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攀西民族地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原则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必须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这是我们党在新时代对我国经济发展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也为做好未来五年乃至更长一段时期经济工作指明了方向。2017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确定发展思路、制定经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根本要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中国现代经济体系建设的重大任务。虽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涉及乡村社会的方方面面,但推动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应是乡村振兴战略的根本要求和主要政策。因此,必须从哲学角度把握乡村振兴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辩证关系,为全面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提供重要理论指导。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乡村振兴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必须以乡村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明确什么是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以及如何推动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
1.2.1 突出优先发展与统筹协调原则
1.2.1.1 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原则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确定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向。当前,中国经济正处于转型升级阶段,市场需求结构不断变化。例如,随着攀西民族地区城乡居民收入和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需求加速并呈现出个性化、多样化、高质量的特点。这种变化必然导致传统生产方式的根本变化,从而引发新的生产要素的出现。因此,攀西民族地区农业和农村工业的发展必须适应需求结构升级的趋势,加强其供给以满足需求,甚至创造和引导需求。
当前,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阶段,以工业化为主导的现代化建设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同时,农村工业的发展也涉及“生产功能”,更需要重视其生活功能和生态功能。考虑产业发展对资源环境和社会的影响,需要激发并整合科教、文化、休闲娱乐、环境景观甚至体验功能。从这个意义上讲,新时代农业农村发展也必须注重满足消费者需求。特别是随着“90后”“00后”“10后”逐渐成为社会主流消费群体,农村产业的发展更需要注重“卖风景”“卖温暖”“卖文化”“卖体验”,提升人才和人口吸引力。近年来,电子商务的发展日益受到重视,其中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其良好的连接和匹配功能,可以改善居民的消费体验,提高消费的便捷性和供需之间的互联性,体验性、便捷性和互联性已成为推动社会消费需求结构升级和扩大消费的主力军。特别是边缘化、长尾、利基市场,为加强供需联系、实现规模经济开辟了新的途径。
1.2.1.2 突出推动旅居康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原则
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供给体系的质量、效率和竞争力,即提高高效供给,减少无效供给,加强供给体系与需求体系的耦合,提高对供给和需求结构变化的适应性,实现动态适应。当然,这里的有效供给包括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是指能够满足人们生产生活需要、产生社会效益的优质公共产品和服务,主要提供者是政府、市场和社会。供给体系的质量、效率和竞争力,首先体现在提高农业和农村产业发展的质量、效率和竞争力;其次体现在优化城乡布局和空间结构,实现资源节约利用和环境保护,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它体现了政治建设与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各方面的协调性、关联性和整体性。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讲,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要构建以经济增长为基础、以要素流动和优化配置为手段、以制度安排为保障、以政策支持为支撑的体制机制框架。
为实现攀西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应充分发挥民族地区资源优势,因势利导,发展健康产业,推进健康小镇建设。同时要注意,由于区域经济差异较大,各地的资源禀赋不同,所以在发展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制定政策。这实际上是一个充分发挥自身比较优势的问题,是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问题,是缩小与其他地区差距的有效途径。同时,我们也要注意到,由于市场机制的缺陷,市场扭曲了资源配置,造成了一些地方经济的落后,因此应通过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来纠正市场失灵。
目前,攀西民族地区的旅居康养产业仍处于起步阶段,存在诸多制约和瓶颈。因此,我们应科学分析新时代攀西民族地区“三农”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努力推进攀西民族地区旅居康养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制度,改善政策环境。鉴于此,要充分发挥民族地区农民主体的作用,提高农村人力资本素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有效激发工商资本、科技人才和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通过农村发展要素结构、组织结构和布局结构的升级机制,更好提高乡村振兴的质量、效率和竞争力。
