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教父1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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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

陈杰爬上峭壁后,兄弟们很快围上来。

“俺哥,恁俩叽里咕噜说啥哩?那洋鬼子又哭又笑的?”

“也没说什么,不过是让他去死。”

陈杰说着长舒口气。

“去死?那他还跟你拉手,跟你怪热乎哩。”

“系啊,大佬,你哋睇起嚟关系很好。”

“又说粤语!”

文仔吓得缩着脑袋,不敢再说话。

“算了,算了,一个有点良心的帮凶罢了,死就死,别提了!”

“枪和神像埋好了吗?”

“噫!放心吧,安全的很!”

陈杰点点头:“记住地方,那些长枪,咱说不定用得上。文仔,还有多少钱?”

“稍等!”

文仔赶忙从口袋里掏出账本,一页页翻起来。

在船上这半个多月,陈杰教会了他算数。

如今一百内的乘除他有点费劲,加减却很快能算清。

“我睇,我看一下,大佬,去掉分给猪仔们的一百零三块,死去老伯的每人五十块,还剩五块鹰元!”

“这么少?”

“系啊大佬,我说少分点,你非要那些死去老伯五十块。”

“行吧,”陈杰叹口气,“老伯们是主动站出来,为咱们争自由而死的,是英雄。”

“那美元呢?”

“嗯,七百三十二块零五分,一分没少。”

陈杰满意的“嗯”了声。

从水手们尸体上,扒下来的怀表戒指等首饰,去黑市还能卖一千多美元。

也就是说,他的团队资金,目前大概是两千元左右。

乍一听不算多,可现在是19世纪。

据罗伯特所说,西部一个成年男性工作12到16小时,也就3到5美元的日薪。

牛仔们最爱吃的腌猪肉,一磅还不到20美分。

这两千元的启动资金,足够陈杰的小团队不工作,挥霍一阵子。

可花完这两千元后,该怎么安身立命呢?

那个年代,华人去了美利坚,只有三个选项。

一是下矿,二是修铁路,三是在唐人街找份营生。

陈杰几人拼了命,好不容易才获得人身自由,前两项他指定不干。

至于去唐人街,陈杰心动过。

可那天在船上看见猪仔们吸食鸦片,他便打定主意,绝不去唐人街!

唐人街有什么?

不是妓院,就是烟馆,还有大大小小的黑帮。

陈杰手下一帮小子,去那能学什么好?

不是当龟公,就是当矮骡子。今天砍别人,明天别人砍他们。

索性是要流血争地盘,不如自己当老板。

打工?

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

我陈杰中了两枪,侥幸没死来到美利坚,就是来当大爷的!

以往猪仔们登陆美国,不得不去唐人街,是因为他们不会说英语。

可陈杰身为穿越者,不仅会说英语,还懂得报表、会计、高等数学、入门心理学等等后世人必备的知识储备。

别说在唐人街,就是在整个满是各国底层移民的西部,他都是文化人中的文化人。

加上他的金手指,和心狠手辣的作风,早晚在西部博出一片天。

去唐人街能干嘛?

听话给帮派老头做小弟,他受不了那份气。

不听话造反,又是华人杀华人。

索性要杀人,不如杀外国人;索性抢地盘,不如抢外国人的地盘。

什么黑手党白手党,墨西哥帮哥伦比亚帮,陈杰来了,是龙你给我盘着,是虎你给我卧着!

早晚在西部,杰米帮,才是唯一的王!

想通未来的路,陈杰这才回过神。

他招招手,示意兄弟们别急着赶路,聚拢到身旁。

“兄弟们,咱们还有件大事没办。”

“大佬,什么事啊?”

陈杰看了眼小文:“你等下就知道了,和尚,把罗伯特的手术剪拿出来。”

“等会嗷,俺找找。”

“俺哥,给你。”

陈杰接过剪刀,解开头顶的盘辫,猛地一甩,将辫子甩到肩前。

撑开剪刀,作势就要剪。

“俺哥,”和尚按住他的手,“这头毛不能剪哩,戏文里都说,头毛是父母给的,弄毁就是不孝。”

文仔也帮腔:“系啊,大佬,剪掉辫子,我们死了没脸下去见阿公!”

“没脸见阿公?你阿公可没留过这辫子!”

“咔嚓!”

一声脆响后,原主留了十七年的长辫,飘飘然躺到地上。

他递过剪刀:“文仔,你先来。”

“大佬,一定要剪咩?”

“对,我看不惯这东西!”

小文犹豫了下,还是一狠心,剪掉了头顶长辫。

有他带头,其余几个小子,也接连剪了长辫。

“和尚,去烧了。”

“还有一件事,你们几个小子,给我听好了。”

“以后见了洋人,给我挺直腰杆子走路!想跟着我陈杰,就是要有这种胆气,谁做不到提前说,我带他去码头买票,趁早回家!”

“做得到!”

“对,我们听大佬的!”

陈杰这才满意,等和尚烧完辫子,带着他们继续往东走。

快凌晨时,他们终于远远看到一处小镇。

小镇坐落在山岗上,分为高中低三层。

不同的区域,住着不同的阶级。

在船上时,陈杰曾询问过罗伯特。

据他而言,这座小镇叫鹈鹕镇。南边两百五十英里是洛杉矶,北边沿着铁路,则直通旧金山。

因此地夹在两座西部重镇之间,来往人士,背景都很复杂。

既有各国偷渡的难民,也有东部的破产美利坚人。

加上附近野地的大小帮派,牧场的雇佣牛仔,整个鹈鹕镇,简直是个小联合国!

可只要拿下这个镇,控制住往返洛杉矶到旧金山的铁路,就能控制整个加州。

再以加州为跳板,就能把势力延伸到整个西部。

陈杰正是看中这一点,才来到这里。

入住旅馆时,接待员偷偷瞟了他们无数次。

鹈鹕镇坐落在铁路沿线,他自然见过无数过路的华人。

可面前这群华人,大到带头的青年,小到十三四的娃娃,全不怕与他对视。

他们脸上,更没有普通华人常挂着的示好笑容,反而个个板着脸,仰着头,浑身是煞气。

“先生,这是你们的房间吊牌与钥匙。从这里上二楼,然后……”

接待员比划着手势,陈杰忽然打断他。

“我听得懂英语。”

“对不起先生,是我的错。”

接待员低头鞠了躬,他做梦也没想到,这辈子会向华工鞠躬。

可面前的华人头子,眼神如利刃般凝固且锋利,实在让他惊心。

陈杰一把拽过钥匙,塞进小文手里。

“小文,上二楼左转,门上应该有我教过你,长得像柴火棒的阿拉伯数字。”

“俺哥,你不去睡觉吗?”

“你们先上去,我不洗澡浑身难受。”

“对了,你们谁洗澡,跟我一起吧?”

和尚瘪瘪嘴:“俺不洗,俺困得两个眼皮直打架。”

小子们低声讨论了会,也推出小文回答,他们也等睡醒了再洗。

等他们上了楼,陈杰掏出50美元拍在桌子上。

“给我开间最好的浴室,剩下的压这里!”

接待员瞪了瞪眼,在那个年代,50美元不算巨款。

可整张掏出来,指定是有钱人。

“好的先生,请您跟我来。”

接待员慌忙跑出柜台,领着陈杰去了最豪华的浴室。

鞠躬后轻轻关上门,他又忙不迭跑出旅店。

门旁的长椅上,躺着一个四五岁的小男孩。

接待员拍了他几巴掌。

“汤米!汤米!快醒醒!”

“回家喊你妈妈来,浴室来了位有钱人,别说我没照顾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