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求追读!)
“胜哥儿!?”
老李顿时脑中轰然,呆呆的看着,只觉得眼前的少年熟悉又陌生。
老爷才能穿的长衫,怎么就穿在这个曾被他瞧不起、认为不会有出息的邻里少年身上?
他想不明白,感觉自己是不是没吃饱饭,出现了幻觉。
可即便面孔熟悉无比,那身仿佛放着光的长衫,还是让他有种想情不自禁弯下腰的冲动。
“胜哥儿,你…你怎么穿穿……穿上长衫了?”
老李结结巴巴,强压着心头的悸动,好不容易才将疑惑问出来。
“今儿采到了株宝药,就换了身长衫。”
魏胜说的很简洁,但老李还是瞬间明白了怎么一回事。
原来是靠着宝药,成了姜家的门客!
难怪,难怪啊!
老李恍然,看着魏胜没有停留、径直离去的背影,心中升起难以言喻的羡慕、嫉妒。
谁能想到……
当年被他瞧不起的老魏家小子,才几天没见,竟然就摇身一变,成了豪族的门客!
从此以后不愁吃,不愁穿,甚至还可能吃上豪族的上好伙食!
在老李想来,姜家给的伙食十之八九便是金贵的上等高粱面,比外面卖的寻常高粱面都要好上一筹。
再一想到,自己费尽心思巴结刘家,只为了吃上一口高粱面,谁知被他拒了的老魏家不仅先一步吃上高粱面,甚至往后还能吃上豪族的上等高粱面……
老李只觉得荒谬至极,眼睁睁看着魏胜的背影远去、消失,嘴唇动了又动,却怎么也说不出话来。
……
“娘,二姐,我回来了!”
回到家时,魏母正在做饭,是昨天吃剩下的几个高粱馍。
二姐在缝补衣裳,旁边还放着五六件叠好的陌生衣裳,估摸着是接了个缝补活补贴家用。
“胜哥儿回来了,先坐下洗洗吧,饭就快……快……快……?”
魏母掀开锅盖,用筷子戳了戳蒸着的高粱馍,才抬头说道。
可这一抬头,顿时就愣住了,话也堵在嘴里,怎么也吐不出来。
使劲揉了揉眼睛,眼神显得有些茫然。
这是谁?
胜哥儿?
咋穿了件长衫呐!?
二姐疑惑的抬起头,看到魏胜穿着的长衫刹那,也顿时懵了。
最终,还是魏胜笑着主动解释:“我今儿运气好,采到了一株宝药,就在姜家弄了个门客身份,这件长衫也是姜家给的。”
“你们看,这还有姜家的腰牌呢!”
二人一起挤过来,抓着腰牌看了又看,又小心翼翼触摸着崭新的长衫,体会着那从未感受过的、与粗麻衣截然不同的滑顺柔软。
“这就是棉布衣裳,摸着好软啊,穿着一定很舒服吧。”
二姐喃喃着道。
“门客,姜家门客……俺老魏家真的要发达了,要发达了……”
魏母神情恍惚,像是在梦游般。
好一会儿,才渐渐从这个巨大的惊喜中回过神来。
“娘,二姐,以后我给你们一人一套棉布衣裳,咱们全家都穿棉的。”
魏胜笑着道。
说着,他不禁又想起了父亲。
倘若父亲能再晚几日去州城,那该有多好。
只是世事哪有这么多倘若。
发生了,就是发生了。
现在苟三爷已经构不成威胁了,他也该想办法找州城的门路,哪怕暂时没法从州城大族手里要人,至少也要先打听到人,打点一番确保安全。
另外,跟苟三爷的旧账,也该好好算算了。
他这人哪哪都好,就一个缺点——记仇!
“你们看,这里还有好东西!”
看着魏胜带回来的一大麻袋、足足三十斤高粱面,还有那大块大块的粗盐巴,魏母只觉得腰杆都直了起来。
这年头,有粮有盐,就有底气!
