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资本主义再生产中的货币回流运动
编者导读:这是马克思《经济学手稿(1861—1863)》中的文章,它论述的内容:分析在资本主义再生产中,货币是怎么回流的,在货币回流中货币发挥着什么职能,怎样在生产资本家、小店主和工人之间实现着价值的分配。
在前半部分中,马克思用了“G—W(A)”表明生产资本家购买劳动力,购买劳动力后工人得到货币收入购买消费品,呈现为A—G—W(消费品)。工人到小店主那里去购买消费品,而小店主是先买后卖,呈现为G—W—G′,即先从生产资本家那里购买消费品,然后再卖给工人,货币就回流到生产资本家手中,货币在它们三者之间运动。这表明了资本主义再生产过程。现在的问题是:小店主从生产资本家手中购买消费品时,付出的货币少,而销售消费品时收入的货币多,从而付给生产资本家的货币也多,这多出的货币部分,是从哪里来的?对此,马克思的分析是:G—W(A)是资本形式的变化;G—W—G′是资本加收入形式的变化;A—G—W是劳动价值形式的变化。即生产资本家从小店主那里收入多出的部分G—W—G′、G—G′是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货币化过程。
马克思指出,“小店主从流通中抽出的货币总是多于他投入流通中的货币,重要的原因就是工人新创造的价值,凝结在商品的价值中,小店主通过商品的买卖,使工人新创造的价值货币化”。
在后半部分中,即从(二)剩余价值在流通中实现开始,马克思论述了两大部类之间作为不变资本的价值、作为可变资本的价值、作为剩余价值的价值,即c+v+m是如何实现的。马克思揭示了两大部类之间的交换有现金交换,有赊销,有预付,相互抵消,参加交换的有不变资本生产者、可变资本生产者、剩余价值分配者,而且论述了交换的时间假定每周一次,全年52周,需要多少货币,还指出,如果把货币周转速度纳入考虑又需要多少货币。
马克思经济学手稿(1861—1863)的补充部分
《资本主义再生产中的货币回流运动》(原文见《〈资本论〉研究资料和动态》1983年第四期)
在这里要向读者说明的是:括号中的数字是引用文献中的页数。
一、资本再生产过程中货币形式的变化:商业资本在货币流通中的作用
首先考察生产资本家、小店主和工人之间的货币流通。
生产资本家用货币购买劳动力,货币执行购买手段的职能呈现为G—W(A)。如果生产资本家的G是卖商品得来的,则W—G—W(A),这样,货币就转化为生产资本。
从工人来说是出卖劳动力,即A—G,工人得到货币是要购买商品的。“实际上这是商品(劳动力)同生活资料的交换”,这时货币转化为工人的收入,呈现为A-G—W(消费品)。
从小店主来说,货币也执行流通手段的职能。小店主的商品是从生产资本家那里购买的,是先有买,后有卖,因而表现为G—W—G′,货币回流到小店主手里。“这种回流在这里就是资本主义运动”(2P)。
“货币在这里的所有三个过程中,首先是作为流通手段而出现的。对于资本家来说是W—G—A;对于工人来说是A—G—W;对于小店主来说是W—G—W。其次,同一货币在这里只是执行资本形式变化的职能,收入的职能,资本加收入的职能,也就是同自身发生关系的资本的职能”(3P)。(资本形式的变化,收入形式的变化,资本加收入形式的变化)
(生产者的货币流通、交换者的货币流通、消费者的货币流通)
为什么对资本家来说是W—G—A?因为(G—A)购买到了一个能生产出超过G自身的价值物。为什么对小店主来说是W—G—W′?因为他投入流通商品的价值,少于他从流通中抽出的商品价值。
这里说的“同一货币”,是同一笔货币、同一些货币、数量相同的货币、同一数量的货币。
执行资本形式变化的职能,即资本的货币形式变化为资本的生产形式。
执行收入的职能,即以货币形式取得收入,再将货币形式的收入转化为实物形式的收入。
执行资本加收入的职能,既起资本形式转化的作用,又起实现剩余价值的作用,剩余价值对小店主来说就是收入。
“这种货币形式的变化是再生产过程的一个要素。”(3P)
生产资本家用货币交换劳动力,是为生产准备的条件。
货币在工人手中是收入并作为收入流通。
(收入的流通是不是商品流通?)
