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化司法工作理论实践与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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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推进智慧司法建设

——以青县人民法院“智慧执行”实践探索为例

河北省青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陈宝通

数字化时代,执行工作面临的最尖锐问题是人案矛盾日益突出,倒逼人民法院构建更加高效的执行模式。同时数字化技术的应用也为执行工作带来了便利和更多的可能性。近年来,河北省青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深度推进“智慧执行”建设,依托互联网广泛运用多元化智慧实践成果,以数字化平台为依托,开辟执行办案互联网阵地,将法院执行工作逐渐转移到网络线上,持续提升法院执行工作数字化、信息化水平,助力破解“执行难”。

解决执行难一直在路上,一路走来青县法院一步一个脚印,工作频频获得上级法院点赞。全面建立和运转执行指挥中心、出台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具体举措、全面推开网络司法拍卖……创新、狠抓落实、行动迅速、见效快正逐步成为青县法院执行工作的标签。执行难的有效破解,离不开高效执行模式的构建。紧紧围绕查人找物难、规避执行打击难、财产处置变现难等难题,不断加大信息技术运用,创新机制,优化方法,建立起更具效率的执行模式,才能有效消除各类机制障碍。

2016年7月以来,青县人民法院按照省市两级法院对于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制定了《青县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办法》《青县人民法院智慧执行建设工作方案》《青县人民法院立、审、执衔接工作实施细则》《青县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实施办法》等文件,加快构建更加高效的数字化执行模式,助力破解法院工作“执行难”。青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探索建立了“1+1+1+1+4”工作模式,即1个执行指挥中心+1个简案快执团队+1个执行恢复团队+1个司法评估拍卖团队+4个首执实施团队,五个工作模块协调配合,信息共享。

青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是执行全局工作的“中枢神经”和“中转站”,旨在探索执行事务集约化运作,甄别旧案、简案、繁案,加以分类,模块管理,促进繁简分流统筹优化执行队伍,最大限度上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充分运用网络查控,精确执行,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摸底,全面应用总对总、点对点查控措施,使被执行人财产暴露在司法的阳光之下。同时构建与财产保全中心的诉执衔接桥梁,使执行工作能更明确地掌握诉讼乃至立案前阶段的当事人财产状况,同时充分利用执行指挥中心和全国法院COCALL交流平台,进一步增强财产保全的异地委托的时效性,既实现了跨地区法院间的资源整合利用率,又提升了对财产查控的办案效率。同时推进落实电子送达在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中的普及应用,将数学信息化手段与司法案件需要深度融合,利用网络信息传递的高效性,进一步拓展送达路径,力求用最低的成本完成最高效的文书送达,进而扭转人民法院长期存在的送达难困境,进一步落实便利当事人诉讼,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的目标。

青县人民法院简案快执团队、执行恢复团队和首执实施团队是依据老案专管、简案快执、繁案精办的执行办案理念建立的,各团队因案施策,快速协调,实行类案模式化办理,统一文书样式,各阶段工作专人专管,有效防止遗漏财产线索、超出时间节点等问题的发生。运用移动手机端“智慧执行”软件,实现法院内部局域网与外部互联网的连接,使执行指挥中心能够实时掌握外出执行干警的状况,时时掌控案件办理进展,同时对突发事件能够实现更全面的记录和更高效的领导决策。利用“智慧执行”能实现对现场证据的实时回传,并同步到法院内部案件管理系统,将执行案件图片、录像存储至“智慧执行”办案平台,做到取证记录全面留痕的效果。因案件需要执行干警可以随时调取办案平台中的相关案件信息,进而建立互联互通、实时留痕、迅速相应的执行工作新态势。充分利用各种“智慧执行”的数字信息化手段,真正做到让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沐浴在阳光里、运行在监督下,有效保障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疫情时期,执行干警利用执行指挥事项委托平台对被执行人的房产进行委托查控,既减少了人员流动的疫情风险,又确保了对涉案财产的控制。截至目前,青县人民法院各执行团队在委托平台委托办理执行事项1190件,办理其他法院委托事项1103件。近年来,青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不断加大对“老赖”的失信惩戒,将法院办案系统对被执行人失信惩戒措施与惩戒单位数据实时对接,建立执行信息和其他相关部门共享相关机制,实现失信被执行人全网可查,使失信被执行人无处遁形。同时规范、强化拘留强制措施的运用,尤其注重对拒不履行已生效裁判行为的刑事责任追究。我院多次会同县公安局、检察院就拒执罪追究问题进行协调,建立了拒执罪联合追究机制,创建协同办案微信交流群,开辟打击拒执罪的网络通道。

青县人民法院司法评估拍卖团队的成立是执行全局工作迈向专业化、规范化的必然要求,旨在缩短涉案财产的变现时间,促进带财产执行案件取得实质性进展。青县人民法院将传统司法拍卖程序中的公告、查看标的物、竞拍、确权等拍卖节点行为,复制转移到“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着力解决财产变现难题。探索将执行中的司法拍卖、审判执行中的评估职能由司法技术辅助部门调整到执行局,专门负责司法评估拍卖工作。青县人民法院主动与司法拍卖平台网络服务提供者对接,不断探索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更加合规、高效的新路径。截至目前,青县法院通过网络平台发布拍卖公告725次,对421件涉案财产进行网络司法拍卖。青县人民法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沈某与被执行人罗某、被告张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强制执行一案是青县人民法院司法评估拍卖团队评估拍卖处置资产促使案件执结的典型案例。该执行案件涉案执行标的额达100余万元,现申请人沈某一级伤残无行为能力且仍在接受后续治疗。至案件立案执行时申请人已累计花费医疗费160余万元,申请执行人及其家属面临经济及精神的双重压力,急需用钱进行后续治疗。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办案人员依托数字化办案平台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账户、网络资金账户进行了冻结,利用人民法院执行事项委托平台委托外地法院对被执行人罗某名下位于黑龙江省某县的楼房一处进行了查封,另在对罗某多次开展执行调解工作无果的情况下,因其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等行为果断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

面对法院强大的执行压力,被执行人罗某先是配合人民法院将其名下位于黑龙江某县的房产在网络平台进行司法拍卖,后在规定时间内另行筹集剩余款项,并将上述全部所得交予申请执行人,该案至此顺利执结。

数字化时代信息丰富而庞杂,青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秉承“把脉会诊”的敬业精神,循着数字智能化办案路径,继续不断深化完善“智慧执行”建设,“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力求将执行工作往深、实、细处做,不做表面功夫,保持高度的政治责任和敢于担当的精神,有效地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努力把握数字化新时期赋予的新机遇,向社会表明人民法院坚决破除影响公平正义最后一道藩篱的态度和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