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数字化智能风控的萌芽与普及
一般认为,网络支付服务是互联网金融的起源。以网络支付为基础,各种互联网技术开始对传统金融服务模式进行创新。这些新的模式带来了便捷的服务体验,提高了交易效率,甚至对传统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造成一定的冲击。2004年,支付宝账户体系开放,我国在网络支付领域开启了新的篇章,为金融数字化拼上了第一块版图。2013年,支付宝推出带有理财属性的余额宝产品,被视为“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元年”。
而互联网金融中的信贷业务,可以追溯到2005年Zopa的P2P借贷平台在英国上线。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爆发,Prosper和Lending Club极大地推动了P2P业务的发展。
2007年,我国第一家P2P平台——拍拍贷成立,标志着我国互联网借贷业务正式起步。但由于我国的信用体系不是很完善,移动互联网的普及率不高,金融科技与数字金融均处于早期准备阶段,P2P业务在我国的发展不温不火。截至2011年底,P2P平台数量约20家,成交规模较小。
2012年至2015年,互联网借贷业务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成交规模从200亿元暴增至1.18万亿元,平台数量也超过3000家。2017年,成交规模达到3.89万亿元,平台数量超过7000家。如表1-2所示。
表1-2 2012—2018年国内P2P平台数量与成交额
数据来源:互联网收集整理。
经过10年的野蛮生长,自融、爆雷、跑路成为P2P借贷行业的关键词,以致P2P网贷成为“过街老鼠”。自2014年起监管部门出手,2018年出台108条P2P合规备案检查,2019年明确取缔所有P2P平台,P2P借贷行业在我国宣告消亡。
P2P借贷行业对我国的社会和金融稳定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但不可否认的是,P2P对互联网金融人才培养、金融科技进步、金融理念乃至监管政策等,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P2P行业消亡后,小贷公司、消费金融公司、银行业金融机构瞄准互联网借贷业务市场,凭借持牌金融机构更强的资本实力、人才队伍、技术投入和更专业的风险管理能力,衍生出助贷业务、联合贷款业务、自营业务等新兴业务模式,但初期基本都是面向个人提供小额消费信贷服务。
在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高速发展的同时,互联网小微信贷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都算是金融市场的无人区。2002年和2005年,为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国家先后出台《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在政策的导向下,金融机构纷纷开始探索小微信贷市场,早期多以传统模式、IPC、信贷工厂模式开展作业,平安银行更是借鉴韩国三星经验推出“保障保险+银行贷款”业务模式,在小微信贷领域取得领先地位。
2007年,阿里巴巴依托生态内的商户交易数据、物流数据、存货数据,与建设银行联合推出首款互联网小微信贷产品——e贷通,由多家商户组成“联贷联保”联合体共同申请无抵押信用贷款。腾讯、苏宁、京东等纷纷效仿,推出了基于自身场景的互联网小微信贷服务。
2013年,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2018年修订《中小企业促进法》,特别强调了融资促进政策的支持。《关于2018年推动银行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中首次将普惠小微指标纳入银行的监管考核,迫使银行加速进入小微信贷市场。同年,建设银行“惠懂你”、工商银行“经营快贷”、平安普惠“宅e贷”“车e贷”纷纷上线,但受制于各个产品的获客模式、审批模式等,均难以完全成为互联网小微信贷产品。
2017年底,微众银行重磅推出国内首个线上无抵押企业流动资金贷款产品——微业贷,凭借全线上受理(不需要资质材料、线下开户、抵质押)、全线上实时自动审批(最快1分钟审结)、随借随还等功能,解决了传统小微信贷中银行与客户面临的核心痛点,在互联网小微信贷领域一骑绝尘,并实现了传统银行无法实现的长尾客群普惠小微服务。在同一时间,浦发银行、民生银行等纷纷借助税务、发票数据快速推广互联网信贷小微产品并取得一定成效,网商银行、京东、苏宁等基于自身场景快速迭代互联网小微信贷产品。我国的金融科技和金融数字化水平得到快速提升,进一步助推了普惠小微信贷服务的线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