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这边的事情,处理的差不多,耿明信准备回家,电话响起,是打来的的电话。
“明信在忙吗,忙完了没有?”
耿明信一听事态不对,胡世风有些焦急,“老胡,怎么了?”
“快来吧,耿总,不好了,孟董在会议室,等着你呢。”
胡世风焦急的说。
“现在?这个时候,孟董去公司了?”耿明信惊讶的问道。
耿明信和小静交代好餐厅的事,就开车去公司了。刚一走进办公室,公司里就乱作了一团。
“耿总,你可算来了,孟董在等着您呢。”财务部的会计,在门口,刚好遇到耿明信说道。
“我知道了,甭急,急什么呢。我知道他已经到北安了,这么快啊。”
“耿总啊,您是一点都不急。胡总都快急死了。现在全公司的人都急。”
见孟董一点都不重要,孟董是一个重要人物。
哈,他竟一点都不着急。
孟董在会议室里。
“孟董您等多时了,真的不好意思,临时有别的安排。”
“你是个人才,你一点都不把我放在眼里,见你一面真难啊。”
耿明信说,“抱歉,孟董”。
孟吉安坐在沙发上,他正低着头沉思,耿明信这个人太猖狂了,简直不把他放在眼里,丢人丢尽了,这个分部的所有人看着孟董出丑,好在他这个人的心里承受能力比较强,不然他能被耿明信气的心脏病发作,晕死过去,他假装不生气,脸上洋溢着笑容,这个丑老头,虽然人长得是不咋地,可是他的心眼并不坏,他会反过来思考问题,耿明信的形象早已深埋他心,他嘴上把话说的那么的难听,实则,心里比谁都看重耿明信,他那个老奸巨猾。他单手托腮,像一个雕像一样,翘着二郎腿,悠哉悠哉的模样,耿明信看了之后,心情也放松了。
孟董,说话极寒,令人心情不悦,听说话已然,上了年纪,人应该是和蔼的。
孟吉安说,“明信,耿总,我一直对你抱很大的期待,你知道我对依燃这个项目付出了多大的代价,多少心血吗?本想着你接手了这个项目之后,我就不用再操心了,我向来很看重有能力的人,但现在的局面呢,你呀,你呀。”
孟董挺生气的,捂着胸口,差点晕死过去,晕死了好呀,晕死了就可以不用再做什么烂项目了。
“不必了。”
“为何啊?”耿明信在心里问道。
“您是打算交给别的人,还是打算放弃这个项目,为什么啊?孟董。”
耿明信不解的说。
让人孟董等了他那么久。
“后面的事情处理好吧,明信,尾款的事情,我会派人打给你,三天之内,你等着吧。”
还是孟董霸气,豪横,孟董不差钱。
孟吉安是汉城人,孟氏集团的创始人。孟吉安是一个顾全大局的人,孟氏集团是他呕心沥血经营的公司。依燃项目是孟氏集团众多项目中,他最看好的一个。
耿明信说,”您虽然是项目的始发者,我的能力是有限的,孟董,我也相信您的眼光,孟董。您也可以换别的人来做。”
孟吉安说,“你什么意思啊?耿总,这个项目已经继续的没有必要了。”
耿明信说,“但是。”
耿明信欲言又止,其实在这里他本想和孟董说一下,这个项目他可以,既然孟董都那样说了,也无所谓了,毕竟在北安,他已是汽车领域有名气的人。
胡世风生气的看着耿明信。他心里有一万种想法,也是没有什么用的,谁让主角是耿明信呢。他有千言万语也只能沉默在心里。
孟吉安说,“我是应该相信你,耿明信,不过,条件是,你说说你的想法,有什么理由。”
“孟董,我没有什么理由,这个项目像你的儿子一样,是您毕生的心血,又像您的女儿一样,又像您的女儿一样,是您的心血。”
他想说明自己的原因,这个嘴笨的耿明信,真是要把胡世风气死啊。孟董没有儿子,也没有女儿,他的女儿在十五年前死了。
“既然这个项目已经进行到这里了,如果放弃的话不合适,您知道我的经历吗?我这个人,从来不会说放弃的。”
“哦?你说说。”
“我从小是骑在马背上长大的,我能体会到赚钱的不易,所以我不乱花钱,从不乱花钱,我生长的地方,从我小的时候,是寸草不生的,可后来从一片荒漠硬生生的,建成了风力发电站,风车,在北方,您若是见过的话,您知道那种壮观吗,见过的人都知道,我们那里的孩子,从小没有见过高楼大厦,见到高楼大厦的那年,我13岁,我第一次出远门上学,我们那里没有什么繁华都市的,我们那里只出了两个人,还好出了两个人。”
