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遇见发小
刘经理心中明白,能否成功收购这个手电筒,不但关系着他能否做成个大生意,同时对青云当铺的品牌建设也极有帮助。
只是,当前掌握主动权的是陈旭。
如果陈旭不同意他开的价格,而是拿起手电筒转身就走,那他可就马失前蹄了。
毕竟,他们典当行做的是正经生意,即便对方是荒民,也总不能去抢吧!
赖以吃饭的招牌如果砸了,那怕是以后的生意都要走下坡路了。
所以,当陈旭听到刘经理报价,只是稍稍迟疑一下之后,刘经理便马上着急的补充道:“陈先生,您也不要着急做出决定,既然您选择和信任我们青云当铺,我们也感到莫大的荣幸,所以,这笔买卖如果做成了,那以后不管您来我们店里典当什么东西,我们都可以上浮行情价的百分之三十进行收购!”
陈旭还在皱眉思索。
刘经理心中有些慌了,咬了咬牙,说道:“如果陈先生对价钱实在不满意,那能不能给我点时间去和老板商量一下,超过五百元的额度,我是没有权利擅自做主的……”
哪知道陈旭却在这时抬起头,摇头道:“不用了。”
“啊?”刘经理如遭雷击。
陈旭笑道:“我的意思是,不用去和老板请示了,五百元,成交!”
刘经理愣了片刻,然后开始喜笑颜开。
成了!
青云当铺很快就要在东城出一阵风头了!
在刘经理的亲自操持下,陈旭很快便拿到了五百元的现金。
不过,在陈旭的特别交代下,五百元的现金被分成了三张百元大钞和两百元的小面值钞票。
一切办妥之后,陈旭把手电筒留下,怀揣钞票离开了青云当铺。
刘经理带着一帮鉴定师,还有保安老张在当铺门口目送陈旭离开。
陈旭感觉也很有压力,毕竟不管前生还是今世,被这么多人目送着离开,还是第一次。
沿着街道前行,转过一个弯,终于躲开了刘经理等人的目光。
陈旭深吸一口气,环顾了一下四周琳琅满目的各种店铺,然后开始了自己的大采购!
作为云城区域所使用的货币,五百元的购买力很大。
花了两个多小时的时间,陈旭购买了大米、小米、面粉、调料、毛巾、肥皂、衣服、鞋子等各种生活必需品。
值得一说的是,陈旭没费多大力气便给自己和小豆苗都买了两套内外穿的新衣服。
可是,给梅嫂买衣服的时候,陈旭着实犯了好大的难。
外面的衣服还好说,凭借着对梅嫂的了解,挑了她喜欢的颜色,可是,里面穿的衣服……
陈旭第一次知道,原来女人里面穿的衣服有这么多尺码之分。
那……梅嫂到底应该穿多大的来着,目测好像是最大的那个码吧……
后来,陈旭索性把觉得差不多的号码都买了两件。
回家让梅嫂自己试吧!
采购的差不多了,陈旭让一家店铺帮自己找了一个大袋子,把所有东西全部打包在一起,像是一个超大号的双肩包一样。
看了看天色,似乎还早。
陈旭看了一眼附近的一家餐馆,决定去饱餐一顿。
大半天时间,他还滴水未进呢。
这是一家家常菜馆,陈旭背着大号双肩包进去之前,故意在手中拿着几张十元钞票。
所以,服务员对待陈旭倒也热情。
点了一份荤菜,一份素菜,又要了一碗大米,一大碗汤,陈旭放下自己的大号双肩包开始休息。
正在这时候,门口忽然走进来一个人影。
这个人手中拿着一把小提琴,进来之后便高声喊道:“大家好,我是歌手李哲,特意在大家用餐的时候为你们送上一首高雅的小提琴乐!”
“李哲,今天你就别在这儿拉了!”饭店的服务员和李哲显然很熟悉,“你看,我都候着一天了,也没几个客人!”
李哲有些失望,往大厅望一眼,确实稀稀拉拉没几个客人。
可是,当他的目光落在陈旭身上的时候,忽然眼睛一亮。
“旭哥?”
陈旭有些惊讶的抬起头。
李哲已经扛着小提琴兴匆匆的朝他走了过来。
“旭哥,我啊,还记不记得我?小时候咱俩可是光屁股在一起玩的……”李哲一点也不拘谨的坐在了陈旭旁边。
伴随着李哲的追忆和自己脑中不太清晰的记忆,陈旭逐渐搞清楚了面前这位李哲的身份。
原来,很多年以前,李哲家和陈旭家都在向阳村居住,两人都是地地道道的荒民。
而陈旭和李哲二人年龄相近,总在一起跑着玩耍,说是发小也不为过。
只是在陈旭五岁那一年,李哲的父母不知如何攀上了城镇中的一位贵人,那位贵人帮李哲父母办理了入驻卫星城的资质,随后,李哲便跟着父母离开了向阳村,住进了东城。
只不过,据李哲讲述,他的父母在几年前和那位贵人一起出去办事,途中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意外,再也没回来过。
这些年,李哲便一直一个人在东城艰难生活。
李哲的讲述倒引起了陈旭的共情。
毕竟,他们两个,一个在城内,一个在城外,相同的是都失去了父母,都是独自一人,都在独自艰难求生。
但是陈旭心中还有一个疑问:“李哲,我们这么多年没见,你是怎么认出我来的?”
“哎呀旭哥,你长这么帅,就像黑夜中的萤火虫……”李哲下意识的想要口花花,结果看到陈旭严肃的表情,顿时改口,“好吧,其实是我看到你手腕上的那个纹身了……”
陈旭低头,瞥了一眼自己腕上的那个六芒星一样的深蓝色“纹身”。
记忆中,好像这个也不是纹身,而是天生就有的胎记。
怪不得自己认不出李哲,而李哲却一下子认出来了自己。
这时候,服务员把陈旭点的饭菜也端了上来。
“吃了吗?”陈旭问李哲。
看着香喷喷的饭菜,李哲咽了口口水,很诚实的摇了摇头。
“一起吃吧。”陈旭喊服务员加了一双筷子,又添了一碗米。
“好嘞旭哥!”
李哲兴奋的端起碗筷,埋头先扒拉了几口大米饭。
这要是换到一天以前,陈旭绝对不可能白白让别人浪费自己的一点口粮。
但是,今时不同往日,陈旭摸了摸口袋里的钞票。
刚才的一番大采购也只是花费自己百余元而已,现在桌上的饭菜也才不过一元钱,口袋里的钱还有很多。
加上记忆中他和这个李哲确实是关系匪浅的童年玩伴,好像俩人还学着大人的样子义结了金兰什么的……
陈旭其实并不冷漠,在能力范围以内,他挺愿意帮人一把的。
只不过,前提是这个人值得他去帮。
当然,陈旭这时候还不知道,他无心帮了李哲一把,会换来一个十分重要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