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青梅竹马和岳父
虽说刚来就跟镇上首富发生了碰撞,还险些动刀兵,但林墨也不至于因此就畏惧不前。
在听说林墨等人到来后,镇长劳伦斯便派来了个年轻的门童,引着林墨一行人到他家中去,这门童也认识林墨,见到他一路上关切的问了不少消息。
林墨看他样子不像是作伪,心中也安定了些,毕竟他也希望劳伦斯站在自己这边,那让镇子帮自己搞工业,就更有可能了。
毕竟部落太惨,铁器都没有多的,吃饭都得用木勺木碗……
搞发展,咋搞啊?真当自己一个现代人就能让印第安人飞跃两千年啊?
能借白人的力,还是尽量借一下!
骑马穿过了镇子,约莫几百步外的小山坡上,就可以望见镇长家的木房子。
说实话,虽然是个千人镇的镇长,甚至等将来州议会组建,还有可能成为俄亥俄州的议员,但劳伦斯家的情况实在不敢恭维。
别说比不上那迪亚森那医生的两层小楼了,也就比镇外普通农夫的家好一些,多几间厢房,马厩大一些,但也就仅此而已了。
当碰上面后,林墨第一时间看着自己面前这个嘿嘿笑着的腰腹肥圆大胖子,年纪约莫五十上下,两瞥墨西哥式牛仔胡有些发白。
穿着汗衫,头戴牛仔帽,身上唯一能证明他镇长身份的就是胸前那块银色勋章,还被风沙摩擦得满是刮痕,失去了光洁。
他注意到对方手上布满了老茧和细小的伤痕,这明显是耕种和放牧造成的,显然即便是镇长,劳伦斯仍在亲自耕牧,符合第一代北美殖民者的勤劳品质,标准的初代红脖子。
“黑鹰!你这个该死的家伙,老娘要活活剥了你的皮,把你闷死在老娘屁眼里!”
刚打了几句招呼,一句粗野的女子叫骂声传来,林墨转头,远远看见个身材火辣到极点的女牛仔,骑着马疾驰而来,手上挥舞的套马索,呼啸着就从几米外飞过来,精准套在自己胳膊上。
咔!
她动作娴熟得奋力一扯,林墨就倒向前去,对方趁势下马,套着牛仔裤的修长大腿下,靴子就直接踏在了林墨胸膛上,丰满的腿弯趁势一跪,夹住了林墨的头,轻蔑的眼神从她轮廓分明、五官精致的面容和雀斑之间,一双蓝绿色的剪水长眸中投了下来。
“哼,你也没什么长进啊,竟然还敢抛弃老娘,谁给你的胆子?”
林墨被这突如其来的袭击整蒙了,冷静下来后,脑海中关于这女子的记忆迅速被翻出来。
穿越之后,他前世记忆变得无比清晰,今生记忆却需要思索一会才能知道,就像看回放一样。
很快脑海中蹦出了女子的名字,安娜。
比赛套马,狩猎,大雨,躲在山中瑟瑟发抖,相约相定,兽骨信物,誓言...
那些记忆犹如潮水一般涌了上来。
她是自己的青梅竹马,从小一起长大的西部白人女孩,自己的未婚妻!
劳伦斯的女儿——安娜·劳伦斯。
“安娜...”
林墨神情变得极度复杂,终于知道为什么长弓要瞒着自己给镇子通风报信了。
因为即便劳伦斯要背叛自己,安娜也绝不会允许,两人的感情面前,这是不可能发生的事。
“这段时间,我无法描述我所遭遇的,很抱歉。”
最后,他也只能说出这么一句话来。
安娜听闻,眼圈微微发红,强行撇过头去,像是在掩饰什么,双腿又是一用力,“你不信任我,这次我绝不会原谅你!”
说完割断套马索,起身大步离去,像是连话都不想跟林墨说。
“不是你想的这样。”林墨站起身喊了句,又觉得什么解释都很无力,毕竟自己之前没有信任她,这是明摆着的事。
艾琳长大了小嘴,茫然的看着这一片狼藉,身为从小教养得当,深闺温婉的英国贵族女子,显然无法理解西部草原牛仔少女的狂野。
西部女牛仔直到几百年后都是彪悍的代名词,更别说现在了。
“哈哈!”劳伦斯倒是在旁边笑得像台发动机,“安娜担心得你担心得好几天都没睡着,后来听到你离开的消息,还以为你抛弃了她,偷偷缩在床上哭,别看我,这次我也没法帮你了。”
说罢,他掏出个玉米芯烟杆抽着,对林墨等人挥了挥手,“先进来吧!”
“后面再跟她解释。”林墨很清楚安娜的性子,柔软起来像湖水,倔起来九头野牛都拉不回,而自己现在显然没时间浪费在谈情说爱上,只能先挥手命令众人跟上。
自己这位准岳父家里的黑皮佣人,也不是第一次接待殷部落的人,引着甲字旗就去了后面栓马,喂马,然后所有人聚集到最大的客厅吃晚餐。
就现在的条件来说,劳伦斯家这一餐比部落的大锅饭要丰盛多了,烤火鸡,烤牛排,黑椒酱汁和酸奶,甚至还有一点番茄等蔬菜,当然,主食还是玉米糊糊。
“仁慈的主,求你赐福我们,和我们所享用的食物。我们也为祢所赏赐的一切...”
劳伦斯做完简单的餐前祷告之后,晚餐便开始了。
“今天你在镇上的事,我听说了,迪亚森那行事确实太猖狂,需要打压一下,可这件事我也无法帮你太多,你应该知道原因。”晚餐的过程中,劳伦斯说道。
林墨点头表示理解,因为作为镇长,如果明着帮印第安人打压白人,会让他失去在镇民心中的领袖地位。
到时候就不是一两句话能挽回那么简单了,而是几十年积累的人望,顷刻间散尽。
“不过无论如何,你回来了就好,我会找个地方把你藏起来,等这阵风头过了你们再结婚,今后你就在镇上跟安娜生活,至于族人们,还是西迁吧,这片土地今后没有他们的生存余地了...”
劳伦斯说话很直,虽然没有恶意,但有一种大家长式的安排意味。
哪怕是他,也完全没给林墨对抗奥古斯塔步兵团的选项,因为那根本是不可能的。
林墨知道老丈人是为自己好,不仅帮自己传播传闻造势,而且之所以没有镇民们敢拿自己去换赏金,估计想必也是劳伦斯多年威望的缘故。
心中感到很暖,却不认为自己可以留在镇上苟且偷生。
因为一旦有什么变故,联邦军队到来,劳伦斯也不一定能护住自己。
而且就算侥幸躲过,自己在白人社会里始终是异类,极难有什么发展,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被割了头皮,绑去当奴隶,永远低人一等。
更别说过些年还会出台排除印第安人法案,到时候又是被抓起来打死的下场。
就连生下的子女,都要读印第安人特殊学校,被那些教会嬷嬷折磨。
这条路,显然不是林墨想要的生活。
作为一个印第安人,自己想要堂堂正正活在这片土地上,唯有斗争这一条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