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陷阱
法律知识点:1.民间借贷与诈骗罪的区别
2.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认定的区别
【案例一】
2019年夏天的某个周末,刘晓雪下班买了牛排,晚上准备给男朋友杨军涛做法式大餐,这可是她留学期间学到的手艺。到了家,刘晓雪兴致勃勃地准备晚饭的时候,手机响了。拿起一看,是个陌生号码发来的信息:“赶快离开杨军涛,我才是他的女朋友。”刘晓雪心里一紧,顾不上翻动手里的牛排,愣愣地站在原地。关了火,她回拨了电话,之后她全明白了。
不久之后,警方找到了刘晓雪,让她到公安局去一趟。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一切还要从半年前说起。
刘晓雪从国外留学回来,就进入了一家外企工作。她是个非常认真的人,工作一直很努力,也得到了同事的认可和上司的器重。自从毕业回国她就一头扎进了工作中,但有一个问题一直让父母非常着急,那就是她的终身大事。父母总是拿她和身边的人对比:“你看刘姐家的姑娘,结婚早,现在刘姐都当上姥姥了。你年纪不小了,要是再不结婚,以后就越来越费劲了,姑娘啊不要眼光太高……”
可是,刘晓雪知道这还真不是眼光高的问题。刘晓雪这年30岁,她也想早点找个人恋爱结婚,而老天好像特地让她的白马王子来得迟了一些,就为了让她等到真爱。刘晓雪心里也着急,却不想将就,她希望找到一个足够优秀的人,在心灵上能和自己完美契合。但每天的工作的确占据了她大量时间,她根本没有机会出去社交,也没办法接触到新朋友。
这时候,闺密给她介绍了一款网上交友软件。刘晓雪就是通过网上交友,认识了男朋友杨军涛。杨军涛比刘晓雪大3岁,交友软件上登记的信息显示,他是创业公司老总,白手起家,照片看起来英俊帅气、成熟又稳重。
两个人在网络上相识了以后,聊了大概半个月,杨军涛就约刘晓雪出来吃饭,两个人第一次见了面。现实中的杨军涛大方沉稳,什么都懂,而且还很幽默。刘晓雪的内心有一种小鹿乱撞的感觉。她对杨军涛可以说是一见钟情。杨军涛对刘晓雪也满是欣赏,说她就像一朵玫瑰——独立又美丽。就这样两个人见了面以后,杨军涛对刘晓雪展开了热烈的追求。
杨军涛浪漫又温情,时不时还送刘晓雪名牌包包和礼物。刘晓雪觉得杨军涛是她的“真命天子”,老天让她等这么久,都是值得的。恋爱3个月以后,两个人的感情逐渐稳定,就开始了同居生活,但杨军涛有一半的时间都在忙工作,也很少回他和杨晓雪的家。刘晓雪觉得,男人嘛,尤其是杨军涛还正在创业,精力自然要放在事业上,所以她非常理解杨军涛。
有一天,杨军涛突然跟刘晓雪说:“亲爱的,我最近生意周转要用钱,你能不能借我一些用用?”刘晓雪在职场打拼多年,有些积蓄,于是问道:“你需要多少?”杨军涛说:“5万元就够,过几天肯定还你!”刘晓雪想都没想,就打给了杨军涛5万元。没过多久,杨军涛确实把这钱还给了刘晓雪,还给她买了礼物,说多亏媳妇出手相救,公司才渡过难关。
但是没过多久,杨军涛又向刘晓雪借钱,这一次说是因为公司要投资新的项目,如果运营得好,公司就能上一个新台阶,可这一次杨军涛开口就要20万元。因为上一次杨军涛借的钱很快就还了,而且他们是恋人,又在一起生活,刘晓雪觉得自己理应支持杨军涛的事业。“如果以后两个人结了婚,还不是你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是你的嘛!”所以,刘晓雪又把钱打给了杨军涛。
刘晓雪一心一意期待着能和杨军涛的爱情修成正果,没想到却接到了一个陌生女人的短信,说自己才是杨军涛的正牌女友,还让她赶快离开杨军涛。可这个女人是谁呢?刘晓雪拨了回去,打通了电话。对方说自己是杨军涛的恋人兼生意伙伴,他们在一起已经半年多了,她和杨军涛才是真爱,让刘晓雪不要缠着杨军涛不放。
刘晓雪没有想过杨军涛会对爱情不忠,于是打电话质问杨军涛,问他这个女人到底是谁?杨军涛却解释说:“亲爱的,她就是我前女友,我们早就分手了。她只是嫉妒我和你在一起,想搅黄我们而已。我对你是一心一意的,你得相信我啊。”听到杨军涛这样说,刘晓雪略微松了一口气,毕竟她也没有杨军涛出轨的确凿证据,而且杨军涛对刘晓雪仍然是一如既往地好,所以这件事很快就平息了。
