蟋蟀小姐
我们这故事的女主人公,即便说出她的名字,大抵也不会有几人知道。我们这故事的女主人公,在这世上鲜有知己,就许多种意义而言皆是一种飘忽无常的生物。要问缘由,想必纷纷扬扬多得很,但是,这些东西,对这故事来说没有什么价值。不过曾有一个时刻,我们耳中飘来过一两段极轻极小的、风递来的消息。依凭这些风言风语,有一种说法,称我们这位女主人公诞生到这世界上来的时候,那几位司掌社交的神明,主管人与人知己关系的神明,错弄了调配的分量。也有一种说法,道是她实在不走运,偏巧就在那几个神明编织一场午间小梦的片刻工夫,我们这女主人公降生到了这个世界上。另外,还有一阵有些喜欢刨根究底的风,很像那么回事儿地告诉我们:这飘忽无常的故事的女主人公刚出生那会儿,刚好赶上诸神的国度流行一种什么思想。估计是这思想的碎片,一个不留神,飘进了女主人公脑袋里的某个角落。抑或是飘进了心脏里的某个角落。关于那什么思想(喜欢刨根究底的风,还在对我们讲个不停),有说是一种殊为静默的思想,也有说是一种殊为喧闹的思想。神明国度的真相,不是我们这些风能闹明白的,且暂留给那些神明大人吧。总之就是这样,我们这位女主人公,要么因为身体里带上了神明们静默思想的碎片,所以对那些吵吵闹闹的地方,诸如人挤人的地方嫌恶得不行;要么因为神明们吵吵闹闹的思想,而把耳朵给闹聋了。所谓聋这种状态,归根结底(我们这位喜欢刨根究底的客人,稍稍把声音抬高了一些,给出最后的论断),乃是缺乏社交天性!乃是容易陷入厌人情结!乃是逃避型人格!
这喜欢刨根究底的风的见解,我们听下来感觉大抵也就一知半解。至于不解的部分,我们也一样留给神明的国度,且让它留在迷雾中吧。就这样,我们恍恍惚惚间冒出一个念头:这故事的女主人公,据我们猜测,应该相当不喜与人打交道。既然如此,我们与她相处也必须相当仔细谨慎。为了紧追她的影子以免跟丢,我们打算安安静静地追随在她的身后。
虽然故事一开头就被诸般风言风语搅得乌七八糟,但我们还是,又听到了那么一些关于药物的传言。传言说,我们这故事的女主人公,惯用一种褐色药粉。关于这药粉的颜色,也是众说纷纭,我们也闹不清该采信何种。有说不是褐色药粉而是一种黄黄的药,也有说是白色细碎的晶体。还有说看似褐色是因为瓶子的颜色,可见里边装的定是烈性药物。另有一些风声说,看着发黄实为米纸的颜色。说到底,此种问题恐怕也只能交给司管那些烦琐细节的神明大人,再没有别的法子。身为地上凡人的孩子,我们能做的只有祈祷主理药物的颜色呀形状之类的神明大人,神经可以稍微再细那么一点点,这样他所有的感官工作起来的时候也可以更加花样繁多一些。
总之不论那东西是什么颜色,我们这位女主人公惯用一种药粉。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是关于它的效用,我们似乎没法给出确切的消息。前面已有交代,我们这故事的女主人公,可能因为身边那些吵吵闹闹的思想,而导致耳朵被闹聋了。你可以说,她是为了从耳聋的愁苦中拯救自己,所以开始使用此种药粉;也可以说她是为了让自己聋得更甚,故而长期用药。但不论哪一种说法,这药都确实属于精神麻醉剂的一种,是伤风败德的玩意儿。想想也不会是心智健全、感官完备的人会放进嘴里的东西。