1.2.1.3 协调处理攀西民族地区乡村振兴与推进康养小镇建设的关系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乡村振兴战略”与“科教兴国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等被列入其中。而“新型城镇化战略”未被列入要坚定实施的“七大战略”原因有两个:一是城镇化是一个自然的历史过程,新型城镇化需要“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也需要“因势利导”。二是它仍然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路径选择,也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过程”和“现代化的必然之路”。因此,从理论上讲,“乡村振兴战略+科技创新”应该说是确保实现建设现代乡村社会目标的重要举措之一,也是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必然选择。
由于历史、交通等因素,攀西民族地区城市化水平较低,旅居康养小镇的建设可以利用城市化的集聚扩散效应,整合当地旅居康养资源,充分发挥当地资源优势,推动攀西民族地区城市化进程,为攀西民族地区的农村振兴做出贡献。
虽然推进新型城镇化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问题,但在2035年城镇化率达到75%~80%后,中国城镇化将逐步进入稳定发展阶段,城镇化率提升速度将明显放缓。在这一特殊时期,加快城镇体系优化升级,对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至关重要。与内陆地区相比,攀西民族地区的城市化和集聚扩散效应没有得到体现,当地资源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为了保证该地区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加快攀西民族地区的乡村振兴,而乡村振兴离不开休闲健康产业。
1.2.1.4 科学处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与推进农业农村政策转型的关系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升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必须始终让农民成为改革发展的受益者,落实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以下简称“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把“坚持农民主体地位”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本原则之一,要求“调动亿万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可见,要实现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必须始终将尊重农民意愿放在第一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完善保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了“以人为本”,高度重视“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切实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必须着力解决好农村群众的权益问题,增强农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近年来,随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不断加大,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农民作为新时代实现共同富裕的主力军之一,受到了更多的关注。但是,我们也要认识到农民在发挥主体作用的过程中所受到的思想问题、能力制约、社会资本制约等局限性,制约了其更好的发挥,阻碍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因此,调动各种积极因素,鼓励社会力量、工商资本引导农村群众参与乡村振兴,提高攀西民族地区农村群众的参与能力十分重要。同时,地方政府也要为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必要保障。提高农村人口参与乡村振兴的能力,其他国家和地区有很多经验。通过政府的引导和支持,这些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有效做法和制度,改善了农业和农村经营环境,增加了农民就业和创业机会。中国也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引导农民积极投身现代农业领域。
美国于2014年颁布的《新农业法》强调了新农民、小农的发展,甚至出台了支持初农创业的政策,为他们提供直接贷款、贷款担保和保险折扣,培养新一代职业农民。同时,鼓励改善农村经济环境,提高农村创业效率,促进创新发展,通过相关法律保障家庭农场的经营权利。推进农村教育改革,实现农业现代化。
2000年以来,欧盟农村发展政策的重点是培养年轻农民、加强专业培训、促进老年农民提前退休、加强对农场的服务支持等。为应对农村人口外流,特别是年轻劳动力外流问题,欧盟注重增加农民获得服务和发展的机会,注重培养农村企业家,注重确保农村和社区对居民的居住和就业吸引力。同时,注重利用社会资源,推进农业现代化。2014年,欧盟农业政策改革采用了新的直接支付框架,将青年农民和小农联系起来支持农民,改革和更新农场方式,帮助青年农民创业,建立了农场咨询服务体系和培训创新项目等。
1.2.2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原则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是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的。这根本上是由城乡发展不平衡、“三农”问题发展不充分造成的,不仅是目前全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也是攀西民族地区表现较为突出的问题。然而,在攀西民族地区,这种不平衡更加明显。因此,在攀西民族地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此外,乡村振兴可以在促进社会稳定和谐、调节收入分配、改善城乡关系、增强经济社会活力、提高就业和风险吸收能力、使农业更加具有公共性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竞争能力弱,容易导致市场失灵。因此,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更好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优先发展农业农村,解决不平衡和不足的问题。