同一货币回到小店主手里时=资本加利润(货币执行资本加收入的功能)。但货币离开小店主,重新向生产资本家购买商品时,它们(指代表资本和收入的货币)表示资本的形式变化。
“这种形式变化是再生产过程的一个要素。”(3P)
这说明,讲货币是收入,还是资本,都是有时间和其他前提条件的。
“不讲条件,说这些货币是收入或资本,或任何类似的东西都是可笑的。”(3P)
小店主从流通中抽出的货币总是多于他投入流通中的货币,这多余的货币(商品)是怎么形成的呢?马克思说是“因为实际上他投入流通的价值(货币的价值)高于他从流通中抽出的价值”(4P)。
投入流通的价值是小店主出售商品的价值,从流通中抽出的价值是小店主购买到的商品的价值。这就是说,购买商品的价值<出售商品的价值。
这是怎么一回事呢?这是因为生产资本家“在向小店主出售商品时实现的,实际上并不是商品的全部价值”,而只是其中相当的部分。如果生产资本家要把10个单位的利润让给小店主,则小店主用90个单位的货币就能够买到相当于100个货币单位的价值。这说明小店主用来向生产资本家购买商品的货币价值<生产资本家向小店主转移的商品的价格。前者是90(90×10/11),后者是100。这就是说,生产资本家实现的商品价值不是100,而是90(10/11)(100-90×10/11=9×1/11)(小店主得到9×1/11的利润,相当于他购买价格90×10/11的10%)。
第一种情形,小店主买了100镑商品后,如果把这100镑商品全部作为资本,则能向生产资本家购买110镑的商品价值(90×1/11:100=100:110)。
经过这样的过程,生产资本家付给工人工资的100镑就全部流回到自己手里。
马克思说,“生产资本家只要按期支付工人工资,也就是使(相当于)等于工人工资总额的货币进行流通,就可以使小店主从流通中抽出的货币总额多于他投入流通中的货币”。(6P)
但如果工人不是全部把货币用来购买消费品;如果小店主不是将自己的收入全部转化为资本而是将自己的收入用于消费,或以货币形式积累起来,那么,生产资本家投入的100镑货币就不会全部流回。如小店主用100镑向生产资本家购买了110镑商品,然后全部向工人出售110镑,自己得到10镑的利润,这10镑的利润自己消费。这时,生产资本家垫支的支付工人的货币是110镑,而流回的是100镑,即10/11,那么,还有1/11怎样流回到生产资本家自己手里呢?
第二种情形,如果小店主以100镑购买110镑商品后,他把10镑商品留下作为自己的收入,出卖100镑商品。这样,从货币说,他投入流通的货币与从流通中抽出的货币一样多,都是100镑。但从商品价值说,则是小店主从流通中抽出的商品多,即110镑,投入流通的商品价值少,即100镑。
这样看起来有些矛盾:“起先,我们说小店主从流通中抽出的货币多于投入流通的货币,因为他投入的商品价值高于他抽出的商品价值。现在我们说,他投入流通的货币同他抽出的一样多,因为,他从流通中抽出的商品价值多于他投入流通的商品价值。实际上,两种说法是一样的。在一种情况下小店主是在商品上实现他的剩余价值,在另一种情况下他是在货币上实现他的剩余价值。”(6P)
前一种情况是全部卖出,后一种情况是不全部卖出。
全部卖出:从流通中抽出(100镑)的商品价值=投入流通(100镑)的商品价值
投入流通(90×10/11)的货币<从流通中抽出(100镑)的货币。用90×10/11购买了100镑的商品价值
不全部卖出:从流通中抽出(110镑)的商品价值>投入流通(100镑)的商品价值
投入流通的(100镑)货币=从流通中抽出(100镑)的货币
以上说明数量相同的货币(同一通货)就足以使资本家支付工资,就足以使小店主收回资本和实现收入。
(小店主购买到的商品价值大于他支付的货币价值,小店主出售商品的价值与他收到的货币价值相等,W>G,G′>G)
生产资本家用100镑购买劳动力,劳动者用100镑向小店主购买商品,小店主用100镑向生产资本家购买商品,这100镑先后购买了100镑的劳动和200镑的商品。
在这里表示的是货币的流通,即G—W—G—W等。但这一货币流通过程,表示出再生产过程的总周期,包含着生产、消费、分配、流通和再生产等因素。
如果把小店主的消费也考虑进去,货币将怎样流回呢?
