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意义
一、研究背景
(一)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成为广受欢迎的公共产品
从2013年我国提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以来,世界政治经济格局不断发生变化,国际贸易投资和多边贸易投资都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尤其是以美国为代表的资本主义发达国家通过贸易保护等方式影响着全球经济的走向。在全球经济增长乏力、增长动能不足和原有贸易投资规则不断受到挑战的情况下,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以其“共商共建共享”的理念得到了越来越多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响应,影响日益扩大。十余年来,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已经从“倡议转化为全球广受欢迎的公共产品”。
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取得了丰富的成果。截至2023年6月底,中国与五大洲的150多个国家、30多个国际组织签署了200多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以“六廊六路多国多港”为基本架构推进经济走廊和国际通道建设,其海上互联互通、“空中丝绸之路”建设成效显著、国际多式联运大通道持续拓展;贸易与投资便利化程度不断提高,贸易往来不断增加。根据世界银行的研究,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将使参与国(地区)之间的贸易往来增加4.1%,2013—2022年,中国与共建国家进出口总额累计19.1万亿美元,年均增长6.4%。截至2022年年底,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已直接为1 300多个“一带一路”项目提供了优质金融服务;中国进出口银行“一带一路”贷款余额达2.2万亿元,覆盖超过130个共建国家,贷款项目累计拉动投资4 000多亿美元,带动贸易超过2万亿美元。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民间交往、教育旅游医疗卫生和减灾等合作不断增强,产业合作取得新的进展。世界银行的研究表明,“一带一路”将促进沿线国家的外商直接投资(FDI)总额增加4.97个百分点,其中,来自沿线国家内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家和非沿线国家的FDI增加额分别为4.36%、4.63%和5.75%。
随着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推进和诸多成果的取得,“一带一路”不再仅仅是一个倡议,更成为推动当前世界经济增长的新动能,以及成为区域性乃至全球性的公共产品。我国对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未来的发展也提出了“和平、繁荣、开放、绿色、创新、文明、廉洁”的新展望。在这一基础上,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从理念到行动、从愿景到现实、从倡议到公共产品这一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理应纳入相关学科的理论框架进行科学分析,这样才能更好地推动共建“一带一路”沿着高质量发展方向不断前进。
(二)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是“一带一路”建设初期的重点内容
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之初,基础设施建设就是该倡议的先行领域和基础内容。2015年发布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提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优先领域。”2019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详细阐述了基础设施建设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基础设施是互联互通的基石,也是许多国家发展面临的瓶颈。建设高质量、可持续、抗风险、价格合理、包容可及的基础设施,有利于各国充分发挥资源禀赋,更好融入全球供应链、产业链、价值链,实现联动发展。”亚洲开发银行的研究表明,内陆国家基础设施贸易成本每降低10%,其出口将增加20%。
基础设施建设是“一带一路”建设的基石和优先领域,而“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本身作为一种区域性公共产品,其重心在于产品的供给,即开展“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的先行条件是融资,这也是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中不断强调的内容。2017年,在中国的倡导和推动下,中国财政部与26国财政部共同核准了《“一带一路”融资指导原则》(简称《原则》),以推动“一带一路”融资体系建设,其重点强调了基础设施建设融资,呼吁“推动建设长期、稳定、可持续、风险可控的融资体系”。该《原则》提出了“政府间合作基金、对外援助资金,各国政策性金融机构、出口信用机构,开发性金融机构,商业银行、股权投资基金、保险、租赁和担保公司等各类商业性金融机构,本币债券市场和股权投资市场”等融资渠道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融资支持。在实践中,中国倡导设立了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路基金等,进一步丰富了“一带一路”融资体系的内容。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了“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问题:“我们将继续发挥共建‘一带一路’专项贷款、丝路基金、各类专项投资基金的作用,发展丝路主题债券,支持多边开发融资合作中心有效运作。我们欢迎多边和各国金融机构参与共建‘一带一路’投融资,鼓励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通过多方参与实现共同受益的目标。”在2023年11月发布的《坚定不移推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走深走实的愿景与行动——共建“一带一路”未来十年发展展望》,也将“提升共建国家间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和“健全金融合作机制”“拓展投融资新渠道”作为未来十年发展的重要着力点。
从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的内容和建设实践来看,“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是“设施联通”和“资金融通”两大主要内容的交汇点,既承担着通过基础设施建设先行实现“设施联通”这一目标的重任,同时也是构建“一带一路”资金融通的融资体系的实践任务。
(三)“一带一路”基础设施融资存在供给不足的问题
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沿线国家多为发展中国家,其基础设施建设普遍较为薄弱,且区域互联互通水平较低。根据世界经济论坛《全球竞争力报告2020》,有统计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只有31.48%的国家(17个国家)基础设施全球竞争力指数排名进入137个国家的前50名,沿线国家总的基础设施全球竞争力指数平均值为4.22(指数范围为1至7,排名第一的国家为7)。可以看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还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
许多机构和研究者都对发展中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资金进行过测算。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简称经合组织)认为,从2015—2030年,发展中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缺口为每年2万亿美元;亚洲开发银行测算的数据显示到2020年,仅亚太地区对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需求将达到每年7 300亿美元;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简称亚投行,AIIB)对这一数据的分析认为缺口是每年1.4万亿美元;中国学者测算的数据显示除中国以外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2016—2020年的年均融资额为6 200亿~9 600亿美元;世界经济论坛测算的数据为全球每年基础设施融资缺口为1万亿美元。这些测算结果都得出了基本一致的结论:发展中国家和“一带一路”的基础设施建设存在大量融资缺口。
从供给角度来看,“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供给存在严重不足,中国当前每年的海外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资金在1 000亿美元左右,传统多边发展融资机构如亚洲开发银行每年提供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贷款仅为100亿美元,都远远不能满足“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汇丰银行估计,2030年亚洲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资金存在巨大缺口,其缺口将超过11万亿美元。
(四)“一带一路”基础设施现有融资体系存在缺陷
截止到2022年6月底,“一带一路”相关项目的融资规模已经达到一万亿美元以上,其中有60%左右是基础设施融资。除了融资总量无法满足基础设施融资的需求外,“一带一路”基础设施现有融资体系也存在一些缺陷,主要包括如下五个方面。
一是资金供给结构不合理。当前“一带一路”基础设施的跨境融资主要依靠国际援助、开发性金融机构和境外私人资本三个渠道,但前两个渠道目前占比过大,私人资本的参与度不够,影响了这一融资体系的可持续供给能力。
二是中国承担的融资责任过大。“一带一路”基础设施融资中,中国所承担的融资责任过大,并且中国提供的资金多为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国有商业银行贷款等具有较强国家背景的资金,往往受到他国质疑,不利于这一融资体系的长远发展。
三是融资去向的集中度过高。无论是国际援助融资、开发性金融机构融资还是私人资本融资,当前融资体系中的资金都过度集中于某些国家,在整个“一带一路”沿线分布不均,尤其是一些不发达国家和基础设施建设严重落后的国家,反而无法充分获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支持。
四是融资体系的市场机制建设严重滞后。市场机制应该在融资体系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这样才能促进融资体系的长期可持续发展。但在当前的“一带一路”基础设施融资体系中,无论是债券市场还是股权市场,都还没能建立一个完善有效的市场体系,不利于其长期发展。
五是现有融资体系缺乏各渠道之间的配合和互动。在基础设施融资的庞大需求下,其融资体系必然是一个多元化的融资体系,存在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只有各融资渠道有机联系、有效互动,各有侧重地形成一个整体,才能提高融资效率,提升融资能力。但当前这一融合、互动和配合的程度还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