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激励
第5问 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激励的关联政策文件有哪些?
国有企业实施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激励主要依据“1+5+n”的政策体系。
“1”是指核心文件,即4号文。4号文正文主要包括总则、实施条件、股权激励、分红激励、激励方案的管理及附则6个部分,文后附件还提供了“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方案”提纲,企业在编制股权激励方案时可参考其框架结构。
“5”是指配套文件。配套文件共有5个,具体如下。
(1)54号文;
(2)《三部门关于<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的问题解答(2017)》(以下简称35问解答);
(3)《关于做好中央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工作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16〕274号)(以下简称274号文);
(4)《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以下简称213号文);
(5)《科技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32号文)。
以上这5个文件对4号文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补充及细化。比如54号文重点对4号文的实施范围进行扩大,并明确指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所出资的各级未上市科技子企业也属于科技型企业,将国有科技型企业扩大至五类。同时,54号文进一步调整了各类国有科技型企业的实施条件,对于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不再设定研发费用和研发人员指标条件。
而35问解答则为便于各企业深入理解政策内涵,引导、鼓励企业开展激励工作,由财政部、科技部、国资委就4号文执行中企业适用条件、激励对象要求、激励实施条件、激励方案管理等方面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国有企业实施股权激励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
274号文是国资委专门针对中央企业出台的,核心目的是让中央企业充分认识股权和分红激励的重要性,科学制订股权和分红激励实施方案并加强股权和分红激励的组织管理。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及所属科技企业可以研读274号文,并按照其相关要求执行。
213号文和32号文与前三个文件不同的是,它们更偏向于工具文件。也就是说,当需要核查相关内容时查阅这两个文件即可,无须深入研读。查阅213号文,有助于判断企业规模,进而明确股权激励总额上限。查阅32号文,有助于明确企业是否为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而明确企业是否为国有科技型企业。
而最后的“n”是指基础政策文件,基础政策文件是指本轮国企改革涉及的相关政策文件,包括基本法律、指导纲领、治理管控及机制改革、国资监管等相关政策文件。研读这些政策文件有助于企业深入理解本轮国企改革的内涵及导向,从而为股权激励方案的设计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