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江红:我们终于可以聊聊岳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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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岳家有男初长成

飞生时,有大禽若鹄,飞鸣室上,因以为名。

——脱脱 《宋史·岳飞传》

公元1103年,相州汤阴县,一户名为岳和的农家诞下一子。

其时,恰有一只大鹄鸟在岳家屋顶上飞鸣盘旋,岳和便借此吉象,为儿子取名岳飞,表字鹏举,希望这个男孩将来有鲲鹏万里之前程。

岳飞出生不足满月,毗邻其家乡汤阴的内黄县遭遇黄河决口,河水很快席卷到汤阴,涛滚浪急,冲田毁舍。在汹涌的洪水翻腾临门之际,岳母急中生智,抱起襁褓中的岳飞坐进院内的一口大瓮中,随波而去;后大瓮于高地处搁浅,母子俩方得存生。乡亲们对岳飞母子的遭遇称奇不已,纷纷感叹岳母怀中的婴儿大难不死,将来必非寻常人物。

岳家世代务农,家境并不宽裕,但岳飞之父为人忠厚热忱,乐善好施,颇有侠义之气。逢乡邻有断粮停炊者、遇离乱的饥荒逃难者,他宁肯缩减自家口粮,也要济人之危;甚至自家土地被侵占,也不过多计较,干脆将地赠予对方;乡人向其借贷,他亦从不催债。家人为此口出怨言,岳和便开导如下:一个人一天不吃饭就会饥饿难耐,三天不吃则有性命之虞。我们一日三餐减为两餐,或不吃干粮吃稀粥,虽为清苦,不致饿死。以此代价救人一命,难道不值得吗?

父亲的言传身行,让岳飞小小年纪便懂得了何为善良与道义。

在家庭教育之外,自幼酷爱阅读的岳飞,又从经史子集中觅得更多学识与滋养。

白天他利用劳动间隙看书,买不起灯油,晚上便燃起枯枝败叶,以之代烛,手不释卷,时或通宵不寐;家中书不多,就千方百计去借阅抄诵。浩浩书海中,其尤喜史书与兵法,如《左氏春秋传》《孙吴兵法》等。岳飞天资聪颖,记忆力强,看书又喜反复阅读揣摩,力求深刻理解书中要领。如此寒来暑往,苦读不辍,终得自学成才,不仅积累了日后成为一代名将的韬略智谋,又修得了行文作词之文化素养。

读书、劳作之余,天生神力的岳飞还擅舞枪弄棒。尚未成年,其已能拉满张力三百斤的劲弓,使用张力八百斤的腰弩。

这是什么概念呢?

弓、弩乃宋时的主要兵器,时称“军器三十有六,而弓为称首;武艺一十有八,而弓为第一”。弩是弓的一种,弓可步兵、骑兵通用,弩由双足或腰部开张,故只能步兵使用。宋朝的神臂弓,是历史上经典的弩具之一,据《宋史·兵志》记载,神臂弓可射入500米远的榆树中,且半支箭没入树干。南宋初期,名将韩世忠进一步改进神臂弓,推出克敌弓,射程更远,威力更强,“每射铁马,一发应弦而倒”,能射穿金朝的“铁浮屠”和“拐子马”等重装骑兵的铁甲。故侵宋金将完颜兀术(宗弼)曾在书信中说:“吾昔南征,目见宋用军器,大妙者不过神臂弓,次者重斧,外无所畏,今付样造之。”

当时衡量人之武艺,主要看其能挽多大强度的硬弓,以及射箭的准确性。按宋朝军制,弓射一石五斗,已算武艺绝伦,可任御前侍卫。宋朝一石为现在的一百二十斤,“一石五斗”即一百八十斤,北宋武士挽弓的最高纪录是三石,即三百六十斤。而岳飞未成年,双臂已可挽弓三百斤,腰部发力近一千斤,其拉弓开弩之功可谓已登峰造极。

