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棋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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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奇妙之夜(1)

Phantastische Nacht

1914年秋,奥地利龙骑兵团预备役中尉弗里德里希·米歇尔·冯·R男爵在拉瓦—罗斯卡亚之战[1]中阵亡。后来,人们在他的写字台抽屉里发现了一个密封包,里面装着本篇后文提到的笔录。他的家人只是匆匆扫了一眼,就根据标题猜测这是男爵的文学习作。他们讲出猜测后就把东西交给我检查,并且让我来决定是否公开发表。以我个人之见,这绝对不是什么虚构小说,而是这位陨落的中尉真真切切——每一个细节都千真万确的亲身经历。在此,我将姓名隐去,不做任何修改和添加,把这篇深入灵魂的自我剖析原原本本地发表出来。

*

今天早上,我突然想到,应该把那个奇妙之夜写下来,留给自己看,这样才好依照天然顺序,有条理地把整件事情纵观一遍。自从这个念头冷不防地出现的那一刻,我就感受到了一种难以言喻的冲动,非要把那次奇妙的经历落在纸上不可。尽管我也怀疑,自己根本没有能力将那件事的奇妙之处描述出哪怕一丝一毫。那些所谓艺术天赋,我是一条都不占,也从来没练习过文学创作。除了在特蕾西亚学校的时候随便写过几篇玩玩,就再也没有尝试过创作。就比如说,我从来不知道有没有某种可以后天习得的特殊技巧,能让人同时将连续发生的外界事件与内心投射整理得清清楚楚。我也扪心自问,自己是否有能力可以句句用词得当,同时赋予词语正确的内涵,获得我在读真正善于写作之人的作品时那种无影无迹的平衡。但我写下这些,只是为了给自己看,而且这些事情连我自己都解释不清,就更加无法保证别人能看得懂。这只能算作一次尝试,试着把那件始终让我牵肠挂肚,将我折磨得越发痛苦不安的事情做个了断;试着把它固定在纸上,展示在我面前,以便我从各个角度去理解把握。

我从未对任何一个朋友提起过此事,主要是因为我感觉,我无法让别人理解事情的本质;除此之外,还因为一丝羞耻感——我竟会被这样一件意外的事情搞得心神不宁、神魂颠倒。因为整件事说来也不大。可当我写下这句话的时候,我已经开始感觉到,对一个没有经过专业训练的人来说,在写作中权衡用词的分量和择出合适的表达,是多么困难的一件事,即使是最简单的词,也难免模棱两可,带有歧义。就比如我刚刚说这件事“不大”,当然只是相对而言。在关乎整个民族与其命运的惊天动地的大事件面前,它自然是小巫见大巫。而且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在时间意义上,事情确实不大,毕竟整个过程只持续了不到六小时。但是对我而言,这件在普遍意义上不大、不重要、没意义的事,却意味着太多。甚至事到如今,尽管已经过去四个月,可每每想起那个奇妙的夜晚,我仍会为之心潮澎湃。我必须调动所有心力,才能将其藏于胸中。每小时,每一天,我都在回味每一个细节,因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它是我整个人生的支点,我所做的、所说的一切都在不知不觉中任它摆布,我所想的一切都无非是把这件从天而降的事情一遍又一遍地重温,并且借助重温的手段来确信其为我所有。十分钟前刚动笔的时候,有一个问题我还没想通,现在倒是突然清楚了:我之所以要把这段经历写下来,只不过是为了将其白纸黑字、实事求是地固定在我面前,我好去再一次感受它,体味它,同时从精神层面真正理解它。我之前写道,自己写下此事是想要做一个了断,那完全是错的,是假的;实际上恰恰相反,那段经历太过匆匆,我只想让它变得更加生动逼真,让它带着温度和呼吸留在我身边,把它永远拥抱在怀里。哦!我一点都不担心自己的记忆会变淡,忘记那个闷热的下午和那个奇妙的夜晚哪怕一分一秒。我不需要任何标志和任何里程标,就能在记忆中把那几小时走过的路一步一步重新走一遍。我就像在梦游一样,无论白天还是黑夜,随时随地都能找回那片地方,每一个细节都能看得清清楚楚,只不过能看见的只有我的心,而不是我那脆弱的记忆。我可以在纸上描绘出那时春天满眼青绿中每一片树叶的轮廓,正如尽管此时正值秋日,我还能淡淡地感受到栗树开花时那柔和的芬芳如尘埃般漫天飘散。所以说,我现在再一次去描绘那几小时,不是因为害怕忘记,只是乐意寻回。现在,我再次把那一天的经过从头到尾清清楚楚地为自己展示一遍,那么为了不陷入混乱,我就必须努力克制住自己,毕竟,我一去想那些细节,就忍不住激动雀跃,从心底涌出一阵狂喜,沉浸在某种陶醉之中。我只得去堵住那些回忆的画面,免得它们混作一团,只给我留下一片色彩斑斓与光怪陆离。时至今日去重温那段经历,我仍会觉得炽热如火。那一天,1913年6月7日,我在中午叫了一辆出租马车……

不过,我再次感觉到自己不得不中途停一停,因为我又开始恐于每一个词语的模棱两可、词义不明。这是我第一回试着把整件事情连起来叙述,现在我才意识到,把一切游移不定的事物联系为一体有多么困难,可游移不定不正是一切生命的意义吗?我确实也写下了“我”这个字,方才也说“1913年6月7日,我在中午叫了一辆出租马车”。可这句话大概也是表意不清的,因为那时的“我”,也就是1913年6月7日的“我”,和如今的“我”完全是两个人了,尽管一切仅仅过去了四个月,尽管我现在住的还是当时那个“我”住的房子,尽管我还拿着同一支笔在同一张桌子上,用同一只手写字。可正是由于那段经历,如今我已经从当时那个人身上脱离开来了,现在是站在外部的一个视角冷漠地去看他,仿佛一个陌生人。我大可以把他描述为一个玩伴、一名同志、一位朋友,可我只是了解他很多细节,知道他的不少大事,但那个人却再也不是自己了。我可以谈论他、训斥他、谴责他,却完全感觉不到,他就是曾经的我本人。

