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出版者致读者的声明
这些游记的作者里梅尔·格列佛先生是我的至交,同时从母亲这一系说来,我们还有些沾亲带故。大概三年以前,他对跑到瑞德里夫来看他的那些好奇的人们的厌倦与日俱增,于是就在他故乡诺丁汉郡[1]的尼瓦克附近买了一小块地,还有一座便利舒适的房子。他现在住在那里过着退休生活,很受邻里们的尊重。
虽然格列佛先生出生在他父亲居住的诺丁汉郡,但我听说他的家族来自牛津郡[2],为了确认这个说法,我到牛津郡波力的教堂墓地看过,那里真有几处格列佛家的坟墓和碑牌。
在他离开瑞德里夫之前,他把下面这些书稿的监管权交给了我,给我按照自己认为合适的方式自由处理的权利。我仔仔细细地把它们读了三遍。文字风格十分平实简练,我觉得唯一的缺点是,作者在经过这漫长的旅行之后,他过于实事求是了,从总体上看有种绝对真理的感觉。事实上作者是以诚实守信闻名,以至于在瑞德里夫他的邻居中间,如果有人要证实一件事,就说这事千真万确,就像格列佛先生说的一样——这几乎成了当地人的谚语。
我征得格列佛先生本人的同意后把稿子拿给几位知名人士看,我听取了他们的意见,现在我冒险把它们推向世人,希望它们至少能在一段时期内成为我们青年贵族们的比普通的关于政治和党派的拙劣作品好得多的消遣。
如果我没有删除无数关于风向和潮流、历次航海的变化和方位、用水手的文体对船只在暴风雨中航行所作的细致入微的描写以及经纬度等的叙述,这本书的篇幅至少要比现在大一倍。 我有理由相信格列佛先生对此有点不高兴,但我已下定决心要让作品尽可能适于一般读者阅读。不过,我个人对于航海事务的无知可能会造成一些错误,我会独自承担这些责任。如果有哪个旅游者很好奇地想知道格列佛先生的亲笔原文,我会随时满足他的要求。
关于作者情况更进一步的细节,读者可以从本书的开头几页得到满意的答复。
理查德·辛普森
格列佛船长给他的亲戚辛普森的一封信[3]
有人要你出来说明时,我都希望你能立即公开承认,我是在你五次三番地竭力催促下才被说服出版这么一部非常不谨严的、漏洞百出的游记的。我曾嘱托你请几位大学里的年轻先生把游记整理一下,文字上也润色润色。我的亲戚丹皮尔[4]发表他的《环球航行记》时,就是听从我的劝告那么办的。但是,我不记得我曾给你什么权利可以同意别人删除任何内容,更不要说同意别人增添什么了。因此,我要在此郑重声明,添上去的每样东西我都决不会承认,尤其是有关流芳百世的已故安女王陛下[5]的那一段,尽管我对她的敬重诚然要超过其他任何人。可是,你或者你聘来的那位篡改文章的人都应该考虑到,我是不会在我的“慧骃”主人面前称颂我们这类动物中的任何一位的,那样做很丢脸;再说,那一段也纯属捏造,因为据我所知,在女王治下的英国,她一度确曾任用过一位首相掌朝执政,不,不是一位,甚至是连续两位;第一位是哥多尔芬伯爵[6],第二位是牛津伯爵[7]。因此,是你让我“说了乌有之事”。另外,在关于设计家科学院的那一段叙述中,还有关于我和我的“慧骃”主人的几段谈话,你们不是删减了其中的一些重要情节,就是把它们改得一团糟,弄得我差点儿都认不出自己的作品。我曾在一封信里向你暗示过要避免发生此类事情,你却回信说你怕触犯忌讳,说是掌权者对出版界非常在意,不仅会曲解内容,而且会对任何看上去像是“影射”(我想你当时是这样说的)的东西加以处罚。可是请问:我那么多年前在一万五千多英里以外的另一个国家说过的话,和现在正在做着统治者的任何“野胡”有什么关系呢?何况那个时候我几乎就没有想到,更谈不上害怕,会有一天要在他们“野胡”的统治下过这不幸的生活。当我看到,这些“野胡”反倒坐在由“慧骃”拉着的车上,似乎“慧骃”是畜生,而“野胡”却是理性的动物,难道这还不能让我抱怨几声吗?说老实话,我之所以退隐在此,一个主要的原因也就是为了避免看到如此荒谬的情景。
因为我信任你,也因为事情与你本人相关,我才觉得还是应该把这些话都告诉你。