孟吉安吃惊的看着耿明信,他心里想着,耿明信,原来这就是你的经历,但是你的经历再动人,都没什么用,我们的时代,比你们的时代,更苦。
“您给我机会展示的话,您就会看到成果,您不给我机会的话,也就算了。”真潇洒,这话一出便惊到了孟吉安。
孟董想了一下,“再给我一个方案,明天交给我,在我看到方案之前,还有别的理由吗?充分说明你的意见。”
耿明信说,“好的,孟董,我明天把方案交给你。”
说完,孟董便离开了。
望着孟吉安的背影,耿明信陷入沉思,多么沉默一个孟董啊。回到办公室之后,他看着项目书,这个项目书,是他的呕心沥血之作,他又查找着关于孟氏集团和孟董,他找到了以前报道的关于孟董的事,孟吉安有一个亲生女儿,在十五年前死了,还特意的报道了当时的情况,在报道中还能看到孟吉安的照片,要是想做好这个项目,那就从他最喜欢的东西下手吧,想必孟董最在意的就是他的女儿吧,若是旧梦从提的话,有利有弊,利是项目很成功,弊端则是,孟董不会接受,但是他赌,孟董会接受。
果然,最强大脑,当数耿明信。
耿明信突然想到孟依,他想起自己说过的话,笑了起来,只有孟依才是他的动力、支柱,他走出办公室。
公司楼下有个小花园,每当耿明信心情不好的时候,总是到花园中去走走,秋天的花儿,开的正好,很少有人欣赏那些开的正盛的花,他驻足欣赏了一会儿,沿着小路走了好久,小路的尽头是一个花店,耿明信走到了花店的门口。
花店的老板娘40多岁,单身,是40岁的人,脸上没有一点岁月的痕迹。
“99朵,玫瑰花,帮我准备一下。”
老板娘一看是耿总,“好的,耿总,两个小时之后取吧,或是把胡世风带给你。”
“呦,你今天怎么那么客气?”
“耿总有女朋友啦?”
老板娘猜测。
“是啊。”耿明信爽朗的笑声,脸上透着光,在办公室里他沉默寡言,出来了之后,心情立马大好了起来。
耿明信又在花园里呆了一会儿,等着老板娘包好鲜花。
老板娘是胡世风的前女友,他们分分合合了几次。
半个小时,老板娘就包好了鲜花,老板娘欲打电话给耿明信看到在马路对面的耿明信。
“耿总。”
“谢谢了啊。”
耿明信取了花,开车往西六环去了。
耿明信打电话给孟依。
耿明信心情激动,“在家吗?我在路上,一个小时之后到西六环,忙吗?”
“有点,耿总,您不用来了,我明天正好要去北三环一趟呢,到时候,我去咖啡厅找您。”
“我已经出发了,大概一个小时到。”
“可是,耿总,我没在家啊。”
耿总问,“你在哪里?”
孟依吞吞吐吐的,不肯说出自己的位置。
“噢,你是在躲我,还有这么巧合的事情,可是我已经猜到了,你在的,我推算过了。”
您是神仙啊,还推算过了。
“临时有点事情,耿总,我已经出去了,您有事吗?”
“是不是和李丽娜在一起?我现在必须见到你。”
看这霸总的气势,耿总一出手势不可挡。
“不了,耿总,我这出来一趟挺难的,耿总,还是不见了吧。”
“可是,孟依,我想见你。”
“哈?耿总,不要了吧。”说完,孟依欲挂电话。
“挂啦,耿总,我还有事呢。”
“别,等等。”
“没事,我想见到你,等着我吧,你说位置,我现在去找你,大约一个小时的时间,这个点都是一样的,孟依,你在哪里?”
说着,耿明信欲调转车头,往李丽娜家的方向驶去。
“对,是的,李丽娜家,昌平发展公寓。”
“噢,我知道了。”
耿明信挂了电话,调转方向盘,车向李丽娜家的方向驶去。大约一个多小时,车子到了李丽娜家楼下,下车,向楼上走去,他有些记不清李丽娜家的位置了,那天见到李丽娜是在晚上,本来晚上,人的记忆就是模糊的,尤其是耿明信的记忆,只要到一个地方,三次他便能记得那个地方了,但是孟依家是特例,因为他那时的心情激动,他又不停地看着导航信息,一般人在这个时候,是不记得导航的路线的,但是那天,耿明信记得尤其的清楚,耿明信赶快给胡世风发信息。
“世风,告诉我,李丽娜家的具体地址。”
胡世风一收到短信,心情激动坏了。
“怎么?耿总,您,”
“常平,发展公寓,A幢,718号。”
“好,花是我让楼下老板娘准备的。”
“好好好。”
胡世风说。
耿明信心里默数着,“7楼的718。”
一敲门,开门的就是孟依。
“亲爱的。”
耿明信的话,吓了孟依一跳,“亲爱的?”
