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数字经济的发展概况
由上海社科院主编的《全球数字经济竞争力发展报告(2019)》以2018年全球数字经济相关的国家、城市和企业数据为基础,全面评测全世界100多个国家、地区和组织在数字经济方面的竞争力,如表1-1所示。
表1-1 全球数字经济国家竞争力结果与排名(2018年)
续表
由表1-1可知,2018年全球数字经济竞争力居第一位的是美国,其竞争力总得分为75.94分。美国已连续三年位居全球数字经济竞争力榜首,其处于绝对优势地位,这一主要特征在短期内不会改变。我国在数字产业竞争力方面反超美国,成为全球第一,但是在数字治理等领域存在竞争力短板。新加坡反超我国,位居榜单第二,其竞争力总得分为60.96分。从其竞争力的内部结构看,新加坡的数字创新竞争力得分超越了美国;数字治理竞争力得分也远超我国,新加坡在数字治理竞争力上的强势表现是其能反超我国的重要原因。我国总得分为57.37分,位居榜单第三位。由图1-3可以看出,中美数字经济竞争力从2016年以来差距正逐年缩小。
图1-3 中美数字经济竞争力差距(2016—2018年)
统计分析显示,在2015—2019年间,与数字经济相关的概念正逐年增加,“数字经济”和“数字中国”等战略已经成为指导我国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表1-2是2015—2019年我国大数据产业政策的关键词。
表1-2 2015—2019年我国大数据产业政策的关键词
由图1-4可以看出,2008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为4.81万亿元,到2018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为31.3万亿元,增长了651%;2008年数字经济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5.2%,到2018年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4.8%,增长了229%。据统计,2018年数字经济对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的贡献率高达67.9%,数字经济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动能,改造并提升了我国的传统行业。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作为一种生产要素介入经济体系,并以可复制、可共享、无限增长等边际成本几乎为零的特点,成为连接创新、激活资金、培育人才、推动产业升级和经济增长的关键生产要素。王建冬、童楠楠(2020)在分析数据作为关键生产要素驱动效应的基础上,提出了数据要素与人才、资金、技术、产业等其他要素联动的三层次模型,构建了数据要素与其他生产要素协同联动的“五链协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