攀西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要始终把破解“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按照加强系统性、整体性、需要协调、突出重点、补短板、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原则,这是实施攀西民族地区乡村振兴战略的必然要求。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确定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基本原则,要求“把实现乡村振兴作为全党的共同意志、共同行动,做到认识统一、步调一致,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中央一号文件的第十二部分也建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部署,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提高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大意义的认识,真正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把党管农村工作的要求落到实处”。那么在实际工作中怎样把农业农村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怎样才能更好地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服务?我们认为,可以借鉴国外特别是发达国家对农业企业扶持的理念,同样重视强化农业农村发展扶持。具体到我国来说,就是在加大财政支农力度的同时,还要充分发挥金融的作用,为农业农村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具体来讲,应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2.2.1 推进攀西民族地区农业农村市场化改革
《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提出,“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是市场机制高效运行的重要基础”“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基础”,要“确立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这一建议不仅显示了党的决心,也显示了中央解决“三农”问题的信心和决心。要实现这一目标,就要加强公平竞争观念,营造公平竞争氛围,采取有效的反垄断措施,完善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市场机制高效运行;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加快竞争性产业改革步伐,推动形成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一体化的技术创新体系机制,激发创新活力。另外,还要注意科学处理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关系,积极推动产业政策从选择性向功能性的转变,充分发挥产业政策在市场失灵领域的主要功能。
攀西民族地区要强化竞争政策基础,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良好环境,提升市场环境活力和竞争力,引导各经营者和服务提供者参与攀西民族地区乡村振兴进程的公平竞争,成为攀西民族地区充满活力和竞争力的市场主体,参与攀西民族地区的乡村振兴,甚至成为攀西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领跑者。同时,着力解决农村土地制度创新优化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经营体制改革,促进城乡资源自由流动。要着力完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现要素市场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市场化改革,结合典型示范作用,从根本上改变攀西民族地区农业农村发展严重滞后的局面,加强农村土地经营制度创新和制度建设。例如,在建设养生小镇的过程中,基于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承包权的保障,如何平等地保护土地经营权利?如何实现农村土地使用权与收入权的平衡?
目前,对攀西民族地区土地经营权平等保护的重视不够,不仅阻碍了新型农业经营者的发展和风险,也影响了攀西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动力。因此,攀西民族地区政府应出台相关配套政策,通过多种方式支持地方政府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近年来,攀西部分地区推进了“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份、农民变股东”的改革创新,初步效果良好。其中,“三变”模式为地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供了新的路径,是探索和建立城乡一体化产权制度改革的有效经验。然而,在深化“三变”改革中,如何加强相关产权和要素流动平台建设,完善其运行机制,促进其转型升级,迫切需要在后续改革中跟踪。
1.2.2.2 完善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为攀西民族地区农业农村发展创造条件
为了加快攀西民族地区农业农村发展,首先,要健全法律法规、完善监管规则,以此为关键条件,解决农村土地制度创新与优化配置方面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深化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促进城乡资源要素自由流动,消除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与不断变化的新情况不相适应的问题。其次,加快推动攀西民族地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以创新体制机制破解土地问题,减少农业发展中的代价与风险,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带动攀西地区的农业强、农民富、农村美。