那时的我,由内至外和社会同一阶级的大多数人没什么区别。大家把这一阶级,尤其是我们在维也纳的这群人,称为“上流社会”。对此,我倒没有感到特别骄傲,而是觉得再自然不过了。我现在已经三十六岁,父母都已早早地离世。他们在我快成年的时候,给我留下了一笔可观的遗产,数目足以让我从那时起就不必再考虑收入和职业的问题。于是我做了一个自己都想不到的决定,这个决定让当时的我颇为不安。那时恰逢大学课业修满,面临未来职业生涯的选择。或许是因为家庭关系,也或许是因为我早就十分渴望稳定上升、静心沉思的生活,我本来应该选择去当公务员,可既然现在父母的遗产尽数到了我手上,生活忽然有了保障,不用再担心失业,即使欲望多多、追求奢华也没什么问题,再加上我从来不受好胜心的困扰,于是决定先随意过几年,观望观望,等着看看,到哪天真找到了能发挥价值的领域,真被某样工作吸引住了再说。然而,这种观望和等待一经开始,就再也没有停下,毕竟我没有什么特殊追求,在自己小小的愿望圈子里,一切都已经得到了满足。维也纳这座城市柔情纵欲,甚至把沿街散步、走马观花、附庸风雅都变成了一种艺术的尽善尽美和生活的终极目标,真可谓登峰造极。我逐渐把投入实际工作的想法忘得干干净净了。那些优雅、高贵、有钱、帅气又轻视功名的男子该有的满足感,我一分不少。我会尽情在紧张刺激却不至危险的环境中赌博,会去打猎,会经常换着花样旅行郊游,没过多久就开始带着行家的细致挑剔和艺术偏好来扩充自己这种安逸的小日子。我开始收集珍稀玻璃物品,倒不是因为对此抱有激情,而是因为感觉自己不必费力工作就能获得完美与知识,暗自高兴。我的房间里摆着意大利巴洛克绘画、卡纳莱托风格的风景图,都是从旧货贩子那里搜集来的,或者在拍卖会上满怀狩猎的紧张激动,却不涉足危险的心情竞拍到手的。品质音乐会我几乎一场不落,当代画家的工作室里常有我的身影,有时候只是出于兴趣,但审美永远在线。在追求女人这方面,我也成功过不少次。其实在这一点上,我也有某种神秘的收集癖——追,却从不动心。于是我积累了许多值得回忆的宝贵经历,渐渐地也从单纯享受升级成了行家能人。总之,我这人故事不少,这些经历都给我一天天的日子添上了愉悦的色彩,让我感觉生活真是丰富多彩。我开始越来越喜欢这种温暖惬意的氛围,它似乎是专门为青春活泼又从来没有经历过人生冲击的年轻人准备的。我几乎已经不会再产生新的欲望了,毕竟就算生活一片风平浪静,一些微不足道的小幸福都可以使我熙熙而乐。甚至小到精挑细选出一条领带都能让我开心,而读一本好书、进行一次自驾郊游、与佳人相伴一小时,更是能让我感到全身心地愉快。当然最让我感到幸福的是,像我这样活着,就仿佛是一件处处适合的英伦风西装,绝对不会引起社会的关注。我觉得自己的人缘应该不错,大家见我出现,都会感到愉悦;大部分认识我的人应该都会说我是一个快乐的人。

我现在也不知道,当时那个人,也就是我现在正在努力回忆的那个人,是不是也和别人一样,觉得自己是一个快乐的人。毕竟现在每当我试着从那段经历里寻找一种更加完善、更加充实的意义,都感觉自己几乎完全不可能在追忆里给出评价。但我可以很确定地说,自己当时是绝对不可能不快乐的,依然是像之前那样,愿望几乎个个满足,生活基本有求必得。但正是因为我已经习惯了命运赐予我万物,自己伸手接受就好,也不会向其再多索取什么,这就导致我渐渐缺失了一定的紧张感,生活也开始丧失活力。在那种半梦半醒的时刻,不知不觉中就出现了某种渴望,这种渴望在我心里涌动。倒也不是真正的愿望,而是对能有愿望的渴望,想要追求更强烈、更放肆、更有野心、更欲求不满的东西,想要活得更加热烈,甚至可能是经受一点痛苦。我用了太多太高明的手段,把所有的阻力从生活中排除出去。但少了这些阻力,我的活力也就衰弱了。我注意到自己的欲望越来越少,越来越弱,感情开始变得麻木,或许最好应该这样表达:我开始承受灵魂萎靡之苦,忍受无法热情生活之痛。一开始,我是从一些小小的苗头上看出来不对劲的:我注意到,自己去听歌剧、去参加较大型的社交活动的次数越来越少;订购了一些能够给我触动的书,我坐在桌前,一字不落地一连读上几周;虽然还是会机械地收集一些喜欢的东西,买买玻璃器物、古典艺术品之类的物品,但买回来以后却再也不会去排序整理,甚至意外购得了一件搜寻已久、极为稀有的好物,我也不会特别开心了。

不过,要说我是从什么时候真正意识到自己这种过渡性的轻微灵魂活力衰竭,那真是一个特定的机缘巧合,我至今还记得清清楚楚。那是一个夏天——也是由于那种对任何新鲜事物都提不起兴趣的诡异倦怠感——我留在维也纳。突然,一个女人从某处疗养地给我寄来一封信。我和她建立亲密关系已有三年,我甚至可以坦言:我爱她。这封信足有十四页,页页透着激动的心情。她说这几周在疗养地认识了一位男子,他在很多地方——嗯,甚至可以说是各方面都成了她的人,打算今年秋天就结婚,所以我和她之间的那种关系必须断干净。她说,想到和我共度的那段时光,她一点都不后悔,甚至还有些幸福。她还说关于我的回忆会成为她过往生活中最美好的东西,陪伴她步入婚后的新生活。她希望我能原谅她如此仓促地做下决定。她将最近的事情开诚布公地告知我之后,这封情绪激动的信才开始进入真正动人的恳求环节。她求我不要生她的气,不要因为这突如其来的回绝而太过痛苦,不要试着强行留住她,也不要做出伤害自己的蠢事。一行行文字越发激昂。她希望我能找到一个更好的女人以寻得慰藉,希望我能马上回信,因为她真的很担心我收到这封信以后会情绪低落。最后,她还在附言里用铅笔匆匆写道:“别做傻事,请理解我,请原谅我。”我读着这封信,开始只是被她的消息震惊到了,后来再读一遍的时候,却生出了一丝愧疚,而愧疚又很明显地迅速升级成了内心的惶恐。因为我的情人想当然地预设我会出现各种强烈而自然的情感,可实际上我心里没起一丝波澜。这封信一点都没有让我感到痛苦,也没惹我生气,至于强行挽留或者自残的念头,更是一秒都没有出现过。而我这种冷漠现在已经发展到了极其古怪的地步,甚至把我自己都吓住了。有这样一个女人,她相伴了我好几年,她温暖有弹性的身体曾经把我贴得那么紧;多少个漫漫长夜,她的呼吸融入我的呼吸中。现在,她要离我而去了,而我却毫无波澜,一点也不反对,一点也不想把她夺回身边。她借着本能,给我预设了有真心的人自然而然都应出现的感情波动,我却半点都没有。直到这一刻,我才头一回意识到,我的麻木已经发展到这般地步了。我就仿佛在闪闪的流水上漂流,没有束缚,也没有生根。我很清楚地明白,内心如此冷漠,已然和死人无异,虽尚未笼罩着腐烂的恶臭,却已经僵硬到无可挽回,冷漠到恐怖骇人的地步,什么感情都体会不到了。此时此刻,我离真正的肉体死亡、外人可见的凋零也不远了。那一个小插曲之后,我便开始留心观察自己和那种诡异的情感僵化,宛如病人观察自己的病情。后来没多久,我有一个朋友去世了。我一边跟在他的棺材后面走,一边倾听自己的内心:永远失去了这个从童年时期就亲密无间的挚友,我的心里会不会涌起悲伤,我的意识会不会泛起涟漪?但什么都没有。我觉得自己就像一个玻璃制品一样,万种光芒皆可穿透我,却不会在我的内心停留一刻钟。在这个时候,以及很多类似的时刻,尽管我用尽全力去尝试感知,甚至有时候会用各种理性的理由来说服自己去体会,但心灵僵化了,就是什么回应都没有。大家离我而去,女人来了又走。这种感觉仿佛雨打窗户,我坐在屋里,旁边紧挨着一个人,可我俩之间却隔了一堵玻璃墙,我做不到用意志将其打碎。

