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单元 五行学说
五行学说是研究五行的概念、特性、生克制化乘侮规律,阐述宇宙发生发展变化的一种古代哲学。
一、五行的概念、特性及归类
(一)五行的概念
“五”指金、木、水、火、土五种基本物质,“行”指运动变化。五行即金、木、水、火、土五种基本物质及其运动变化。“五行”一词首见于《尚书》。
(二)五行的特性
五行特性可以概括为: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爰稼穑。
1.木的特性 木曰曲直。曲直为能屈能伸之意。引申为凡具有生长、生发、条达、舒畅等性质或作用的事物和现象,归属于木。
2.火的特性 火曰炎上。炎上是炎热、光明、上升之意。引申为凡具有温热、升腾、光明等性质或作用的事物和现象,归属于火。
3.土的特性 土爰稼穑。稼穑泛指人类种植和收获谷物的农事活动。引申为凡具有生化、承载、受纳等性质或作用的事物和现象,归属于土。
4.金的特性 金曰从革。从革意为顺从变革,指金有刚柔相济之性。引申为凡具有沉降、肃杀、收敛等性质或作用的事物和现象,归属于金。
5.水的特性 水曰润下。润下是滋润、下行的意思,引申为凡具有寒凉、下行、闭藏、滋润等性质或作用的事物和现象,归属于水。
因此,五行学说的金、木、水、火、土不是指具体物质,而是对一种属性的概括。
(三)事物属性的五行归类
依据五行学说对自然界的各种事物属性进行归类,归类方法主要有两种:
1.取象比类法 “取象”,即从事物的形象(形态、作用、性质)中找出能反映其本质的特有征象;“比类”,即以五行各自的抽象属性为基准,与某种事物所特有的征象相比较,以确定其五行归属。例如,日出东方,与木的升发特性相符,故东方属木。
2.推演络绎法 即根据已知的某些事物的五行属性,推演归纳其他相关的事物,从而确定这些事物的五行归属。例如,心属火,与小肠相表里,在体合脉,其华在面,开窍于舌,已知心的五行属性为火,因此可推演络绎与其相关的小肠、脉、面、舌的五行属性也属火。
古人依据天人相应的理论,以五行为中心,提出了空间结构上的五方、时间结构上的五季、人体结构上的五脏等基本框架,形成了人与自然相统一、联系人体内外环境的五行结构系统。
二、五行学说的基本内容
(一)五行相生与相克
1.五行相生,指木、火、土、金、水之间存在着有序的递相资生、助长和促进的关系。
五行相生顺序: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在五行相生关系中,任何一行都具有“生我”和“我生”两方面关系。“生我”者为母,“我生”者为子。例如,以木为“我”,水生木,故“生我”者为水,水为木之母;木生火,“我生”者为火,故火为木之子。
2.五行相克,指木、火、土、金、水之间存在着有序的递相制约、克制的关系。
五行相克顺序: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在五行相克关系中,任何一行都具有“克我”和“我克”两方面关系。“克我”者为我“所不胜”,“我克”者为我“所胜”。例如,以木为“我”,金克木,故“克我”者为金,金为木“所不胜”;木克土,故“我克”者为土,土为木“所胜”。
(二)五行制化
五行之间既相互资生,又相互制约,维持着平衡协调,共同推动事物间稳定有序的变化与发展。五行相生相克是不可分割的两部分,二者相反相成,共同作用。
五行制化规律:五行中一行亢盛时,必然随之有制约,以防亢而为害。即在相生中有克制,在克制中求发展。例如,木生火,火生土,木又克土,如此生中有克。
(三)五行相乘与相侮
五行生克为生理状态,五行乘侮为病理状态。
1.五行相乘 指五行中一行对其所胜的过度克制或制约,又称“倍克”。五行相乘的次序与相克相同,即木乘土,土乘水,水乘火,火乘金,金乘木。相乘的出现有两种情况,即太过与不及。