而且,关于这药粉的副作用,我们也听到了一小撮风言风语。说这药粉会作用于人的什么小脑组织,什么毛细血管,让人生出好些怪癖,诸如觉得太阳刺眼,觉得人群讨厌,等等。久而久之,惯用此药的人,会渐渐开始嫌恶白天外出,非要等到刺眼的太阳从地面消失不见时,他们才终于能找回身而为人的那颗心,才会从二楼的租赁房中走出来。(我们听说,大凡长期服用此药的人,都住在二楼的租赁房之类的地方。)至于他们走出租赁房之后的去向,我们听到的净是些极度伤风败俗的事情。此类药粉中毒的人,不论是谁,皆不愿去抓那些伸伸手便能够得着的空气,而非要幻想去抓那不知在哪儿的、远远的、渺遥的空气。对于身边这个实实在在、鲜活会动的世界,偏要加上他们那一套一厢情愿的解释,害怕、逃避,甚至轻蔑,末了,还是觉着电影院银幕里或者图书馆书桌上的世界住着更舒服。虽说是药物影响,但这副作用可真够糟的。第一次听闻此种传言时,我们深深地吐出一声叹息,而后低声咕哝起下边这番话:这药粉,怎么想都是恶魔的发明,绝对错不了。明明生在人世却对人世又轻蔑又拒斥,这不是亵渎是什么?不是大逆不道又是什么?他们这些用药成性的家伙若再不停用这恶魔的发明,下一秒地球的中心必会长出一根长长的鞭子,狠狠抽在他们这些人的心脏上。不管怎么说,哪怕只是这故事的女主人公一人,我们也一定要将她从对药粉的沉溺中拯救出来。
然而,尽管我们带着此番念想,可日子一天天过去,之后却一直不曾遇见她。结果这段时间,她果然勤勤恳恳去起了图书馆,看那样子似乎还带着某种殊为重大的目的。
罢了,我们毫无意义地罗列了这一路的流言蜚语,占去好些时间。不过,诸君也不用因为这几段话,便认定我们这故事的女主人公是一个败德辱行的女子。为什么这么说?因为我们罗列的这些事情,不过是路上的风递来的消息。现在我们回到故事起首,这位女主人公,因为这般那般的原因,属于那种名字可说可不说的生物。
时值五月。荒草地的角落里开出一片泡桐花,只要一下雨,泡桐花的气味便会一直传到蟋蟀小姐的住处来。蟋蟀小姐居于二楼一间租赁房,三坪(1)大小。格窗外的廊台木头已经古旧得不行,房间女主人哪怕静静地走上几步,也会“吱呀吱呀”一通乱叫。
这天刚好是个切盼的雨日,天光也不那么晃眼,蟋蟀小姐决意趁天亮动身去一趟图书馆。大约一小时前她忙东忙西换好衣装,开始揣度天色的变化。想着想着,我们这位蟋蟀小姐迷迷糊糊犯起了困,于是在桌底下伸直了腿,在脑袋下边垫了几本杂志当靠台,恰好在这临时拼凑的枕头上小睡了一个小时。待她再度睁开眼,刚刚好雨声响起,身边弥漫的泡桐花气味也比先前那会儿多少泛了白、褪了色。于是,她只消披上一件外套便可以收拾停当。蟋蟀小姐的外表不是什么新品,刚好就跟泡桐花蔫在枝头一般蔫在她身上。左边口袋里,那只小手包比她这外套还更经历了一些时日。右边口袋露出一小截叠了四叠的厚衣服的边角。蟋蟀小姐的外表大抵便是这般模样,没有什么清新锐利的风采。而这外套里头的蟋蟀小姐本人,在我们看来,清新度也就和这外套差不太多。
出了门来到下着雨的荒草地。泡桐的气味,满满钻进了蟋蟀小姐的雨伞。这也实在无可奈何。因为在这荒草地上,这个时节,哪里有空气,哪里便有泡桐花的气味。然而,蟋蟀小姐似乎并不怎么中意这里的空气。她从鼻孔深处,急吼吼地喷出两三下鼻息,不断将它归还到大气中。可是只要蟋蟀小姐一刻不踏出此片荒草地,她吸进去的每一口气息,便都是蔫蔫的泡桐花的味道。就这样,蟋蟀小姐不知不觉用左手捏住左口袋里的小手包,重复了好几次鼻息的运动。
