那一面看,是卖,从货币所有者那一面看,是买。卖即是买,W—G同时即是G—W。[18]
在此以前,我们只认识一种人类的经济关系,那就是商品所有者与商品所有者的关系,在这关系内,商品所有者仅因放弃了自己的劳动生产物,故能占有别人的劳动生产物。所以,一个商品所有者必须具有下述二因之一,始能当作货币所有者,而与那个商品所有者相对立。(1)因为他的劳动生产物天然有货币形态,是货币材料,是金之类的东西。(2)因为他的商品已经退皮,已经脱弃原来的使用形态。当作货币用的金,必须在某地点加入商品市场,这地点便是金的产源地。在那里,金是当作直接的劳动生产物,与别一种等价值的劳动生产物相交换。从此以后,它就常常代表实现了的商品价格[19]。若不说金在产源地上与别种商品的交换,则在任一个商品所有者手中,它也只是他所让渡的商品的转形姿态,是卖或商品第一形态变化(W—G)的结果[20]。我们讲过,金是观念的货币或价值尺度,因为一切商品的价值皆由它测量,因它已成为商品使用价值的观念的对立物,已成为商品的价值形态。金成为现实的货币,却因为商品已经让渡,已经把金当作它的现实的转形了的使用形态。换言之,已经把金当作它的现实的价值形态。在这个价值形态上,商品原有的使用价值的痕迹,及生产该商品的特殊的有用劳动的痕迹,全丧失了;必须如此,商品始可蛹化为无差别的人类劳动之等一的社会的体化物。单就一块金,我们不能辨别它是由何种商品转化成的。在货币形态上,一种商品完全和别种商品相同。货币可以是土芥,虽然土芥不是货币。我们且假定,麻布织造者让渡其所有商品所得的二块金,是一卡德小麦的转化姿态。麻布的卖(W—G),同时即是它的买(G—W)。但卖麻布所开启的过程,是由其反对项(即买圣经)终结的;反之,买麻布所终结的过程,也是由其反对项(即卖小麦)开始的。W—G(麻布—货币),固然是W—G—W(麻布—货币—圣经)的第一阶段,但同时又是G—W(货币—麻布),是别一个运动W—G—W(小麦—货币—麻布)的终了阶段。此商品的第一形态变化(即由商品到货币的转形),同时是彼商品的第二形态变化(即由货币到商品的转形)[21]。
G—W(商品的第二形态变化,或终了形态变化,即买)。货币因为是其他一切商品的转形姿态,因为是商品全般让渡的结果,所以是绝对可以让渡的商品。它把一切价格倒转来读;那就是,把自己反映在一切商品体上,以一切商品体为自身转化为商品的材料。同时,价格——商品向货币投送的秋波——又指示货币转形能力的限界,指示货币自己的量。因商品一经转化为货币,而不复以商品的资格存在,故要单就货币,察知它是怎样到它的所有者手中,察知它是由什么东西转化成,乃是不可能的。货币是没有臭味的,它可以从任一个处所出来。一方面它代表卖的商品,他方面它又代表买的商品[22]。
G—W(买),同时即是W—G(卖);某商品的终了形态变化,即是他一商品的开始形态变化。我们这位麻布织造者,既以这2镑复转形为圣经,他的商品的生涯,自以圣经为终。但假设圣经的卖者,再把从缴者那里得到的2镑用来购买白兰地酒。如是,G—W(即W—G—W,麻布—货币—圣经)的终段,同时即是W—G,即W—G—W(圣经—货币—白兰地)的初段。但因商品生产者只有一种生产物,他往往大量把它售卖的。但他的需要却是多方面的。因此故,他不得不将实现所得的价格或所得的货币总和拆开来,用在许多次的购买上。一次卖,引出各种商品的许多次的买。如是,一种商品的终了形态变化,构成其他许多种商品的开始形态变化之总和。
现在我们再检讨一个商品(例如麻布)的总形态变化。最先,我们看见,其总形态变化,是由两个互相反对但互相补足的运动构成。那就是W—G与G—W。这两个互相反对的商品转形,是由商品所有者两个相反的社会过程完成的,并反映在商品所有者两种对立的经济身份上。如果他是卖,他便是卖者;如果他是买,他便是买者。商品即须在每一次转形中,以两种形态(商品形态与货币形态),在对立的二极上同时存在,所以,每一个商品所有者,当作卖者,皆须有一个买者和他对立;当作买者,皆须有一个卖者和他对立。又像一种商品须依次经历这两种相反的转形,由商品转成货币,复由货币转成商品一样,商品所有者也须依次转变他的身份,由卖者变为买者。这种身份不是固定的。它会在商品流通内继续变更它的演出者。
一种商品的总形态变化,在最单纯的形态上,包含四极和三个登场人物。最先,商品把货币当作它的价值形态,与其对立。但货币实际是在别人钱袋中,商品所有者因此须与货币所有者对立。商品一经变成货币,货币就成为商品的暂时的等价形态。这个等价形态的使用价值或内容,存在于其他诸商品体内。当作商品第一形态变化终点的货币,同时成了商品第二形态变化的始点。在第一幕扮作卖者的人,在第二幕成了买者。在第二幕与他对立的,有第三个商品所有者,当作卖者[23]。