小店主消费的如果也是生产资本家的产品,也就是说“是在资本家的商品形式上消费”的,则小店主赚的利润中的相应部分,便流回生产资本家手中。如果小店主以100镑向资本家购买110镑价值的商品,工人用110镑向小店主购买消费品,小店主得到利润10镑,如果这10镑利润全部供小店主消费,则110镑货币也全部流回生产资本家手中,如果小店主只消费5镑,则只能流回105镑。这时,生产资本家要维持原有生产规模,“资本家就必须在这一流通周期之外,从其他的来源中不断把5镑追加额作为工资投入流通”。(10P)原来生产资本家以工资的形式投入110镑,现在收回来105镑,还有5镑哪里去了呢?这5镑被小店主积累起来了。“这是小店主能够积累的唯一最方便的直接形式”(10P),这一点与生产资本家不同,“生产资本家可以用实物形式积累”,即把自己生产的产品作为生产条件加入他产品的生产中。前一种情况是“售出商品的积累”(10P),后一种情况是“未出售商品的积累”。
在“未出售商品的积累”中,有一部分可能是“商品储备基金”,这一部分也是积累。马克思说所有资本家的积累中都可能有这种积累。即增加商品储备基金,但这里必须假定“补偿他们资本的那一部分商品他们已经出售了”,意思是再生产没有问题。因此,这种积累是年剩余生产。
小店主把未消费的利润5镑积累起来,也就是把它转化为资本,这时它是闲置的资本,同时又是储藏货币。储藏货币是从流通中抽出的货币,“是静止在货币形式上的交换价值”(11P)。
从资本的本质(增值、不断处于运动中)来说,以货币形式积累起来,是不自愿的积累。
马克思说,小店主要把积累的货币用于扩大再生产,即作为资本,“就必须使工人向他增加购买,从而资本家增加劳动的购买”(12P),这是小店主扩大营业的前提条件。“如果工人用不着增加购买,那么小店主的单纯积累丝毫无助于他把节约下来的货币作为资本积累起来”(12P)。这是因为工人不增加购买,小店主也不可能向生产资本家增加购买。小店主不向资本家增加购买,资本家也不增加对劳动的购买。在这里,马克思讲的是社会再生产的循环中消费对生产、流通的反作用。
马克思说“工资可支付小店主的全部资本连同利润”(15P),这是一个规律。在小店主进行积累的条件下,“作为工资支出的货币必定增长”(15P)。“实际上因果关系正好相反。只有在生产资本以扩大的规模进行生产的情况下,并且只有在这种扩大引起可变资本即花费在工资上的资本增长的限度内,小店主本身才能进行积累”(15P)。
如果工人的工资支出没有增长,在这种情况下,小店主的积累就只能在货币形式上,每年积累5镑,5年积累25镑。
如果小店主的积累存放在银行家那里,那么,这些货币就成为生产资本家所需要追加的货币的源泉。
马克思指出,小店主存在银行里的25镑,“会以有价证券,索取未来收入的单纯凭证的形式,以公债券、商业票据、股票等的形式而存在”(18P),即用于购买有价证券、贴现票据等,这些都是向国家、股份公司、生产资本索取未来收入的凭证。这里我们可以看到,“虽然25镑作为潜在的货币资本积累起来,但是,110镑仍然足以实现流通”(19P),因为积累起来的25镑又通过各种形式被投入了流通。
二、剩余价值在流通中的实现:金生产者在资本主义再生产过程中的作用
“简单的货币流通不过是同一铸币经过不同人的手,相反,回流运动,连续不断的运动则意味着同一铸币,或总之同一货币额,不断地作为购买手段或支付手段一再经过同一人的手”(23P)。(这也是作为简单的货币流通与作为再生产的货币流通的区别)
如果把商业资本(即小店主)并入生产资本本身,则货币回流的过程,可归纳为:资本家起先用货币支付一定数量,然后以商品形式支付这同一价值额,这样,他就收回货币。过程具有时间性,如一周,那么,在一年中就要支付52次。如每周支付110镑,全年5 720镑,这说明资本家必须拥有用于支付可变资本的货币资本,它同可变资本量本身是不同的量。货币资本是110镑,可变资本量是5 720镑,因为110镑货币资本来回周转。(通过两层支付就使货币回流了)
既然货币可以同时使用,那么,只要按周期流通的货币额正好可以支付处于流通中的、由资本家提供的待售商品的量,就能使资本家从流通中抽出的货币多于他投入流通中的货币。
问题在于剩余价值在流通中是如何实现的?