在这下着雨的荒草地上赶路的当口,我们打算多少解释一下蟋蟀小姐为何拒斥泡桐花的气味。据我们所知,泡桐这种花相当了得,古往今来时不时便会停驻在情感派或者其他什么诗人的笔端。居然拒斥如此这般的芬芳,这态度着实该遭不少天谴。话是这么说,可眼下罩在蟋蟀小姐周身的泡桐气味,已经临近凋零,疲累而蔫软,甚至罹患上了神经症,这也是无可辩驳的事实。而蟋蟀小姐那厢,也因为靠着恶魔药粉维系生活,到这会儿多少也已经患上了重度的神经症。
稍稍再把话题扯远些,我们从前认识一位供职于名曰“分裂心理医院”的医师—幸田当八大夫。曾有一段时间,幸田当八大夫研究分裂心理研究得过于痴迷,抱着一大摞戏剧全集和一册笔记游历各地。他到某地后找上一位年轻姑娘,让她诵读了好几出殊为激情的爱情戏剧,将她的发音与心理变化记在笔记上。总之,这是一个对司掌神秘的神明多多少少有过一些亵渎的医生。关于幸田当八大夫的笔记,我们倒是握着一小撮让人欢喜的话题,不过那些还是留待别的日子再说。眼下,为了解释冒雨走去图书馆的蟋蟀小姐的某种心理,我们想要回忆幸田当八大夫曾经在旅途中创立的一种学说,追想起他那学说的一小点边角。五月的荒草地细雨迷蒙,疲于季节的泡桐气味弥漫。蟋蟀小姐那件褪了色的春日外套,在走出租赁房超过两分钟后,便已整个湿漉漉的。听人说,人的背影,有时也会打湿观者的心。这会儿,看着这五月荒草地上的景象,我们不由自主地吐出一声叹息。蟋蟀小姐的姿仪,与这春日的光景实在不怎么相称。裹住她背影的,确是一件春日外套,可这外套已经褪色,那色调更适合被唤作秋日外套。而我们,也正琢磨着不如就把这蟋蟀小姐的姿仪放到秋风里去吧。言归正传,幸田当八大夫的学说大抵如下:人一旦因为药物副作用或沉重的心理负担等因素导致脑神经秩序遭到扰乱,便会一个劲地想要逃避夏日艳阳那般强烈炽热的东西;同时,也会拒斥临近凋谢的花朵散发的香气那般纤弱微妙的东西。这是由患病者的体质所造成的必然心理反应,绝不是我等分裂心理学徒的牵强附会!如若病患不得不在太阳光线异常强烈的季节外出,他会将白天的外出推迟至夜晚,或者紧闭门窗窝在房中等待雨日,不论等上多久。另外,他若不得不从晚春的泡桐花下等诸如此类的地方经过,他的鼻孔会频频发出声响,希望通过急促的鼻息来避免将罹患神经症的泡桐香气吸入体内。总而言之,此乃神经症患者对神经症患者的拒斥反应。其目的是防患于未然,以免同类相悲。虽说病患与泡桐花一方为人一方为植物,本就有别,但基于同被神经症侵扰这一点,是为同类云云。
由于记忆恍惚,说不定我们歪曲了幸田当八大夫的学说,总之蟋蟀小姐努力不去吸入泡桐的气味,正是出于上边这种心理。她走过泡桐树边,穿过停车场走去了图书馆。
且让我们用极轻极小的声音道破这个秘密吧。在恶魔制剂的驱使下,我们这故事的女主人公,这段时间恋爱了。此段恋情的开端要我们怎么说才能说得明白?这可真是一场弯弯绕绕的恋情。
有一日,蟋蟀小姐因着一个不经意的偶然,发现了下边这样一篇故事。
古时有一男一女,敏慧互敬情投意合,从无异心。(2)
故事由此开篇,自有一种古风古韵,讲述了一个古怪诗人的情爱经历。诗人名叫威廉·夏普(3),因为内心一次不经意的萌动,对当红女诗人菲奥娜·麦克劳德产生了情愫。二人的恋情绵柔细密,胜过世间任何一场爱恋。据说你来我往,互通了不少情意绵绵的书信,末了还写了诗。若依从我国惯例,大抵就是互赠一些诸如下边两首和歌这样的诗歌。
遇君方知此心情
世人皆道系恋情返
不识恋爱何滋味
敢问世人爱为何(4)
