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章 我死之后
九黎城外的乱葬岗中,松油火焰熄灭,一堆尸体焦糊。
银甲虫趁着月色飞来,循着主人气息来到乱葬岗,银甲虫叼着蟾蜍丹飞到尸堆上方,找不到自己的主人到底是哪个,急得空中打转。
午夜之后,银甲虫将蟾蜍丹放在其中一个尸体嘴部,随即又钻入一旁的密林,几个时辰之后返回时,嘴里又叼着一颗灵气鄙人的内丹。
如此反复,银甲虫经过两天两夜的厮杀,获得了十几颗内丹,身上遍体鳞伤,有绿色的毒血流出,它试图用虫族内丹喂食自己的主人,让主人苏醒过来。
第三天时,一股臭味传出,同时大量的苍蝇乱飞,银甲虫护在尸体上空,不让苍蝇靠近。
腐尸的气味越发严重,招来一些食腐动物,都被银甲虫一一杀死。
一只体型巨大的秃鹫闻着腥臭的腐尸味飞来,银甲虫冲去,可这只秃鹫是修炼有成的妖兽,硬如钢铁的骨喙轻易将银甲虫打落一旁,当着银甲虫的面一口将最上方的腐尸吞入口中。
秃鹫吃饱之后这才飞走,远处的乱葬岗中一些尸体已经蛆虫遍布,好在这里的尸体经过松油焚烧暂时还未出现蛆虫。
银甲虫看到一只熟悉的手被尸堆和灰烬掩埋在下方,它无法将主人的尸身挖出,只好守护在一旁不让苍蝇蛆虫靠近。
如此过了七天,银甲虫忍不住将先前捕到的内丹都吞吃下去,一场雨水之后,尸坑内的尸体已经腐烂得不成样子,只有一具尸体依然焦黑,像是被埋在土层里的石像。
第九天时,银甲虫一觉醒来,发现身边长满了不知名的野草,周围的草木茂密,一些野花也纷纷盛开。
而在不远处的乱葬岗石堆上正坐在着一个人。
银甲虫紧张,向前飞去。
我转过身,看向虫虫说道:“虫虫,你来了。”
虫虫兴奋,围着我飞来飞去。
此时我的身上焦糊,完全没有人样,我将下巴上的匕首拔出,没有一滴血流出,体内的血水已经烧干。
我双目发白,望向九黎城的方向,声音沙哑地说道:“九黎王朝,九位地仙,蚩九黎,蚩罗,蚩柔,你们等着吧,有一天我会踏平这里,彻底绝灭你们这个种族。”
我说完,转身走向密林,朝中原所在的北方走去。
“虫虫,我已经没了修为,这一路上,得靠你保护我了。”
虫虫欢快地围着我飞来飞去作为回应。
在我死后,体内的生生之气一直试图发动,然而金丹被除,气海被废,枯木逢春功无法运行。
我的鲜血被烧干,魂魄被烧散,灵台也破碎,不知沉睡多久,尸身内被熬干的二十四经络因为神照经的缘故早已畅通,一丝枯木逢春功的气息隐约流转,烈火将三百六十五个穴位点燃沸腾,三千隐穴也被点亮数百,源源不断的生生之气流转,直到修复断裂坏死的神经,我的灵台重新筑起,魂魄重聚。
此时我血肉干枯,走了半天来到一处溪流边上,小心翼翼地喝了几口水,体内干涸的经脉稍微得到水的滋养,缓缓复苏。
我将干枯腐败的手指放在河边,一条大鱼闻到气味靠近被我一把拖到岸上生吞活啖。
恢复了一丝生机之后,我擦着嘴角的血,将鱼的肚肠收集包在叶子里就继续上路。
在一处洞穴前方,我将包着鱼肠的叶子放在洞口,不一会,一条似鼠非鼠的生灵爬出,被我一把擒住,咬住它的脖子就疯狂吮血。
如此又走了一天,终于在一棵巨树上发现了一条黑蟒,我将先前那只生灵的尸体拴在藤条上,引诱黑蟒下来,待它吞食之后,就在一旁静候。
那只生灵的尸体内被我藏了迷迭草,可以短时间内让大型生灵陷入昏睡。