武学上,岳飞不仅天赋异禀,还有幸屡得名师指点。

早在十一岁时,他就由外祖父推荐,跟随勇冠全县的刀枪手陈广学习抡刀使枪之技,结果很快就超越陈广,成为“一县无敌”的名枪手。后来,岳飞又随乡人周同习箭。在《说岳全传》中,周同被塑造成如金庸小说中扫地僧一般的世外高人,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连梁山好汉林冲、卢俊义、史文恭都是其门下弟子。其实,这些纯属文学虚构,不过真实的周同虽无小说中的传奇光环,但的确箭术高明,且极为惜才,对所有门生都倾囊以授,岳飞在他的教导下进步神速。

一次,周同集合众门徒比试武艺,自己开弓先射,连发三箭,箭箭皆中靶心。轮到岳飞时,只见他引弓一射,箭出如风,将周同集在靶上的箭矢射破,再一箭,正中靶心!周同大惊,为有如此青出于蓝的弟子而深感欣慰,当即将自己珍爱的两张劲弓赠予岳飞。岳飞也不负其厚望,精心苦练,尽得恩师真传,最后竟能左右开弓,百发百中。

可惜,不久后周同即病亡,岳飞悲痛不已,每逢初一、十五,都至其坟前洒酒埋肉以示祭奠,无钱购置酒肉时,就典当自身衣物。天气愈来愈冷,岳飞衣着却渐趋单薄,其父岳和发现后,询问甚至鞭笞岳飞,岳飞却总是沉默不答。岳和担心儿子是交了狐朋狗友或背着父母有何不当行为,于是悄悄跟踪岳飞,知其秘密后,遂由忧虑转为赞许:你对恩师如此有情有义,他日若有机会施展才华,必能成为一个不惜为国捐躯的忠臣义士!

所谓知子莫若父。

岳父的这句评价可以说正是岳飞未来人生取向的绝佳概括。

而当时年少壮志的岳飞听罢,亦是雄心奔涌:只要父亲大人允许儿子以身报国,还有什么做不成功的呢!

公元1118年,十六岁的岳飞在父母的张罗下,与一位刘姓女子成婚,次年长子岳云出生。随着家庭成员的增加,经济压力也愈来愈重,仅是土里刨食,已不能保证一家之温饱。

情势所迫,不到二十岁的岳飞只得背井离乡,外出谋生。先是到文首所述的邻县韩府做过一阵长工,其间虽有击退盗贼的一箭之功,但境遇也未有多大改变。后经人举荐,还当过负责巡逻缉捕的“游徼”,类似现在的巡警之职,结果因年少无拘,醉酒不检,丢了差事,又返回家乡务农。

至其二十岁时,朝廷下诏要联金灭辽,收复燕云十六州。一身武艺的岳飞认为报效家国、正当其时,于是毅然弃农从军,奔向征辽战场——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

这是农家子弟岳飞人生的转折点,是其步入政治、军事舞台至关重要的第一步。

接下来的十九年里,他将凭借自己无上的勇气与谋略,让那支崛起于白山黑水间的金军闻风丧胆;更在纷纭乱世中以坚定不移的报国救民之心与抗击金军的巨大事功(凡百余战,皆以少胜多,未尝一败),成为中国历史上伟大的军事家和抗金英雄。

值得一提的是,1107年,岳飞四岁时,皇宫中有位姓韦的才人为宋徽宗诞下第九个儿子,取名赵构,后封康王。在岳飞于农家辛勤劳作、读书练武之时,这位皇子也在金翠耀目的皇宫内苑中锦衣玉食,无忧成长。

此时,没有人会料到,两个社会地位悬殊、看起来似乎永不可能产生交集的年轻人,会在未来的宋金战争中,一个成为叱咤风云、所向披靡的军事统帅,另一个变身独苗仅存、侥幸登基的至尊帝王。且二人还将于那段多事之秋的历史舞台上,代表抗金与降金两股力量,进行无比激烈的角力,最终一个忠烈千秋、争光日月,一个丧权辱国、遗臭万载。

在那段屈辱沉痛、风云变幻的历史拉开序幕前,我们不妨先来了解下充当其前奏的宋徽宗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