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土地革命和农村革命根据地的建设
土地革命是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共产党初心和使命的具体体现。中国共产党通过领导广大农民“打土豪、分田地”,使得广大农民真正获得了翻身解放。随着农村根据地的建立和扩大,中国共产党发动农民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土地革命,各根据地呈现出一片“分田分地真忙”的景象(图2-4)。
早在1928年夏,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已开始进行全面分田的工作。当年年底,湘赣边界政府根据井冈山地区一年来土地革命的实践,制定了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第一部土地法——《井冈山土地法》。这部土地法否定地主土地所有制,以法律的形式规定“没收一切土地归苏维埃政府所有”,肯定农民分得土地的神圣权利,主要以乡为分配单位,“以人口为标准,男女老幼平均分配”。1929年4月,红四军到达兴国县,在总结赣南土地革命经验的基础上,毛泽东主持制定《兴国土地法》,将《井冈山土地法》中规定的“没收一切土地”改为“没收一切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的土地”,这是一个重大的原则性修改。同年7月,在毛泽东的指导下,中共闽西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也规定“自耕农的田地不没收”,并提出“抽多补少”的原则。会后,在闽西纵横300多里的地区内进行了分田, 60多万贫苦农民分得了土地。
图2- 4 土地革命时期的分田景象
1930年2月6日至9日,红四军前委、赣西南特委和红五、红六军军委在江西吉安县陂头召开联席会议(通称二七会议)。会议讨论了政权、土地、武装、组织、行动等问题,决定了扩大苏维埃区域、彻底分配土地和扩大工农武装为赣西南党的三大任务。会议制定了土地法,决定没收一切土地按人口彻底平均分配,抽多补少。会议强调平分土地是当务之急,提出一要“分”,二要“快”,批评了一些地区按耕作能力和劳动力分配土地的做法以及迟迟不分田的右倾错误 。会后,兴国等6个县的全境和永丰等县的部分地区也全面展开分田运动。同时,鄂东北、湘鄂西和鄂豫皖等根据地,也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土地革命。
土地革命实践中形成了一套切实可行的路线、政策和方法。主要原则包括依靠贫农、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消灭地主阶级,实现农民土地所有制;以乡为单位,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在原耕地的基础上,抽多补少,抽肥补瘦;等等。通过政治、经济上的翻身,广大农民的革命积极性得到激发,迅速认识到国共两党和两个政权的差异。在实践上,广大农民积极支持土地革命和共产党,纷纷参加红军,投身反“围剿”斗争和支援前线的活动,形成了密切的党群关系和军民关系。
在各根据地稳步发展的背景下,第一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于1931年11月7日至20日在江西瑞金召开,宣布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毛泽东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实行工农兵代表大会制度,吸纳工农群众代表参与政权管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通过选举法细则和民主选举,各级苏维埃政府相继产生。在执政过程中,苏维埃政府注重廉政建设和司法建设,严肃查处腐败行为并建立审计监督制度。在法制建设上,临时中央政府还颁布了大量法律和法令,初步建立了具有阶级性和时代特征的法律体系。此外,苏维埃政府领导根据地军民积极进行经济建设,努力打破敌人的经济封锁,推动农业、工业、商业、交通、邮电、财政和金融等经济领域的发展。在极为艰苦的条件下,苏维埃政府仍坚持发展文化和教育事业,在根据地建立各种学校,培养干部和专门人才。党的自身建设也得到加强,党员队伍不断壮大,各级党组织得到健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农村革命根据地的繁荣景象与国民党统治区民不聊生的悲惨景象的对比,让陷于苦难中的中国人民看到了光明和希望,苏区成为一片“自由的光明新天地”。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全国性的工农民主政权,是中国共产党在局部地区执政的重要尝试。它的成立加强了党中央对各根据地的中枢指挥作用,在政治上产生了重要影响,推动了各根据地政权、经济、文化教育和党的自身建设的深入发展。
百年党史关键词
苏区精神
苏区精神是红色革命精神之一,是指土地革命战争中由赣南、闽西革命根据地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中央苏区人民和革命战士,在党领导创建、发展和保卫苏区革命实践中培育形成的伟大革命精神。苏区精神的主要内涵:坚定信念、求真务实、一心为民、清正廉洁、艰苦奋斗、争创一流、无私奉献。苏区精神凝聚了中国共产党人和广大人民的理想信念。
(中共江西省宣传部、中共江西省委党史研究室:《苏区精神》,江西教育出版社,2021,第3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