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谋杀者
基思·泰伦特是个坏家伙。基思·泰伦特是个非常坏的家伙。你甚至可以说他是那个最坏的家伙。但他却不是最坏的,不是亘古以来最坏的。还有更坏的。在哪里呢?譬如说在灯火通明的荷斯特切克,他们拿着车钥匙,穿着米色汗衫,手提六瓶装的特殊佳酿,在门口扭打,满嘴污言秽语,用肘锁住痛哭流涕的女士的黑脖子,然后回到等待的金发女郎身边,开着锈巴巴的汽车扬长而去,去做下一件事,任何一件、任何一件必要的事。这些最坏的家伙的嘴巴——这些最坏的家伙的眼睛。那些人的眼睛里是个邪恶的小宇宙。不。基思没有那么坏。他还是有可取之处的。他不会无缘无故地憎恨别人。至少他还持有多种族和睦相处的观点——不假思索、不由自主地这么认为。跟有着奇怪肤色的女人的亲密接触多少让他变得和顺了。他的可取之处都与一些名字相关联。他结识了芬特娜布斯、菲迪玛、娜特齐斯、伊克芭拉、米绮珂丝、波葛斯拉娃、拉姆莎瓦娣、拉雅斯娃蕾丝——基思,从这种意义上说,是条汉子。这些都是他漆黑盔甲上的裂缝:上帝保佑她们所有人。
尽管基思对自己别的方面近乎满意,但他却痛恨自己的优点。在他看来,那是他唯一的主要弱点——他的一个悲剧性缺陷。那次,在布里斯托尔附近M4大街旁边的工厂,装卸区旁边的办公室里,他把大脸塞进扎人的尼龙里,那个傲慢的女人吓得瑟瑟发抖,拼命对他摇头,奇克·珀切斯和迪安·普利特两人在一旁尖叫:行动啊。行动啊(他依然记得他们套上尼龙后的嘴唇扭曲的样子),基思肯定没认识到自己的全部潜能。事实证明,他没办法用棍子把那个亚洲女人打得双膝跪地,也没办法一直打下去,直到穿制服的男人打开保险箱为止。他为什么失败了呢?为什么,基思,为什么?事实上,他感觉糟透了:半个夜晚同频频打嗝的罪犯坐在弥漫着他们脚臭味的小汽车里,沿着某个小巷晃悠;不吃早饭,不排便;而现在,最要命的是,他目光所到之处尽是绿草、嫩树、起伏的山脉。再说了,奇克·珀切斯已把第二个保安制服,迪安·普利特很快便从柜台上跳了回去,自以为是地对着那个女人就是一枪。所以基思的良心不安什么也没能改变——除了毁坏他持械抢劫的前途之外。(那真是从头到尾都棘手啊;基思从此名声扫地。)若是他能做到,他会满心欢喜地去做的。他只是没有……他只是没有这方面的天赋呐。
自此以后,基思彻底告别了持械抢劫。他操起了敲诈勒索的勾当。在伦敦,泛泛说来,敲诈勒索就是跟人打架、抢毒品;在基思称之为家的西伦敦,敲诈勒索就意味着跟黑人打架、抢毒品——黑人比白人更擅长打架,原因之一便是他们全都打架(没一个文明人)。敲诈勒索是通过扩展势力范围进行的,扩展了势力范围就取得了支配地位:成功属于那些能以惊人的速度跳跃的人,属于那些能够定期以暴力制造奇观的人。几次被人打得四肢嘎吱作响以后(期间他初次意识到了自己喜欢医院的伙食),基思断定自己不是搞敲诈勒索的料。