但不久之后,刘晓雪又接到了一个电话,这个电话是公安局打来的,让刘晓雪去做笔录。报案的就是曾经给刘晓雪打电话的女人。报案的女人说,半年前她在网上认识了杨军涛,杨军涛也偶尔和她一起生活,前不久杨军涛以做生意周转为由向她借款10万元,但是还了2万元以后,剩下的钱一直拖着不给。她在和杨军涛谈恋爱的时候,发现杨军涛还同时和别的女人在交往,刘晓雪就是其中一个。于是,她偷偷查看杨军涛的手机,并记下了刘晓雪的电话号码,让她离开杨军涛。而杨军涛知道以后,一方面骗刘晓雪说,这个女人只是自己的前女友,另一方面又和这个女人提出分手。女人绝望之下要求杨军涛还钱,但是杨军涛没钱可还,他说:“和我恋爱,给我花钱,那都是你自愿的!”无奈之下,女人才报了警。
警方找到杨军涛了解情况,在证据面前他承认了。原来,他同时交往多个女朋友,并向她们分别借了钱,而借来的钱其实都被杨军涛消费挥霍了。他根本没有做什么生意,之前的公司也早就已经倒闭了。
杨军涛如实供述了事情经过。原来在社交网络上认识刘晓雪的时候,他就了解到刘晓雪是海外留学回来的女白领,收入高。于是,他就谎称自己是创业开公司的,并时不时地晒一些名车、名表,证明自己很有品位。他还特地送一些礼物给刘晓雪,让她放松警惕。杨军涛之前向刘晓雪借了5万元,但是很快就还了,其实是想“放长线钓大鱼”。而这次刘晓雪借给他20万元,真的打了水漂,因为这些钱都被杨军涛用于赌博、挥霍,还有消费了。但是在派出所里,杨军涛却主张:“我和这些女孩恋爱期间确实向她们借了不少钱,但我是向她们借的,以后我肯定会还,我并没有欺骗她们,你们不能抓我!”
那么,杨军涛假借恋爱的名义向对方借钱,这种行为应该如何定性呢?是属于民间借贷还是诈骗犯罪呢?
本案的法律知识点:民间借贷与诈骗罪的区别。民间借贷,是指因借款人与出借人达成借贷协议,由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借款人按照约定及时还款。如果借款人因不能按期还款而产生纠纷,那么这属于民间借贷纠纷,应受民事法律关系调整,即到法院起诉,不产生刑事责任。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区别民间借贷纠纷和诈骗犯罪的关键因素在于,行为人获取款项是否存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还不上钱,还是压根就不想还?正当的民间借贷关系虽然也存在不能按期还款的情况,但往往是因为遇到了客观因素,难以还钱。比如,借款以后,资金周转不开,延期还款。而以借款为名诈骗财物,往往表现为携款潜逃或者像本案被告人这样大肆挥霍,借钱之前就根本没想还。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军涛以恋爱为名,欺骗多名女性的感情,进而骗取被害人的钱款用于个人挥霍,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实施了诈骗的行为,且被害人交付钱款与被告人的诈骗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应认定为诈骗。最终,判决被告人杨军涛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责令被告人杨军涛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这一结果也算对刘晓雪及其他被骗女性有了交代。但在感情上,刘晓雪满盘皆输,她花了很长一段时间才调整好心情重新投入到工作和生活之中。
【案例二】
2018年6月的一天中午,50岁的赵玉梅正在单位午休,这时候手机响了。她接起电话,只听对方说道:“您好,请问是赵娇娇的母亲吗?”赵玉梅回道:“是啊,怎么了?”对方继续说:“我这里是公安局,您让家人陪您过来一趟吧!”赵玉梅顿时感觉后背发凉,问道:“有……有什么事吗?好端端地让家人陪我去干吗啊?”“您女儿出事了!”赵玉梅挂了电话,两腿发麻,瘫坐在椅子上。
女儿赵娇娇一直都是她的骄傲。赵娇娇在南方某大学毕业后回到了东北,但在赵玉梅身边待了一个多月以后,她说还是喜欢上大学时的城市。她告诉妈妈赵玉梅,说她收到了上班的通知,可以回南方去上班了。赵玉梅虽然舍不得女儿,可是孩子大了,总是要去闯一闯,所以就算有万般不舍,赵玉梅还是为女儿收拾了行囊,送她去了火车站。可没想到女儿这一去竟是诀别!