这条黑蟒表皮上已经生出蟒鳞,是一条修炼了几百年的生灵,一般毒物根本不管用,想要擒杀它得抓住时机。
眼看迷迭草的药效发作,我冲上前去就用匕首刺瞎黑蟒的眼睛,虫虫则趁机钻入黑蟒体内破坏它的头颅。
我抱着这条巨型黑蟒吸干了它的血,体内血骨得以滋养,待我睡了一夜之后,干瘦的躯体开始复苏生机,血液循环开始正常运行,体表的腐肉褪去,长出新皮。
几天之后,我的脸已经初具人形,恢复了之前的一丝样貌。
两个月后,我身上已经长出新皮,不细看看不出全身被烧焦的痕迹,我骑在一只被我驯服的黑豹身上,向十万大山外迅速跑去。
直到第三个月的时候,我终于来到中原和苗疆的边界。
我拍了拍黑豹的头让它返回森林,接着向附近的一个城镇走去。
很快,我来到了一个露天的茶馆,空地上摆了很多的茶桌,此时坐满了人。
我点了一份饭菜和一壶茶后,就慢条斯理地吃起来。
“听说了没有,龙虎山已经给茅山施压了,要道尊尽快传承道尊令给张天河。”一名大汉说道。
“可是我听说,马道尊要将道尊令传给王禅的,王禅入不灭之后,拒绝授禄,也没去龙虎山拜会天师府。”另一名大汉说道。
“入了不灭敢不去天师府拜会,王禅有点目中无人啊。”
“各派首席弟子都入了不灭,也全都得封授禄,王禅年纪轻轻和龙虎山脚板真不应该。”
“敢和龙虎山叫板的又不止他一个,那个徐凉和武当的黄素素不也一样。”
“可惜徐凉已经死了。”
“嗯?你怎么知道徐凉死了?”
“这件事已经在龙虎山传开,龙虎山的疯道人程疯子被派去九黎追杀徐凉,但是程疯子赶到九黎的时候,那徐凉已经死了。”
“徐凉不是九黎一脉的人,怎么刚到九黎就死了?”
“这个我也不知道,总之程疯子亲眼看到徐凉被杀,所以就返回了龙虎山。”
“真是可惜啊,徐凉终究只是昙花一现。”
“我早就说过,这个人活不长的。”
众人七嘴八舌地说着,我吃完饭正准备离开,一旁的一个身穿格子衫的青年忽然说道:“坐下,谁让你离开的?”
我闻言坐下,那青年哈哈大笑说道:“你他妈是狗啊,让你坐下你就坐下,你这口袋里装的是什么?”
我说道:“是一些石头。”
“是矿石吧。”
青年说着一把夺过我手中的兽皮包袱,里面是我在十万大山中捡到的狗头金,准备到中原之后换些钱用的。
“狗,狗头金?!”青年瞪大了眼睛,周围的人也都围过来。“哥几个,发财了,我们找了几个月都没找到的东西,没想到被这小子找到了。”
我说道:“这是在森林深处赶路时草丛里找到的,具体的矿点我也不知道。”
“你小子还装,不想死的就带我们去。”
青年说着,周围的人全部抽刀,吓得茶馆老板连忙躲进里间。
“这里,不是五城十二楼管辖之地吗?”我问道。
“五城十二楼算什么东西,这里是苗疆边界,多少年都没人管,咱们淘金城的兄弟还真是撞大运,刚到这里没几天就碰到个大货。”
一群人哈哈大笑,其中一个兴奋搓手说道:“这下奶粉钱有了。”
“还喂什么奶粉,有狗头金的地方肯定是大矿。”青年脸色兴奋说道。“到时候首富家的小孩喂什么咱们就给家里小孩喂什么。”
“原来如此,碰到我也算是你们的命吧,虫虫,一个不留。”
我话音刚落,一只金色的甲虫飞出,速度快如子弹,从这些人的头颅穿过,只是眨眼的功夫,全部人都躺下。
我脱下身上的兽皮,换上青年的衣服,从他们口袋里掏出一些钱,付了茶饭钱这才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