不过这里边有一件事很是神秘,世间众人,从没有谁见过麦克劳德的样貌。也出于这个缘故,在同时代的人看来,麦克劳德是一位仿若空气一般的女诗人。故事里说,她生活在一处不为人知的隐秘角落,创作着白蒙蒙的被称为神秘派的诗篇。有时,麦克劳德也会来到心上人夏普的住处,小居几日。在这里,麦克劳德究竟度过了一段怎样的时光?她只是埋头写诗,自始至终,依旧是个不得见真容的神秘诗人。就因为这样,夏普的那些熟人一有机会便向他抗议。这群人纯属一丘之貉,绝不容许这世上存在诸如神秘派这样的东西,为说服夏普还搬出了一套说辞:“久闻菲奥娜·麦克劳德小姐乃是一位姿容秀美、灼灼其华的女诗人。然阁下对吾等友人吝啬至极,一次都未曾让吾等窥见麦克劳德小姐的风采。今日吾等势必要一睹小姐之芳容。为达此愿,吾等候上多少个钟点皆在所不惜。”
威廉·夏普听了此话,额前生出硕大一片阴云,也不看对方的脸便自顾自言语起来。看他这般模样怕是并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这自言自语断了又续、续了又断,恍如晚秋的芭蕉:“啊,此般萎靡颓唐的愿望该应不该应。麦克劳德她,此刻,已然踏上旅途。她现今,早已经,不在我身旁。恰在昨日傍晚,啊,我,不知为何丢了魂魄,渐渐遗忘,时间,时间的长短,依稀记得似是昨日黄昏。菲奥娜与我,依偎一处,啊,相依相偎,看那苍穹中的恒星。近旁稍远处,那行星也……”
“夏普!”来客终于忍不住提醒道,“吾等所求之事皆是这地面上的事,与天文全无干系。恒星!还扯什么行星!你这算什么意思。所谓指天胡诌,说的断然就是阁下这副德行。所以才说恋爱中的人不知廉耻,且精明狡诈。炫恩爱的话甩出一半,之后便拿天文做避难所。夏普啊夏普!你们相依相偎,而后阁下就……”
话到此处,夏普给出了回应。此种类型的来客,说到底,不抖出些接吻、床笫之事便不会善罢甘休。威廉·夏普连着一声叹息说道:
“自然,我们接吻了。呜呼,于我和菲奥娜而言,接吻又有什么意义?
“恰在我眼望行星的时候,啊,我的菲奥娜,钻出了我的心脏,不知去往了何方……”
“呵,这萎靡颓唐的痴话该听不该听。吾等眼下只想要一杯猛摇出泡的希特隆(5),外加一柄团扇。这团扇,必须是给东洋小炭炉煽风点火的涩团扇(6)。速速给吾等取一柄来,愈大愈好。吾等听闻,这东西的颜色就跟人愁眉苦脸时的面色差不多,在耳朵被灌进炫恩爱的痴言乱语之后,可以为吾等送来一习清风。”
夏普终于沉默了。客人们依然叫嚣着要见麦克劳德小姐:“吾等这鼻子对红粉佳人殊为敏感。她与吾等之间的距离绝不超过九尺(7),呵呵,正是此等香气!麦克劳德小姐定然就在相邻的房间,正废寝忘食地沉溺于妆饰!这味道,呵呵,早在图坦卡蒙(8)的时代便已存在,乃是绵绵久久流传于世的那什么香料!当它与佳人肌肤的芳香混合在一起时,便会让吾等风流男士苦恼至死!夏普!快将麦克劳德小姐从梳妆室里带出来!”客人们高声喧嚷。夏普始终沉默。
就这样,威廉·夏普与菲奥娜·麦克劳德,悠悠岁月在二人之间流逝而去。在这岁月的间隙,人们终究,不曾一睹麦克劳德的姿仪。之后终有一日,在夏普离世后又过了一段时日,人们才终于知晓,菲奥娜·麦克劳德,已经与她心爱的威廉·夏普,在同一天的同一时刻,被召去了亘古恒久的神的领地。她离去时,与威廉同卧一张睡榻,患同一种疾病。只不过,映入众人眼中的唯独一具尸骨:男人威廉·夏普的尸骸。
