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途中
王新蕊对着王妈伸手挥了挥,看着眼睛发红的她,“妈,您回去吧!等到了,到时候我给厂子里面的门卫室打个电话,让他们和您说一声。”
“知道了!妈,看着你走。妈跟你说的,你都记住了吗?你要是不听,老娘弄死你!”
王新蕊点点,眼眶微微有些发红,离别还是有些难舍,怎么说也让她感受到了母爱,被人所记挂带来的感受。记住肯定是记住了,但是话说这要在乡下待好些年呢。但是如果碰到合适的话,那她肯定将自己给嫁了。她可不想要和上一辈子一样,三十多了,还一个人。
这年代,要是等到二十五六都不嫁人的,还能够嫁什么好的?只要能够合得来就行了,反正她站在了巨人的肩膀上面,随便弄点,也足够她一辈子享受的了。
是不是农村里面的人,对于她来说无所谓!反正改革开放过后,也不分什么农村不农村了。
王新蕊微微打了一个哈欠,看了看,她这一节车厢里面,还真是没有多少人。
火车“哐当哐当”的声音响了起来。
旅途是非常漫长的。
从这边去徽州省的话,恐怕就得要好几天的时间。
她就搞不懂了,东北这边地大物博。
怎么就让她们去那边下乡呢?
转眼就到了第二天上午。
从卫生间里面,洗漱出来,王新蕊打着哈欠,这坐了十多个小时的火车,简直就是累死个人了,浑身都难受。
将脸盆和洗漱用品放到网袋子里面,塞到行李架子上面,坐了下来手里面就多了一个大苹果。
打开每日秒杀购物系统。
今儿是各种口味的煲仔饭100碗;92半自动手枪10把,外加子弹若干;台式电风扇10台!
王新蕊瞥了一眼,直接就将这些东西秒杀到仓库里面。
“各位旅客同志们大家上午,现在是首都时间8.32分,XXX次列车,即将抵达首都南站,请下车的旅客同志们坐好下车的准备。”
王新蕊咬了一口苹果,有些郁闷,坐了这么久的火柴,才到首都?这要是到徽州的话,岂不是还得需要两天的时间?
随着火车进站,王新蕊好奇的趴在窗户口看着,这时代的首都,那还真是没有见过,好像下去旅游一番。
没有一会儿,本来空荡荡的车厢里面,都挤满了人。
王新蕊看着两个穿着白色带有淡淡桃花连衣裙的女孩坐了下来,微微点点头。
一个长相清秀!
另外一个明月皓齿,皮肤嫩得都能够掐出水来,长发披肩,乌黑的长发,就像是洗发膏广告里面的一样,人长得那个美呀!气质而且还非常的好。
王新蕊看了一眼她自己的头发,枯黄枯黄的,就是一个黄毛丫头!
麻蛋!
和这女孩比起来,一个是千斤大小姐,她呢就是烧火做饭的丫鬟!
王新蕊瞥了一眼她身边坐下来的男孩,看着男孩眼里面都写满了,对面坐着的漂亮女孩!微微砸了砸嘴,怎么突然之间,感觉车厢里面酸味十足呢?
“你也是下乡的知青?”
黄鹂般的声音传入到耳中,王新蕊楞了一下,指着她自己,看着漂亮女孩点点头,“嗯!下乡的知青,你也是?”
“我们三个都是,你去什么地方?”
“徽州省庐城市那边,好像是叫做月形公社。”
“那还真是巧了,我们三个也是。我叫唐诗雨,诗歌的诗,下雨天的雨。”
王新蕊和唐诗雨伸手握了握,“我叫王新蕊,新年的新,花蕊的蕊,很高兴认识你。”
“周芹,芹菜的芹,很高兴认识你。”
“孙承宴。”
王新蕊瞥了一眼孙承宴,看这家伙气质就不一样,还真是够冷的,感觉坐在这家伙的身边,像是开了空调!啧啧!唐诗雨气质符合女主设定!这要是写小说的话,岂不是男女猪脚?
看来她要好好给记下来,这不是给她提供了完美的创作素材?等到了现代,她就可以用她身边的人,来创作小说了?《年代:我的青梅竹马小娇妻》,《冷酷霸总:我不知道我妻美?》……
“桀桀桀~~~~”
现场瞬间安静了下来。
王新蕊楞了一下,看着三道眼光都看着她,顿时老脸一红。
唐诗雨笑了一下,“王新蕊同志,听你的口音感觉有些奇怪!好像并不是首都和中书省的人吧。”
“东北那旮沓的。”王新蕊连忙解释道,“老家那边有不少是徽州的人,我几个好友都是那边的人,从小和她们玩大的,不知不觉当中说普通话,就习惯带有那边的口音了。”
不解释不行啊!毕竟她活了三十多年的时间,说得那也都是江淮官话的一种。而且她们那边的方言,在有些字的发音非常的重,很难进行矫正。
“我就说呢,那可真是好了!到了地方,你可以要给我们当翻译。而且你熟悉地方的口音,也很好和乡亲们打交道。”唐诗雨笑着说道。
三个女人一台戏,很快就凑在了一起叽叽喳喳的聊了起来。
聊完就睡,睡起来就接着聊。
有一个免费的劳力在,吃饭喝水什么的,都有免费劳力在干。
有一个赏心悦目的美人,而且还能够谈得来,王新蕊也充满了动力,起码看起来赏心悦目啊!比之前枯燥坐火车,要好很多。
大家既然凑在了一起,而且还分配到一个地方。突然去一个陌生的地方去生活,能够有一个聊得来,熟悉的人,也能够排解一下寂寞。
不过这段时间,通过王新蕊的观察,感觉周芹的眼光,偶尔会触碰到孙承宴的身上。
让王新蕊心中不断地“桀桀桀”声响了起来,他爱他,她不爱她,她爱他,他不爱她。三角恋的关系,这不是小说的章节是什么呢?
通过她的观察,很明显唐诗雨还没有答应成为孙承宴的女朋友。
这一下她真是期盼,能够快点抵达目的地,然后长时间的进行观察,创作出一篇高质量的年代小说出来。
“诗雨,我想要问一下,你的皮肤怎么这么好?就跟婴儿一样。”王新蕊好奇的问道,这肤色,未免太好了吧!要是什么办法的话,她还是想要改变她的肤色,就那个女生不希望自己的皮肤,白里透着红呢?
就她现在的肤色,如果放在以前的话,她都不乐意出门,高原红!她现在的肤色就是这样的,感觉像是顶着猴子屁股一样。
“我也不知道,从小就这样。”
“啧啧!那可真是羡慕死了。”王新蕊羡慕的说道。
“你肤色不也是很好,看起来很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