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文体学研究(中华学术·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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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早期儒家典籍的文体史料与观念

“文本于经”“文体原于五经”等观念是在儒家思想占绝对统治地位的历史背景下逐渐形成的。实事求是地说,五经作为中国早期文明的记载,其最基本、最核心的思想观念与文章形态的确对后世文化包括文学产生了全面和深刻的影响。五经本身具有文章的特质,且为早期文章的典范,也必然为后世文章写作打上不可磨灭的烙印。就文体言,诗、歌、盟、铭、诔等文体成熟极早,大量载入儒家典籍中,已成其不可或缺的构成部分;至于后世各种文体因素的萌芽,在儒家经典中更是不胜枚举。传统诗文文体,很少有不受儒家典籍影响的。从这个意义上看,“文本于经”“文体原于五经”等说法,都有一定合理性。当然,文体之发生渊源复杂,不能绝对化与简单化。如果把历代所有文体的渊源一一归于五经,则不免失之牵强。

先秦儒家经典是中国早期文明的记载,包含着当时社会生活各方面内容的文字制作和作为其载体的相关文体。以诗歌文体为例,《周易》保存了不少远古歌谣。如《周易·屯·六二》:“屯如,邅如;乘马,班如;匪寇,婚媾。”《周易·中孚·六三》:“得敌,或鼓,或罢,或泣,或歌。”这种简短的二言体歌谣,可视为与当时简单劳动和思维相对应的原始诗歌形式。随着社会生活的进步和人类思维、语言的发展变化,诗歌的句式逐渐发展,如《尚书·益稷》载帝舜君臣倡和之歌曰:“元首明哉!股肱良哉!庶事康哉!”“元首丛脞哉!股肱惰哉!万事堕哉!”通篇以四言句式为主,诗歌表现力和抒情特征大为增强。西周以后,这种句式、章法较为整齐的四言诗大量产生,最早的诗歌文体至此已完全成熟。这些诗歌,大多数保存在《诗经》中,按风、雅、颂三类编排,在文体功用、体制形式、表现手法、审美风貌等方面,奠定了古代诗歌文体的基本特征。

至迟在商代中期,我国已有了初步定型的文字,同时也就有了书面文献。殷墟的甲骨卜辞,商代和周初的铜器铭文,《周易》中的卦、爻辞,可以说是散文的萌芽。《周易》本为占卜之书,在占筮过程中,形成了主、客双方,把占筮过程记录下来,自然就产生了问对体作品;又如以《周易》为代表的卦爻辞结构编排方式,是后世论说文先总说、后分说结构的始祖。《尚书》中的誓、诰、训等文辞,都是当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文书,其体制对后代中央王朝的公牍文体影响深远。孔安国《尚书序》认为《尚书》有典、谟、训、诰、誓、命六种文体,并认为这些文体的产生都有“垂世立教”的目的和功用。孔颖达《尚书·尧典》正义进一步提出“十体”说,在原有六体基础上增加了“贡”“歌”“征”“范”四种文体。《左传》本为编年体史书,与《公羊传》《穀梁传》并称为“春秋三传”,记载先秦史实最为详尽,所含早期文体也最为丰富。宋陈骙《文则》总结了《左传》八种主要应用文体及其风格特征,分别为命、誓、盟、祷、谏、让、书、对。事实上,《左传》所载文体远不止八种,如《昭公二十年》晏子之论“和同”,《襄公二十四年》穆叔之论“不朽”,属于辩论体;《昭公二十六年》王子朝告诸侯,属于诏令体。又,《襄公四年》载:“国人诵之曰:‘臧之狐裘,败我于狐骀。我君小子,朱儒是使。朱儒朱儒,使我败于邾。’”是为诵体。《桓公十年》载虞叔之语:“周谚有之:‘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吾焉用此,其以贾害也?”是为谚体。此外,《左传》所录,还有讴、歌、谣、箴、铭、诔等,足见当时文体类目之丰富。

先秦时期,各种文体的产生与礼制关系密切。特定的礼仪场合,往往要应用特定的文体。儒家经典对此的记录最为详尽权威,如《周礼·秋官·司约》:“司约掌邦国及万民之约剂。治神之约为上,治民之约次之,治地之约次之,治功之约次之,治器之约次之,治挚之约次之。凡大约剂书于宗彝,小约剂书于丹图。”“约剂”即各种券书契约,是古代社会生活中的常用文体,有治神、治民、治地、治功、治器、治挚“六约”。又,《周礼·春官·大祝》有大祝“作六辞”的记载:“作六辞,以通上下亲疏远近,一曰祠,二曰命,三曰诰,四曰会,五曰祷,六曰诔。”所谓“六辞”,即大祝必须掌握的六种文体形态。郑玄注说:“祠当为辞,谓辞令也。命,《论语》所谓‘为命,裨谌草创之’。诰谓《康诰》、盘庚之《诰》之属也。盘庚将迁于殷,诰其世臣、卿大夫,道其先祖之善功,故曰以通上下亲疏远近。会谓王官之伯,命事于会,胥命于蒲,主为其命也。祷谓祷于天地社稷宗庙,主为其辞也(略)。诔谓积累生时德行,以赐之命,主为其辞也。”“六辞说”对后世文体学有深远影响,刘师培《文学出于巫觋之官说》提出“六祝六祠”为文章各体的渊源。由于儒家礼制极为繁缛,与此相应的文体名目也特别繁多。如大祝掌管的祝辞,又可细分六类:“一曰顺祝,二曰年祝,三曰吉祝,四曰化祝,五曰瑞祝,六曰策祝。”(《春官·大祝》)大祝所掌祈辞,也可分为六类:“一曰类,二曰造,三曰禬,四曰禜,五曰攻,六曰说。”(《春官·大祝》)大祝之外,又有小祝、丧祝、甸祝、诅祝等职官,各自掌管特定的祝辞。职官分工之细,促成了文体形态和类目的多样化。