好了,我们该回到读过这篇古风故事的蟋蟀小姐身边了。蟋蟀小姐一页一页翻读这古风的文章,只觉一阵秋风拂过身心。此般感觉,一直以来,皆是蟋蟀小姐被某样东西深深打动时才有的体会。这究竟是一种心理作用,还是真实感受?我们也无从断言。而这秋风拂过之后,很快,蟋蟀小姐必然会陷入一场恋爱。对象一直都是,送来秋风拂过她身心的物、事,还有人。
因为大脑一次不经意的跳跃,我们似乎把恋爱的边界扩展至了无限大。不论怎么说,依照一贯的程序,我们这位女主人公恋上了异国的诗人。
再回过头说一说,这篇古风故事以下边这般结尾告终:一具尸骸送走了两个灵魂,这样的死绝非世间惯有。然而,这微不足道的隐衷又有何人能知?人们埋葬的,终究只是生于大地而向往苍穹的诗人威廉·夏普的尸骸。(故事里说,他,也与他心爱的菲奥娜·麦克劳德一样,是一位神秘的诗人,将一腔诗魂托付给了太阳的游走与行星的嬉戏。)好几人一边致哀,一边暗自琢磨:麦克劳德小姐,此刻又在哪一方土地,为威廉的死而悲叹?还有一些绅士总在腰间口袋里塞满法国火腿,满得几乎溢出来,他们在送葬的队列中愈发胖出一大圈,在心底肆无忌惮地大声思忖:哎哟哟,你们看,这一年到头云啊霞啊呻吟不已的夏普,终于也被老天爷给召去了!这苍白的灵魂,还真以为自己魂归故里了是吗!什么月亮星星太阳的通道无限悠久久远茫惘!这都什么玩意儿!净将些莫名其妙的东西罗列在一起!所以才会衍生出,灵魂伴风行走在无涯的天空!简直就是疯言疯语!话说回来,待这送葬的队伍到了该到的地方,吾等还要代表发胖绅士,为夏普的在天之灵献上一份悼词!这不是自相矛盾嘛!送葬的队伍马上就要到该到的地方了!献词就献词吧!届时,吾等就把这平日里的大嗓门多少搞得湿腻些,给他这样说:
列席葬礼的诸位先生们女士们!
威廉·夏普
乃是一位气性诗人!
据说在他荣耀的一生中
写就了三本,抑或是七本诗集,
悉数皆是
抽象名词罗列而成的高贵思想!
还有那位菲奥娜·麦克劳德小姐!哦,我亲爱的麦克劳德小姐!因为夏普的吝啬,吾等这许多年来终究没能触摸到小姐的半截眉毛!都怪夏普那个浑蛋,总是顾左右而言他,到头来竟未让吾等与麦克劳德小姐见上一面!真是何等强烈的嫉妒!亲爱的麦克劳德小姐!今时今日,你终于从夏普的嫉妒中解放出来,想必正自由自在地在某处土地上伸着懒腰吧!总之,女人这种生物,失去心爱之人的第二日,便可以餐饭不误!此乃吾等亲历千名女子后确立的亘古不变的哲理!那些个贱人,眼睛里虽然流着眼泪,嘴巴里却已经吃起了新碗碟里的饭食!吾等最亲爱的麦克劳德小姐,啊,你究竟在哪一方土地上等待着新的碗碟!啊,吾等的鼻子里,又一次,传来图坦卡蒙的香料气味!吾等不惜掘地三尺也势必要将你的身姿找寻出来!而后,该用何种香料铺地,吾等已经迷失在选择之中!谁让女人这种生物,每一个皆因体质不同而散发迥异的体香!啊!就因为夏普那平白无故的嫉妒,吾等至今都不知道麦克劳德小姐有着怎样的体香!嫉妒至此,世间可曾还有第二人!吾等无论如何不惜掘地三尺也一定要把麦克劳德小姐寻出来!虽然她在诗的层面,与夏普一样成天絮叨些云啊雾啊,可若真的掘地三尺将她找寻出来,保不定反倒有一副意想不到的肉体!传言说,她写给夏普的情书,有一些与她的诗境截然相反,分外炽烈燃情!没错,就该这样!想必这麦克劳德小姐一定不是什么云啊雾啊的柳腰女子!听说近来在那东洋的什么地方建起了一座怪异的医院!那里的一介医师幸田当八在报告里云,柳腰女子写的诗反倒脂肥玉润,而腰身肥硕的女人写的诗却如同丝缕青烟!这理论真是何等伟大!吾等终于要不惜掘地三尺寻出麦克劳德小姐的身姿了!