虽然已经清晰地感觉到了这个问题,但它并没有真正给我带来焦虑。因为之前也提到过,即使是涉及本人的事,我也只是漠然接受而已;即使是对痛苦,我也没有足够的感情去体会了。对我来说,就算灵魂有缺陷,只要外表上看不出来,我就知足了,这就好比男人阳痿只会在亲热的时刻暴露出来。在社交过程中,我常会故做惊讶诧异的样子来假装热情,会几乎条件反射一般夸张地表现自我,而这一切都是为了掩饰自己的内心有多么冷漠无情、死气沉沉。表面上,我似乎还过着之前那种熙熙而乐、无拘无束的生活,没有任何转变。日复一日,月复一月,时间悄悄过去,不知不觉已是几年。有一天早上,我突然在镜子里看到自己的鬓角添了一缕白发,忽觉青春岁月慢慢流逝,自己正在步入另一个世界。别人称为“青春”的东西,在我心里早就不在了。所以,与之告别并没有什么特别值得心痛的,毕竟我也没那么热爱自己的青春。我那倔强的情感,对自己也保持着沉默。

由于这种来自心底的停滞不动,我的生活虽然充满了各种各样的事情,但就是越过越千篇一律。日子一天天排着队过去了,毫无起伏;树上的叶子一天天生长,又变黄。而我现在想再次为自己描述的那独一无二的一天,刚开始也是一样的,毫无特别之处,我的心里丝毫没有感觉到一丝预兆。那是1913年6月7日,我起得比平时晚,某种从学生时代起就不知不觉一直跟着我的“周日”的感觉忽然开始回荡。我洗了澡,读了报,又翻了几本书。夏日的阳光热情地闯进房间,暖暖的,成功诱惑了我去外面散步。我按着老习惯,横穿渠边的林荫大道,不时有熟人和朋友同我打招呼或寒暄几句。随后,我就在朋友家吃了午饭。下午,我拒绝了所有邀约,因为我特别喜欢在周日留出几小时的自由时间,什么都不安排,完全依凭兴之所至,心之所喜,或者突发奇想,任性度过。吃完饭,我从朋友家出来,穿过环路,欣赏着阳光照耀下的城市之美。初夏给这座城市抹上了浓妆,这实在让我心悦。五彩缤纷的大街上,行人看上去个个都兴高采烈,沉醉在美妙的周末氛围中。有不少东西吸引了我的注意力,尤其是那柏油马路中间的大树添了新绿,增了新高,密密匝匝地遮出一片阴凉。虽说这条路我几乎天天走,可看到今天这样熙熙攘攘的人群,我突然觉得仿佛看到了一个奇迹,并且不由自主地产生了一种想要亲近自然、亲近光亮、亲近色彩的渴望。我带着一丝好奇,想起了普拉特公园。现在正值春末夏初,树木就像身着绿装的巨型男仆,站在车来车往的大道两侧,伸出自己白色的花冠,一动不动地罩在梳妆整齐的优雅行人头顶。可以说是出于习惯,也可以说是为了立刻实现自己突然萌发的想法,我招呼了近处一辆朝我驶来的出租马车。车夫问我去哪儿,我回答“普拉特公园”。“是去看赛马吗,男爵先生?”他谦恭地应了一声。我这才想起来,今天是时下极为流行的德比马赛预赛日。在这一天,整个维也纳的上层人士会齐聚普拉特公园。我一边上马车,一边想:“这么大的日子都能耽误,甚至不记得,要是放在几年前,那可真是稀奇了!”仿佛病人稍微动一下就能感觉到自己的伤口,这种忘性再一次让我感觉到自己深深困于冷漠的僵硬麻木之中。

