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模式的经济解释Ⅱ(典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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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共生体

焦点企业的商业模式与其利益相关者的商业模式的总和

跟模式1.0相比,模式2.0引入了糖厂、政府、银行等利益相关者,表面上拓展了利益相关者的范畴。但实际上,模式1.0也可以表示为图1-3(仍为H省甘蔗商业生态)。

在图1-3的商业生态中,模式1.0和模式2.0的利益相关者总集、活动系统总集其实是一样的。之所以在图1-1中没有画出来,是因为之前DG公司的商业模式视野只关注到滴灌设备的销售,而没有考虑到种植环节带来的价值,也就是说,种植环节的活动系统和利益相关者对模式1.0中的DG公司而言不需要研究。但从模式1.0进化到模式2.0,将利益相关者的交易活动拓展到种植环节就很有必要了。如果从一开始就把模式1.0表示为图1-3的业务系统,则创新为模式2.0将更有可能。

图1-3 DG公司商业模式1.0(H省甘蔗商业生态)

我们可以把图1-3中虚线框内的交易结构称为DG公司的商业模式,而把图画整体称为共生体。

概念1

商业模式,是焦点企业与其利益相关者的交易结构。

为了拓展研究、创新商业模式,往往需要把利益相关者自身的商业模式也表现出来(例如,农户的商业模式也体现在图1-3中)。体现在交易结构中,表现的就不仅仅是焦点企业与其利益相关者,还涉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相关者。例如,客户的客户、供应商的供应商、供应商的竞争对手等。此外,具备独立投入产出、独立利益诉求、独立权利配置的内部利益相关者,如物流、信息平台、支付平台等也要列入共生体的研究范畴。这个边界要扩展到哪一级并无统一规定,视创新视野而定。这个交易结构的总和,显然不止体现了焦点企业的商业模式,还体现了利益相关者的部分商业模式。因此,我们有:

概念2

共生体,俗称生态圈,是焦点企业的商业模式及其利益相关者的商业模式的总和。

共生体的边界可以随着商业模式创新的视野而不断拓展。如图1-4所示,最里面的实线圈是DG公司模式1.0所关注到的共生体边界,只涉及DG公司与其利益相关者,即经销商和农户。而中间的点横线圆圈表示的共生体则已经扩展到化肥公司、银行、糖厂等。从共生体拓展的视角,可以找寻到DG公司商业模式创新的方向。从模式1.0创新到模式2.0正沿着这个思路。当然,共生体的边界还可以进一步延伸到化肥公司、银行、糖厂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相关者,也就是图1-4最外围一圈。共生体的外延是动态界定的,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商业模式创新目标,例如,DG公司的创新目标主要在设备的销售拓展,因此较少涉及对零部件供应商的分析[1]。而如果瓶颈在于零部件供应商,则共生体的外延将有所不同。故而,在共生体中涉及具体利益相关者的商业模式时,一般只分析跟焦点企业有联系的部分(与焦点企业存在直接交易、间接交易和有可能的交易),是利益相关者的“部分”商业模式。

图1-4 利益相关者集合范畴:边界不断拓展的共生体

注:活动系统也有类似界定,为了简化示意图,这里略去活动系统。余同。

概念3

商业生态,是焦点企业的共生体及其竞争对手(包括同产品和替代产品)、合作伙伴、上下游等利益相关者的共生体的总和。

除了(焦点企业的)商业模式和共生体,我们还经常谈论另外一个概念:商业生态。从本质上讲,(焦点企业的)商业模式、共生体和商业生态是三个层层拓展的概念。商业模式包括焦点企业、利益相关者及其活动系统。如图1-5所示,DG公司模式1.0包括的利益相关者有DG公司、经销商和农户。

图1-5 利益相关者集合范畴:商业模式、共生体与商业生态

共生体在焦点企业的商业模式之外,还包括利益相关者的部分商业模式(与焦点企业的直接交易、间接交易和有可能的交易),是商业模式的集合。如图1-5所示,在H省DG公司的共生体中,除了DG公司、经销商和农户之外,还包括银行、糖厂、政府、化肥公司等。其中,各个利益相关者也有自己的商业模式,例如糖厂的商业模式包括农户、榨糖设备供应商、蔗糖销售渠道等利益相关者,DG公司的共生体中跟糖厂相关的主要是农户,因此是糖厂的部分商业模式。

商业生态在焦点企业的共生体之外,还包括同产品竞争对手、替代产品竞争对手、行业上下游等利益相关者的共生体,因此是共生体的集合。例如,图1-5中,除了DG公司,滴灌企业2通过经销商销售设备给农户,并向银行融资,其共生体包括银行、经销商、种植农户等;而滴灌企业3主要通过政府工程销售设备,银行有配套项目融资,其共生体包括银行、政府、农户等。那么,包括DG公司的共生体、滴灌企业2的共生体、滴灌企业3的共生体等的总集,我们称之为商业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