2018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已明确了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方向与实施措施,明确“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为此,政府要加大政策力度,实施攀西民族地区农村宅基地改革,完善宅基地流转机制,加快宅基地流转进程,改善宅基地管理机制,把农村宅基地流转市场化,规范宅基地交易秩序,有效保护农民的房屋财产权,促进宅基地资源合理优化配置,为攀西民族地区康养产业及特色康养小镇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汇聚全社会力量,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鼓励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建设”,并要求“研究制定鼓励城市专业人才参与乡村振兴的政策”。2018年3月7日在两会期间参加广东代表团审议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让精英人才到乡村的舞台上大施拳脚”“城镇化、逆城镇化两个方面都要致力推动”。近年来,随着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攀西民族地区闲置的宅基地和农房增加了攀西民族地区人民生活的困难,影响了攀西民族地区农民收入的增长。因此,有必要从全面深化农村土地经营体制改革入手,积极稳妥地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在一般靠近城市外围、山水环绕、交通便利、文化旅游资源丰富的农村地区,适度加大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力度,在试点地区加快探索创新宅基地“三权分置”模式。适当扩大农村宅基地和宅基地使用权出让范围,进一步放宽农村宅基地和宅基地使用权出让租赁市场。在政策指导下,允许符合条件的农村农民自愿合法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其他权利,盘活农村土地资产,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提高广大农民的生活质量。这一政策将对促进攀西民族地区城乡协调发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全面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发挥重要作用。从城市或其他地方吸引人才,带动城市或其他资源的开发,为乡村振兴引入要素,变得越来越重要和迫切。其意义远远超出了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问题,不再是“清不清”“深入研究”的问题,而是积极稳妥地“鼓励大胆探索”。攀西民族地区要保障农民的基本居住权和“不违反规定非法买卖宅基地,严格执行土地使用管制,严禁利用农村宅基地在农村修建别墅、私人会所等”的权利,引导农民将剩余宅基地和农民房屋进行有偿转让。大力发展旅游和医疗保健产业,允许城乡居民,包括“下乡”居民和参与攀西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工作的城市居民,有偿获得农民剩余或闲置房屋基地。
近年来,沿海地区和大城市周边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迅速凸显出农村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转变的积极作用,为攀西民族地区乡村振兴提供了良好示范。同时,大力推进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有效提升了广大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然而,相关政策法规的创新还存在一些不足,这成为进一步发展的重要障碍。一些地区对新产业发展支持力度过大,导致农业农村产业出现新的不公平竞争,发展不可持续。此外,“先发者”和“赢者通吃”所带来的新的垄断问题进一步加剧了收入分配和发展机会的不平衡。因此,攀西民族地区在发展过程中要注意引导完善这些新兴产业的监管规定,创新优化新型经济垄断企业的治理方式,防止农民在参与新兴产业发展过程中成为“利益共享的边缘人群和成本风险的核心层”。
此外,要把农业农村发展放在优先位置,加强融资、培训、营销平台、技术、信息服务等环境建设,把优化“三农”发展的公共服务和政策放在突出位置,以鼓励包容性发展、创新能力增长和组织结构优化为重点。相对而言,攀西民族地区农村人口和经济密度较小,基础设施条件较差,大多数农村企业整合资源、整合要素、垄断市场的能力较弱,在“三农”发展服务建设中难以绕开交易成本高的问题。因此,为坚持攀西民族地区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应把加强和优化“三农”发展服务体系放在突出位置,包括优化和完善政府主导的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对市场化或非营利性服务组织的支持,完善相关体制机制。
坚持攀西民族地区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加强和优化“三农”发展服务体系放在突出位置。在战略层面,政府应高度重视“三农”问题,以政府的“底线”作用为抓手,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近年来,各级地方政府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建设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等,都具有加强这方面的作用。同时,要看到,全面深入实施乡村振兴还存在一些制约因素,政策和制度保障有待进一步完善。按照市场导向原则,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创新体制机制,激发市场活力,提高农民参与度,形成有利于新业态健康快速发展的良好生态环境。比如,积极发展优质农业、绿色农业,建立特色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业优势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农业科技园区、电子商务产业园、海归创业园等,以保健小镇或城乡综合体为载体,创造农业农村发展新模式,更好发挥集聚辐射作用,从而带动攀西民族地区的发展。
1.2.3 坚持走城乡融合发展道路原则
从党的十六大第一次明确提出“协调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开始,到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为根本要求”,再到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由这些转变,我们会发现,经济迅速发展,城市与农村的关系,也正在迅速地发展和改变,城市与乡村间横亘的制度篱笆正在逐步突破。由此可见,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与政策体系的建立与完善,与坚持农业和农村优先发展相同,更是加速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发展的重要途径。同时,城乡融合发展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必然要求,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途径。攀西民族地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坚持城乡融合发展之路,打破妨碍城乡融合发展的种种制度羁绊,加快形成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对攀西民族地区城乡要素自由流动提供制度保障。
