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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我的婚姻
1964年农历5月某天,垌尾村支书李绍运报我父亲去剪衣服。父亲就叫我(浩昌)去剪回来在我家缝好再拿去给他。
正好遇到我未婚前的岳母也拿布到李支书家,叫我剪。
她看见我长得很不错,便叫我的亚姨为媒,介绍给我为妻。
当时我对父亲说:“我还想考大学呢!不想结婚这么快。”
父亲说:“你的同学们现有谁来,叫我把家庭情况如实告知他们,看你的同学见解如何?”
当时我高中毕业的同班同学,杨宗炎、王清华、陈炳南三位同学考取农学院。他三人接到我的回信,打开一看,知道我出身不好,立即回信对我说:当年(1963年)高考录取时,大概只录取3%,而且要是出身好的家庭的子女。他们解释说:怎么算出身好的家庭:要自己的父亲或母亲是工人、职工、教师、医师等才算是出身好的家庭。像你的家庭父母、兄都不符合要求,不要想再考大学了。有人想与你谈婚,你快快结婚,不然以后子女想结婚都很难了。
我看了他们的来信,立即把我未婚妻岳母的衣服车好,第二天赶圩,我一早起来煲饭吃了,马上拿她的衣服顺便去赶集,要经过她的家门前的,我一进她家,我的未婚妻(李志英)正在吃着一碗白木薯粥,她母亲笑着说:“志英,拿碗添碗白木薯粥给浩昌吃啰!”
她(李志英)捧着一碗白木薯粥来到我面前,请我吃。我认真看了她一眼,她的确长得很漂亮,扎着两条大辫子,我非常满意。
赶集回时顺便到我亚姨家,叫我亚姨同她(李志英)、她母亲(未婚妻岳母)三人一同入到我家山心见过我父母及房屋,当面谈及婚事,她母女俩都很满意。
1964年尾我正式与她结了婚。
有诗为证:
人生快乐事,君可想而知。
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
1965年农历九月二十七生下一男孩(取名韦云龙,现在市三中任高中历史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