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交易
理查德·巴尔出生在一个融合了医学和法律、美国和英国背景的家庭。他的母亲玛乔丽(Marjorie)是来自美国内布拉斯加州斯科茨布拉夫市(Scottsbluf f)的病理学家,父亲戴维则是英国的初级律师,二人在纳粹德国的残骸废墟中相遇。因此,巴尔早在策划针对麻腮风三联疫苗的诉讼之前,就已经渴望完成一场史诗般的、运动性的、交予法官裁决,最后击败大型企业的集体诉讼,也就不那么令人感到意外了。
根据另一位律师的说法——她告诉我她曾经亲自检查过记录——巴尔第一次接触韦克菲尔德是在1995年的10月。那是英国政府停用两种疫苗的三年之后,《新闻之夜》报道肠道脑部并发症的六个月之后,第一个孩子来到皇家自由医院接受内窥镜检查的九个月之前,距离韦克菲尔德在《柳叶刀》上发表有关12位儿童的论文还有两年多。巴尔和韦克菲尔德合作的影响将在未来的很多年里回荡,折磨那些当时尚未生孩子、后来成为父母的人。第一次接触的两个月后,二人在《星期日泰晤士报杂志》上分享了胜利的战果,也就是那篇《黑夜中打响的一枪》,他们和杰姬·弗莱彻一起登上了新闻版面。到了1996年1月,巴尔宣称有70个因为接种麻疹病毒疫苗而遭受伤害的病例,还有数百人的症状“正在浮现”。
二人的合作此时已经非常紧密,而且一直不为人所知,直到多年以后我发表一系列调查报道,真相才得以曝光。“正如各位在《星期日泰晤士报》上读到的内容,”那年1月,巴尔在写给委托人和联系人的第四期“内部通讯”中说,“安德鲁·韦克菲尔德医生已经发表了非常令人不安的研究结果,表明疫苗中的麻疹病毒成分和克罗恩病之间存在明确的关联。”
事实并非如此,韦克菲尔德并没有找到“明确的关联”。但这期内部通讯(我从帮助巴尔登上新闻的安吉拉·兰卡斯特那里拿到了这份材料)中列出了巴尔所谓的“要注意的迹象”,包括体重下降、腹泻、“不明原因的低烧”、口腔溃疡和关节疼痛。“如果你的孩子出现上述某些或者全部症状,”巴尔呼吁,“请您联系我们,帮您联系韦克菲尔德医生可能是妥当的做法。”
未来出席那次中庭发布会的绝大多数人依然不知道巴尔和韦克菲尔德等人的行为。除了弗莱彻以外,巴尔也将自己的委托人和联系人介绍给了韦克菲尔德。巴尔等人提出的症状非常模糊,或者说很常见,以至于任何一位家长都可能觉得自己的孩子患上了可怕的炎症性肠病,转诊到皇家自由医院就可以得到良好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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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出内部通讯的两个星期之后,巴尔搭乘火车南下,前往冬日的英格兰。他再也不需要在法庭上给小偷做代理人,不需要一边吃着农夫三明治一边匆忙处理房契,不需要对着快乐的遗产继承人宣读遗嘱了。抵达伦敦花了两个小时,巴尔又打了一辆出租车,十分钟后,他来到一座乔治王朝风格的宏伟褐砂石建筑跟前,准备与御用大律师(也就是资深律师)和那位充满个人魅力的医生进行商谈。
巴尔的助理柯尔丝滕·利姆(Kirsten Limb)和他同行,二人在五年后结婚。利姆比巴尔年轻十岁,留着一头棕色的直发。她曾经也是巴尔的客户,她的女儿布里尼(Bryony)在一次医疗事故中遭受了严重的脑损伤,因此她希望就此提起诉讼。
在想要针对麻腮风三联疫苗发起诉讼的委托人面前,巴尔会说利姆是他的“科学和医学研究员”“科学专家”,更多的时候会直接说她是“科学家”。《独立报》的报道(报道中没有提到韦克菲尔德)声称:
巴尔先生拒绝让自己的小孩接种疫苗,并且表示他们的研究得到了某机构内部的一位科学家的帮助。