资本家在第一个行为G—W(买)中,从流通中抽出劳动力的价值;资本家在第二个行为W—G(卖)中,投入流通中的价值(把价值投入流通商品)。(问题在于这个增大的价值如何实现,关键在于使它在流通中找到等价物)。
“资本从流通过程中抽出的(货币)商品价值(读者注:这是从货币讲的),多于它最初投入流通的(货币)商品价值(读者注:这是从货币讲的)。这是由于,它实际上先是从一种形式(读者注:指商品的形式)将这个余额投入流通,然后以另一种形式(读者注:货币的形式)抽出这个余额。(25P)
价值是在生产过程中增值的,在流通过程中实现的,这种实现靠的是流动的货币量。流动的货币量可能是不变的,生产过程的价值量是变的,因而这种变化与生产过程中价值量的变化没有直接的关系。
“通过使用货币,流通本身起着造币厂的作用。”(26P)
考察这个问题,只是限于流通中的货币量,整个过程撇开不论。
“货币是作为货币(读者注:交换手段)而不是作为商品(读者注:使用价值)才成为这样(读者注:流通中的货币)的货币。作为商品,它们本身来自生产过程。货币(读者注:金、银)在它们作为货币在流通中、流通之前,起先也是商品。”(26P)
这里,马克思试图把流通中的货币与生产过程中的商品区别开来。
(价格是用计算货币的语言来表示的商品价值)
“金银生产同其他一切生产部门不同的地方是,在这里不是产品价值同支出的价值(读者注:支出货币的价值。支出的是一定量的货币)相比较,而是支出的货币价值即表现在货币上的支出同产品总量相比较。”(26P)这是说从使用价值上加以比较,表现出来的是使用价值。所以不能比较。
作为金银生产者所得到的利润,“纯粹决定于获得的使用价值(金)超过支出(也是在金的形式上)的余额,并且是以同一使用价值来表示的。这一切完全同金的价值无关。”(26P)
金银生产者的“全部资本并不需要通过流通过程才转化为金和银,它在实物形式上已经转化为金或银。在这里,第一形态变化并不是商品转化为金或银(货币),相反,是金和银转化为商品。金和银只是作为商品而实现的,并通过同其他商品相交换而转化为货币”(27P)。只有同其他商品相交换才转化为货币,这一点说明,如果没有同其他商品相交换,金和银还是商品。
这一点与古典学派不同,古典学派讲货币是商品,不存在转化,不是卖的产物,是生产的产物。马克思认为货币是卖的产物,同其他商品相交换以后,才是货币,即流通中的货币。
如金生产者的资本为100镑,其中不变资本40镑,可变资本60镑,生产130镑的产品。这样,60镑付给工人,工人向小店主购买生活资料,小店主向生产资本家购买生活资料,这60镑不会流回金的生产者手里。40镑金的生产者再转化为机器、辅助材料。这样,这40镑就流向机器厂主、煤炭业者,也不会流回金生产者手里。30镑利润可能转化为生活资料(用于消费),也可能转化为储藏货币(用于积累)。转化为储藏货币的部分,如被借出去,又可能转化为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这样,金生产者投入流通领域的金都以商品的形式流回到他手里。
金这种商品“同其他商品不同,这个商品不需要转化为货币,它通过自身转化为商品就成为货币,因此,它完成的是和其他商品的运动相反的运动。”(28P)
其他商品要转化为货币(W—G),转化为货币后退出流通。
金这种货币转化为商品(G—W),转化为商品后进入流通。
“因此,如果说一方投入的是商品价值的金额,那么另一方投入流通的就是金的金额。按照假定,现存的通货足以开始再生产过程的新的周期。按照假定,只有剩余价值才需要新的通货。”(28P)
金的生产者对作为利润积累起来的那部分金可能做两方面的处理:一是暂时不利用,把它储藏起来,变成潜在的货币资本,暂时不直接用于再生产;二是使用于再生产,补偿可变资本和不变资本。后者用于再生产,又分两种情况:或者是投入自己的企业再生产,或者是作为生息资本贷出。