就这样,静静的送葬队列,载着各式各样的心思,朝该去的地方流淌而去。然而,关于菲奥娜·麦克劳德身居何处,人们却都料想错了。如今,她正在那不为人知的地方,在威廉·夏普的尸骸里,化作一个不具肉身的死者横卧着,接受着不为人知的送葬。菲奥娜·麦克劳德,本就是个虚幻的女诗人,是诗人夏普的“分心”塑造出来的没有肉体的女诗人,所以此刻,她已与心爱的夏普一起消匿于这片大地。不过在世时,二人以情书互诉衷肠,却是无可置疑的事实。当“分心”诗人威廉·夏普的心是男人时,便拿起夏普的笔给心爱的麦克劳德写情书;而当诗人的心变作女人时,则拿起麦克劳德的笔给心爱的夏普写情书。关于此种往来,之后再过些年月,想必会出现一位心理医生给之冠上“托培尔根格尔”(9)这般晦涩的名字,以此剖析夏普的灵魂。或者,说不定,会有那么一个住在东洋阁楼小屋里的飘忽无常的女诗人,心血来潮地,循着她飘忽无常的诗境,用她那简陋的笔来书写这位异域和水晶的女诗人。心理医生,还有诗人。真是何等亵渎的一群人。无论哪个时代,他们在厄洛斯与缪斯的神的领地,总是一味施加负面效应。他们越是行动,恐怕威廉·夏普生前居住的神秘世界便越是会分崩离析。
—蟋蟀小姐阅读的古风故事到此处便结束了。
图书馆偏离普通街区,坐落在多少更靠近苍穹的山上。整座建筑罩着一层灰色。在蟋蟀小姐看来,此栋建筑的风貌如同一只任性善变的火鸡—太阳照耀下是一座神气活现的亮色象牙塔,下过雨之后则会变成殊为引人亲近的暗色。在雨中暗沉下来的灰色,对于因药粉而萎靡疲累的大脑,也不会锤击得过于猛烈。
话虽如此,可这位捕获蟋蟀小姐芳心的威廉·夏普先生,在这座图书馆建筑里,却是个存在感殊为薄弱的诗人。尽管已经查阅数日,蟋蟀小姐的笔记本,却全然不曾丰富起来。于是蟋蟀小姐朝来暮去陷入深深的悲愁,在笔记本空空旷旷的空白处画下心头飘来荡去的种种云朵的残片。她在阅读庞大的文学史读到一半时停下了(因为蟋蟀小姐悲伤地发现,文学史的体系越是浩繁,作者对蟋蟀小姐正在搜寻的此位诗人越是只字不提),进而思索起文学史家的品位。而后我们这故事的女主人公,沉默得像一株植物,开始毫无效用地杀起了时间。她的此种行为无助于地球上的任何一个人。
基于前边提到的此般种种,蟋蟀小姐关于夏普先生的笔记极度贫乏。终于,在蟋蟀小姐捧起的不知第几册文学史上,附了这样一篇能给她的哀愁一个回应的序文:
最末须申明一点,此出版书店的主人抱有一种高贵的思想,他对吾等明言:但凡那些不健康的文学,那些罹患神经症的文学等,一行字都不予出版。为此,吾等不得不从备下的稿件中删去两三名会令书店主人嫌恶的诗人。在此谨列出本次割爱的诗人之名,以慰吾等之心。以下排名不分先后:“思考的芦苇集团”三人,“黄色神经派”数人,“可卡因后期派”所有人。奥斯卡·王尔德,因其离经叛道。威廉·夏普,因其一有机会便化身女子,迷惑世人。
可此般序文于蟋蟀小姐又有何用?不过就是让脑袋疼得更厉害而已。人在悲伤或失望之际,平日里的病灶便会愈发增重吧。出于这个缘故,蟋蟀小姐不得不跌跌撞撞走出阅览室,去到地下室昏暗的空气里。
蟋蟀小姐走下紧窄的石阶,转入右手边的廊道。右边是一条室内地下街道,有两三家小店。往左走,身体不由自主进了妇人食堂。只要不是吃饭时间,此地总是静悄悄的,昏暗的空气凝滞不动。更妙的是,还为蟋蟀小姐常备了冲药粉的白开水。白开水从大大的热水器中源源不断地涌出,经窗户上稀薄的光一照,灰蒙蒙一片。蟋蟀小姐服下旧手包里的药粉。别人应该都看见了吧。这房间里的空气真是老旧得可以。窗玻璃的另一边,地下室外的庭院里,五月细雨迷蒙。此种时候,人类这种生物,要么高声吼唱,要么找人聊天,要么就会想吃一个面包。我们这故事的女主人公,平日住在租赁房,有着这样的经历,自然很是清楚人类的这种心思。所以这一刻,蟋蟀小姐思量着至少弄个面包啃啃。