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婚礼通志(东北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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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序

婚礼是人的生命礼仪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人生历程中最能表达个体情感和反映群体利益需要的仪式象征符号。通过举行婚礼使得未婚的青年男女结为夫妻关系,既可以满足当事者的性爱活动、情感表达、生殖繁衍、世系传承和家庭日常生活的需要,同时也在两个不同的家族群体之间建立起长期的联姻关系。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婚礼自古以来就是儒家礼学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儒家礼学的经典著作《仪礼·士昏礼》记载了先秦时期人们举行婚礼的仪式过程,其中的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婚姻“六礼”。该书所记述的古代婚礼仪式细致入微,过程完整,耐人寻味,为人们认识中国传统婚礼提供了宝贵的历史资料和书写的基本范式。可以说后世各个朝代凡是详细记录婚礼习俗的文献古籍绝大部分都是以《仪礼·士昏礼》为历史源头的,无论是王室婚礼、士大夫婚礼还是民间婚礼,都可以看到《仪礼·士昏礼》中婚姻“六礼”及其他婚俗所产生的巨大影响。

中国历代有关婚礼习俗的文献古籍多不胜数,除了《仪礼·士昏礼》和与之相关联并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礼记·昏义》以外,各个朝代的典章制度、帝王实录、政书、类书、正史、野史、别史、法律文书、文集、地方志、风俗志、墓志铭、诗歌、小说、歌谣和绘画中也不同程度地记载或反映了社会各个阶层人们的婚礼习俗。其中反映某一特定地域婚礼习俗的私家著述比较有代表性的,如宋代孟元老的《东京梦华录》和吴自牧的《梦粱录》,明代顾起元的《客座赘语》和黄佐的《泰泉乡礼》,清代范祖述的《杭俗遗风》、黄叔璥的《台海使槎录》、罗布桑却丹的《蒙古风俗鉴》和陈鼎的《滇黔土司婚礼记》等,分别对北宋的开封和南宋的临安,明代的金陵和广西,清代的杭州、台湾、蒙古以及云南和贵州等不同地区人们的婚礼习俗加以详细记录,是研究中国古代不同地域传统婚礼的宝贵资料。明清时期的地方志中记载了许多府州县的民间婚礼,如明代永乐、弘治、嘉靖、万历、崇祯年间所修的地方志中曾有关于明代某些地区婚礼习俗的记载,而清代康熙、乾隆、嘉庆、道光、咸丰、同治、光绪、宣统年间所修的地方志中则有大量关于清代不同地区人们婚礼习俗的内容。中华民国时期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数十年间,由政府有关部门所修的地方志以及由学者们所写的各种民族志和风俗志中,所记载的各个省、市、区、县、乡、镇、村人们有关婚礼的历史和现实资料更是举不胜举,为开展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的婚礼研究提供了丰富多彩的参考文献。

尽管中国的婚礼资料积累十分丰富,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但到目前为止尚未出版过一部全面反映中国各地区分省市县人们婚礼习俗的综合性著作,而这正是我们致力于开展《中国婚礼通志》写作的一个根本原因。从2016年开始,笔者拟订了写作大纲并广泛搜集资料,组织各位相关学者分工合作,经过三年的努力终于完成了这部通志性的著作。作为国内外第一部有关中国婚礼习俗的多卷本著作,本书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鲜明特点:

第一是规模宏大。中国是一个地域辽阔和民族众多的国家,了解中国各地的婚礼习俗是全面认识中国风土人情乃至国情的一道重要窗口。全套通志一共有七个分卷,包括第一卷华东卷,第二卷华北卷,第三卷华中卷,第四卷华南卷,第五卷西南卷,第六卷西北卷,第七卷东北卷,覆盖了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台湾、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香港、澳门、四川、重庆、云南、贵州、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黑龙江、吉林、辽宁等全国34个省级行政区和56个民族,总字数达300余万字,是反映中国大陆及港澳台地区婚礼习俗最全面的民俗学巨著。

第二是内容丰富。全套通志每个分卷的篇章设计一般包括总序、概述、首府篇、市级篇、县级篇,属于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的地区则采取稍有不同的篇章格式,少数民族多的省份和自治区还包括民族篇或某一特定民族的篇章,使中国各地的汉族婚礼和少数民族婚礼并重,显现出中华民族婚礼的统一性和多样性。每个分卷中各章节的内容都包括所属地区人们的婚前礼、正婚礼和婚后礼等丰富多彩的婚俗,无论是汉族传统的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同牢、合卺、闹洞房、拜舅姑、妇盥馈、庙见、归宁等形形色色的婚礼习俗,还是少数民族异彩纷呈的传统婚礼习俗,都在书中有所反映,是有关中华民族婚礼仪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集大成者。