暂时不用的货币储藏起来,又可能产生两种情况:一是存入银行;二是保存在自己手中。存入银行可以以价值符号(国家纸币、银行券和其他信用货币)的形式存在。保存在自己手中,则本身作为价值存在。把金存入银行,怎么以价值符号的形式存在呢?这就是银行以金、银作为保证,发行银行券、信用货币等。
金生产者把利润积累起来投入自己的企业,也就是把自己生产的产品投入再生产。这一点与其他资本家的积累不同。“其他资本家只有在他自己的产品作为生产条件实际加入他自己的生产的情况下,才能把自己的产品重新作为生产条件”(30P)。而金生产者不是把自己的产品作为生产条件,“金不能以实物形式加入金的生产”(31P)。
金的生产者能直接再生产出自己的可变资本,也就是直接形式上的可变资本,即作为工资付给工人的金。这个付给工人的金会直接进入流通。这里讲“直接”,即不经过中介环节,不是金生产者的作为货币形式的可变资本,要经过出卖产品才能变成金。
马克思说:生产条件的积累可以大些,属于社会消费基金的积累可以小些。属于社会消费基金的商品是“可变资本生产者”生产出来的。马克思说这是为社会积累可变资本。
马克思曾经把“用于生产生活资料的资本的领域”称为第Ⅰ部类(39P),同时把用于生产生产资料的资本的领域称为第Ⅱ部类。
为了具体计算两大部类之间需要多少货币流通,马克思举了一个例子(按5:1):
(按2.7:1)4 166 667 1 944 445——新创造的价值
利润占总资本的20%,即:4 166 667×20%=833 333
这里Ⅱ(V+M)=IC
1 944 445=1 944 445
在这种情况下,两部类之间怎样进行交换呢?
用于可变资本流通的货币,每周付一次,全年52周,则需要388 888÷52=7 478×32/52。
用于支付利润的货币(媒介利润这部分产品流通的货币),要考虑两个因素,因为利润要分解为利息、地租、企业主收入。①用于各种收入开支,全年平均支付10次,如1/10=46 667(466 667×1/10);②用于购买消费品中的周转,平均周转10次,即46 667×1/10=4 667。
因此在第Ⅰ部类内,为了使工资完成本领域内的流通,需要货币7 479镑。
为了使利润完成本领域内的流通,需要货币7 479镑,加上4 667镑,合计12 146镑。
用于支付可变资本的货币,每周付一次,全年为1 111 112÷52=21 367镑。
用于支付利润的货币,每年付10次,全年为833 333×10%=83 333镑。
第Ⅱ部类的生活资料都要向第Ⅰ部类购买,因此同一货币即104 700镑。
第Ⅰ部类的生产资料都要向第Ⅱ部类购买,便媒介了第Ⅰ部类的不变资本19 44 445;第Ⅱ部类的利润和工资1 944 445(合计3 888 880)。
3 055 555的不变资本,马克思假定有1/10直接从实物形式上得到补偿(即3 055 555×1/10=305 555,未四舍五入)不需要转化为货币,不需要实现。还有3 055 555-305 555=2 750 000,马克思假定在第Ⅱ部类内部相互转移。这里,货币多半是作为支付手段流通,而只是用货币来支付差额,只需要2 750 000的1/20,即137 500镑。
为了实现资本650万镑连同利润130万镑共780万镑的商品,总共需要:
12 146镑(在第Ⅰ部类内部流通)
104 700镑(在第Ⅰ部类和第Ⅱ部类之间流通)
137 500镑(在第Ⅱ部类内部流通)
254 346镑(在货币形式上)
马克思说:这样计算“完全没有把支付的相互抵消和使用计算在内”(41P)。但实际上是计算了的,如第Ⅱ部类内部互相转移,只支付差额,便是相互抵消了的。
