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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群书治要》是唐太宗李世民下令,由魏徵等奉敕编撰,并于贞观五年(631)编撰完毕的一部大书。唐太宗十八岁随父起兵,十余年间军旅纷繁,兵戈急迫。二十八岁即位后,为奠定文治根本,在弘文殿内聚书二十余万卷,又设弘文馆,让诸位贤士轮流值守,“听朝之暇,引入内殿,讲论经义,商略政事,或至夜分乃罢”(《旧唐书·儒学传上》)。但众贤不能时时随侍,且经典众多,不可遍览,于是太宗产生了编撰《群书治要》的想法。《新唐书·萧德言传》记载:唐太宗想了解前世得失,于是下诏让魏徵等汇集经史百家中有关帝王兴衰的内容,编辑成书以供御览。于是在贞观五年(631),魏徵等编撰而成《群书治要》,“帝爱其书博而要,曰:‘使我稽古临事不惑者,公等力也!’”(《新唐书·萧德言传》)该书摘抄了六十六种唐以前的古书(如《魏书》《蜀书》《吴书》均单列则为六十八种),编为五十卷,其采录的内容主要涉及治国纲纪,故名为《群书治要》。后来由于避唐高宗李治之讳,有唐一代改称《群书理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