在一次康复期间,他常去哥彭路的沿街咖啡屋,心中老是想着一个谜。那即是:为什么常能见到黑人男子和白人女子(总是金发碧眼的那种,总是那种,大概是要制造最强烈的对比吧)在一起,而从不曾见过白人男子跟黑人女子在一起呢?难道黑人男子会痛打那些跟黑人女子约会的白人男子吗?不会,或者说不太会;不过,你不得不谨慎一些,就他过去的亲身经历而言,这种关系很难持久。那又是为何呢?他突然灵光一现。黑人男子会痛打那些跟白人男子约会的黑人女子嘛!当然。这样容易多了。他把玩个中蕴藏的智慧,吸取了一个教训,一个他早就心知肚明的教训。如果你想动粗,那就锁定女人。锁定弱者。基思放弃了敲诈勒索,翻开了全新的一页。放弃了暴力犯罪以后,基思的事业蒸蒸日上,稳步迈向新事业的巅峰:非暴力犯罪。
基思成了骗子。他跟三四个同事,三四个骗友站在街角;他们大笑,咳嗽(他们总是咳嗽),挥动臂膀取暖;他们看上去像是可怕的鸟……天气好的时候他早早起床,劳作很长时间,走入这个世界,走入这个社会,意图行骗。基思通过在机场和火车站提供豪华轿车接送服务骗人;他通过在牛津大街和主教门(他的两个主要系列是丑闻和愤慨)兜售冒牌香料和古龙香水骗人;他在短期租赁的商店密室用非色情的色情骗人;他随处在街上用朝上翻的硬纸板箱、牛奶箱以及三张弯曲的扑克牌骗人:找出女王!在这里,偶尔也在别的地方,暴力犯罪与它的小兄弟非暴力犯罪之间的界限常常很难界定。基思赚的钱是首相的三倍,但他总是一文不名,每日在波托贝洛路麦加赛马场的赌注登记处输得很惨。他从没赢过。有时他也会琢磨这事,在每隔周周四的午餐时间,他身穿羊皮大衣,一边低头看着报纸上的赛事,一边排队等着领失业救济金,然后驱车去波托贝洛路的赛马场赌注登记处。所以基思有可能年复一年便是这般度日。他绝没有成为谋杀者的条件,单靠他自己不行。他需要他的被谋杀者。直挺挺地站在硬纸板箱或牛奶箱边的外国人,身着格子衣服、长着狗牙的美国人,色眯眯的方脸日本人——他们从没有找到过女王。但是基思找到了。基思找到了她。
当然,他已经有了一个女人,小凯丝,最近给他怀了个宝宝。总体说来,基思对这次怀孕还是挺高兴的:他喜欢开玩笑说,这是把妻子送去住院的简便新办法。他已决定孩子生下来以后就叫基思——小基思。不料凯丝却另有想法。然而基思意志坚决,他只犹豫过一次,曾经有很短一段时间他想让宝宝随他的狗名,就叫克莱夫,那是一条年事已高、性情不定的大个头阿尔萨斯犬。后来他又改变了主意,还是叫基思吧……婴儿裹在蓝色的襁褓里同妈妈一起回到家中。基思亲自把她们从救护车上搀扶下来。凯丝开始吃饭的当儿,基思坐在偷来的炉火边,对着新来的小家伙皱眉蹙额。婴儿有点不对劲,很是不对劲。麻烦就在于她是个女孩。基思绞尽脑汁,想啊想啊。“基赛特,”凯丝跪在冰冷的亚麻油地毡上,听见他在小声嘀咕。“基思内。基萨。基思尼娅。”
“不,基思,”她说。
“基思娜贝,”基思说,仿佛后知后觉似的。“妮基思。”
“不,基思。”
“……她为什么他妈的这么黄啊?”
