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鲁之死:1831年震撼全球的医疗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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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郭雷枢拒绝手术

盛名之下的郭雷枢眼科医院吸引了广东地区各种病人前往求治,身长巨瘤的何鲁就是众多慕名者中的一员。1828年,他从新安来到澳门向郭雷枢求助。由郭雷枢写给东印度公司大班的信中可以了解到,眼科医院对如何处理此病例是有多重考虑的。按郭雷枢的专业判断,此瘤必须切除,但是他自己不能也不敢做手术,因为中国的法律不容许手术。这一说辞在19世纪初期的中国,似乎显得很合理,当时在华的西人普遍相信这一解释,这亦被后来的研究者广泛引用。[42]

但若是对澳门和广东的西医状况有个简单的了解,便会发现郭雷枢的理由难以令人信服。当时澳门不止郭雷枢眼科医院一所医院,在当地不仅有教会医院和军事医院,还有地方政府雇佣的医生。从现有的研究考察,这些医院有外科医生,虽没有施行过大手术,只提供药物或放血治疗,但有过痔疮手术的记录。[43]

最重要的是,在广东地区是否真如以往学者所认为的,受到法律限制而不能施行手术呢?若是将郭雷枢的澳门眼科医院与同时代的广州眼科医院的治疗情况作一对比[44],就可一目了然了。

广州眼科医院(Canton Hospital)是英文译名,早期的记录中没有看到有中文名,同时期出版的中文刊物《东西洋考每月统记传》中的名称是“广东省城医院”。[45]目前学者常用的名称是其俗称——新豆栏眼科医局,它于1835年开业,创始人是美国医学传教士伯驾(Peter Parker, 1804—1888),医院的主要资助者也是澳门眼科医院主要资助者之一——怡行洋行的伍浩官[46],医院开业不到3个月,就施行了第一例外科手术。1836年1月19日,广州眼科医院为一位13岁的小女孩做了右眼部肉瘤的切除手术。[47]1836年11月3日,伯驾又为一位男性患者切除了一个生长了10年的肿瘤。[48]1840年前,伯驾在医院切除过10多例的头部、脸部、颈部和腹部肿瘤,其中还有来自南京的病人。

19世纪的广州法律环境应当比澳门严苛,传统文化的影响亦更强,然而,伯驾却可以随意地进行外科切除手术,并且因为病人太多,医院每周安排固定的日子作为手术日。据当时广州的外国人记载,伯驾在广州开设医院并没有遭到地方政府的反对,相反,他们对医院还很友好。[49]显然,郭雷枢所谓的中国法律不允许手术的借口并不成立。

其实,答案是显而易见的,郭雷枢和他的医院没有能力做这个手术。

其一,郭雷枢是一位没有学位、仅学过两年医学的学徒,虽有行医资格,但他的医疗水平未能达到施行手术的地步。他的医学专业硕士学位(M. D.)是在1838年他回英国,进入阿伯丁大学国王学院学习一年后,于1839年获得的。[50]他医疗技术的成熟期恐怕要在1840年代之后。

其二,郭雷枢的眼科医院专注眼疾,医院开业期间诊治的均为眼科。[51]从其提交的医院报告中,仅发现一例非眼科病人——他接治了一位被马车撞倒手臂折断的病人Tsac Ye。[52]东印度公司档案中记载的澳门医院“特别重视那些影响视觉器官的疾病”。[53]简言之,郭雷枢从未有施行非眼疾的手术记录。

其三,郭雷枢判断何鲁的肿瘤必须要切除,如此处理是准确的,只是澳门眼科医院的医疗条件不能胜任手术。仍以伯驾广州眼科医院为参照,伯驾做手术时一般需要有两至三位医生担任助手,主要成员有广州商馆助理医生考克斯(Richard H. Cox)、东印度公司船医柯伦(J. Cullen)、英国首位商务总监律劳卑(William J. Napier)、随团医生安德森(Alexander Anderson)和渣甸(William Jardine, 1784—1843),其中考克斯是伯驾手术日的常规助手。安德森后来留在香港,成为香港政府第一任医生(1843年10月1日)。渣甸原是东印度公司的船医,持有英国爱丁堡皇家外科学院文凭,因参与鸦片走私获利丰厚,后离开东印度公司创办了怡和洋行,1840年前,他在经商的同时还是会去医院参与伯驾的手术。而郭雷枢的眼科医院仅他和一位名为阿风(Afun)的中葡混血助手。[54]1834年郭雷枢又在澳门重设眼科医院,1836年6月伯驾访问该医院时,应郭雷枢之邀为其一位病人切除头部肿瘤,郭雷枢担任外科助手,两个礼拜后,病人痊愈回家。[55]

其四,何鲁的肿瘤巨大,超过50磅,相当于一个普通人体重的三分之一。在1847年麻醉术进入临床使用前,即便是伯驾,在自己的医院中切除的肿瘤最大也没有超过10磅。如此艰巨的手术根本无法在中国一家私人眼科医院由一名非专业的外科医生操作施行。

其五,郭雷枢本人拒绝手术,因为他不想承担病人死亡的风险,这也是根本的原因。[56]按当时西人的说法,若华人因西人医疗而亡,西人是必须担负法律责任的。[57]当何鲁抵达伦敦后,媒体报道称广州西医生拒绝给他做手术。[58]

那么中医可有治疗的方法?

中国医学对身体肿瘤有全面的认识。明代《万氏秘传外科心法》之《瘤症总论》记载:“古称有六:曰骨瘤,曰脂瘤,曰脓瘤,曰血瘤,曰筋瘤,曰石瘤,以其瘤之中有此物,故指其实而名之也。”针对各类瘤的治法有基本原则:

百病皆自内发于外,古人治病用膏药以攻内,针灸以攻外,皆祛也。今瘤之所生,由滞气浊血所成,岂无药以祛之?内服汤药,外贴膏药,内外交攻,表里并治,瘤可愈矣。切不可妄用针刀勾割,恐脓血崩溃,多致夭亡。慎之!慎之![59]

中国的医生并非没有见到过巨瘤,但尊古人之说,绝不用刀割,唯恐崩血致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