早期的文体意识,主要表现在文体分类上。《尚书》记载的各种文诰,仅从篇名看,已有典、谟、训、诰、誓等区别,这种区别,是以文体分类意识为前提的。《周礼·春官·宗伯》载,“太史掌建邦之六典”,“小史掌邦国之志”,“内史掌书王命”,“外史掌书外令、掌四方之志、掌三皇五帝之书”。可见,图书档案和公文的性质不同,史官的分工和职责也有异。这种分工和分类,伴随着潜在的文体分类观念。

文体分类的前提,是对不同文体性质、功用、体式特征等有明确的认识。这种认识一旦以理论形态表述出来,便成为文体批评。先秦儒家典籍中,保存着不少文体批评内容。如《尚书·尧典》:“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揭示了诗歌文体抒情言志的本质特征以及早期诗歌与音乐的关系。“诗言志”并非儒家一家之言,而是先秦时代人们的普遍观念。如《左传·襄公二十七年》载赵文子对叔向说:“诗以言志。”《庄子·天下篇》:“诗以道志。”当然,对古代文艺思想影响最大的,还是《尧典》的说法。郑玄《诗谱序》以为“诗之道放于此”,近人朱自清《诗言志辨序》也说它是中国诗论的“开山的纲领”。又《论语》中记载了大量孔门论《诗》之语,如《论语·为政》:“子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八佾》:“子曰:《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同篇又称:“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矣’。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论语·阳货》:“子曰: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这些论述,比较全面地涉及诗歌文体的政治教化、抒情性、感染力、审美理想和认识作用等特征,奠定了古代诗学的基本格局、风貌,也决定了古代诗歌文体发展的基本走向。

除了诗歌文体外,早期儒家典籍中还时有对其他文体体性的论述。《礼记·檀弓上》记载鲁庄公与宋人作战,其御者县贲父战死,庄公“遂诔之,士之有诔自此始”。《礼记·曾子问》还对诔文的使用范围作了说明:“贱不诔贵,幼不诔长,礼也。唯天子称天以诔之。诸侯相诔,非礼也。”《左传·哀公十六年》载孔子卒,鲁哀公为之作诔,孔子弟子子赣评论说:“君其不没于鲁乎!夫子之言曰:‘礼失则昏,名失则愆。’失志为昏,失所为愆。生不能用,死而诔之,非礼也。称一人,非名也。君两失之。”从礼制出发,批评哀公作诔的行为是“非礼”;从诔文出发,批评哀公所作“非名”,即不得体。又《左传·哀公十二年》载:“公会吴于橐皋。吴子使大宰嚭请寻盟。公不欲,使子贡对曰:‘盟,所以周信也,故心以制之,玉帛以奉之,言以结之,明神以要之。寡君以为苟有盟焉,弗可改也已。若犹可改,日盟何益。今吾子曰必寻盟,若可寻也,亦可寒也。’乃不寻盟。”指出诸侯结盟,是严肃庄重的政治行为,其目的是为了结信。既盟之后,就要遵守,不可随意更改。在对结盟行为的阐释中,自然也包含着对盟的文体性质、功用等的看法。又《礼记·祭统》:“夫鼎有铭,铭者,自名也。自名以称扬其先祖之美,而明著之后世者也。为先祖者,莫不有美焉,莫不有恶焉。铭之义称美而不称恶,此孝子、孝孙之心也,唯贤者能之。铭者,论撰其先祖之有德善、功烈、勋劳、庆赏、声名,列于天下,而酌之祭器,自成其名焉,以祀其先祖者也。显扬先祖,所以崇孝也;身比焉,顺也;明示后世,教也。夫铭者壹称而上下皆得焉耳矣,是故君子之观于铭也,既美其所称,又美其所为。为之者,明足以见之,仁足以与之,知足以利之,可谓贤矣;贤而勿伐,可谓恭矣。”对铭体之名称、特点与功能等作了全面探讨,是一篇比较系统的铭体专论,在早期文体批评中特别引人注目。

先秦还没有学术分科,文学思想往往与政治、伦理、哲学、文化、语言、艺术等思想融为一体。儒学经典中的文体学,总体上只能说还处于观念的萌芽形态,尚非自觉的、系统的文体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