第三是所引参考资料具有权威性。全套通志使用的资料,以明清至民国时期的地方志资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正式出版的各省市县方志资料为主,除此以外,还广泛使用了海内外学者有关中国大陆和港澳台地区婚礼仪式的民俗学、民族学、社会学、历史学等方面的经典著作、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等参考资料,可以让读者根据需要阅读相关的章节内容并查询引用的书籍和论文,从而使得本通志具有多学科交叉融合的特点。

第四是从动态的角度反映婚礼习俗的变迁。婚礼是一种具有传承性与变异性的民俗符号,某些婚礼习俗除了从历史上传承下来并显现出顽强的生命力以外,还会在外来文化的影响和现代文化的冲击下发生不同程度的变迁,从而具有传统与现代相交融的时代特征。因此本通志在对全国各地的婚礼习俗进行分区域、分民族介绍和描述的同时,凡是涉及每个省市区婚礼的概述部分,还会对该地区婚礼习俗的历史演变及发展现状进行简明扼要的论述,以便读者对当地的婚礼习俗有一个总体的认识,是从某一特定侧面了解中国社会文化变迁的重要著作。

第五是具有明显的应用性。婚礼是人们在缔结婚姻关系过程中举行的一种群体性的喜庆活动,不仅参与的人数众多,而且双方的家庭或个人还需要花费一笔数量可观的钱财来开展与婚庆有关的仪式活动,也就是说婚礼除了具有喜庆特点以外,还是一种仪式化的消费行为,这就使得为举办婚礼而提供相应服务的婚庆市场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现代社会的各种酒店、婚庆公司及社会团体在策划和举办婚礼庆典的过程中,既需要考虑所在地区具有本土化特点的婚礼习俗,也需要借鉴其他地区具有城市化、现代化趋向的婚礼庆典实践经验。而本通志所反映的全国各地丰富多彩的传统婚礼和现代婚礼,就为婚庆行业人士策划和开展形式多样的婚庆活动提供了可以借鉴的资料、经验和思路,可以满足现代婚庆市场发展的需要。

除了以上特点以外,这里有必要对其中涉及的地域划分、民族名称、婚礼程序、社会阶层等几个具体问题向读者做一简单的说明。首先,本通志七个分卷所包括的华东、华北、华中、华南、西南、西北和东北地区是按中国的地理区划来确定的,与当前按行政区划安排的华北、东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和港澳台地区,以及按经济地带划分的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均有所不同。其主要原因除了婚礼习俗与地理环境的影响有着紧密的内在关系以外,还在于港澳台地区的香港和澳门的婚礼资料比较缺乏,难以形成一个专门的分卷,故本通志采取按地理区划的方法,来确定七个分卷所涉及的上述各个地区和所属行政区划。其次,本通志相关章节中提到的中国各民族的称呼,基本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通过民族识别所确定的民族名称来书写的,而没有按一些地方旧志中带有歧视性或不正确的民族称呼来表达。当然个别的民族如高山族在台湾地区分别有不同的名称,与大陆统一称呼的民族名称不完全一致,因此在本书写作时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凡是写到台湾地区的少数民族婚礼时,涉及哪一个支系或族群就使用哪一个支系或族群的名称,以避免引起不必要的争论。再次,本通志将婚礼仪式的顺序按婚前礼、正婚礼和婚后礼的形式来排列,其中的婚前礼只包括婚姻“六礼”中的纳采、问名、纳吉、纳征和请期五个程序,而将后面的亲迎仪式放在正婚礼中,这与部分当代中国学者所写的婚姻志和礼仪志中将亲迎仪式放在婚前礼中的划分方法也有所不同。因为婚姻“六礼”中的前五礼属于议婚程序,只有接下来的亲迎仪式才是正式结婚的开端,故将其划归在正婚礼中是名正言顺的,也符合婚礼仪式过程的实际情况。最后,本通志的内容主要包括中国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中各个地区的汉族民间婚礼和少数民族婚礼,而不包括民国以前各个朝代的王室婚礼或宫廷婚礼,这部分的内容将于笔者另外写作的其他婚礼著作中进行全面深入的研究,这也是需要向读者交代的具体问题。

婚礼是一个多学科关注的研究对象,为了对婚礼形式的多样性进行全面综合的研究,笔者曾在几年前组织本书的相关作者撰写并出版了“中外新视野婚礼丛书”,现在这部多卷本的《中国婚礼通志》算是我们奉献给读者的又一个重要成果,将来还会有更多的婚礼研究著作问世,希望读者和学者们对此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本通志的出版得到了商务印书馆和云南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云南大学西南边疆少数民族研究中心及云南大学民族学一流学科建设领导小组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2019年1月4日于昆明湖畔之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