我们到普拉特公园的时候,主街上几乎没人。这里没有了平日的车水马龙,只剩几辆出租马车匆匆驶过,留下一段嗒嗒的马蹄声,仿佛在追寻某些看不见的耽误了的时间——赛马想必早就开始了。车夫在驾驭台上转过身来问我,需不需要跑快点。但我叫他让马慢慢走,因为我不在意迟到。赛马我看得多了,参加赛马的人也见得不少,准时到场对我来说已经不再重要了。反倒是坐在车厢柔软的坐垫上,仰望蓝色天空,感受氤氲着椴树清香的微风轻轻吹过,如同站在甲板上感受海风拂面;一个人静静地观赏美丽茂盛的栗树,看它们时不时地把几簇小花送给温暖怡人的风去玩,又看着风把它们轻轻扬起,旋转,随后放手,让它们在大街上聚成白白的一团,这些才更符合我慵懒的性情。我任凭马车把自己晃来晃去,闭上双眼感受夏天的气息,不带一丝紧张地感受自己的心情逐渐振奋,被人带向前方,实在是让人愉悦。说真的,马车到达赛马场停在门口的时候,我还觉得有点遗憾。我多想掉头回去,再晃一会儿,再多感受一会儿这柔软的初夏之日。不过已经迟了,马车停在了赛马场门口,闷闷的咆哮声扑面而来。位于楼梯上的看台后面,低沉的嗡嗡声如海水般回荡。我还没看见发出这一阵喧闹声的涌动的人群,就不由自主地想起了奥斯坦德[2]。在这座低地城市,沿着小小的侧巷一路朝上走向滨海大道,当风带着咸味,锋利地呼啸而过时,人们就会先听到沉闷的隆隆声,然后才能瞥到宽广无垠的灰色海面,其上浮着泡沫,翻起雷鸣般的巨浪。想必有一场比赛正在进行,不过在我和那片有马匹飞驰的草坪之间,有一片斑斓色彩在嗡嗡作响,仿佛其内部有一股浓烟似狂风骤雨般横冲直撞,那是一大群观众与赌徒。虽然看不见跑道,但是我能清清楚楚地从大家越发高涨的热情中,感受到赛事阶段的推进:骑手肯定已经出发很久了,最初的乱糟糟一团已经有了分化,有几人在前面一争先后。眼前的人群爆发出一阵阵尖叫,激动地呼喊着。我虽然无法亲眼看见场上的情况,他们的反应倒玄妙地让我参与了体验。根据他们转头的方向,我能知道骑手和马匹现在来到了草坪弯道,因为一大群人仿佛共同组成了一条伸长的脖子,越来越激动、越来越整齐地转向一个我看不见的视点。千百个嘶哑的声音齐吼,让这条脖子放开喉咙怪叫,发出汩汩声,仿佛海浪拍岸,越激越高。这股浪潮不断攀升、膨胀,占满整片空间,直冲冷漠的蓝天。我望向几张脸。一张张面孔全都变了形,仿佛体内某处在痉挛;一双双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前方,闪着光芒;嘴唇紧咬,下巴贪婪地向前伸出,鼻翼像场上的赛马一样翕动。我保持着清醒,观察着这些人难以自持地陶醉其中,觉得既有趣,又可怕。在那几张脸旁边,有个男人站在椅子上。他原本衣冠得体、风度翩翩,平日应是面容俊美,现在却仿佛被看不见的恶魔附身了一般,一边撕心裂肺地怒吼,一边向空中挥舞手杖,像是在鞭打什么东西催它向前。他的整个身体——在旁人看来,简直说不出有多搞笑——也随着赛马的飞驰,在狂热地快速颠簸。他像是踩在马镫上,脚跟在座位上不停地一上一下跷动;右手把手杖舞作马鞭,一再对着空气乱挥;左手好像抽筋了一样,把一张白色彩票攥成皱巴巴的一团。四周越来越多张这样的白色彩票开始随风飘散,就好像有一台泡沫喷射机把它们喷到了这一片涨势不停、喧闹奔腾的灰色洪流上空。现在,八成是有几匹马来到了转弯处,前后咬得很紧。一瞬间,隆隆的嘶吼声分作了几拨,喊着两个、三个、四个人的名字,聚成几堆的观众叫嚷着、嘶吼着,气势简直不输战吼。这种吼叫似乎是他们排遣赌瘾的阀门。

我就站在这片癫狂的隆隆声中央,冷静漠然,就像打雷一般轰鸣的海浪里矗立着一块岩壁,而且事到如今,我依然能精准地说出自己在那一刻是什么感觉。

最初是觉得所有这些奇形怪状的手势可笑至极,随后是对这种粗鲁的情感嗤之以鼻。但还有一些别的感觉,是我不太愿意承认的,就是我对这种激动和热情有一点嫉妒,微微有些羡慕这种沉浸于狂热的生活的人。我想,到底要发生什么事情,才能让我激动、狂热成这般模样,以至于整个身体都在燃烧,虽心中不情愿,但声音就是难以控制地喊出喉咙?我想不到获得哪笔巨款能让我如此高兴,想不到哪个女人能让我如此欲火焚身——没有的,没有任何东西能把我从僵化的情感里拯救出来,投入如火的热情!或许面对一柄突然扣动扳机的手枪,我的心会惊诧一秒,但不会咚咚猛跳,不会像现在身边千千万万的人那样,为了一大笔钱而狂跳不止。现在,肯定有一匹马十分接近终点了,上千人异口同声的嘶吼声越发尖锐,此刻更是像一根拉紧的琴弦马上就要绷断。在一片混乱中,只剩下一个人的名字直冲云霄。随后,音乐响起,人群突然溃散。一局结束,战局已定,紧张的气氛化作旋涡般软绵绵振荡的余波。人们刚刚还像一束激情的火焰,现在已经四下散开,分作几群,各自走着、笑着、聊着,平静的面庞又从酒神狂女迈那得斯的面具后面浮现出来。之前,赛马的混乱把这几千人融成了炽热的一团。而现在,大家又按照社会阶层,自动分成几组,一会儿聚在一起,一会儿分散开来。认识我的与我打招呼,不认识我的则冷漠却礼貌地与我相互观察打量。女人们互相审视着对方新做的礼服,男人们向女人们投去色眯眯的目光,追求享乐的好奇本就是无所事事的人的本职工作,现在这种好奇开始在这里大显身手了。大家都在找人、数数,检查着谁到场、谁缺席,衣着是否足够优雅。大家刚刚从心醉神迷中清醒过来,就已经不知道他们社交的目的究竟是闲逛的插曲,还是赛马本身。

我从这熙攘杂乱的人群中央穿过,不时与人打招呼、说谢谢,香水和优雅的气息在这万花筒似的混乱之中萦绕飘浮着,我畅快地呼吸着,这到底也算是我所生活的环境。微风从普拉特公园的小河上吹来,从夏日晒得暖暖的森林里拂来,越发地欢快。它们时不时地把气息送向人群,抚过女人的衣物,好似在调情。有几个熟人想与我攀谈,美女演员黛安远远地在包厢里朝我点头,似乎是在邀请我过去,但我没有去任何人身边。今天,我丝毫没有兴趣和上流社会的任何人说话。以他们为镜子看自己,我已经看得无聊了。我只想好好看戏,感受那种沙沙作响的兴奋感在几小时内愈演愈烈。毕竟,他人的兴奋对冷漠无情的人来说,正是最好的表演。几个漂亮的女人从我旁边走过,她们的胸脯在薄纱下一步一晃,我厚颜无耻地盯着她们看,心中却没有一点贪欲。她们感觉到了自己被人充满肉欲地上下打量,仿佛已经被放肆地脱去衣服,脸上半是尴尬,半是愉快,窘态尽显。见她们这般模样,我甚至还有点想笑。其实,谁都没有撩动我的心弦,我故意在她们面前表现成这样,只是为了某种消遣。我表演出自己有那种想法,操控她们的想法,能让我开心;用眼睛感受她们的身体,体会那诱人的震颤,实在是很有意思。因为正如每一个内心冷漠的人一样,我感觉最勾魂的享受莫过于挑起别人的温情,逗得对方春心荡漾,而不是点燃自己的热情。我只喜欢去感受那些绒毛般柔软温暖的身体,感受女人的性感。不是说我喜欢真正的热情,我只是喜欢刺激别人,而不让自己兴奋起来。所以,这一次,我也在步道上走着,接受她们的目光,又将其像羽毛球一样轻轻丢回去,对那些女人都是欣赏而不动手,感受而不用心,只是让这场不温不火的情欲游戏给自己稍稍加加温而已。

