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
带刺的婚姻
法律知识点:1.受胁迫的婚姻可撤销
2.一方婚前患有疾病没有告知另一方,婚姻可撤销
【案例一】
爱情是神圣的,婚姻是现实的。当两个人决定步入婚姻的殿堂,就要承担起对家庭的责任、履行夫妻的义务。如果两个人领了结婚证还能撤销婚姻关系吗?
2022年,新年前夕的一天早上,齐晓红和父母正在家里收拾屋子,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敲门声。齐晓红的母亲打开门一看,一个陌生的中年男人站在门外。齐晓红的母亲奇怪地问道:“你找谁啊?”男人理直气壮地说:“我找齐晓红。”说着男人拽开门就进了屋,“齐晓红你出来,跟我回老家过年!”
齐晓红的父母纳闷了,眼前的这个男人他们完全不认识,怎么能让女儿跟他回家过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齐晓红对这个男人的突然出现,显得惊慌失措。男人说:“我们结婚了!”齐晓红的父母目瞪口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结婚了?不可能啊!女儿还是单身呢,父母正着急给她介绍对象,撮合她的婚事。怎么突然冒出个陌生男人闯进门来,说女儿和他结婚了!这其中一定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齐晓红的父母想赶走这个男人,而男人却一把拽住齐晓红不放,非要齐晓红跟自己走。齐晓红被吓得脸色煞白,一句话也不敢说,只是拼命挣扎,想要摆脱这个纠缠不休的男人。
齐家父母见此状况赶紧报了警,民警赶到现场,把他们带回了派出所。到了派出所,这个男人从书包里拿出了一样东西,齐晓红的母亲顿时傻眼了—竟然是结婚证。齐晓红的母亲反复确认,结婚证确实是这个男人和齐晓红的,结婚日期显示是一个月前,他们登记结婚了。
婚姻大事,不说父母做主吧,但必定要和父母商量,而眼前的这个男人,不论长相、年纪、谈吐,与自己的女儿都有很大差距。齐晓红今年25岁,年轻漂亮,大学毕业,才华出众。而这个男人怎么也有40多岁了,穿着邋遢,一进门就大吵大闹,一点儿涵养都没有!平日乖巧懂事的晓红,为什么会背着父母与这个男人登记结婚呢?这就要从半年前说起。
齐晓红大学毕业后不久就谈了一个男朋友,两人感情很好。齐晓红平时没什么爱好,就喜欢打游戏,在游戏中她认识了一个男人,两个人一起组队打怪升级。时间久了,齐晓红觉得这个男人总是在自己腹背受敌的时候冲出来保护自己,让齐晓红有一种被保护的感觉。于是,两个人互相加了微信,每天聊得热火朝天,总有说不完的话。
每天的甜言蜜语、柔情蜜意,使齐晓红对他动了心,于是两个人便开启了一段异地网恋。可就是因为这段异地网恋,让齐晓红陷入了资金困境。这一天,男朋友突然发过来一张图片,是他炒股赚钱的收益记录,说自己赚了至少100万元。男朋友说:“自己有股票的内幕信息,稳赚不赔。”男朋友还把她拉进一个名叫“牛股交流群”的微信群。群里都是热爱炒股的股民,并亲切地称呼男朋友为“股神”。在这个群里,每天都有股民晒自己炒股的收益,并分享学习炒股的心得。齐晓红对炒股一窍不通,但她的男朋友告诉她,没关系的,你可以把钱交给我帮你打理,股票的收益都归你。
齐晓红心想,这样也行。她当时留了个心眼,只给男朋友很少一部分钱,结果男朋友帮她炒股,还真挣了不少钱。但在尝到甜头以后,齐晓红的胆子越来越大,越来越信任这个男朋友了。于是钱越投越多,竟把自己所有的积蓄全部给了男朋友去炒股。而男朋友时不时地说挣钱了就给齐晓红分成,但都是一些蝇头小利。可是最后一次,男朋友说自己看中一款牛股,稳赚不赔,他让齐晓红去筹钱,准备投资一笔大数目。齐晓红跟男朋友说,自己所有的积蓄都拿去炒股了。这时候,男朋友想出了一个主意—网贷。网贷成功后把钱交给他,继续投资炒股。于是,齐晓红办理了网贷,并把网贷的钱都给了男朋友,之后男朋友便突然“消失”了。显然,齐晓红被男朋友骗了。
