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寻宝开始,地精三七
飞辰情急之下,跑到水缸前一头扎进去,狂喝起来,只见他的肚子如同吹气球般,满满变大,这才停下,虽然喝了一肚子的水,但胃里还是火辣辣的。
“阿母,这玩意真能辅助我们神族修炼?”
他实在不理解,辣椒怎么帮助修炼,这辣椒和人参的功效,根本没法比啊。
“这确实能辅助我们修炼,这岩浆果和肉一起吃,能让我们的食量增加,大约能增加三成食量。
食量增加,我们就能吸收更多的神源,这样修炼速度不就增加了么。”
母亲的话没毛病,对于神族而言,能吃更多的东西,就意味着能吸收更多的能量,神族管这能量叫做神源。
能更快更多的吸收神源,力气就会快速增加,就意味着能够快速的变强。
夏赢不知道其中玄机,可陈飞太知道了,辣椒可是他穿越前所谓的下饭神器啊。
这是为何,据研究表明,辣椒进入胃里后,胃受到辣椒刺激,会分泌大量胃酸。
胃酸增加,其消化能力也会随之,所以有人认为辣椒开胃,这完全没毛病。
得知结果后,陈飞心动了,这岩浆果确实能够辅助修炼,准确的说确实很下饭。
让他纠结的是:这岩浆果似乎很珍贵,不然为何帝江只奖励他三个,突然间他脑子灵光一闪,很快想道:“我真是傻,岩浆果是珍贵,
可辣椒未必珍贵啊,这个世界既然有人参,那辣椒应该也有,只要我找到辣椒,自己种点,那不是啥都解决了。
哈哈哈,我特么真是个天才。
看来以后寻宝时,这辣椒也要加入寻宝名单里。”
得知岩浆果汁不能放多,晓月他们把量控的很好,他们吃的也很开心。
看着他们吃的津津有味,再看看自己如同十月怀胎的肚子,飞辰突然有种中计的感觉。
他开始自我反思起来,从而总结出一条生存法则,那就是不能轻易感动。
寻宝队人员在第三天,终于确定下来,这支寻宝队一共十人,虽然人不多,但绝对是顶配。
别的不说,除了夏赢这个部落第二高手外,帝江又给这个队伍安排两名大巫,这两个分别是飞辰的大舅奢罔和二姨春岐,
他们都是兽身人首,奢罔下身似马,身有六臂。
春岐下身如蛇,且有六尾。
另外两个队员也是亲戚,分别是大舅的儿子和他二姨的女儿,他们分别叫图茶和归紫,其模样和其父母有些相像。
飞辰很奇怪,帝江的子女,为何都这般千奇百怪,有的像人,有的像兽,有的四不像。
后来他才得知,原因是这些子女的母亲,都是不同种族的,就拿夏赢的母亲,也就是飞辰的外婆来说,她不是神族,而是仙族,这些后面再说。
话说这个寻宝队,其实说是亲友团才更贴切,因为苟啖和英熊按照关系来论,算是他的表哥,帝江部落族人,多少都有些沾亲带故。
飞辰能理解帝江这么安排的原因,毕竟无论何时何地,人们最能相信的,最愿意相信的,永远是身边最亲近的人,帝江这么安排没毛病。
人员到齐,他们的寻宝之旅便正式开始,出发前他们做了充足准备。
寻宝!寻宝!
肯定是到处转悠,所以出去后若是顺利,当天能会,若是不顺利的话,可能要出去几天,甚至十几天都有可能。
寻宝期间,其食物来源,只能靠他们自己狩猎或者采集获得,所以肯定要准备充分。
临行前帝江把他们集合到了一起,然后拿出一块兽皮,这兽皮上画着很多奇怪的植物,还有石头等东西。
帝江还特意为他们解释这些东西的名字和功效,让他们看到这些东西一起带回来。
“原来有些天材地宝,神族早已经知晓,发现其中妙用。
也是啊!神族来到地面世界已经一千多年,怎么可能一无所获。
这些东西,应该就是神族发现能提升实力的东西。
我要好好记住,毕竟有便宜不占王八蛋。”
飞辰心里开个小差,然后聚精会神的记忆起来,这可是重要的知识,对他今后有大用。
所谓的寻宝,其实就是在森林或者荒野先逛,对飞辰而言,就是公费旅游踏青,顺便探索世界。
飞辰发现这个世界很原始,参天巨木随处可见,奇花异草也不稀奇,搜寻期间,他还发现一头野猪大小般的兔子,这兔子最后自然蹦跶到他们肚子里。
为了能更好的搜索,他们十个没有集中在一起,而是分开探查。
他们相隔几十米,如果遇到危险,或者发现宝物,也能及时呼应和求援。
“对长!我有发现。”
飞辰正在四处张望,期待着第二颗人参蹦出来,就听到左前方传来一声呼喝,他知道肯定有人发现了什么,于是赶紧狂奔而去
他的速度不慢,但有人更快。
呼和的是大表哥图茶,而率先到来之人,乃是他大舅舍罔和妹妹晓月。
飞辰走近,就看到一片一米多高绿色植物,植物上还有几朵巴掌大的红色小花,花形状为球。
看到它飞辰心里立马出现两个字:地精。
这地精就是临出发时,帝江给他们看的兽皮上植物之一,据帝江说,这地精能够疗伤。
不消片刻!
余下几人接连赶到,看到这一片地精,大家自然喜不自胜。
接着一人圈一块地,开始挖了起来,所谓的地精,其实是这植物的根茎。
飞辰把地精挖出,越看越感觉不对劲,还感觉有些眼熟,这玩意很像生姜,却比生姜大,像个小冬瓜似的。
于是他好奇的尝了尝,这地精能疗伤,他现在也算半个病人,毕竟还“失忆”着。
地精入口,有些甘,微苦,他感觉味道很熟悉,不消片刻,他终于想起这是什么了。
“我了个去,这……这那是什么地精,这明明是三七啊!我说怎么看着这么眼熟。
只是这三七也太大了吧!不过这个世界人参都能有手臂粗,三七如同冬瓜,似乎也很合理。”
飞辰穿越前,是个扑街的网络作家,他很爱中华传统文化,虽然是个扑街仔,但小说真没少写。
他写小说,不全是瞎写,他会查资料,没事和度娘约约会,所以他的知识面还是挺广的。
他还写过一本关于非遗物品的小说,因此他掌握不少非遗物品的文化知识。
中医就是中华非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写非遗小说,自然不得不了解中医。
所以对于一些常见药材,及其功效,甚至味道,他是了然于胸。
他没想到,以前学的知识,此刻居然有了用武之地,真是世事无常,让他唏嘘不已,他准备这次回去,要把自己以前知识好好梳理一番,这些知识以后必定能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