不过就算是这样,没过多久我也倦了。来来往往的永远是同一批人,我都已经把那些面孔和身姿记下来了。附近有张椅子,我便过去坐了下来。旁边的人群里又掀起了一阵新的骚动,开始越发不安地颠簸,从我身边经过的人都脚步匆匆,显然是新的一轮比赛要开始了。我毫不关心,软绵绵地坐在原地,微微沉醉在吞云吐雾之间,欣赏着烟圈打起白色的小卷,朝着天空飞去,越来越淡,越来越淡,最后像一小朵云彩,消失在初夏的蓝天里。正是在这一刻,那段独一无二的,至今还深深影响着我一生的经历开始了。我可以极其精准地确定具体时间,因为那时我恰巧看了一眼手表——时针与分针交叉,形成一个“十”字。我带着漫不经心的好奇盯着手表,看秒针如何在一秒之内与时针完全重叠。那是1913年6月7日下午三点三分。我手里夹着烟,盯着白色的表盘,全身心沉浸在这幼稚可笑的观察之中。这时,我听见背后传来一个女人的大笑,笑声是如此尖锐而兴奋,那是从情欲的火热丛林里迸发出来的笑声,柔情蜜意又大惊小怪,正是我所喜欢的。我不由自主地想要回过头看她一眼。她那纯粹的情欲肆无忌惮地闯入了我无忧无虑的白日梦,宛如一块闪闪发光的白石掷入了一片泥泞发霉的池塘。但是我强行忍住了。那种精神游戏,那种绝对安全的小小心理实验给我带来的古怪乐趣常常占据我的大脑,现在却逼我克制住自己。我暂时不想先看那阵笑声的源头,而是先带着一种期待的快乐,用自己的想象勾画出这个女人,画出她的脸、她的嘴、她的咽喉、她的脖颈、她的胸脯,把一个能发出如此笑声的、活生生的女人展现在面前,这岂不更刺激?

她现在显然就站在我身后很近的地方。笑完,她又开始说话。我饶有兴致地听着。她讲话稍微带点匈牙利口音,语速很快,语调灵动,元音发得很长,仿佛在唱歌。靠她说的话来把她这个人具象化出来,靠想象尽量使她的形象丰满起来,真的特别有意思。在脑海中,我赋予了她乌黑的头发、乌黑的眼睛、有着性感曲线的宽阔嘴唇,牙齿应是洁白坚固的,鼻子应是细长小巧的,鼻尖上翘,鼻翼微微翕动。我给她的左边面颊点上一颗美人痣,手里添上一根小棍,笑得兴起时,她会拿它轻轻抽自己的大腿。她说个不停,每说一句话,我的想象里就闪电般快速地给她的形象新添一笔细节:少女般微微隆起的胸脯,深绿的长裙上斜夹着一枚闪闪发亮的别针,亮色的帽子上插着一根白鹭羽毛。画面越来越清晰,这个陌生女人站在我背后,我明明看不见,却似乎已经能感受到她整个人,就仿佛我的瞳孔中有一块曝光板,她就站在上面。但我不想转过身去,只想让想象的游戏继续下去。一股情欲的涓涓细流与肆无忌惮的白日梦杂糅交织,我闭上双眼,心中确信,如果我睁开眼睛转头看她,一定会见到一个和脑中的幻象完全重合的形象。

就在这一刻,她走到了我的面前。我情不自禁地睁开双眼,却一下失落得有点恼火。我完全猜错了,现实和我想的一点都不一样,甚至还讽刺般地截然相反。她的长裙不是绿色的,而是白色的;身材一点也不修长,反而富态丰满,胯骨宽阔;圆润的脸上也没有任何一个地方长着我想象的美人痣;头发呈金红色,而非黑色;头上戴了一顶盔形帽子。我想象中的特征跟她真实的形象一点都对不上,但这个女人还是很美。尽管我愚蠢虚荣的好胜心受了挫,不想承认她的美,可她还是美得令人拜服。我几乎带着敌意地抬头看她,可不管心里再怎么抵触,我还是感受到了一阵强烈的性感诱惑从这个女人身上散发出来——感受到一种渴望,一种兽性,在她结实、柔软又丰腴的肉体里散发出来,勾引着我。她又开始放声大笑了,露出洁白坚实的牙齿。不得不承认,这种性感热辣的笑声和她丰腴的身体摆在一块儿,真是浑然一体。她的一切都是那么热烈,那么诱人——高高挺立的酥胸,大笑起来向前伸出的下巴,锐利的目光,弯弯的鼻子,还有那只把伞牢牢杵在地上的手。在她身上,我看见了女性的元素,原始的力量,刻意而浓烈的诱惑,她是由肉身化成的欢愉烽火。她身边站着一位优雅中略带花哨的军官,时不时极力劝着她什么。她认真地听着,时而微笑,时而大笑,时而反驳几句,但这一切都不是重点,因为她一边交谈,一边四下扫视,鼻翼翕动,似乎关注着所有人:她在吸引所有从周围经过的男人,说得更明白一点,基本上是人群里的每一个年轻男子的注意、笑颜和目光。她的眼神在不断地游走,时而沿着看台搜寻着什么,以求之后哪一刻忽然欣喜地认出某个人,向其致意;时而一边微笑着假装认真倾听军官说话,一边左右扫视。只有我,由于被她身边的人挡住了,所以虽然在她的视野范围内,却没有被她的目光触及。真是让人恼火!我站了起来,她却依然没有看到我。我靠近一点,她却在这时又望向看台了。我于是下定决心向她走去,对着陪在她身边的人脱帽致意,然后邀请她来我身边坐坐。她吃惊地望了我一眼,一道充满笑意的亮光闪过她的眼眸,谄媚似的弯出一丝微笑。可随后,她浅浅道了一声谢,拉过椅子,却没有坐下,而只是用她丰腴圆润、露出整条小臂的手温柔地支撑在椅背上,微微弯下身体,好让自己的身段完全呈现在我眼前。

