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三以下贞妓
杨玉山,松之商人也①。性爱小妓,其丹帕积至数十,以为帐,号“百喜帐”。南京有女妓曰张小三者,稚齿雅容,不肯就门户②,曰:“能妻我者,当与之谐。”杨以税事入京,闻而恳求之,捐数十金,乃成婚。逾月,欲随之还家,曰:“奴固誓之矣。今不归君为妾,复何归乎?”杨妻妒,不敢许,约以半载为期。及去,妓守志不渝,父母无如之何。数寄声杨所,杨感其诚,岁四五至,至必留旬月,所赠遗以千万计,往来如家焉。
久之,赀日剸削,既二十年,田产为一空,男女未婚③,薪水且不给④,而日受妻子怨言,怏怏悔叹,两目皆为失明。妓怪其久不来,使使谂焉⑤,盲矣。乃扁舟下江,直造杨氏之庐,登堂拜主母,捧杨首大恸曰:“主君贫困,职我之繇。妾当为君婚嫁,君幸毋苦。”悉出向所赠珠玑器具,以为资妆,嫁其二女。又出仪物筵设之费,为二子纳室⑥。
留侍汤药者一年,杨郁郁心恚以死。妓又脱簪珥殡之,守其柩不去。妻亦哀悯其志,语之曰:“姊院中衣食自丰,何为困此,与我同辛苦?”妓谢曰:“奴非碌碌市门女也。少有不污之誓,与主君交往廿载,名虽风尘,身固不异杨氏之少房也⑦。且主君为我而死,何忍背之?愿从主母侧,执庖湢之劳⑧,殁且不悔。”闻者莫不叹异。既免丧,其父母强之归,不从。讼诸礼曹,移牒逮之急⑨。不得已,泣别其灵而去。后卒不面一男子,考终于旧院⑩。
外史氏曰:世皆云娼无定情,其情伪也,强也。今观张卿事,岂伪与强所能哉?幼而知贞,长而守志,老而不渝节,卒以清白从杨生地下。观其推财恤患,有古侠士之风,岂特风尘中难之,士君子或愧焉。昔房千里文杨娼⑪,许尧佐传柳氏⑫,以为奇节。然彼固失身于初者,岂莹然全归如斯人哉?
南京妓女刘引儿,为一商所眷。商死,刘为持服⑬。岁时修斋设祭,哭泣尽哀。以女工自养,誓不交客。家人不能夺其志。商家后凋落,刘复推所有以周其妻子。有富翁闻其贤,欲娶焉,刘不从而止。又屠宝石者,京师大贾也。尝以罪发遣辽东卫充军,家破,无可托者,以白金万两寄所昵妓家。后数年赦回,以所寄还之,封识如故。此亦张小三之亚也。
【注释】①松,松江府,今属上海。 ②就门户,以妓为业。 ③男女未婚,言子女因无赀而未成婚嫁。 ④薪水,生活日常所用。不给,不能供给。 ⑤谂,潜察之。 ⑥纳室,娶妻。 ⑦少房,妾室。 ⑧庖,厨房。湢,浴室。庖湢之劳,概指家务。 ⑨明时凡在籍妓女乐户俱归礼部下属之祠部教坊司,即此处所说之“礼曹”。妓女非脱籍者不得擅自离院,违者可下牒追捕。 ⑩考终,寿命终结。旧院,南京秦淮河板桥一带,自明初即为妓院聚集区,统称旧院,因另有朱市为新起妓院区也。 ⑪房千里,唐人,著有《投荒杂录》传世。文杨娼,为杨娼作传文,见本卷“杨娼”条。 ⑫唐许尧佐有《柳氏传》,其事见本书卷四“许俊”条。 ⑬持服,守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