恰在此时,地下室的角落,响起一阵削铅笔的声音。在地下室一角最浓重的昏暗里,一位客人先到一步。蟋蟀小姐,一丝疑念都未起,坚信对方正是背诵产婆学的那位。这对蟋蟀小姐来说恰是一个合适的交谈对象。可对方,没有半点要接受蟋蟀小姐问候的迹象,只是一门心思、片刻不停地闷头学习。曾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蟋蟀小姐并不知悉对方的存在,而比这更长的是,看样子对方到现在都未曾注意到她。这可真叫人伤心。无奈之下,蟋蟀小姐走出食堂去了面包房。
“给我一根麻花面包。”
几乎快忘记如何与人说话的蟋蟀小姐,从喉咙里吐出一串冰冷的声音。面包房的女孩略微一愣,抬眼看看蟋蟀小姐,递上了装在袋子里的面包。
蟋蟀小姐在食堂里啃掉半根麻花面包,关于她内心的色调,我们无话可说。她一心专注于那根面包。先前那会儿因为那篇文学史序文而遭受重击的事实,似乎也已忘在了脑后。面包吃得差不多时,蟋蟀小姐啃食的动作变得极度缓慢,紧接着,她一边兴致缺缺地舔着巧克力馅料,一边主动向对面角落里的那位发起一场不出声的对话:
“你好,产婆学,真的,特别难吗?”
然而,对方依然没完没了地伏在那些要背诵的东西上,无论多久皆是同一个姿势。蟋蟀小姐隔开两张餐桌,朝着对方昏暗的额头,又送去最后一段不动用声音的话语:“热心学习的未亡人(面对这黑黑瘦瘦的对象,蟋蟀小姐除此以外想不出旁的称呼),等秋日差不多到来时,希望你已经成为一名产婆。愿你那时踩着黎明破晓前的蟋蟀,日日早晨生意兴隆。若我嘴里真蹦出‘蟋蟀’这么一个词,你大抵会笑话我吧。可是,我要用很小很小的声音跟你说说我的心里话。我这个人,一整年,皆会在意蟋蟀之类的东西。就因为这样,我一年到头,全在思考那些无用的事情。可就算是这样的思考,终究还是,需要面包。因为这样,我一整年,都不得不用电报惊扰我的阿母。书信啊明信片什么的,既费事又叫人难为情。我阿母住在乡下。未亡人,你也有母亲吧?啊,愿她长命百岁。不过,未亡人,不论在哪个时代,母亲似乎都不是一个好差事呢。女儿脑袋得了病,阿母会患上好几倍的心病。唉,菲奥娜·麦克劳德!你作为一个女诗人活着的那会儿,难道就不曾想过,向科学家提出这样一个要求—找到吸入霞霭便可延续人生命的办法?我一整年皆在渴盼。我只是,不愿再一次一次‘面包!面包!面包!’地吵扰下去了。”
地下室食堂已是傍晚。
(一九三二年七月)
(1) 日本通用的面积单位,一坪约等于三点三平方米。—本书注释皆为译者注
(2) 这句话取自日本平安时代的文学作品《伊势物语》第二十一话,讲述了一对情投意合的男女。男人有一天突然留书出走,女人以泪洗面吟诵和歌,并寄去诗篇质问男人是否已将她遗忘,男人回送和歌称女人的质疑令他悲伤,其后女人自觉无趣,两人音信渐远。
(3) 苏格兰作家,生于一八五五年,卒于一九〇五年。
(4) 取自《伊势物语》第三十八话,男子上门拜访贵族纪有常,不巧主人不在,遂留下前一首和歌,将自己急于见到纪有常的心情喻为恋爱;纪有常归府知晓后,以后一首和歌作为回应。两首和歌虽以“恋爱”为题,展现的却是两位男士的诙谐幽默和他们之间的友情。
(5) 札幌啤酒公司的前身大日本麦酒公司于一九〇九年发售的一款柠檬风味的碳酸饮料,一九一五年更名为“Ribbon CITRON”。
(6) 类似中国的蒲扇,扇面涂有用于防腐的青柿汁,结实耐用,常用来生火。
(7) 日本长度单位,一尺约为三十点三厘米。
(8) 古埃及新王国时期第十八王朝的法老之一,公元前十四世纪在位。
(9) 德语“Doppelgänger”,自像幻视,指自己看见自己的幻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