什么时候变成亲爱的了?不过孟依的心里挺窃喜的,这毕竟是第一次,有一个男人,活生生的站在她的面前,抱着一大束的鲜花,耿明信的脸被鲜花挡住了一些,孟依没有看清他脸上究竟是高兴的,激动的,紧张的。
耿明信不知如何表白,毕竟鲜花是一种仪式,真正的话语才是最主要的,必须说的感人一些,他在车上的时候,想了半天,只有这个是最正式的表达。
若是李丽娜在,一定会觉得眼前的两个人像演戏一样,可笑极了。她一定会笑得上气不接下气说,“傻瓜,快接啊。”
“啊?”生平第一次被人表白,但也没有什么不一样的,人嘛,总有第一次的,有了第一次,就想第二次,第三次,就是这么神奇。她与别的女孩不同,她很平静的看着,玫瑰既是她最喜欢的花,也是她最讨厌的,喜欢她是因为有人总在院子里种满玫瑰花,太惹人喜欢了,每朵都是一样的,红的发黑,红的发艳,不喜欢是因为不喜欢种花的人。
“玫瑰,代表我的心意。”
才99朵啊,又不是999朵。
“哦,耿总,谢谢你的玫瑰花。”
孟依接过玫瑰花,说道。
“太耀眼了。”她突然像一个小孩子一样,抱着花,变成了20岁一样。
“玫瑰如你,你如玫瑰,”耿总说道,不知道说什么,尤其是在这个时候,比之前更紧张,不知道在紧张什么,或许是怕拒绝,或许是怕她不喜欢,看到孟依开心的笑着。
李丽娜还在工作室呆着,她正准备离开,“花美,人美,男人美,女人美。”
“不愧是耿总,送的花,都是不一样的,”花太过于新鲜,李丽娜说道。
“123456789……”李丽娜数着,孟依邪魅的看了李丽娜一眼。什么时候李丽娜也变得这么市井了,李丽娜变了。
“99朵。”
“噢,耿总,浪漫,耿总就是不一样。”“顾乘风啊,只送我一朵。”李丽娜趴在孟依的肩头说道。孟依白了李丽娜一眼,这个李丽娜真是的,她还不知道怎么应付呢。
“我就不做电灯泡了,走了啊。”李丽娜看了孟依一眼,说道。
“别呀,丽娜。”
孟依欲拉住李丽娜,不料她晚了一步,李丽娜已经向前迈了一大步。
“谈恋爱重要。”
这个老男人不会来个浪漫的亲吻什么的吧,李丽娜想。
一百瓦的电灯泡,照的再亮有什么用,照不亮这个女人呐!
李丽娜说着便转身离去,留孟依和耿明信站在原地。孟依把花放在桌子上,不知道该说什么话了,她可不会激动的拉住耿明信呢。
“我要出去了。”
实则是去找李丽娜。
“哈?”耿明信大吃一惊。
“我还有点事,得出去一趟。”
孟依抱着鲜花下楼,耿明信也下楼了。
“孟依,我喜欢你啊。”话刚说到一半,电梯门又打开了,进来人了。
“噢,谢谢你,耿总,我考虑一下。”
到楼下,到了车上,孟依欲转身,被耿明信拉住。
“我送你吧。”
“哈?孟依吓了一跳,”她要去对面去找李丽娜呢。
“不用,耿总,我想安静一下。”
耿明信拉住孟依,他们两个离得更近了。
“你为什么总躲避我的问题?这话不该被我说出口,你嫌弃我年龄大了吧,我40岁。”
“不是的,耿总,我怎么会嫌弃你呢,40岁多好啊,”
40岁事业有成,只是缺少了一个对象,他的身边怎么会少的了女生呢。
“耿总,我们是不同的两种人,你是有钱的霸道总裁,而我呢,只是一个寂寂无名的人。”
话不投机半句多,她又说起自己的身份,在爱的人的面前是不分身份。
“我的世界中,只有李丽娜,只有工作,没有爱情,我不明白什么是爱情。”
“爱情是两个人每天过着简单的日子,在彼此的世界中,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两个人,少了谁都是不愉快的。你相信我,孟依。”
“我可以慢慢的懂你,慢慢的在一起,慢慢的看这个世界的变化,其实很简单,我对生活没有太多的要求,包括衣食住行等等。”
耿总差点说出了他其实是一个很随和的人,没有什么脾气的。
“我习惯了一个人,我快要与世隔绝了,而耿总你的人生是前途无量的,我们有很大的不同。”
要上车吗?孟依犹豫了一下,去哪里呢?不知道。
“我知道啊。我既然决定了,就不会嫌弃你的一切的。”
这就是最大的区别,有钱人不会嫌弃穷人是因为,穷人对有钱人来说,有价值,这个词已经说明了他们两个之间的距离。
“我们两个之间没有任何交集,你应该找的人是方玲。”
没有再直视他的必要了,她躲开耿明信的眼睛。耿明信为她打造的童话世界中,是找不到自我的,需要为一个男人而活,需要在上层社会中,以高姿态,一览之下的一切,这就是一个打字员的心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