随着工农业、城乡关系的日益密切,城乡之间人口、资源、要素流动增多,产业之间的整合渗透,产业之间资源、要素、产权等的交叉重叠等,难以区分。随着工业与农业、城乡之间固有的关系被打破,“你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的新的发展格局已经出现。要适应新的变化,就必须创新城乡治理体制机制。因此,建立和完善攀西民族地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制度和政策体系,通过城乡一体化发展实施攀西民族地区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各种矛盾的关键。因此,攀西民族地区要适应新形势,利用后发优势,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优先发展农业和农村,加快形成以工业促进农业、城乡互利共赢的攀西民族地区新型工农业城乡关系。
1.2.3.1 构建城乡之间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目前,农民工进城流动主要是向大中城市、特大城市流动,向县城和小城镇流动极为有限。对于攀西民族地区的人民来说,除攀钢外,第二产业配套加工产业并不多,第三产业与其他地区差距巨大。即使在县城,外来人口的吸收也非常有限,农民也倾向于去沿海城市或成都等省会城市打工。在产业转移过程中,城镇建设也会对当地农村劳动力产生很大的吸引力。目前川西地区人口转移主要集中在成都,原因是其具有较强的集聚经济、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效应,就业、收入增加等发展机会较多;对于川西地区的小城镇来说,总体上是相反的。因此,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由于市场机制的自发作用,优质资源、优质要素和发展机遇向成都、西昌、攀枝花等大城市集中,仍难以从根本上扭转这一趋势。大量农村劳动力的外流,造成了农村地区严重的“空心化”现象。这不仅不利于缩小攀西民族地区城乡差距,也不利于巩固攀西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成果和产业结构升级。
综上所述,这一现象与过去以城市为导向的政策取向、资源过度向大城市特别是特大城市倾斜有关。这使得城乡体系的重心上移,主要表现为:一是四川正在实施重大产业项目、信息、交通网络等重大平台、产权和要素交易市场等,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投资配置等方面获得重大展会、体育赛事的布局等机会,成都往往具有其他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无法比拟的优势;二是四川省着力打造省会经济圈,在政策和金融等方面倾斜资源配置。
推进城乡协调发展是促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随着农村人口向城市迁移的不断增加,劳动力迁移和家庭搬迁的格局正在加快形成。由于中国工业化进程中城镇化水平较低,大量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是必然趋势。在这种情况下,过度强调以大城市为中心,以特大城市作为吸引农村人口迁移的主要场所,也会由于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的高房价和高生活成本,增加农民工或农村人口迁移的城市融入和入籍难度,容易增加进入城市后等待入籍的人口与原有市民之间的矛盾,影响城市乃至城乡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为此,要按照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深化相关改革,推进制度创新,引导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加快集约化、紧密化发展步伐,提高城市质量和创新能力,引导这些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在区域发展和乡村振兴中发挥良好的辐射带动作用。引导攀西民族地区中小城市、卫生保健小镇强化功能特色,形成错位发展局面、分工合作新格局,培育一批特色鲜明、功能互补、人才融合协调的城市。此外,应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促进各类资金向城镇集中,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遵循“多投入、少产出、多灵活”的原则。攀西民族地区可以充分利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产业转移,承接符合区域的相关产业,发展旅游和医疗保健产业,建设医疗保健小镇,这不仅有利于优化城市之间的分工和合作关系,也有利于增强成都的系统功能,发挥网络效应,还有利于促进跨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加强城镇化建设,将区域发展向乡村振兴倾斜,带动攀西民族地区广大农民发展机遇共商共建共享。事实上,在高速铁路网、航空网络、信息网络快速发展的推动下,网络经济呈现去中心化、去层级化的特点,这也将推动区域发展格局从单极化向多极化、网络化发展,凸显攀西旅居康养小镇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为了更好地提高城市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强调城市在乡村振兴中的辐射和带动作用,需要配置公共资源,引导社会资源配置倾斜,加强城乡交通连接,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基础设施,引导城乡建立竞争合作、共同发展机制,强化分工合作,增强发展特色,实现共治,共同推动公共服务水平提升。攀西民族地区应充分利用这一点发展卫生保健产业,注重完善产权制度,实现要素市场化配置,发挥主体、要素、市场的目标导向,推动有利于卫生保健产业的体制机制和政策制度创新,注重增强其吸收能力。同时,政府要发挥健康医疗产业的引领作用,建立多元化投资格局,加快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大公共资源配置对攀西民族地区农业农村的倾斜,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在协调好各部门关系的基础上,加快农村土地流转进程,积极妥善解决宅基地问题,促进农村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同时,通过制度创新,引导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下乡,加强中心乡镇建设,将农村基础设施和城市建设联系起来,构建公共服务网络。在政府指导下,推动资本下乡,加快培育市场主体,促进资源高效利用,形成城镇化格局,不断提高城镇集聚效应和辐射带动效应。通过深化改革和政策创新,以及推动“三农”问题发展的政策转型,鼓励城市企业或农业龙头企业与攀西民族地区农民建立覆盖全过程的战略伙伴关系,完善利益联动机制。
