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如何理解基层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基层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1]广大人民群众最直接的政治参与主要在基层,最直观的当家作主感受也主要在基层,发展基层民主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题中之义。
基层民主是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石。基层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一环,是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基所在,更是贴近群众生活、反映群众意愿和维护群众权益的鲜活场域。我国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保障了基层群众广泛、直接、有效行使民主权利,彰显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广泛性、真实性、有效性。通过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保障基层群众依法广泛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就是保障人民群众广泛、深入参与日常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最有效的方式,也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最直接的方式,彰显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优势。积极发展基层民主,夯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础,不仅是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
基层民主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场域。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有着最广泛的生动实践,体现在基层群众自治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既有完整的制度程序,也有完整的参与实践,充分实现了民事民管、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治民享。基层治理既是培育人民群众政治素质和参与能力的重要场域,也是促进人民群众依法表达利益、维护权利、管理公共事务的重要渠道。人民群众是全过程人民民主最直接的参与者、行动者和实践者,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才能有效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发展。实践证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与基层民主具有生成逻辑上的一致性、互动性与同构性,因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根基在基层、依托在基层、落实在基层。
人民群众民主精神的培育、民主素质的锻炼、民主实践的操作,大都是在基层产生、发展并得到检验的。因此,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把发展基层民主作为重要的基础性工程加以推进,不断增强基层群众的民主意识和民主能力,把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贯穿基层治理的全过程各方面,推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基层治理共同体。
注释
[1]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出版社2022年版,第3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