对自己之前没有猜对她样貌的怒气早就被我抛到九霄云外,现在,我只沉醉在与这个女人的调情之中。我后退了几步,来到看台墙边。在这里,我能随心所欲地将目光锁定在她身上,却不引起旁人的注意。我倚着手杖,搜寻她的目光。她注意到了,稍稍朝着我的观察点转了转身体,却把一切都表现得似乎是不经意之间的动作;对我毫不设防,偶尔还稍加回应,却并不觉得回应我是一种义务。她的眼睛不断四顾,触及一切,却什么都不去紧紧抓住——她那暗暗的微笑,是只给我一个人的,还是大家都有?太难区分了。可正是这份难以捉摸令我痴迷。在赛马中场休息的时候,她的目光如闪光灯般朝我闪了一下,其中似乎写满了承诺,但她也用这对熠熠生辉的眼眸,不加任何选择地回应他人向她投来的目光,她这样做只是出于卖弄风情、游戏人生的兴致罢了。而最重要的是,她在整个过程中,完全没有耽误自己假装饶有兴趣地倾听身边军官的谈话。这一连串激情的动作里,藏着某种极致的肆无忌惮,满是技巧的卖弄风骚,或者说呼之欲出的过分性感。我不由自主地朝她靠近一步:她那冷漠的放肆也传递到了我的身上。我不再看着她的眼睛了,而是以一个内行人的目光,从上到下打量她,用眼神撕开她的长裙,感受她的裸体。她跟随着我的目光,丝毫没有觉得受到侮辱,还微笑地看着喋喋不休的军官,嘴角勾起一道涟漪。可我注意到,她那抹会心的微笑是在表示自己接收到了我的意图。现在,我的目光游到她那双藏在白色长裙下若隐若现、小巧可爱的玉足上。她懒洋洋地垂下眼眸,审视般地扫了一眼自己的长裙,下一秒,她就仿佛不经意间地抬起一条腿,把脚搁在椅子的第一条横木上。长裙展开,我于是看见了裙下的过膝长袜。而与此同时,她投向身边那军官的微笑似乎也添了一丝嘲讽与恶意的味道。显然,她与我调情正如我与她调情一样,是不动真心的。不过,我不得不钦佩,甚至还有一点嫉恨对方的胆大妄为和技艺之精湛。毕竟,她一面掩人耳目地悄悄向我展示自己的性感,一面谄媚地和身边的军官窃窃私语——同一个人,既给予,又收取;而两个动作又都只是游戏。我是真的愤怒了。别人展示这种带着恶意、工于心计且冷漠的性感恰恰是我最恨的,因为对我这种清醒无感的人来说,如此表现简直无异于兄弟姐妹之间的乱伦。可话说回来,我又很兴奋,或许更多的是出于憎恶,而不是出于情欲。我肆无忌惮地走过去,用眼神野蛮地抓住她。“我想要你,漂亮的小东西。”我的表情毫不掩饰地传达着这样的意思。我的嘴唇肯定是下意识地动了一动,她微微一笑,有点轻蔑,扭过头去避开我的目光,甩了一下礼服,遮住露出的脚。可是下一秒,她漆黑的眼眸又闪着光朝我看过来,但随即转了过去。很显然,她的冷漠与我不相上下,甚至更胜一筹。我们两个人都是在不带感情地玩弄着陌生人的情欲,这种激情本身只不过是人为画出来的火花。可在这沉闷的日子里,即使是刻意画出来的火花,到底还是好看的,能玩一玩也还算愉快。

忽然一下,她脸上的激情全然不见,闪烁的亮光熄灭了,刚刚还在微微笑着的嘴角勾起了一道愤怒的皱纹。我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一个矮矮胖胖的男人,步履匆匆地朝她走来,皱巴巴的衣服显得整个人臃肿笨拙,他激动得满脸是汗,额头沁湿,正窘迫地拿着手帕不停地擦着;头上的帽子在匆忙中被挤歪了,侧边露出了几乎全秃的脑袋。我下意识地感觉到,他要是摘下帽子,头上必定布满了豆大的汗珠。这人看着真让我恶心。他戴着戒指的手上抓了好大一把彩票,兴奋得直喘粗气,看都不看他夫人一眼,一上来就直接用匈牙利语高声与那位军官讲话。我立刻就知道了,他是一个狂热的赛马赌徒,算是比较高级的马贩子。对他来说,赛马就是人生唯一的乐趣,就是杰出事业的代名词。随后,肯定是他的夫人训了他几句——毕竟显然,他的出现不仅让她感到尴尬,连她最基本的安宁也被搅乱了——他似乎是按照夫人的意思整了整帽子,向她绽放出一个快活的笑容,并温柔地轻拍了一下她的肩膀。她很反感这种夫妻间的亲密举动,气得柳眉倒竖。在军官面前——可能更重要的是,在我面前——这种亲昵让她非常尴尬。他似乎面露歉意,又用匈牙利语对军官说了两句话,军官报以一个友善的微笑。随后,那男人挽起他夫人的胳膊,温柔中带着一点低三下四的味道。我感觉到,那个女人对在我们面前与丈夫举止亲昵感到羞愧。我又想嘲笑一下,又觉得恶心,五味杂陈地欣赏她受尽屈辱。不过她马上又振作起来,一边温柔地挽着丈夫的胳膊,一边朝我瞥来一道讽刺的目光,仿佛在说:“看到了吧?拥有我的人是他,而不是你。”我又生气,又厌恶,真想转身离开,好让她看看,我对这么一个庸俗又胖墩墩的夫人可是一点也不感兴趣。但是她太诱人了。我站着没动。

就在此时,一阵尖厉的哨声响起,赛马开始了。刹那间,整个叽叽喳喳、昏昏沉沉、呆呆愣愣的人群像是被震了一下似的,又从四面八方拥向前面的栅栏,一时间场面混乱不堪。我花了好大力气,才好歹没有被人潮卷走。我想趁着混乱留在她身边,或许还能找到机会,向她投去至关重要的一眼,抓一下她的手,或者随着性子做一个我自己都还没想好的荒唐举动。于是,我在匆匆往前赶的人群中坚持不懈地向她靠近。这时,她矮胖的丈夫正好径直挤过来,显然是想在看台上抢个好位置。我俩撞个满怀,各自被对方猛地顶了出去。他那顶松松垮垮地戴在头上的帽子飞到了地上,手里的彩票也没抓紧,红的、蓝的、黄的、白的,在空中画出一道弧线,像五彩斑斓的蝴蝶飞上天空,落到地上。他瞪了我一会儿。我本能地想要道歉,但嘴唇仿佛被某种恶意封住了。于是,恰恰相反,我冷冷地看着他,眼里略带着一丝放肆无礼又侮辱人的挑衅。有那么一秒,他的怒气上涌,面色涨红,但怯懦之下,只得把愤怒压抑下去,目光游移不定地闪烁了一下,遇上我的目光,就随即懦弱地缩了回去。他又盯着我的眼睛看了一秒——那种胆怯真是令人难忘,甚至还有点动人——随后便缩起身子走开了。他没走几步,又似乎突然想起了自己的彩票和帽子还在地上,于是弯下腰,去捡彩票和帽子。他夫人松开了他的手臂,毫不掩饰自己的怒火,狠狠地瞪着我,思绪翻腾,满脸通红。我饶有兴致地看着,不难感觉到,她真恨不得一拳挥过来。而我依然站在那里,冷漠淡然,毫不关心,微笑地看着那个肥胖的男人气喘吁吁地弯着腰,在我脚边爬来爬去捡彩票,却没有一点上去帮忙的意思。他弯腰的时候,衣领像老母鸡蓬松的毛一样凸了出来,通红的脖子上挤出一条宽宽的肥肉褶子,每动一下都要喘几口粗气。看着他上气不接下气的样子,我不由得想到了一些难登大雅之堂且令人反胃的东西:我开始想象他和妻子同房的场景了。我畅想得过于纵情,她已经气得近乎难以遏制,我竟还冲着人家微笑。此刻,她站在那里,面色苍白,心烦意乱,几乎控制不住自己了。我终于从她那里捕捉到了一丝真情实感:恨,抑制不住的狂怒!真想把这恶作剧般的一幕无限延长啊!冷冷地看着那个胖男人样子痛苦地把彩票一张一张捡起来,我心中觉得有趣。我的喉咙里像是住了个古怪的魔鬼,一直在咯咯笑个不停,总想要放声大笑——我真想爆发出一声大笑,或者拿根棒子挠一挠那团发痒的软肉。我属实记不起来自己还有哪次像现在这样恶念熏心,耀武扬威地羞辱一个卖弄风骚的女人。