齐晓红出身于书香门第,父母都是文化人,从小对她的家教就很严格,她不敢和父母说自己欠了这么多钱。可是借来的钱总是要还的,自己已经赔得精光,哪有钱还债呀!她联系了不少同学和朋友,都没有人愿意借钱给她,就在齐晓红为还钱发愁的时候,聊天窗口弹出一则信息:美女你好!很高兴在茫茫人海中遇见你,交个朋友吧。发信息的不是别人,正是在故事开头上门声称自己是齐晓红丈夫的男人,他名叫周峰。齐晓红和周峰是在交友软件上认识的。就在齐晓红被前男朋友欺骗之后,她正伤心失落,于是开始在交友软件上寻找慰藉,这时候她认识了35岁的周峰。周峰是一位单身的企业高管,因为眼光高一直没有遇到合适的恋爱对象,直到在交友软件上看到了齐晓红的自我介绍,他对齐晓红一见钟情,觉得她就是自己的梦中情人,理想型女友。
周峰对齐晓红说:“做我女朋友吧,为了你,我做什么都愿意。”就这样,刚刚失恋又欠了钱的齐晓红面对周峰的追求,仿佛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她和周峰见了两次面,尽管觉得周峰并没有那么优秀,但好在他是一个成熟稳重的男人,还有就是出手好像很阔绰,对自己很上心,嘘寒问暖,还会买礼物送给她。
齐晓红为了偿还炒股所欠下的债务,不得不向周峰开口借钱,她希望周峰能借给她5万元以解燃眉之急,周峰二话没说就答应了。殊不知,周峰如此慷慨解囊,是有着不可告人的目的。周峰借给齐晓红5万元后,就频繁地约齐晓红见面,还要求她去酒店过夜。齐晓红只好找各种理由推脱,拒绝见面。
眼看两个人交往了一段时间,齐晓红对周峰的热情不再。周峰提出,要齐晓红还钱。但是很明显,齐晓红无钱可还。于是,周峰露出了真面目。他多次给齐晓红发去信息,一开始他好言好语地说:“亲爱的,和我结婚吧,我能给你更好的一切。”齐晓红始终不答应,他又立刻换了一副嘴脸,开始逼齐晓红与自己登记结婚,否则就把欠钱的事告到齐晓红的单位,让她身败名裂。周峰还真的到单位找过齐晓红!
一天中午,齐晓红正在公司对面的餐厅和同事吃饭,这时候感觉窗外有人,齐晓红猛一抬头,发现周峰直勾勾地盯着自己。齐晓红不禁吓出一身冷汗,边上的同事问:“你认识他?”齐晓红只能假装说不认识。
后来,周峰给齐晓红发来信息,说你要是不还钱,还不和我结婚的话,我就把这个事发布到网络上,告诉所有人你齐晓红就是一个骗钱、骗感情的人。如果齐晓红不和他结婚,这件事就没完。周峰给齐晓红下了最后通牒:给你3天时间考虑,你要是不跟我登记结婚,我还会到你单位闹,我肯定不能让你好过。在周峰的逼迫之下,齐晓红不仅担心丢了工作,也害怕周峰把借钱的事声张出去。无奈之下,她背着父母,偷偷拿出户口簿和周峰办理了结婚登记。
齐晓红本来想着,先登记结婚稳住周峰,等筹到钱还给周峰后,再和他离婚。可是,没想到周峰找上门来,让齐晓红和他回家过年,还要和她办婚礼,过正常的夫妻生活。这也就有了开头那一幕。
经警方了解,周峰其实已经40岁了,还离过婚。他不是企业高管,甚至没有什么正当职业。离婚后因为心里很空虚,经常在交友软件上伪装成成功人士,专门欺骗女性。这次他借给齐晓红5万元,见她还不上钱就想让齐晓红以身相许,和他结婚。
眼看就要过年了,周峰要回老家过年,他怕齐晓红跑掉,而且他觉得过年带着媳妇回家肯定倍有面子,所以他找到了齐晓红家,想捅破这层窗户纸。没想到齐家父母报警,女儿也说出了实情。齐晓红的父母知道了事情的原委后,恨女儿不争气,可是也不忍心看着她往火坑里跳。二老还给周峰5万元,并且咨询了律师,想要解除女儿和周峰的婚姻关系。律师告诉他们,这种情况不是离婚而是应该撤销婚姻。