商品形态变化中两个相反的运动阶段,构成一个循环,即:商品形态,商品形态的脱弃,商品形态的复归。在此,商品表示了一种对立性。在始点上,它对于它的所有者为非使用价值,在终点上则为使用价值。货币在第一阶段,只当作定形的价值结晶,为商品转形之所向;在第二阶段,它只当作暂时的等价形态,是要消失的。
构成一个商品循环的二形态变化,同时又是别二种商品的相反的形态变化的部分。某商品(麻布)开始其自身形态变化的系列时,同时即结束别一种商品(小麦)的总形态变化。在第一转形或卖之中,麻布以其一身兼任这两种职务。然后,蛹化为金,并由此完成它自身的第二形态变化,同时,完成某第三种商品的第一形态变化。每一种商品在形态变化序列中画成的循环,就是这样与其他各种商品的循环,结着不解的缘。这全部过程,合起来,便构成商品流通(Warenzirkulation)。
商品流通,不仅在形式上,即在实质上,也与直接的生产物交换有别。我们且一回顾其经过。麻布织造者毫无条件地,曾以麻布交换圣经,以自己的商品交换别人的商品。但这现象仅对于他是实在的。要温暖身体的圣经的卖者,不会想到圣经与麻布的交换,正如我们的麻布织造者,不会想到小麦与麻布的交换。B的商品代替了A的商品,但A与B不是互相交换商品。A买B的商品,B也买A的商品的事情,不是不能发生。但这种特殊关系,绝非以商品流通的一般关系为条件。在此,一方我们看见了,直接生产物交换之个别的地方的限制,是破弃了;人类劳动的代谢机能,是发展了。但他方我们又看见了,曾由此发展出一个社会的自然关系的全体,那是不受当事人驾驭的。织者能售卖麻布,仅因农夫已售卖小麦;教徒能售卖圣经,仅因织者已售卖麻布;酒商能售卖酿造过的水,仅因教徒已售卖永生的水等等。
是故,流通过程和直接的生产物交换不同。直接的生产物交换,因使用价值转换地位或转换主人而终了。流通过程不是这样。货币虽从一种商品形态变化的系列脱离,但决不因此而消灭。它会随时在商品在流通界空出来的位置上沉淀进来。例如,在麻布的总形态变化(麻布—货币—圣经)中,麻布从流通界退出,货币就补替进来;次之,圣经从流通界退出,货币又补替进去。商品为商品所代替,货币商品则常在第三者手中[24]。流通,使货币不停地奔走。
曾有人武断地说,每一次卖都是买,每一次买都是卖,所以,商品流通以卖买的必然的平衡为条件。再没有什么比这个武断的论调更幼稚了。假令这种说法,是说现实的卖的数目和现实的买的数目相等,那就是同义反复。这种说法所包含的实在意义是,每一个卖者都会把自己的买者带到市场上去。是的,卖与买被视为对立二人(商品所有者与货币所有者)间的相互关系,乃是一个同一行为。但被视为同一个人的行为,则卖与买为两个对立的行为。所以,卖与买的同一性包含如下的意思:假使商品投在流通的炼金炉中,不能化炼出货币来,换言之,假令商品不为商品所有者售卖,从而不为货币所有者购买,则商品即为无用。卖与买的同一性还包含这样的意思:这个过程如果成功,它便是商品生涯上一个休息点,那有时长点,有时短点。因为商品的开始形态变化,同时是一次卖和一次买,所以这个局部的过程便是一个独立的过程。买者得商品,卖者得货币,那就是有随时可以流通且迟早会在市场上再现的商品。没有人买,谁也不能卖。但已经卖的人,不必要马上买。生产物交换所包含的时间上空间上人身上的限制,皆为流通所破弃了。在直接的生产物交换上,本人劳动生产物的让渡和他人劳动生产物的取得,有一种直接的同一性。这种同一性,在流通中分裂为卖与买的对立性了。说这二种互相独立而又互相对立的过程,形成一个内的统一,无异说这个内的统一,是在一种外的对立上运用。内的非独立(因互相补充之故),进为外的独立。这情形发展到一定点,这个统一便必须强烈地由一次恐慌(Krise)来维持。商品内在的使用价值与价值之矛盾,私劳动必须表现为直接社会劳动之矛盾,特殊具体劳动必须表现为一般抽象劳动之矛盾,物的人格化与人格的物化之矛盾;总之,这种内在的矛盾,都在商品形态变化的矛盾中,取得了发展的运动形态。这诸种形态包含恐慌的可能性,但也仅包含恐慌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会发展成为现实性。但从单纯商品流通的立场说,引出这种发展的种种关系,还是没有的[25]。
货币当作商品流通的媒介,取得了流通手段的机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