从马克思对这一问题的分析可以看出:
(1)把周转速度计算在内的支付的次数=购买的次数。
(2)把相互抵消后的金额计算在内。
为什么780万镑商品只要254 346镑货币就够了,原因就在此。
支付的次数受时期长短的影响,如每个星期支付一次,全年52次。
购买的次数受购买者相互关系的影响,如工人——面包业者——工人。
马克思说,这种来回倒,“很像一辆车子往返行驶,先是从A地运货到B地,然后又从B地运货到A地”(40P)。
(3)“只需使流通的货币额足以使流通中的商品价值转化为货币”,“就能使资本家从流通中抽出的货币多于他投入流通中的货币”(41P)。
(4)要能做到这一点,就必须要有相当于预付资本1/6的金量,即(6 500 000:1 500 000=4.33:1)。
也就是相当于工资额(可变资本)的货币(即388 888+1 111 112=1 500 000)就够了。这个量或者由国内金银生产者生产出来,或者由国外换回来。
如果是由国外换回来,则“为社会而进口金的那部分生产者则提供为使全部资本完成流通所需要的货币”。
马克思在做了这个分析以后,提出了两点:
第一,“同一货币额通过回流完成的流通总是伴随着同一些货币个体的流通,而同一货币个体所完成的不同的流通决不包含回流”(42P)。这就是说,货币回流是一个循环,在这个循环过程中包含着同一类货币个体的流通。如100镑从小店主手里→工厂主手里→工人手里→小店主手里,这是一个循环。在这样一个循环中,还会产生小店主将出卖商品的货款的一部分支付(找补)给另外的买者而收进货币的一部分(就叫货币个体)。把它找补给别人,别人又拿来购买,这种流通是在同一天发生的,这叫单纯的流通。马克思说同一铸币,可以一天流通10次,“但不出现一次回流”。
第二,在生产者的商品转化为所有者的生活资料的过程中,即W—G—W′,货币发挥两种职能:
一是作为工资执行货币职能:A—G—W;
二是作为金银收入执行货币职能:W—G′(利润、利息、地租)。
三、社会生产两大部类之间的交换关系
“第一部类由生产最终形式的生活资料的生产资本家组成。”(49P)
马克思把进入个人消费的生活资料称为最终产品。
年产品价值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不变资本,它包含年加入产品的固定资本的损耗,即原料和互助材料的全部价值。固定资本尚未消费掉的另一部分同产品价值没有关系。第二部分是可变资本,它在资本家手中作为货币存在,而它一旦得到实现,就作为劳动存在。对工人来说,这部分资本作为工资存在。最后,产品价值的第三部分是剩余价值。
这一部类中用来支付工资的是货币,由于工人的购买,它们重新流回到生产资本家手里。
这一部类中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如果在实物形式上被消费掉,就不需要转化为货币,不进入流通。另一部分剩余价值是要出卖的,要进入流通。用什么货币来买呢?马克思讲,用上一年度支付的地租、利息、利润买回。这样,生产资本家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地主的地租和食利者的利息,又回流到他手里。这样,生产资本家就能够再把这些货币符号支付给他们,作为他们索取应归他们所有的那个商品金额的相应部分的凭证。
马克思在这里讲,货币符号是索取商品的凭证。
第Ⅰ部类中如有a、b、c、d、e……生产各种各样生活资料的资本家,那么他们之间还会相互交换。
至于第Ⅰ部类中的不变资本,必须在实物形式上得到补偿,这就必须从第Ⅱ部类购买。