赵娇娇回到南方后的第三天,赵玉梅就接到了公安局打来的电话,说女儿赵娇娇跳楼自杀了。赵玉梅想不明白,她好好的一个女儿,怎么离家才三天就自杀了?这三天到底发生了什么?
这就要从赵娇娇的家庭说起了。赵娇娇生长在一个单亲家庭,母亲赵玉梅在赵娇娇很小的时候就和她爸爸离婚了。赵娇娇一直跟着母亲生活,还随了母亲的姓。小时候爸爸很少去看她,后来慢慢地就不联系了。在赵娇娇的记忆里,她甚至都忘记父亲长什么样了。随着赵娇娇慢慢长大,她越来越理解母亲,而“爸爸”这个词好像在她的生命里消失了一样。然而,自从赵娇娇认识了一个人,她的生活就发生了改变。这个人好像给了她父亲般的温暖,又给了她兄长般的关爱,最重要的,还有爱情的甜蜜,这个人叫薛家成。
性格内向的赵娇娇,大学期间很少与同学来往,她沉迷于网络的虚拟世界,喜欢在网上聊天。大三那年,赵娇娇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叫“逆风飞扬”的人,他就是薛家成。两个人聊得很投缘,经常联系。虽然没见过面,但是在聊天中赵娇娇知道薛家成比自己大10岁,单身,他们还在同一个城市。而且从照片看,薛家成成熟稳重、事业有成,还很帅气。薛家成对赵娇娇也很上心,经常对她嘘寒问暖,甚至每天打电话叫赵娇娇起床去上课。
认识了一个多月以后,薛家成就和赵娇娇浪漫地见面了。一天,赵娇娇刚下晚自习,这时候收到了薛家成发来的信息:“你在干吗?”赵娇娇回复:“我刚下晚自习,正往寝室走。”对方立刻回复:“你看今天的星星好漂亮啊!”赵娇娇抬头看了看星空,回复道:“是啊,要是你在身边就好了。”没想到对方却说:“想见我的话,你回头!”赵娇娇一回头,薛家成捧着一束玫瑰花出现在她的面前,引发了同学们阵阵尖叫。那一刻,赵娇娇觉得自己幸福极了。
从那以后,赵娇娇和薛家成交往得越来越频繁。薛家成一有空就开车来学校接赵娇娇,两个人经常约会看电影,已然成为一对令人羡慕的小情侣。整个大四,赵娇娇都和母亲说自己要实习找工作,一直没回老家。其实,薛家成为她租了房子,两个人过起了同居的生活。而这一切,母亲赵玉梅都被蒙在鼓里。
大学一毕业,赵娇娇回家短暂地待了将近一个月。但是,赵玉梅总觉得女儿好像心事重重,她以为女儿是因为找工作的事而焦虑。然而她不知道的是那个时候赵娇娇和薛家成的感情出现了问题。
眼看要毕业了,赵娇娇非常渴望和薛家成有个家,可是总租房子也不是办法。于是,赵娇娇问薛家成:“你对我们的未来有什么打算?”言外之意,就是问薛家成如何考虑他们的关系。但是,薛家成并没有给出赵娇娇想要听到的答案。他劝赵娇娇:“你还年轻,就应该多读书!”赵娇娇试探性地问过几次,薛家成都闪烁其词,这让赵娇娇很失望。
而让她更失望的是,她在薛家成的手机里竟然发现了一张他和别的女人还有孩子的照片!赵娇娇问薛家成这个女人和孩子是谁?薛家成说这是他表姐和她家的孩子。赵娇娇不信,跟薛家成大吵一架,一气之下提出分手,回了老家。
既然赵娇娇已经回到了母亲身边,她为什么又要去往薛家成的城市呢?因为她发现自己怀孕了。赵娇娇回来以后,一天早上她吃过早饭开始呕吐不止,赵娇娇回想起最近总是犯恶心,就怀疑自己怀孕了。一查确实是怀孕了。赵娇娇本来就很依恋薛家成,她根本舍不得和他分手。这下查出怀孕了,她就对和薛家成重归于好抱有希望。之前,她和薛家成闹别扭要分手,可如今她已经怀了薛家成的孩子,赵娇娇认为她和薛家成的关系一定会有转机。所以,第二天赵娇娇就告诉妈妈,说她的面试通过了,她要回去上班。妈妈赵玉梅自然非常支持女儿,所以没有多想,只是嘱咐她要注意安全。没想到女儿这一走竟然再也没有回来。