这个倒霉鬼似乎终于基本收拾好所有皱皱巴巴的彩票了,现在只剩一张蓝色的,飞得比其他都远,竟正好落在我面前的地板上。他喘着粗气转过身来,用那双近视的眼睛找了半天,鼻子上全是汗,夹鼻眼镜都滑到鼻尖了。我突然想恶作剧一下,故意捣蛋,利用他转身的这一秒让他再那样可笑地费力找一会儿:无意间,我放任自己像小学生一样肆意妄为,快速把脚往前一挪,踩在那张彩票上。这样一来,只要我不想让他找到,无论他再怎么努力,也不可能找到彩票了。他坚持不懈地找啊找啊,时不时停下来歇一会儿,一遍又一遍地数着手里那些厚厚的彩色纸片:显然还有一张——就是我脚底下的那张!——总也找不到。在一片喧闹的骚动声中,他又打算找一遍,这时,他的夫人脸上带着愠怒之色,痉挛一般猛地躲开我轻蔑的斜视,再也抑制不住自己狂怒的焦躁。“拉尤斯!”她突然居高临下地大喊一声,那男人好像一匹听到军号的战马,猛地站了起来,随即又一次探头探脑地望向地板。——我简直觉得脚底下那张彩票在挠我痒痒,差点忍不住笑出声来。——然后,他听话地转身面向夫人,而她难以掩饰地匆忙把丈夫从我身边拉走,隐没进越发沸腾骚动的人群中。

我待在原地,完全没想跟上去。对我来说,这段插曲已经结束了。那种情欲的刺激感已经怡然地消融在了快活的气氛中,一切兴奋感从我身上溜走,除了那种突发奇想的恶意带来的强烈满足,还有恶作剧成功带来的厚颜无耻又近乎狂妄的自满,其他什么都没有留下。人群密密匝匝地在前面挤来挤去,激动的氛围一浪接一浪,形成了一整股脏兮兮的黑色波涛,朝着围栏涌去。但我根本不想往那边看,我早觉得无聊了,已经开始考虑,是去克里伊奥[3]呢,还是回家?可我刚下意识地向前迈出一步,就发现那张蓝色彩票还躺在地上。我把它捡了起来,放在指尖把玩,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我隐约觉得应该把它还给那个叫“拉尤斯”的男人,这样就能创造一个绝妙的机会,可以认识一下他的妻子。可我也意识到,她对我已经完全没有吸引力了,这次艳遇带给我的短暂激情早就在我冰封已久的心中冷却下来。和他的妻子有过一连串刀光剑影、如饥似渴的眼神交换,我已别无他求。和那个大矮胖子共享一个女人的身体,想想也实在令人反胃。神经战栗已经成了过去式,现在我只有一丝懒洋洋的好奇和幸福的放松感。

不远处有张椅子,孤零零地被人遗弃在那边。我悠闲地坐下,点燃一支烟。众人在我面前又燃起了激情,我甚至没有去听。有意思的事情再来一遍,就没意思了。我懒散地看着烟雾升腾,想着自己两个月前坐在梅拉诺吉尔芙海滨廊道,遥望瀑布飞溅。那边和这里完全一样:那儿也有一种越来越响的咆哮声,听了不会让人热血沸腾,也不至于让人黯然心凉;那儿也有一种毫无意义的喧嚣声,直冲寂静无声的蓝天。现在,赛马的热情达到了顶点,雨伞、帽子、手帕宛如泡沫在人群的黑色浪潮上飞舞,各种声响再次混作一团,整群人共同组成的一张大嘴再次发出一声尖叫——只不过发音变了。我听见一个名字,一千次、一万次被兴奋地、愉悦地、狂喜地、拼命地喊出:“克雷西!克雷西!克雷西!”然后一瞬间,那根绷紧的弦又一次断了。(重复那么多遍,连激情也会变得单调无聊!)音乐响起,人群散去。显示板上挂出了获奖号码。我不自觉地看了一眼。第一个数字是7。我又机械地看了一眼指间的蓝色彩票——正巧也是7。

我不禁笑了。彩票中了,拉尤斯押对了。这样看来,我的坏心思还夺走了那个胖子的钱。忽然间,我的兴致又回来了。现在我很好奇,自己的恶意之举到底偷走了他多少钱。我头一回开始仔仔细细地观察这张厚卡纸——是一张二十克朗的彩票,拉尤斯押的正是中奖号码,数目八成不小。我没再多想,只是顺从好奇心的驱使,任凭自己被步履匆匆的人群推向兑奖台。我被人挤进不知哪条队伍,排到了就出示彩票,两只瘦骨嶙峋的手匆匆摸了一把,就把九张二十克朗的纸币拍在大理石桌板上给我,而我甚至连柜台后面的那张脸都没看清。

就在那一瞬间,当钱,真正的钱,那叠蓝色的纸币确确实实放在了我面前时,笑声突然凝固在了我的喉咙里。一种不快随即涌上心头。我下意识地把手缩了回来,生怕碰到那些本应属于别人的钱。我本想把钱留在台面上,可身后有人开始催了,他们迫不及待地想拿到自己的奖金,我别无选择,只好强忍着厌恶,尴尬地用指尖捏起钞票。我只感觉有一团蓝色的火焰在手中燃烧,于是不由得摊开手掌,仿佛拿着钱的手不属于我。我瞬间意识到了情况的致命性:这个玩笑已经违背了我的本意,变成了一个正派绅士的预备役军官不该干出来的事情。我犹豫要不要告诉别人真正赢钱的人是谁,毕竟我拿走的钱不是匿名的,而是施展诡计骗来的,属于偷来的赃款。