几天后,无论凯丝何时小心翼翼地称呼婴儿为“金”时,基思再也不对着她大吼大叫或者骂骂咧咧地把她往墙上撞了。毕竟,“金”是基思心目中一个英雄的名字,一个他所崇拜的神的名字。基思那个星期使劲行骗,好像骗了每个人,尤其是他的妻子。于是宝宝就取名为金·泰伦特了——金·泰伦特,小金。
这个男人有狼子野心。他的梦想是要出人头地;并不只是瞎混。基思无意、也不想余生只做个骗子。连他都觉得这事不道德。而且,仅靠行骗永远也不能让他得到想要的东西,他想要的物品同享受,只要赛马场赌注登记处的一系列决定性胜利继续与他无缘,他就永远得不到。他感到基思·泰伦特被安排在此是为了某种特殊使命的。说句公道话,他没想过要杀人,目前还没有,或许除了在某种让人丧失一切理智和行动能力的诡异精神状态下吧……性格决定命运。以前总有形形色色的地方行政长官、女朋友和缓刑犯监视员说他“性格糟糕”,他也总是乐于承认。但那是否意味着他命运也糟糕呢?……每当基思在凯丝笨拙地从床上挣扎下去照顾小金的当儿早早醒来时,抑或是遭遇每日必逢的交通阻塞时,他会在脑中盘算着另外一幅光景,一幅名利双收、光彩照人又超级合法的光景——在世界飞镖中找到一种可能的未来之轮辐。
一直以来,基思只是个漫不经心的飞镖手或射手,最近重新面对厨房门上光秃秃的镖盘,他变得认真起来。当然,他总是去他的酒吧,密切关注这项运动:在那些特殊的夜晚(一个星期三至四次),当基思把烟摆在躺椅臂上,准备好观看电视飞镖节目的时候,你几乎都能听到天使在唱歌了。但他现在向往的是屏幕的那端。让他暗暗称奇的是,他发现自己入围了最后的十六名麻雀大师,那是在酒吧之间举行的一年一度的比赛,六个月前他在形形色色的朋友和仰慕者的建议下胡乱参加的。在那条路的尽头存在着一种可能,包括一场电视直播决赛、一张五千英镑支票和一场同他心目中的英雄及掷镖模范、世界冠军金·特威姆娄对决的加时赛,那也会在电视上直播。在那以后,呃,在那以后,余下的就是电视了。
电视里尽是他没有的东西,充满了他不认识、永远也不可能认识的人。电视是个绝好的店面,轻轻通上电,基思把鼻子都栽上去了。现在在那团飞扬的尘土中,在那些不可能得到的奖品中,他看到了一个出口、一支飞镖或者说是一只召唤的手(手里拿着一支飞镖),一切都是关于——飞镖。支持飞镖。世界飞镖。他在他的地下车库,踟蹰了好几个小时,因为盯着那个无与伦比、美得让人心碎的全新镖盘,眼睛还在刺痛,那镖盘是当天偷来的。
匪夷所思的时代错误。基思藐视现代罪犯的理念和道德观。他没时间光顾健身房、出入豪华餐厅、享用丰满的当红妓女或去国外度假。他从来不运动(除非你把入室盗窃、逃跑或被打得半死也算上);他从没特意喝过一杯红酒(抑或可以说他只在自暴自弃之时才喝);他从没读过一本书(这里我们要把那本《飞镖:精通指南》排除在外);他从没离开过伦敦。除了有一次,他去美国……
他是跟一位朋友同去的,那人也是个年轻的骗子,也是个飞镖手,也叫基思:基思·道布尔。订那趟航班的人为数太多,两位基思的座位相隔二十排之远。他们通过狂饮、向空姐和免税袋致意以及大约每十秒大叫一声“干杯,基思!”来消除恐惧。你可以想象,跟他们一起搭机的旅客会感觉多么可笑,七个小时的航程要听到上千次这样的叫喊。在纽约下机后,基思·泰伦特被送到长岛市的公立医院。三天后,当他踉踉跄跄地准备溜到楼梯井抽烟时,竟遇见了基思·道布尔。“干杯,基思!”强制性健康险中原来包含酒精中毒,所以每个人都很高兴,当两个基思及时康复,登上回程的飞机时,人们更是高兴极了。基思·道布尔现在从事广告业,常回美国。基思没有,他依然在伦敦的街道上行骗。
这个世界及其历史不可能按照能让基思明白的方式重新组合。在距马萨诸塞州的普利茅斯沙滩一定距离的地方,曾经躺着一块大卵石,据说那是清教徒踏足的第一块美国土地。到了十八世纪它被认出后,这块首个对外开放的美国不动产便不得不被移至离海岸更近的地方,以满足人们对历史的期待。要想让基思满足,要带基思去任何地方,你需要把整个星球定住——在他大脑中进行场景大挪移,大重组。如此一来,这个小小的星球表面也被弄得又褶又皱了。