可是,赵娇娇为什么要自杀呢?赵玉梅在整理赵娇娇的遗物时,发现了女儿的日记和手机中与薛家成的聊天记录,她明白了,是薛家成欺负了女儿。于是,她报了警,让警方一定要严惩这个负心汉。
警方侦查后得知,原来事情远没有这么简单。在证据面前,薛家成供述了整个经过。原来,赵娇娇回到薛家成所在的城市找他,可是薛家成并没有表现出多么的热情。见赵娇娇突然回来找他,薛家成给赵娇娇在宾馆开了一间房,让她先住下。之后就避而不见了。赵娇娇问薛家成:“我已经怀孕了,无论如何你要给我一个说法。”这时候,薛家成摊牌了:“我有家,我的确很喜欢你,可是我不能离婚。你把孩子打掉吧!”
赵娇娇原本想,既然她已经怀孕了,她和薛家成的关系一定能修成正果。没想到换来的却是薛家成的无情,就连让她打掉孩子,他都说得这么轻描淡写。更让她无法接受的是,在这个节骨眼上,薛家成竟然破罐子破摔,承认自己有家室。赵娇娇不断地给薛家成打电话,让他来见一面,当面解释,但是薛家成总是回避,最后索性连电话都不接了。只身一人在宾馆中的赵娇娇孤独又无助,原来薛家成当初对她好都是骗人的,她也不敢告诉母亲自己怀孕的事。
由于从小缺少父爱,赵娇娇很没有安全感,本以为遇到比自己大10岁的薛家成,他会真心呵护疼爱自己,没想到竟然是个骗子。凌晨的时候,绝望的赵娇娇给薛家成发去了一条短信:“早上9点钟你必须过来,否则我死给你看!”可是,她并没有等来薛家成的回复,也没有等来薛家成的出现。上午9点半,赵娇娇从宾馆楼顶跳下,她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23岁。赵玉梅中午接到当地警方的电话,于是就有了开头那一幕。
那么本案中,在恋爱时一方欺骗了另一方,导致被欺骗的一方自杀身亡,欺骗一方要承担什么责任呢?
本案的法律知识点: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认定的区别。在恋人之间吵架导致一方冲动自杀的事件中,死者是自杀,在另一方不存在帮助其自杀等行为的前提下,一般是不构成犯罪的。但由于双方是男女朋友关系,另一方对于一方因为吵架引起的自杀行为存在诱导因素,因此其也具有相应的劝阻义务,如果没有履行这种劝阻义务,就存在过错,需要对恋人的死亡承担民事责任。
赵玉梅在咨询了律师之后,将薛家成告上法庭,要求他对女儿的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赵娇娇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理应理智处理感情问题,薛家成作为有妇之夫隐瞒已婚事实欺骗赵娇娇的感情。在明知赵娇娇有心自杀的情况下,采取不管不问的放任方式,没有进行任何劝阻和救助,对赵娇娇不理智的自杀行为有一定的过错,构成侵权。最终,法院判决薛家成应对赵娇娇的死亡结果承担15%的民事责任,赔偿赵娇娇死亡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共计12万元,并酌定赔偿赵玉梅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薛家成妻子得知这件事之后,无法接受薛家成婚内出轨,坚决和薛家成离了婚。而赵娇娇这个鲜活的生命因为这段恋情而陨灭,她为这段被欺骗的爱情付出的代价未免太过沉重。这也给年轻的女孩们一个警醒:谈恋爱一定要擦亮眼睛,认真了解过之后再作决定,同时也要珍爱生命,不要用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