四周嗡嗡作响,人群在兑奖台前推推搡搡。我仍是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手掌摊开。我该怎么办?我先是最自然不过地想到:去找真正赢钱的人,向他道歉,并把钱物归原主。可是我做不到,至少当着那名军官的面,我做不到。我毕竟还是一名预备役中尉,一旦承认,我恐怕会立即丢了军衔,因为即使彩票是我捡到的,拿去兑奖依然是不正当的行为。我也想过听任手指的本能,让它们抖得再厉害一点,把钱揉成一团丢出去。但是在如此拥挤的一大群人当中,这么干太容易被发现了,很难不引起怀疑。但不管怎么说,我都绝不想把别人的钱放在身上哪怕一秒,即使是先塞进自己的钱包,之后再给别人,那也不行。从小父母、老师就给我灌输了手脚要干净的意识,如同穿衣也必须干净一样,所以哪怕只是稍稍碰一下这把钞票,我也会觉得恶心。处理掉!只要处理掉这些钱就行!这个念头在我心中灼烧,处理掉,不管丢到哪里去,只要别放在我身上就好!我情不自禁地开始左顾右盼,无助地环顾着周围有没有藏身之处,有没有可能确保自己不被任何人关注。这时,我突然注意到大家又开始拥向兑奖台,只不过这次他们手里拿的不是彩票,而是纸钞。我念头一转,突然解脱了:把钱丢回去,还给那个恶毒的意外,丢回那个吞噬一切的咽喉,它现在又开始把新的赌注——银子、纸币同样贪婪地吞了下去。嗯,这就对了,这样就真的解脱了。

我匆匆走了过去,甚至可以说是跑过去的,奋力挤进人群。只有两个人先到一步,排在我前面。第一个人已经站在赌马收款台前了,我才想起,自己还说不上来该赌哪匹马呢。我贪婪地听着周围的人讨论。“您打算押拉瓦乔尔?”其中一个人问。“当然押它了!”他身边的人回答。“唉,您不觉得,泰迪也有机会吗?”“泰迪?没可能!初次亮相就看得出它完全不行了,它只是样子唬人而已。”

我如饥似渴地把这句话吞进了肚子。照这样说来,泰迪不怎么样咯,肯定赢不了?我立刻决定就押它了。我把钱塞了过去,说了刚刚听来的“泰迪”这个名字,就押它赢。柜台后面伸出一只手,丢给我几张彩票。我的手上一下子就多了九张,而不是一张红白相间的厚卡纸。虽说尴尬难受的感觉依然没有消失,但至少不像攥着一把皱巴巴的现金那样,让我感到如坐针毡,仿佛被钉在耻辱柱上。

我又感觉轻松了,几乎进入了无忧无虑的境地:现在,钱已经处理掉了,艳遇里不愉快的部分也解决了,一切又变成了一场玩笑,就像事情刚开始那样。我懒洋洋地坐回了自己的椅子,点上一支烟,悠闲地开始吞云吐雾。不过我没坐多久,就站起身来,走了一圈,然后又坐了下来。真奇怪,愉快的白日梦就这样结束了。某种紧张感沙沙作响,刺进我的四肢。刚开始,我以为是因为自己在担心可能在擦身而过的人群中碰到拉尤斯和他的夫人。可转念一想,他们又从何得知,这些新彩票本该属于他们呢?也不是因为人群的躁动打扰到了我,恰恰相反,我密切地观察着所有人,看看他们会不会再次向前拥挤。我甚至突然发现自己一次又一次地站起身来,去看比赛开始时高高升起的旗帜。事情就是这样——我坐立不安,如芒在背,心急如焚地期待着比赛赶紧开始,期待着这件令人痛苦的事情尽快尘埃落定,永远了结。

一个手拿赛马报的报童从我身边走过。我把他拦下,买了一份报纸,开始在一堆用陌生行话写成的难以理解的单词和提示中找来找去,最后终于找到了“泰迪”这个名字,也找到了骑手的名字、马匹的主人,还有红白相间这一代表色。但我到底在感兴趣个什么劲?我恼火地把报纸揉成一团,丢出去,站起来,又坐下。我一下子感觉浑身发热,不得不拿出手帕擦一擦汗水沁湿的额头,还觉得脖子被衣领勒得生疼。比赛怎么还没开始?

终于,铃响了,人群匆匆拥过去。就在这一秒,我忽然感受到了一阵惊恐,我听见这铃声,就好比被一阵闹铃声将自己从梦中惊醒,猛地从椅子上跳起来,椅子都被我撞翻在地。我匆忙走过去——不,是跑着过去的——手里攥紧彩票,贪婪地直冲进人群,仿佛有一种汹涌而来的恐惧将我吞噬,生怕去得迟了,耽误了什么重要的事情。我野蛮地把别人推到一边,挤到前面的栅栏那里,不顾一位女士正要坐下,一把将她的椅子抢了过来。看着她惊异的目光,我立刻意识到自己有多失礼、多狂妄。这位女士恰好是我的老相识,R伯爵夫人,她柳眉倒竖,愤怒地盯着我。可我又羞愧又倔强,只是冷冷地避开了她的目光,跳上椅子,望向赛马场。

绿茵场上,一小群跃跃欲试的马匹挤在远处的起点,矮小的骑手费力地把它们控制在起跑线后面,他们看起来像五颜六色的波里希内儿[4]。我想立刻从这一群人和马中认出自己下了注的那一组合,但我的眼睛没经过专门的训练,色块在我眼前闪烁着,如此热烈,如此光怪陆离,我完全分辨不出哪一匹马是红白相间的颜色。就在此时,铃声又响了一下。马匹像七支彩色的箭离弦而出一般,穿进绿色的跑道。如果能够静下心来,单纯从美学的角度去观察这些苗条矫健的马匹是如何奔腾而出——几乎蹄不着地,弹簧一般飞过了草地,那该是多么美妙的体验!可我现在什么都感觉不到,只想拼命认出自己选的马和骑手,咒骂自己为何不带一个双筒望远镜过来。我用尽全力弯腰探身,可还是只能看到四五个色彩斑斓的小点,如飞虫一般模模糊糊混成一个球,除此以外什么都看不见。过了一会儿,我发现马群的队形慢慢有了变化:来至弯道处,那灵动的一群马像楔子一样逐渐拉长,其中有一匹脱颖而出,把大部队甩在后面,而后方原本聚集的队伍则开始松散开来。比赛越发激动人心:奔腾中,马匹三三两两分作几群,像彩色纸条似的,前后粘连成平平的一条;一会儿这一匹昂首领先,一会儿那一匹又一个猛子冲了上去。我不由自主地把整个身体都探了出去,仿佛自己模仿这种灵动跳跃、激情刺激的动作,就能帮它们提速,就能和它们一起飞奔。

注释

[1]拉瓦—罗斯卡亚之战:1914年9月9日,俄国第五集团军在拉瓦—罗斯卡亚地区的奥地利第一集团军和第四集团军防线上打开一个宽达六十千米的缺口,并从这里向加利西亚推进,迫使奥军全线溃退。——译者注(以下若无特殊说明,均为译者注)

[2]奥斯坦德:比利时的西部城市。

[3]克里伊奥:维也纳普拉特公园的一部分。

[4]波里希内儿:法国木偶剧中的小丑,鸡胸龟背,大长鼻子,声音沙哑尖锐,爱吵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