基思看上去不像谋杀者。他看上去像谋杀者的狗。(这绝不是要对基思的狗克莱夫不敬,事实证明它是条好狗,基思一点也不像它。)基思看上去像谋杀者的狗,急于熟悉分尸者、掘墓盗尸者或探墓者。他的眼中闪烁着奇怪的光芒——它一时会让你想起健康,一种隐藏的、沉睡的或是神秘消逝的健康。那双眼睛尽管经常充血,看上去却目光如炬。事实上,有光从中射出。这种单向的光一点也不让人愉悦或者振奋。他的眼睛是电视。脸本身像狮子,一副贪婪饕餮的样子,犹如软毛般干燥。最让基思骄傲的是他的头发,又浓又密;但看上去总像刚刚被洗过,又冲洗得不甚干净,依旧还有廉价洗发剂的泡沫,在拥挤的酒吧里慢慢变干——被烈性酒的热气、灰黄色的烟气熏干。那双眼睛和个中透出的都市冷酷……就像资金不足的儿科医院里荒凉的欢快气氛(欢迎光临彼得·潘病房),又或是像一个罪犯黄昏时分停在地铁站与花店之间的奶油色劳斯莱斯,基思·泰伦特的眼睛里闪烁着一种为了赚钱而不择手段的神情。要谋杀?这双眼睛——这双眼睛够血腥吗?现在还不是,还没到时候。他拥有这种天赋,隐藏在某个地方,但他需要被谋杀者把它激发出来。很快,他会找到那位女士。
或者说她会找到他的。
奇克·珀切斯。奇克(1)。对于这样一位名声赫赫的彪形大汉和色情狂来说,这名字太不合适了。它是查尔斯的昵称。在美国被称为查克。在英格兰,很显然,是奇克。某个名字对应某个国家……当然,我是怀着敬畏之心默默写下第一章余下的这些文字的。我现在还不敢回头去看。不知将来是否会有勇气。
出于目前还不甚明了的原因,我好像采用了一种欢快的、带着老爷气派的语气。它显得陈旧、腐败:就像基思。不过你可要记着:基思是现代的,现代的,现代的。总之,我希望能写得更好一些。很快我就要面对被谋杀者了。
等了这么多年,现在终于坐下来,真正开始写小说了,把这种感觉好好记下来一定很美妙。但是,我们可不要好高骛远。这可是正在发生的真事哩。
比如说,我是如何知道基思是个骗子的呢?因为他试图骗过我,在从希思罗机场来城的路上。当时我已在有出租车标识的地方站了大约半个小时,那辆品蓝色骑士牌汽车兜了第二个圈,泊在站台处。他爬将出来。
“要出租车吗,先生?”他说着想当然地拿起我的包,一副很专业的样子。
“你那不是出租车。”
接着他说:“当然不是。你在这里是等不到出租车的,老兄。绝对不可能。”
我问多少钱,他说了一个古怪的数字。
“豪华轿车,不是吗,”他解释道。
“你那也不是豪华轿车。只是辆小汽车而已。”
“我们按计价器来算,如何?”他说。可是我已经爬进后座,车没启动之前就沉沉睡去了。
不多久,我醒过来。发现我们正靠近斯劳酒店,计价器显示的是54.50英镑。
“斯劳!”
他如炬的目光在后视镜里警觉地望着我。“等等,等等,”我叫起来。说一下我的疾病或身体状况。我从来没有如此勇敢过。它给了我力量——我能感觉到。就像是想找合适的词句,找到它们,就找到了力量。“听着。我认识周围的路。我可不是来参观哈罗斯、白金汉宫和埃文河畔斯特拉特福的(2)。我就不说二十英镑去特拉法尔加广场和巴尼特了。斯劳?得了吧。如果你这是绑架或者谋杀,那我们就谈谈吧。如果不是,就按约定的数目把我送到伦敦。”
他不紧不慢地在路边停下来。哦,天哪,我当时想:果真是谋杀。他转过身来,毫不掩饰地对我一声冷笑。
“事实是,”他说,“事实是——没事。见你睡着了。我就想:‘他睡着了。好像会睡很长时间。我知道。那我去看看妈妈吧。’别去管它,”他说着猛地用手示意那计价器,动作极其粗鲁,那计价器的设计很是奇怪,可能是自制的,现在显示63.80英镑。“别介意,好吗,老兄?”他指着一排涂着小卵石灰浆的半独立住宅——我现在发现,我们是在某种宿舍楼区,绿荫片片,没有商店。“它好像病了。不会超过五分钟。可以吗?”