第Ⅱ部类的资产是不直接进入个人消费的。有些生产品“本身作为生产条件重新加入它们自身的再生产过程”,如谷物、煤要归入第Ⅱ部类,住房属于生活资料,归入第Ⅰ部类。
第Ⅱ部类中支付可变资本的货币,不是直接流回生产资本家手中,而是间接流回,即通过第Ⅰ部类资本家向第Ⅱ部类资本家购买不变资本流回。第Ⅰ部类货币流回与工资支付期有关;第Ⅱ部类货币的流回与工资支付期无关)。
由于第Ⅰ部类再生产的条件是在较长时间和较大数量下进行的,因而第Ⅱ部类作为工资货币的流回,要经过相当长一段时间和以较大的数量流回,而不是每周流回。
但马克思说,“一旦银行得到发展,用于工资的货币实际上每周都回到生产资本家手里,而不管它们是否通常只要通过迂回的道路才回到他手中”(52P)。这是说银行能加快货币的流通速度。
时间长、数量大,使得第Ⅱ部类货币的流回不那么简单,它要受许多因素的影响。如要受第Ⅰ部类使用劳动力多少的影响,因为使用劳动力多才能够向第Ⅱ部类购买产品。
马克思说,“两大部类之间的进一步媒介过程要在论信用的部分加以研究”(53P)。但要理解它的本质,本质上,第Ⅰ部类中以生活资料形式存在的不变资本的那部分产品,同第Ⅱ部类中以生产资料形式存在的作为可变资本及剩余价值的那部分产品相交换。Ⅱ(v+m)=Ⅰc。
马克思说,“第Ⅰ部类的资本的再生产,就是将第Ⅱ部类的剩余价值转化为货币”(53P)。
马克思说,货币从第Ⅱ部类流到第Ⅰ部类的方式与同一货币额从第Ⅰ部类流回到第Ⅱ部类的方式和形式不同。
马克思把第Ⅰ部类称为可变资本的生产,把第Ⅱ部类称为不变资本的生产。
货币从第Ⅰ部类流回到第Ⅱ部类,是以货币形式存在的资本再转化为生产资本。货币从第Ⅱ部类流回到第Ⅰ部类,是以货币形式存在的收入再转化为实物形式的收入。前者决定于生产条件,后者决定于消费需要。
马克思说,两大部类所能购买的东西、所要用货币支付的东西,不会超过Ⅰ(c+v+m)=Ⅱ(v+m)。把这部分产品归结为各种收入(工资、利润、地租、利息)是完全正确的,但需要指出,这个总收入Ⅱ(v+m)补偿第Ⅰ部类的全部不变资本(即Ic),但不能说第Ⅱ部类的不变资本也是由它本身的收入和第Ⅰ部类的收入来补偿。
斯密认为“各种商人之间流通的商品的价值,决不能超过商人和消费者之间流通的商品的价值,因为无论商人购买什么,最终必然会卖给消费者”(55P)。马克思说,这是错误的,“各种商人之间流通的商品的价值总是超过商人和消费者之间流通的商品的价值。因为前一种流通包括不变资本实物组成部分之间的交换,这种交换使消费者从来不用支付的一部分资本价值得到补偿”(55P)。
图克在斯密论述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见解:①商人和商人之间的一切交换,“都可以归结为资本的运动或转移”(56P);②商人和商人之间的交换总额,归根结底必须由商人和消费者之间的交换额决定。
马克思对这两点进行了分析。
马克思说,斯密讲的“商人”是指参加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的全体资本家,而图克所指的资本运动是指流通领域的资本运动,这就只能包括货币资本和商品资本,这样就不完备。
“资本的转移虽然也是运动,但同资本的运动大有区别。资本的‘转移’属于商业资本,实际上只意味着资本从一个买者手中转到另一个买者手中的那些不同的阶段,只是资本本身在流通领域中的运动。而资本的‘运动’则是再生产过程各种性质不同的阶段。”(57P)
资本转移只是形态变化。用货币购买劳动力,将工资支付给工人,也是资本转移。资本转移,使一个人代替另一个人,资本还是处于同一阶段。
马克思说,资本转移时,货币只作为支付手段流通,它作为计算货币执行职能,作为支付收支差额发挥职能。
作为资本存在的货币,与货币是不同的;
