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与社会性别主流化的关系
(一)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基本国策是一个国家为解决带有普遍性、全局性、长远性问题而确定的总政策。在整个政策体系中处于最高层次,规定、制约和引导着一般的具体法律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并为相关领域的政策协调提供依据。它的适用范围宽、稳定程度强,能够长时期起指导作用。
把男女平等与人口、资源、环境等人类社会生存发展的基本问题放在同等重要位置,提升到基本国策的高度,是党和国家对男女平等、妇女发展与社会发展关系新的诠释与定位,是党和政府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妇女发展问题在认识和实践上的高度概括和总结,是党和政府顺应历史潮流,向国际社会作出的庄严承诺和时代贡献。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是江泽民同志于1995年在北京召开的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欢迎仪式上首次提出的,他强调“我们十分重视妇女的发展与进步,把男女平等作为促进我国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2001年,国务院制定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将“贯彻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推动妇女充分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使男女平等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领域进一步得到实现”列入了《纲要》的总目标;2005年,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条规定“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再次重申“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我国提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既是对联合国提出的“将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的积极回应,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系列保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规定的延续和升华,这对强化全社会男女平等的国策意识,更好地贯彻实施这一基本国策,起到了巨大的推动和保障作用。
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中,“男女平等”是国策特指的范畴和目标指向。“基本国策”规定了男女平等政策的地位、性质和功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内涵主要在于:在承认和尊重性别差异的前提下追求男女平等;将保障妇女实现发展的权利放到突出位置;给予妇女必要的政策倾斜与特殊权益保障;重视妇女在整个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鼓励妇女在与男性的合作与协调发展中实现平等;从社会协调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和解决妇女发展与男女平等问题。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确立具有重大意义。从政治的角度看,把男女平等作为我国一项具有全面性、长期性的根本政策,是中国共产党在总结人类文明发展的普遍规律并结合我国国情的基础上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从理论的角度看,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提出,是我们党对妇女发展认识上的一次理论飞跃,是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新时代中国妇女事业发展的行动指南;从法律角度看,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是新中国始终如一的宪法要求和法律的一项基本原则,其始终贯穿在以宪法为基础,以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体,包括国家各种单行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各部门行政规章在内的一整套保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的法律体系之中;从权利角度看,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确认并保障了平等权是妇女的一项基本人权;从文化角度看,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体现了社会主义先进性别文化的核心内容,其主要目的是要建设平等、和谐、文明的性别关系;从道德角度看,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反映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本质要求。
(二)社会性别主流化
社会性别主流化也称为把社会性别平等意识纳入社会发展和决策的主流。1979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要求缔约国“采取一切适当措施,包括制定法律,保证妇女得到充分发展和进步,其目的是为确保她们在与男子平等的基础上,行使和享有人权和基本自由”。1995年,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通过的《行动纲领》第189段指出,“在处理各级分享权力和决策方面的男女不平等现象时,各国政府和其他行动者应推行一项积极鲜明的政策,将性别观点纳入所有政策和方案的主流,以便在作出决定之前,分析对妇女和男子的影响”,由此正式将社会性别主流化确定为达成性别平等的全球性战略。此后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在1997年通过一致结论:社会性别主流化是把性别问题纳入主流的一个过程。它对任何领域各个层面上的任何一个计划行动,包括立法、政策、项目计划等对妇女和男人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它是一个停止延续不平等的战略,把妇女和男人的关注、经历作为在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领域中设计、执行、跟踪、评估政策和项目计划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来考虑,以使妇女和男人能平等受益。它的最终目的是达到社会性别平等。社会性别主流化不是一个技巧问题,而要有结构上的变化。要在组织、项目等多层面上改变男女两性的关系,不是简单地让原来处于主流的人具有性别意识,而是要改变主流的结构,让妇女、妇女组织、有关项目进入主流。社会性别不仅是性别角色问题,也是价值观问题;不仅是现象、现实,也是权力关系。
(三)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与社会性别主流化的关系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与社会性别主流化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我们既不能将二者完全割裂,也不能将二者完全混同,它们之间的联系与区别见表1。
表1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与社会性别主流化关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