其次,我也只怪自己太没有见识,听信了你和别的几个人的恳求和错误的论证,大大违背我自己的本意,同意将游记发表出来。请你想想,当你以公众利益为借口坚持要发表我的游记时,我曾一再请你再思量一下。“野胡”这种动物是完全不能指望依靠教训或者榜样的力量就能改好的,现在这一点已经得到了证明。本来我指望能看到一切弊端以及腐化堕落的行为都烟消云散了,至少在这个小岛上可以做到。可是你看,六个多月过去了,我却看不出来我在书中提出的警告产生了哪怕一丁点儿我所期盼的效果。我原本指望你给我写封信,告诉我:党派纷争已经销声匿迹;法官开始变成有学问而正直的人;辩护律师已经变得诚实、谦逊,并且也懂了点常识;成堆的法律书籍正在史密斯费尔德[8]化作熊熊烈火;年轻贵族们的教育彻底变了样;医生们已被放逐;女“野胡”们已经有了德行、贞操、忠实和理性;大臣们的庭院已经铲除了杂草,打扫得干干净净;有才能、有功勋、有学问的人受到了奖励;一切无耻文人,不论是弄散文的还是搞韵文的,全都判了罪,只允许他们吃自己身上穿的棉花充饥,喝墨水解渴。所有这一切,还有上千件别的改革,因为有你的鼓励,我本来都坚定地指望它们能够实现;事实上,有我在书里面给出的那些训示,也实在是很容易就可以推断出它们是能够实现的。只要“野胡”的本性中还有一点点趋于善良和趋于理性之心,应该承认,改掉他们身上的每一点罪恶和愚蠢,七个月的时间就已经足够了。然而,与我的期望相反,你每星期总是让邮差给我送来大批的诽谤性文章,大批的指南、随想、回忆录和续篇,我在其中看到别人指责我对国家重臣说坏话、污蔑人性(他们还自信可以这么说)、污辱妇女。我还发现,那一捆捆东西的作者彼此之间意见都不统一;有的拒绝承认我是那游记的作者,而有的却把我一无所知的书说成是我写的。
我还发现,你找的印刷的人非常粗心大意,他们把时间全部都搞乱了,我几次出航和回家的日期都弄错了,年份、月份、日子全不对。我还听说,我的书出版后,原稿已全部被毁。我也没留任何底稿,可我还是寄给你一份勘误表,如果书还能再版,你可以把它加进去。当然我不想固执己见,还是让公正、坦诚的读者去看着办吧。
我听说有几位海上的“野胡”对我所使用的航海术语吹毛求疵,说是许多地方都不恰切,而且如今也不再通用了。这我可是没有办法。在我最初的几次航海中,我还很年轻,我接受最老的水手的教导,他们怎么说,我就跟着说。但是我后来才发现海上的“野胡”也和陆地上的“野胡”一样,在用语方面喜好花样翻新;陆地上的“野胡”说起话来是年年都有变化,我记得每次回国,老方言起了变化,而新的方言我听不大懂。我还注意到,每当有“野胡”出于好奇从伦敦赶来我家看我时,我们双方都没有办法使自己的意思让对方明白。
假如说“野胡”的责难有什么地方让我介意,应该说我确有很大的理由埋怨他们。他们中居然有人认为我的游记纯属凭空捏造。有人甚至暗示,“慧骃”和“野胡”就像乌托邦中的人物一样,是并不存在的。
我应该承认,关于利立普特、布罗卜丁赖格(这个词应该这么拼,而不是错误地写作“布罗卜丁奈格”)和勒皮他的人民,我还从来没有听说有哪一个“野胡”敢胆大妄为地要怀疑他们是不是存在,或者我叙述的有关他们的情况是否确有其事,因为只要是真理,每一位读者是立即就会信服的。那么我关于“慧骃”和“野胡”的叙述就没有那么可信吗?至于后者,即使在这座城市里分明就有成千上万,他们除了会咿咿呀呀地说话、不赤身裸体之外,他们和“慧骃”国里的畜类又有什么不同呢?我们所有族类对我的一致赞美,在我看来,还不如我养在马厩里那两位退化的“慧骃”的嘶叫更重要;它们虽然已经退化,我却依然可以从它们身上学到一些德行,在它们的德行里没有掺杂丝毫的罪恶。
难道这些可怜的动物竟认为我已堕落到这个地步,居然需要替自己出来辩护,来证明我说的全是大实话吗?我固然是个“野胡”,但众所周知,我在“慧骃”国的两年的时间里,受到我那杰出的主人的感召和教导,已经摆脱了(尽管我承认那是极为困难的)撒谎、推诿、欺骗和蒙混等种种恶习,这些恶习在我所有同类中——尤其是在欧洲人的灵魂里——是根深蒂固的。
在这个令人烦恼的时刻,我还有别的牢骚要发,可我终于忍住了,我不想再自寻烦恼,也不想再打扰你了。我应当坦白承认,自我上一次回国以后,由于同你们这样一些同类谈话,尤其是无法避免地要跟我自己家里的人说话,我那“野胡”天性里的一些堕落的因子又死灰复燃了。否则,我绝对不会想出这么一个荒谬的计划,妄图要来改造这个王国里的“野胡”种群。不过,现在我已经一劳永逸地放弃了所有这类不切实际的蓝图了。
一七二七年四月二日
[1] 诺丁汉郡是英格兰中部的一个郡。
[2] 牛津郡是英格兰中部的一个郡,在诺丁汉的西南。
[3] 这封信是作者假借格列佛船长的名义写的,当年此书第一次出版后,作者对出版商所做的删改不满,由此写了这封信。
[4] 丹皮尔,1652—1715年,英国探险家、游记作家。他的《环球航行记》出版于1697年。
[5] 安女王,1702—1710年的英国女王。
[6] 哥多尔芬伯爵,1702—1710年英国首相。
[7] 牛津伯爵,1710—1714年英国首相。
[8] 史密斯费尔德是伦敦旧城垣外的一个广场,四周书肆林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