1.2.3.2 强化规划对乡村振兴的战略导向作用
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发挥国家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健全财政、货币、产业、区域等经济政策协调机制”。审议通过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指出,要突出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各级政府要加强规划制定和实施的协调配合,加强各级规划的协调管理、制度联动,通过部署重大项目、重大规划、重大行动,加强对农业农村发展的优先支持,鼓励构建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大支持力度,优先发展农业农村,鼓励构建城乡发展融合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在制定实施乡村振兴规划过程中,要结合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乡村振兴规划指导”的决策部署,促进城乡土地空间协调发展,重视发挥规划在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整体协调中的作用和空间主导作用。
攀西民族地区在开展乡村振兴规划工作中,应注重突出重点,发挥优势,把中心村与中心镇结合起来,同时引导农村人口与产业布局适当集中、康养小镇及特色种养生产功能区建设、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农业科技园区、电商产业园、返乡创业园、特色小镇或者田园综合体等,为推动乡村振兴提供产业支撑。
此外,在攀西民族地区建设统一的产权市场、要素市场和公共服务平台的过程中,应借鉴政府支持小微企业的做法,通过创新的“同等优先”机制,在规则统一、环境友好的基础上,加强人才和优质资源向农村流动的制度支持力度,缓解市场力量对农村人才和优质资源的“虹吸效应”。
1.2.3.3 建立完善提升农民素质体制机制
推动攀西民族地区城乡发展一体化,关键是要创新体制机制。一方面,创新体制机制有助于降低农村转移人口城镇化的成本和门槛,使农民获得更多、更公平、更稳定的收入以及更具有可持续性的发展机会和权利;另一方面,创新体制机制提高了城镇化进程中农民的就业创业水平和生活质量,改善了农民在城市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在保健小镇运营和乡村振兴中的参与度,能使农民更好地融入保健小镇或乡村发展。在当前条件下,要加强政策引导,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完善人才支持机制,进一步激发农民的内在动力。攀西民族地区政府应正视农民参与乡村振兴的问题,完善农民现代技能培训人才支撑体系,向乡村输送更多新型职业农民、高素质人口,向卫生保健小镇建设输送更多新型服务人员和产业工人。在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过程中,要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当地资源禀赋特征和社会经济条件选择培养模式,注重培养特色人才。要结合完善利益联动机制,注重发挥攀西民族地区新型经营主体作用,发挥新型农业服务主体示范效应,推动新型职业农民发展,带动普通农民参与攀西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发展。要加强政策支持,建立多元投入体系,加大财政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推动新型职业农民培养事业的深入发展。要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导、能力导向、实践优先导向,加强攀西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协调,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为手段,加大对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的支持力度。改革各级政府支持方式,支持政府主导的普及培训和市场主导的优惠培训分工。加大财政投入,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投入。鼓励平台企业、市场培训机构等在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中发挥关键作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快完善配套设施,为新型职业农民发展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与支持创新创业相结合,以城领乡的方式,加强人才实践基地建设,完善攀西民族地区农村人力资源保障体系。
1.2.3.4 强化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供给
推动攀西民族地区城乡一体化发展,要把培育城乡有机结合、互动的产业体系放在突出位置。推动攀西民族地区产业融合发展,有利于充分发挥县级企业的作用,使县级产业向农村企业倾斜,带动农村产业发展。构建以特色农业和产业集群为基础的新型城镇化,提升城市群水平,促进三大产业深度融合。结合加强医保小镇建设的发展规划,在财税、金融、产业等方面实施创新、区域化等配套政策,引导农村产业融合的空间优化布局,加强区域分工合作,充分发挥中心城市在农村产业融合中的引领带动作用。要依托特色资源优势,加快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不断创新农村产业融合配套政策,引导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增强农村发展活力,促进农民增收,促进健康小镇建设与美丽乡村对接,鼓励科技人才转型为充满创新精神的科技经纪人和农村产业企业家。完善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扶持力度。注重培育企业和发挥城乡协调发展引领作用,促进城乡产业融合,努力构建产业融合引领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积极推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发挥重要作用。鼓励商会、行业协会、行业联盟等组织加强对攀西民族地区产业融合的指导和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