于是在律师的帮助下,齐晓红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她与周峰的婚姻。法庭上,周峰理直气壮地认为,二人的婚姻是经过民政部门认可的,而且已经办理了结婚证,怎么还能撤销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52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如果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在结婚登记或恢复人身自由一年后,仍未提出撤销该婚姻申请的,视为该婚姻合法化。当事人无法继续共同生活的,则须按照离婚程序来处理。
撤销婚姻和离婚的区别在于:结果不同。离婚后,当事人是有婚史的状态;可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婚姻撤销以后,当事人没有婚史。
本案中,法院经审理查明,齐晓红是因为受胁迫才和周峰登记结婚,所以符合撤销婚姻的规定。最终法院判决撤销齐晓红和周峰的婚姻。
【案例二】
在法院门口,一个女人如释重负地走出来,后面紧跟着一个男人,他追上来抓住女人的胳膊说:“对不起,我知道错了,我是真心爱你的,能不能再给我一次机会。”女人甩开男人的手,爱我就不应该骗我,头也不回地走了。
这个女人名叫黄芳芳,男人名叫赵大鹏,他们才刚刚结婚3个月。可是如今他们的婚姻在法院终结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男人究竟做错了什么?这件事还得从他们短暂的婚姻说起。
黄芳芳大学毕业后回到老家东北工作,虽然她长得漂亮,但因为性格内向,一直没找男朋友。有一次高中同学聚会的时候,同学就问黄芳芳:“为啥还没有男朋友?你到底想要个啥样的啊?”黄芳芳一脸无奈地说:“可别说了,一直没找到合适的呀,我都快烦死了!前两年还好,自去年开始我爸一直催我找对象结婚,每天介绍相亲的人把我家门槛都快踩平了,也没找到合适的。有时候真想为了不被催婚,随便找个男人结婚,可是又不甘心。找个对象怎么就这么难?”
这时有个同学说:“你这么漂亮不愁找不到对象,女人就得找个自己称心如意的。我倒是认识一个人,人不错,工作也好,我介绍你俩认识,你看看能处就处,不能处就算了。”就这样,在同学的撮合下,黄芳芳和赵大鹏见面了。一见面,两人发现竟然是初中同学,这就更巧了,两个人有很多共同好友和同学,共同语言自然就多了。
赵大鹏大学毕业后,他接管了父亲开创的公司,如今已是事业有成的企业家了。因一直忙于公司的事务,耽误了找对象。现在公司业务稳定,经济条件也很好,家里就差一个女人了。赵大鹏和黄芳芳两人很聊得来,黄芳芳觉得赵大鹏体贴周到,对她很好,而且两个人之前就是同学,知根知底,再加上父母催婚,于是两个人只谈了3个月的恋爱就结婚了。虽然双方相处的时间短,但是两个人的感情还是挺好的。
待在一起的时间长了,黄芳芳觉得赵大鹏婚前婚后有些不一样。他时常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气,有时因为一些小事突然就变得暴躁起来;有时还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不出来,心理状态很消极,甚至会默默流眼泪。赵大鹏每次发完脾气后都很愧疚,就会哄黄芳芳,求她原谅自己。
一开始黄芳芳觉得,男人有点脾气也是正常的,谁都有焦虑的时候,也许时间久了就会好一些。直到她在家里发现了一样东西,就知道真的不对劲了……这天黄芳芳收拾屋子时,发现了一个药瓶,药瓶上的标签全都被撕掉了,但是赵大鹏每天都会吃这个药。吃完了还会再开一瓶,但是每个瓶子上都没有标签。于是,黄芳芳就问老公:“大鹏,你吃的是啥药啊?身体有什么不舒服?”而赵大鹏解释道:“哦,就是保健品,护肝的!”