“那是什么?”我问。我指的是汽车音响发出的声音,先是坚实的铛铛声,接着便是在嬉闹声和尖叫声中高喊数字的声音。
“飞镖,”他说着把它关掉了。“我本想请你进去的,但是——我老妈。来,看看这个。”
于是在司机去看他妈妈期间,我就坐在骑士汽车的后座。事实上,他根本不是去看他妈妈的。他是去(他后来骄傲地跟我坦白)跟衣着飘逸的安娜莉丝·弗尼斯在起居室里做爱呢,因为她的现任监护人,上夜半正在楼上的房间酣睡呢。
我手里拿着一份四页纸的小册子,是谋杀者硬塞给我的(当然,那时他还没成为谋杀者呢。他有很长的路要走)。背面是一张女王的彩色照和一个印制粗糙的香水瓶:“‘愤慨’——安布罗西奥制造。”正面是一张我的司机的黑白照,脸上挂着不靠谱的微笑。“基思·泰伦特,”那上面写道:
*司机和快递服务
*拥有豪华轿车
*赌场顾问
*奢侈品和名品买卖
*教授飞镖课
*米兰的安布罗西奥、香水和皮毛的伦敦代理商
接下来是更多关于香水的信息,“丑闻”、“愤慨”以及名为幻想、伪装、欺骗、刺痛等次要产品系列,下面用双括号括着一个地址和电话号码,所有格符号还放错了位置:基思是名字,香水是业务。小册子的中间两页是空白。我将之折起,漫不经心地放入中袋;但是此后它对我来说都一直弥足珍贵。
基思斜着步子从花园小径走了下来,还随意整了两下腰带。
当车停下的时候,我也再次醒了,那啪嗒啪嗒乱响的计价器上显示的是143.10英镑。我慢悠悠地从弥漫着拖车味道的车座上爬出来,仿佛又坐了一趟飞机。我立在那所房前——那房子超大,像个古老的航站楼。
“美国?喜欢那地儿,”基思在说,“纽约?也喜欢。麦迪逊广场。中央公园。喜欢那地儿。”他从后备厢拎出我的旅行包时,吃惊地顿了一下。“这是个教堂……”他诧异地说。
“它曾经是教区长住所,或者教区牧师住所,或者诸如此类的什么东西。”我指着这栋建筑高处的一块雕刻镶板说。公元1876年。
“1876!”他说,“那就是说某个教区牧师拥有这一切了。”
从基思脸上的表情可以明显看出,他在思忖人们对牧师的需求在悲剧性地减少这一现象。哦,人们依然需要物品,各式各样的牧师曾经为此充当中间人。然而人们却不再需要牧师了。
基思对我大献殷勤,扛起我的旅行包穿过了围有篱笆的前花园。在我去跟楼下那位女士取钥匙的时候,他就站在那里等着。现如今,光速在日常生活中不常能感知到了:只有在雷击的时候。声速则更常见一些:就好比远处那个用锤头敲敲打打的男人。总之,二马赫事件是突然事件,把我和基思吓了一大跳:三架喷气式飞机一个接一个轰隆隆飞过屋顶。“上帝啊,”基思嚷道。我亦嚷起来。“那究竟是搞什么名堂?”我问。基思耸耸肩,很是平静,还带着点傲慢。“神秘兮兮的,不是吗?一切都笼罩在神秘之中。”
我们从第二个前门进入,爬了一段宽大的楼梯。我想我们差不多对公寓里面的富足与奢华表现出了同样的震惊。这是某个住所,我不得不承认。在这住上几周,连伟大的普雷斯利也会开始向往格雷斯兰(3)的优雅与纯朴的。基思用他的明眸扫了一眼这个地方,那是强盗特有的残忍而又专业的目光。那天早上我第二次不由得感觉到自己有被谋杀的可能。基思十分钟后就会离开这里,肩上扛着我的旅行包,里面鼓鼓囊囊装满工具。未曾想,他却问我这房子的主人是谁,是做什么的。
我如数告知。基思看上去一脸狐疑。我感觉不对劲。“大都跟剧场和电视有关,”我说。现在真相大白了。“电视?”他冷冷地说。不知为何,我又补充道:“我也在电视上呢。”
基思点点头,恍然大悟。也多少有点变乖了;不得不说,他那乖乖的表情,还真让我感动。当然(他是在想),电视人都相互认识,在大城市之间飞来飞去,互相借用对方的公寓。常识嘛。是的,在基思忙碌的眼神背后,他在想象一个天国精英,就像卫星电视一样交叉穿过对流层——高高在上,比一切都高。
“耶,呃,我自己也要上电视了。但愿如此。一两个月后。飞镖。”
“飞镖?”