(1)太过导致的相乘:五行中一行太过,对其所胜的过度克制。如木克土,木行太过就会过度制约土,这种情况称为“木旺乘土”。
(2)不及所致的相乘:五行中某一行虚弱,难以抵御其所不胜的正常克制,使其本身更显虚弱。如木克土,土虚不能耐受木的正常克制而使自己更加虚弱,即“土虚木乘”。
2.五行相侮 指五行中一行对其所不胜的反向克制或制约,又称“反克”。相侮的次序与相克相反,即木侮金,金侮火,火侮水,水侮土,土侮木。造成相侮有两种情况,即太过与不及。
(1)太过所致的相侮:五行中的某一行过于强盛,使原来克制它的一行不仅不能克制它,反而受到它的反向制约。如金克木,现因木过于强盛,金不仅不能克制木,反而被木反克,即“木亢侮金”。
(2)不及所致的相侮:五行中某一行过于虚弱,不能制约其所胜一行,反而被其反克。如木克土,如今木虚弱,不能制约土,反而被土制约,即“木虚土侮”。
《黄帝内经》曰:“气有余,则制己所胜而侮所不胜(乘和侮);其不及,则己所不胜侮而乘之(乘),己所胜轻而侮之(侮)。”
(四)五行的母子相及
1.母病及子 指五行中的某一行异常,累及其子行,导致母子皆病。其一般规律是:母行虚弱,累及子行,二者一并虚弱。如木生火,木行虚弱,导致火行一并虚弱。
2.子病及母 指五行中的某一行异常,累及其母行,导致母子皆病。其一般规律有三种:一是子病犯母,即子行亢盛引起母行一并亢盛;二是子母不足,即子行虚弱引起母行一并虚弱;三是子盗母气,即子行亢盛,损伤母行,以致子盛母衰。
通常情况下子病及母较母病及子严重。
三、五行学说在中医学中的应用
(一)在生理方面的应用
1.说明五脏的生理特点 心属火,肺属金,肝属木,脾属土,肾属水(详见“藏象”内容)。
2.说明五脏之间的生理关系
(1)五脏之间相互滋生:肾精养肝,肝血济心,心火温脾,脾化谷充肺,肺肃降助肾。
(2)五脏之间相互制约:肺降防肝气升发太过,肝疏泄治脾土壅滞,脾土运化制肾水泛滥,肾水凉润防心火亢烈,心火上炎防肺降太过。
(二)在病理方面的应用
1.相生传变 母病及子(轻):疾病从母脏传及子脏。子病及母(重):疾病从子脏传及母脏。
2.相克传变 相乘,如肝气亢盛,损伤脾土,木旺乘土;或脾虚不耐肝伐,土虚木乘。相侮,如肝火亢盛,反克肺金,木火刑金;或脾虚水肿,土虚水侮。
(三)在疾病诊断方面的应用
1.确定五脏病变部位 主要依据五行配属五色、情志。
2.推断病情轻重 五行学说根据五色生克关系,结合脉诊,可确定病情顺逆。
(1)主色,即五脏之色;客色,即应时之色。主色胜客色为逆,客色胜主色为顺。例如,肝病色青(主色),时逢秋季色白(客色),主色胜客色为逆。
(2)若色脉合,如肝病色青见弦脉,为顺。若色脉不合,则有两种情况:得生则生,如肝病色青(木)见洪脉(火,生脉);得克则死,如肝病色青(木)见浮脉(金,克脉)。
(四)在疾病治疗方面的应用
1.确定治则治法
(1)根据相生规律确立的治则,即虚则补其母,实则泻其子。根据相生规律确立的治法,常用的有:①益火补土法:温肾阳以补脾阳。②滋水涵木法:滋肾阴以养肝阴。③培土生金法:健脾气以补肺气。④金水相生法:滋养肺肾之阴,用于肺阴虚、肾阴虚、肺肾阴虚。
(2)根据相克规律确立的治则,即抑强,扶弱。根据相克规律确立的治法,常用的有:①抑木扶土法:疏肝健脾,平肝和胃,用治肝脾不和,肝气犯胃。②培土制水法:健脾利水以治疗水湿停聚的病证。③佐金平木法:滋肺阴,清肝火,治疗肝火犯肺证。④泻南补北法:泻心火,补肾水,治疗心肾不交证。
2.指导情志疾病的治疗 依据五行的相生相克,人的情志活动也有相互抑制作用。临床上可以运用不同情志变化的相互抑制关系来达到治疗的目的。如怒伤肝,悲胜怒;思伤脾,怒胜思;忧伤肺,喜胜忧;喜伤心,恐胜喜;恐伤肾,思胜恐。例如,过喜伤心,心神涣散以致疯癫,可通过恐吓的方法治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