黄芳芳隐约觉得不对劲,既然是保健品,为什么要撕掉药瓶上的标签呢?可她又说不上来哪里不对劲!她又发现了一样东西,真相终于浮出了水面。有一天,黄芳芳在赵大鹏书架上的杂物箱里找到了赵大鹏一直吃的药,这个药还没有开封,瓶子和他平时吃的药瓶子一样,药瓶上的标签还没有被撕掉。于是,她赶紧拍了照,发给她在医院工作的朋友,咨询这种药物是治什么病的?结果朋友告诉她,这是一种治疗精神疾病的药物。
黄芳芳很诧异,丈夫为什么要吃这种药?难道丈夫是在刻意隐瞒自己的病情吗?她还在书房里找到了赵大鹏的病历本和诊断结果,上面赫然写着,赵大鹏患有躁郁症和抑郁症为主的双向情感障碍疾病。这份病历本的诊断时间是结婚以前,这说明赵大鹏在和黄芳芳结婚之前就确诊了。两个人从相识到结婚,赵大鹏从来没有告诉过黄芳芳自己的病情,他还故意瞒着与黄芳芳结了婚。顿时,黄芳芳感觉自己被欺骗了。她曾以为自己遇到了可以托付一生的人,自己想和他好好过日子。就算赵大鹏有病史,他也应该在婚前告诉自己。于是,她问丈夫为什么欺骗自己?见妻子发现了一切,赵大鹏才说出了实话,原来他们家有遗传病史。对此赵大鹏一直很自卑,以前他也处过女朋友,对方得知他有这个病,人家都和他分手了。
这次,赵大鹏通过相亲认识了黄芳芳,觉得她温柔善良,各方面条件都很好,便想和她结婚,他担心如果告诉她自己有这个病,黄芳芳也会像之前的女朋友一样离开他。再加上黄芳芳家也着急催婚,所以就将错就错,隐瞒了自己的病情,和黄芳芳结了婚!这些年,赵大鹏也一直在治病,病情严重的时候甚至要住院,平时则靠药物缓解维持,而他所谓的“生意”,其实都是父母在打理。
黄芳芳得知实情后,对赵大鹏很失望。如果他告诉自己,她也许依然会选择和他在一起。但是没有想到,赵大鹏一直在欺骗自己,这让黄芳芳感觉受到了伤害。况且,赵大鹏的病情已经很严重了,想要治愈是十分困难的,他现在已经表现出了暴力倾向。黄芳芳无法容忍这种欺骗,再三思量后,她向赵大鹏提出了离婚。虽然赵大鹏和他的家人一再挽留,但黄芳芳心意已决。黄芳芳咨询律师后,律师告诉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增加了可以撤销婚姻的条款。她和赵大鹏的婚姻属于可以撤销的婚姻。
本案的法律知识点:一方婚前患有疾病没有告知另一方,婚姻可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53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针对法律规定的可撤销的重大疾病,基于医疗进步的不确定性,民法典并未进行更详细的规定。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意义上的重大疾病,是指医治花费巨大且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患者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的疾病,还有遗传类疾病。
即使婚前患有疾病的人,其也具有结婚的权利和自由,但是应当向即将共同走进婚姻的配偶如实告知,如果故意隐瞒没有告知,侵犯了对方对于婚前就患有疾病的知情权。这对于另一方来说也是不公平的。
但是我们要说的是,与重大疾病患者结婚这个不是无效婚姻,也不是不可以结婚,只是不能隐瞒,一旦发现一方隐瞒,另一方可申请撤销。撤销婚姻的基础在于双方应该基于诚信原则,如实告知,否则隐瞒重大疾病结婚,从结果上看无疑是对对方的一种欺骗。
最终,黄芳芳听取了律师的建议,在人民法院起诉赵大鹏,请求撤销婚姻。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赵大鹏婚前就患有重大疾病,在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另一方。结婚之前明知自己有严重疾病的,应该在结婚前如实告知对方,爱她就要尊重她的知情权。病魔不可怕,隐瞒才最不可取,丧失了夫妻之间最起码的尊重和信任。
法院判决:撤销黄芳芳与赵大鹏的婚姻关系。拿到法院的判决后,黄芳芳毅然决然地离开了赵大鹏。如果婚姻一开始就充满了威胁、恐吓和欺骗,可想而知这样的婚姻也不会长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