但是,利姆不是某些家长所认为的科学家。根据她的第一任丈夫罗宾·利姆(Robin Limb)的说法,他们在大学时相识,二人获得了农学学士学位。我也拿到了他们在大学就读时的课程表,确实跟医学没有多大联系。后来他们一起在剑桥郡东部的一个甜菜试验农场工作。
那一天,巴尔和利姆前往伦敦会见的主要对象是49岁的奥古斯塔斯·乌尔施泰因(Augustus Ullstein)。乌尔施泰因有一双碧蓝的眼睛,为人友善,刚取得御用大律师的资格,专业领域是人身伤害、医疗过失和产品责任纠纷。“乌尔施泰因是一位真正的绅士,愿意为了委托人而全力以赴。”假如有一本关于挑选律师的指南手册,上面应该会这样称赞乌尔施泰因。
聘请乌尔施泰因的代价很高,不过,御用大律师的价码什么时候便宜过呢?在疫苗诉讼案结束多年后,根据我获得的一份文件,乌尔施泰因的律师费共计36万英镑(在我写作本书时,大约等价于595000英镑或者744000美元),全部由纳税人的钱支付。
韦克菲尔德自然也不会缺席。那个时候,他是巴尔团队中唯一的专家。他们手上的证据非常薄弱,甚至连麻腮风三联疫苗造成损害的范围都没有取得共识。利姆虽然收集了堆积如山的资料,但没有找到令人信服的数据(除了被英国政府停用的疫苗品牌)。且不谈农学界,医学界绝大多数人的共识是:疫苗的安全性非常好。
巴尔交给韦克菲尔德医生的任务就是破坏医学界的共识。他们之间的交易如此机密,尤其机密的是他们达成交易的时间点,以至于多年之后我揭露真相并引发公众的愤怒时,韦克菲尔德还是会否认。根据他的说法,那些孩子来到皇家自由医院纯粹是因为需要接受肠道治疗,在此之后,他才接到了请律师协助的请求。
举例来说,美国全国广播公司(NBC)《日界线》(Dateline)节目中的一期以我的疫苗调查为主题,记者马特·劳尔(Matt Lauer)采访了韦克菲尔德。“现在,让我清楚地说明,”韦克菲尔德表示,“皇家自由医院接收那些孩子是为了查明他们的症状,与研究计划无关,与集体诉讼无关,跟疫苗也没有关系。”
至于他和律师巴尔之间的关系,韦克菲尔德曾在比利时布鲁塞尔的一场研讨会上表示:“一位律师接触了那群孩子后,也确实问过我——这发生在孩子们被送到皇家自由医院之后——问我是否愿意从医学专家的角度,帮忙判断一下他们是否能够对疫苗制造商提起诉讼。”
事实上,韦克菲尔德同意为巴尔工作的时间点应该是巴尔和乌尔施泰因会面之前,或者几天后。当时,还没有任何一篇《柳叶刀》论文提到的孩子走进皇家自由医院的大门,参与韦克菲尔德的研究计划。
“感谢您在上周与御用大律师见面后提出的友好意见,”1996年2月19日,星期一,韦克菲尔德写信给初级律师巴尔,确定了二人之间的合作关系,六个星期后,一号孩子才会来到皇家自由医院一楼的门诊就诊,“我很乐意担任专家证人,为您的委托人服务,费用为每小时150英镑,其他支出另算。”(在我写作本书时,韦克菲尔德的顾问费大约等价于248英镑或310美元)。
多年之后,他还提出了另一个说法,坚持说自己只是巴尔团队的其中一位专家,而且“在巴尔律师团队提起诉讼期间,许多医生都曾经担任过他们的医学专家”。
但是,韦克菲尔德的身份绝对不只是一位医学专家。医学专家提供意见,用科学知识协助审判,代表的是医学界的观点。而韦克菲尔德的角色是前所未有的,他接受这个委托是为了制造反对疫苗的证据,他后来的行为印证了这一点。
巴尔和韦克菲尔德二人打了数百次电话,他们甚至使用卡车来回运送成箱的医疗记录。巴尔的另一位助理阿黛尔·科斯(Adele Coates)则被临时调派到一间狭小的车库办公室工作,而这个办公室就在韦克菲尔德位于泰勒大道的住宅旁边。
他们将共同创造韦克菲尔德所预言的“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医学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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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起点很微小,一开始只是巴尔所说的“详细方案”(这个方案是由乌尔施泰因拟定的)——这是他们从百白破疫苗诉讼案中借鉴过来的。在二审即将结束时(在我发表那篇题名为“众所周知”的评论之前),首席法官斯图亚特—史密斯以苏珊·洛芙迪的名义制定了一份清单,列出了说服法庭相信疫苗造成人体损伤所需要的各项证据。