作为资本存在的商品,与商品是不同的。
图克将二者混淆了。使资本流通的货币、使收入流通的货币,二者的差别不是“资本”与“铸币”的差别。
马克思肯定了图克说的“银行家的业务,一部分是从那些不能直接运用资本的人那里搜集资本,把它分配给能够运用它的人”。这是货币资本的流通。银行家“从顾客的手里接受存款,并在顾客需要把它用于消费的时候,如数付给他们”。这是货币的流通。
前者是资本的转移(不是资本的流通本身),“资本流通总是包括资本再生产过程的客观要素”(58P)。
货币资本的流通,实际上也是货币的流通,马克思说这不是资本本身的流通。
资本转移,货币没有发生形态变化。如货币资本通过银行转移、贷放出去(这是资本的分配)。
生产资本家把剩余价值的一部分作为利息支付给食利者,作为地租支付给土地所有者,也是货币的转移,这是收入的分配。
马克思讲,要把两部分银行业务区别开来,一是集中资本、分配资本的银行业务;二是调节流通的那部分银行业务。他引用图克的话讲,“是非常重要的”。
马克思认为资本是“预付的价值额”,但在总产品中预付的价值与新增的价值被区别开来以前,整个总产品都叫作资本,或叫作“正在实现的资本”。它孕育着剩余价值,但剩余价值还没有脱离它而独立。
马克思说,在第Ⅱ部类,不变资本或者在本部门内以实物形式得到补偿,或者在本部类各部门之间交换而得到实现。
马克思认为,在后一种情况下,货币在这里表现为支付手段,因此,商品的运动将不同货币通过补偿来平衡。这是不变资本与不变资本的交换,产品只是在生产过程中换位。
但马克思又说,在这里可能发生或大或小的“货币流通”,那就是各部门之间转移产品的时间不同,有先有后。
四、商业资本的总运动:货币资本的积累
如果有批发商介入,那么“生产者卖给零售商商品时所打的折扣不是由零售商一个独吞的,这个折扣在批发商和零售商之间分割。换句话说,归结为商业利润的那部分剩余价值,在他们之间分割”(66P)。这说明批发商、零售商共同得到平均利润。
在商品流通中,商品从生产到消费,是不断扩大的分配:从生产者手里分配到批发商手里,从批发商手里分配到零售商手里,从零售商手里分配到消费者手里。但是,在货币的回流中,情况正相反:货币集聚在零售商手里,然后汇集到批发商手里,最后流回到生产者手里。“在商品流通中,发生的只是从生产者到批发商、从批发商到零售商的转移,只有零售商才最后出售商品。同样,在货币回流中,发生的是那些流回到资本家手中的货币,从零售商到批发商,从批发商到生产者的转移。”(67P)
马克思说:赊卖就是资本回流。
商业利润在于:“他们以低于商品的价值购买商品,而按商品的价值出售商品,由此在商品的剩余价值中获得自己的一份。”(67P)
马克思说:“只要生产者是向个人消费者出售,他们就属于第Ⅰ部类,只要他们向生产者出售,他们就属于第Ⅱ部类。”(68P)
金的生产者是哪一类呢?马克思说,“我们把金生产者只看成货币材料生产者”(68P)。如果把“金作为原料和辅助材料”,则属于第Ⅱ部类。
马克思说,“出口商本质上同批发商的两个基本范畴没有区别”(69P)。
“金的生产者一般都很清楚,剩余价值不是来源于流通,而是来源于生产,因为它在生产中就已拥有能够流通的形式。”(70P)为什么“在生产中就已拥有能够流通的形式”呢?马克思说,金的生产者能够将金从条块形式变成货币形式,他只要把金送到造币局,就能做到这一点。如果金的生产者把金作为生产要素投入流通,那么,他就不是把金作为货币投入流通,相反,是从流通中抽出货币。
马克思说:“货币积累——等同于金的新生产——要求把同一个国家的一部分剩余劳动投入金的生产。”(77P)这是因为要追加货币。
(197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