“飞镖。”
然后谈话便开始了。他待了三个半小时。人是很奇怪的,不是吗?如果你给他们时间,他们就会对你敞开心扉。我一向是个好听众。我一向是个高明的听众。我的确想听——也不知为什么。当然,在那个阶段,我还是完全置身其外的;我不知道正在发生什么事,不知道前面等待我的会是什么。短短十五分钟,他就详细备至地跟我聊了安娜莉丝——还有伊克芭拉、特里什和黛碧。简短但毫不掩饰地谈到他的妻女。接着便是关于暴力犯罪和奇克·珀切斯的一切。还有纽约。没错,我给他喝了不少东西:啤酒或者贮藏啤酒,足量的贮藏啤酒像炮台上的炸弹一样堆在马克·阿斯普雷的冰箱里。结果他收了我二十五英镑车费(或许是电视特惠吧),还送了我一支形似飞镖的圆珠笔,我现在正是用它写下这些文字的。他还告诉我,每日午饭时间和每晚都能在波托贝洛路的一家名为黑十字的酒吧找到他。
我会在那里找到他,对极了。那位女士也会。
基思走后,我很快睡去。并不是说我对此事有多少发言权。二十二个小时之后,当我再次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却是一幅讨厌至极、令人沮丧的景象。我被映在天花板的镜子里了。床头板上也有一面镜子,对面墙上也有一面镜子。那是一间满是镜子的房间,简直就是镜子地狱……我看起来——看起来气色不好。我仿佛在哀求,在向我、我自己哀求。斯里扎德医生说我这样还会再持续三个月左右,然后一切都会改变。
在那以后我也出去转悠过;是的,我胆战心惊地溜达过几回。我在大街上看到的第一样东西(我还差点踩到它了)就具有典型的英国特色:一条被浸泡的白面包,仿佛比任何一只绵羊都蠢得多的动物的脑子。不过,到目前为止,它倒也不像有些人说的那么糟糕。至少它还能让人理解,或多或少能让人理解。我已经离开了十年,都发生过什么事呢?十年的相对衰落。
如果伦敦是个酒吧,你又想知道故事的始末,你会去哪里呢?去一家伦敦的酒吧嘛。黑十字的短短一瞬就启动了整个故事。基思已是我的囊中物。基思让我很满意。我现在正培养第三方呢,那个陪衬者、不谙世事的盖伊·克林奇,让我不安的是,他好像是个非常讨喜的人噢。我发现我极具溜须拍马之天赋。但要是缺了那个女孩,这一切都不会开始。没了那个女孩,这压根没有半点希望。妮古拉·西克斯就是那个奇迹,绝对的主角。她对我来说完美极了。现在她将主动操纵这一切。
英国人,感谢上帝,他们谈论天气。不过,现如今,地球人个个如是。就在此刻,天气是超大气的,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超气象的(你果真能称之为天气吗?)。据说,这个夏天余下的日子它都将如此。我同意,但有一个条件。故事选错了年份:发生奇怪举动的年份。我留心观察。天气,若你还能称之为天气的话,常常很美,但它似乎更让我接近歇斯底里,实际上,现在事事皆然。
(1) 原文是chick,该词有“少女、少妇”之意。
(2) 哈罗斯是伦敦旅游最值得一去的百货公司;白金汉宫是英国的王宫,国王和女王的居住地;埃文河畔斯特拉特福是著名文豪莎士比亚的出生地。
(3) 格雷斯兰是猫王埃尔维斯·普雷斯利的故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