更别说还都是金贵的高粱面、粗盐巴!
当看到接下来出现的玉米面、腌白菜,魏母跟姐姐眼里,仿佛看到了光!
这是过年都吃不到的好东西啊!
魏母活了这么多年,还从不知道玉米面是什么味道。
至于腌白菜,他们家原本连盐布都要省吃俭用才能买点,哪有多余的盐用于腌制白菜?
再说也吃不上白菜,平日里吃的就只有难吃的野菜,甚至以往连野菜都未必有的吃。
这些好东西,可是曾经做梦都未必敢想的啊!
“尝尝,赶紧尝尝!”
魏胜笑着将腌白菜推到魏母跟二姐面前。
“呀!真好吃!”
姐姐小口小口吃着,一片腌白菜嚼了许久舍不得咽下去,淡淡的咸香味,就像是一束光,照进了这间曾经充满饥饿穷苦的小屋。
魏母因老伴去州城而紧皱的眉头也舒展开来,难得露出笑容,嘴里却一直说着吃不惯咸的,只尝了一口就舍不得再吃,都夹到了魏胜碗里。
到了最后,当魏胜掩好门,神秘兮兮从背篓底部翻出小狐狸给的那些山鸡肉时,魏母跟二姐都已经被接二连三的惊喜冲击麻木了,只一个劲说着“好!”“好!”“好!”……
温软的月色下,几人又开始分食香喷喷的玉米馍还有山鸡肉。
玉米馍先热了再吃,倒是山鸡肉直接就吃了,免得蒸出来的肉香味被邻里闻了去。
魏母只尝了小半个玉米馍,就坚决不肯再吃,姐姐魏燕也只吃了半个,剩下的都推给了魏胜。
至于山鸡肉,两人都只是尝了一小口,便不敢再动筷。
魏胜有些无奈,知道她们还是舍不得,不敢吃这种金贵的吃食。
只得哄骗魏母和二姐,说是玉米面食放不牢,今个不吃完明早就坏了,硬是分到了她们碗里。
又将端出灶头里早就蒸好的高粱馍,免得吃不饱。
至于山鸡肉,他们家这么久没吃荤腥了,倒确实不适合一口气吃太多,于是便给每人撕了一块鸡胸肉,硬塞到碗里,剩下的则是小心放到干净器皿里藏好,等明后几天再慢慢吃。
“哎,够了够了,吃不完,真的吃不完!”
魏母跟二姐不断推辞,却抵不过魏胜的投喂,只得无奈吃了起来。
鲜嫩多汁的山鸡肉,一口咬下去,宛若感受到了人间极乐,飘飘然要登仙般满足。
白面大族才吃得起的大块肉,他们老魏家,竟然也能吃到了。
简直比在梦里还不真实!
还有黄澄澄香喷喷的玉米馍,咸香中略带甘甜的腌白菜……
魏母跟二姐感觉,仿佛已经登上了仙境,将嘴里的鸡肉嚼了嚼,直到彻底品尽滋味了,才依依不舍的咽下去。
一块鸡胸肉,吃了快半炷香工夫才终于吃完。
吃完了碗里的鸡肉后,又将碗内壁和夹肉的筷子,舔了又舔,还用馍馍仔细擦了一遍,直到看不见丝毫油渍才留恋的放下碗。
晚上这一顿,魏胜吃了一大块鸡胸肉,一个玉米馍,小半碗玉米糊,还有一个高粱馍,吃到肚皮鼓起才心满意足。
魏母跟二姐也吃到撑,都背倚着墙面,期盼的说着以后要如何如何,仿佛已经看到了将来天天吃玉米面拌高粱面的好日子。
屋内充满了欢声笑语,时间也似在这个夜晚放缓了脚步,变得如精米细粮般绵软、悠长。
而不远处的老李家,却是氛围压抑、古怪。
嗅着空中隐约飘来的玉米面香气,老李夫妇、李婉埋着头,默不作声的扒拉着碗里的麦糠野菜饭,心底不知是个什么滋味。
“老魏家在吃玉米面了。”
不知是谁先说了句。
看着碗里黑乎乎的麦糠饭,李婉默默放下碗筷,站起身来,淡淡道了声;“我不吃了。”
老李也觉得难以下咽,尤其是闻着那香喷喷的玉米面味,更觉得自家碗里的仿佛猪食,甚至连猪食都不如。
“唉,俺早就说了,胜哥儿蛮好的,你为啥就偏要去攀附那刘铁匠家?”