法官提出的第一项证据是“明确且特殊的临床综合征”。
第二项是“特殊的病理学”。
第三项,接种疫苗和出现症状之间的“时间关联性”。
第四项,“可信的机制”(或者“生物学机制”)。
第五项,也是重要性最低的一项,“动物实验”。
最后一项,流行病学证据。
在与巴尔的交易中,韦克菲尔德将尝试制造所有这些证据(除了动物实验)。皇家自由医院成了制造证据的工厂,我可以证明,他们至少给100名儿童做了检查(孩子家长的姓名记录在我后来得到的一份法院记录册中),从其他来源转来的儿童病例至少是这个数量的两倍。考虑到皇家自由医院儿童胃肠科每个星期可使用内窥镜的时间段仅有四个,假如儿童胃肠科把每一个时间段都排满,而且只给约翰·沃克—史密斯团队的病人做检查,研究要花费的时间可能会超过一年。
但是在一开始,巴尔要求韦克菲尔德设计一项研究,包括临床证据(症状、特征、病史等)以及科学或实验室类型的检验。与乌尔施泰因会面的五个月后[1]——还没有任何一个孩子接受内窥镜检查之前——巴尔等人就开始要求法律援助委员会支付律师费。
如果没有得到这些文件,我也不会相信他们在那个夏天竟然提出过如此野心勃勃的科研宣言。在一份三页的“计划书和预算提案”以及一份17页的“临床和科学研究提案”中,他们着手制订计划,确定了孩子们将要接受的严酷检验,列出了八位后来出现在《柳叶刀》论文里的团队成员,并且逐项估算向法律援助委员会申请的费用,以及他们想要得到的结果(你或许会觉得惊讶):检验疫苗造成的人体损伤。
“在约翰·沃克—史密斯教授的照顾下,这些孩子将住进皇家自由医院的儿科肠道病房,”韦克菲尔德在计划书中表示,“与家长在医院共住四个晚上,住院费加上内窥镜检查的费用,一共是1750英镑。”
文件里也提到了韦克菲尔德的“协调研究员兼分子研究专家”,那位在内窥镜室等着用液氮冷冻组织样本的年轻科学家尼克·查德威克。一次检验的费用为500英镑,用于检验“菌株特异性”,确定麻疹病毒的基因序列,分析病毒的基因编码,确认病毒来自何处——疫苗、自然界,还是实验室。
在计划书中,孩子们将会被分成两组,一组五个人。韦克菲尔德宣称,第一组孩子患有克罗恩病(这仍然是韦克菲尔德主要的关注点)。另外一组将会带他进入另一个崭新的研究领域——与野心勃勃的巴尔的抱负息息相关。巴尔参照百白破疫苗诉讼案将重点放在了孩子的大脑上,尤其是那些患有自闭症谱系障碍的孩子,而这些孩子的家长也毫无例外地出现在JABS团体的成员名单中。
计划书认为,这些病人患有一种“新的综合征”——这样就满足了斯图亚特法官所列清单的第一项。这种新的综合征结合了肠道炎症以及“类似自闭症的症状”。此外,计划书主张,相关证据(符合斯图亚特法官所列清单的第二项)“毫无疑问地显示出这种综合征是由疫苗引发的特定病理学现象”。
我们当然不能期待得出准确的结论,但是,相关迹象显示,我们应该有可能在疫苗和两类症状之间找出明确的因果关联。
换言之,韦克菲尔德等人在开始研究之前,就已经决定了应该找到何种结果。
巴尔在1996年6月6日将这些文件邮寄给了法律援助委员会办公室。他们虽然提出了一项用于检测疫苗危害性的检验(提出的经费要求不到六万美元),但在一开始并没有得到法律援助委员会的支持。在英国,针对制药公司的集体诉讼总是败诉。除了百白破疫苗诉讼案之外,还有一个针对苯二氮䓬类药物的诉讼,数百位“受害者”的索赔材料都被证明是造假。这些案件败诉之后,法律援助委员会的管理层恳请英国政府进行改革,抱怨说许多诉讼当事人都只是随意“试一试”。
“该初级律师没有动力对可疑的案件进行负责任的筛选,”法律援助委员会在一份36页的报告中这样表示,“而且,申请人没有自行支付相关诉讼的费用,且这些索赔可能只是因为媒体宣传而产生的,这些因素都有可能进一步加剧这个问题。”
虽然法律援助委员会谨慎地做出了回应,但巴尔强调说,乌尔施泰因的意见可以表明“初步证明的案件”[2]已经成立,委员会最终让步了。因此,1996年8月22日,星期四,29岁的法律援助委员会工作人员乔安妮·考伊(Joanne Cowie)在两页的授权同意书上签署了自己的名字,要求“安德鲁·韦克菲尔德医生出具先导性研究报告”,并批准了以下资助款项:
用于协助由安德鲁·韦克菲尔德医生提出的临床研究和科学研究,资助10位法律援助受援人,最高经费额度为55000英镑。
“如果检验结果呈阳性,那我就有理由相信法律援助委员会将允许我们找更多的孩子接受检验,”巴尔在资助款项获批后写给韦克菲尔德的信中明确了这位医生的职责,“正如我先前跟你提到的那样,最主要的目标就是创造在法庭上无懈可击的证据,说服法院相信这些疫苗存在风险。”
巴尔很高兴,他已经找到了一家医院,可以为他的委托人做检验。考伊签署授权同意书的一个月后,法律援助委员会批准了第一笔资助费用,并且开出了支票。虽然韦克菲尔德个人收取的费用是他和巴尔之间的秘密,但是这笔资助还是在皇家自由医学院引发了一场持续数个月的危机。
院长阿里·朱克曼立刻察觉到,这笔资助会引发医疗研究行为不当的问题。在30多年的学术研究生涯中,他从未遇到过这样的经费来源。大体上来说,这种资助与烟草制造商资助一项肺病的研究相差无几。朱克曼觉得,巴尔在这项科研计划中的角色存在极大且明显的争议。
“医学院现在所面对的难题是:律师资助特定的研究计划,而该研究计划与具体的法律诉讼有关,这种行为是否合乎学术伦理。”朱克曼在给迈克尔·佩格(Michael Pegg)的信中提道。佩格是一位身材魁梧的麻醉科顾问医师,时任皇家自由医院的伦理委员会主席。这次通信是“严格保密”的。
佩格也觉得韦克菲尔德的研究有些问题,他的回应完全没有缓解朱克曼的紧张情绪。“我已经审查了韦克菲尔德在过去两年提交给伦理委员会的所有材料,”佩格在回信中写道,“其中提到的经费来源并不包括法律援助委员会。”
如果你有任何证据证明韦克菲尔德向伦理委员会做出了虚假陈述,那么,倘若你可以将证据提交给委员会,我将非常感激。
但是,朱克曼并没有深究下去。他后来声称自己是因为工作太忙而有所疏忽。我个人觉得,朱克曼是被迷惑了。无论真实情况如何,两天后,朱克曼回信给佩格,表示他的意思被佩格“误解”了,还加了下划线用于强调。
安德鲁·韦克菲尔德医生绝对没有任何不当行为。
因此,朱克曼院长建议不要让医学院直接领取这笔经费,而是将其转入由医院行政总监马丁·埃尔斯(Martin Else)管理的一个“特别信托”基金。埃尔斯在一次“机密”的请求中表示,他只有一个条件:医学院必须“书面确认这笔款项不存在利益冲突”。如果事后出现争议,埃尔斯可以借此免除自己的责任。韦克菲尔德也乐于提供保证。
我在此以书面形式确认,关于我们所进行的临床研究所获得的法律援助资金,其中并不存在利益冲突……这笔资金是由法律援助委员会赞助的。
因此,接下来发生的是:巴尔申请的用于临床和科学研究的经费被转入医院的特别信托基金,经“漂白”之后,再用于韦克菲尔德在医学院进行的研究。
谁会知道这些呢?《柳叶刀》的编辑不知道,《柳叶刀》邀请的同行评审人不知道,读者不知道,被卷入全球疫苗恐慌的数百万人也不知道。谁能够猜到巴尔和韦克菲尔德之间有过这样的交易,或者知道这笔资金的流转动向,谁又能猜到后来才被我揭露出来的其他真相呢?
“我记得当时我注意到,其中没有对基金资助的致谢,”谈到韦克菲尔德的那篇论文时,巴尔这样对我说,随后拒绝进一步置评,“但这似乎不算什么大事。”
注释
[1]原文如此。——编者注。
[2]初步证明的案件(prima facie case)是指原告提出的证据足以支持其诉讼请求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