李婶叹了口气,念念叨叨着道。
“眼下趁着两家的交情还没彻底断,赶紧想办法弥补下,说不得还来得及,多好一个女婿啊!”
“什么!?让俺去找老魏家服软!?这不可能!”
老李猛地一拍桌子,震得碗筷弹起,噼里啪啦一阵响动。
他在邻里间要强了一辈子,如今却要低声下气的主动登老魏家门……
老李已经想象得到,昔日被他无情拒绝的老魏家人,究竟会怎么看他,曾经那些瞧不上的邻里,又会怎么在背后耻笑他……
想到已经穿上长衫的魏胜,再想到自家那个连算术都学不明白的不成器儿子,他心底更是又酸又妒,愈发不愿主动上门。
“不就是运气好吗?路上捡了颗宝药有什么了不起?!”
老李大声嚷嚷,“要换了俺,与其换个门客身份,还不如想法子私下献给那些贵人,说不得就有幸当上贵人身边的小厮扈从,只要日后讨得贵人欢心,自然有的是赏赐的荣华富贵!”
他心底很是不平衡。
凭什么!
凭什么老魏家就能碰上这等好事,他家却没有!
在他看来,要是自己也能捡到一株宝药,肯定能比老魏家小子混的更好、爬的更高,说不得就能实现毕生心愿,让自家成为可传承数代的高粱面家族。
这天大的机缘,落在老魏家小子手里,简直是……
“暴殄天物!这是暴殄天物啊!”
老李大声说着,心里又酸又嫉妒。
李婉也是抿了抿嘴,强忍着咽口水的冲动,淡淡说道,“不过是靠运气混了个身份罢了,没有真本事,终究是才不配位,风光不了多久……且老魏家只是吃上了姜家给的玉米面,并不是真的成为了玉米面人家,甚至真实挣钱本事连高粱面都远不如……”
“要想成为真正的高粱面人家,至少得再积攒个一代家底才行,可如老魏家这般挥霍无度,不知珍惜,哪攒得起什么家底?”
“要知道,真正的高粱面人家,过年的时候可是能吃得上肉的,老魏家行吗?”
“我识字,又会算术,还有舅爷的关系,完全能找家里开铺子的现成高粱面人家……”
这年头,既识字又会算术的很是稀罕,李婉自然也是有野心的,不甘心一辈子都待在脏乱的泥石巷,更不愿意陪着老魏家吃苦,想嫁入高粱面阶层,过上优渥的日子。
她也不愿意相信,曾被自己舍弃的青梅竹马,竟然会是个比苦苦追求的高粱面少爷还要有本事的人!
看着仿佛赌徒般的父女俩,李婶张了张嘴,不知该说些什么。
她很清楚,自己女儿出身底层,虽有几分姿色,又会算术,可要想嫁入开铺子的人家,哪有这么简单?
趁着老魏家现在家底还不厚实,尚且不算真正高粱面人家的时候,就主动上门说亲,或还有点希望。
只是……
自家老伴跟闺女,肯低头吗?
“哎,都是命啊!”
李婶摇了摇头,暗自叹息了声。
与此同时,一个得知消息的地痞,慌慌张张冲进苟三爷家。
“三爷不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