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兽领主,怪物缝合从饕餮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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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异世界的同胞

“请问,这里还有客房吗?”

酒客们听到这个问题,都仰天大笑起来:

“蠢货,这里是酒馆,又不是旅店,哈哈...”

老板脸上略显尴尬,说道:“不介意的话,我可以为你清理一下杂物间,应该可以过一夜,你看,怎么样?”

“要收钱!”诺拉见他好心肠的丈夫又要做白工了,对着达克大声说道。

“这个够吗?”达克边慢步走向吧台,边从挎包里拿出一枚闪闪发光的金币。

“喔,是金币耶!”

“从没见到过!”

“切,暴发户罢了!”

金币的出现重新让沉寂的酒馆再次热闹起来,酒客们都三五成群地讨论着这个奇怪的异乡人。

此时,达克已经放下东西,在吧台坐了下来。

“也请帮我准备一点晚饭吧,谢谢。”说完,将金币推给了诺拉。

诺拉虽然早就赚够了一个金币的钱,但是这里的居民大多用的是铜币,连银币都很少,一枚货真价实的金币倒是这几年的第一枚。

“你要吃什么?”

达克看了看密密麻麻的菜单,这里的文字他看不懂,于是就随便指了几道菜,点了煮蚕豆,蘑菇炖汤,红薯派,黑麦面包,烤羊排,牛骨肉汤。

“这么多吗?”诺拉有些吃惊,她没想到眼前这个瘦弱的男人这么能吃。

但达克显然会错了她的意思,他以为诺拉的意思是这些钱不够付这些食物,于是又从挎包里又取出了一枚金币。

“这样够了吗?”

诺拉也会错了达克的意思,她认为达克这个外乡人在向她们炫耀自己的财富,她虽然会斤斤计较但不会贪图小利,更容不得别人这样羞辱自己这样羞辱冬牙镇。

一股莫名的怒火开始在她的肚中燃烧,她接过金币,使劲向壮汉使着眼色,壮汉心领神会,他们也看不惯达克这种挥金如土的态度。

而达克此时还浑然不知,只是低着头享受盘中的美味,没过多久竟然全部吃完了。

正当达克准备一声告辞,去看看今晚睡觉的地方时,一声粗矿的嗓音叫停了他。

“小兄弟,就这么走了,也太扫兴了,外乡的客人,来了,不得遵守我们这里的传统。”

达克回过头去,他的表情依然是那标准性的平静。

“什么传统?”

壮汉微微一笑,沉声说道:“拼酒,烈酒。”

达克眉头微微一皱,这个细节被壮汉敏锐的捕捉到了,他有理由怀疑可以通过拼酒来让这个嚣张的外乡人出糗。

“老板娘,上酒!!!”

一杯杯赤红色的纯酿烈酒被端上了吧台。

“这酒在这里叫烈舌,因为它够辣,够烈。”壮汉说着就推给达克一杯,自己也举起一杯,看着达克迟迟不举起酒杯,内心窃喜继续说道:“喝这个酒呢。一杯是男人,两杯是硬汉,三杯那是真英雄。”

“那四杯呢?”

“哈哈,还没人能清醒地喝到第四杯呢!来干杯!”壮汉高举酒杯,和达克的酒杯猛猛一撞后,痛饮烈酒。

啊!还是这么辣。壮汉心里盘算着,他最多能喝两杯半,整个冬牙镇没有比他更能喝的,他自然不相信这个来自异乡的瘦弱青年能喝的过他。

一杯完毕。

达克平静的脸上久违地露出满意的笑容:“好酒!”

见达克神态自若,壮汉内心微微一颤,但很快平静下来。

他不过是在逞能罢了!

两人默契地同时举起了第二杯,此刻整个酒馆都不敢出声,静静地看着这场对决。

第二杯下肚,壮汉只感觉胃里一阵翻江倒海,眼皮有些发重,脑袋也开始晕眩起来,意识也开始有些模糊。

反观达克,第二杯下肚,神情并无太大的变化。

这小子什么来头?壮汉有些犹豫了,余光悄悄望向周围。

他看到了诺拉生气的眼神,那眼神简直就是在告诉他,他不赢,这些酒他买单,要知道,在北地能喝到一杯品质尚佳的烈酒可不太容易。

看到被诺拉拦在身后酒馆老板担忧的眼神和身后这些乡里邻居期盼的眼神,他知道他不得不战了。

第三杯!

壮汉此时已经意识模糊了,强撑着喝掉了半杯后,他的眼皮渐渐搭上了。

突然,酒馆里山呼海啸般的惊呼让他恢复了一些神志。

让他永生难忘的一幕就出现在他的眼前。

达克先是喝完了自己的第三杯,然后将壮汉酒杯中的半杯倒到了自己的酒杯里,一饮而尽。

然后是第四杯,第五杯,第六杯.......

连续九杯入肚,达克终于感到有些晕眩便停了下来。

酒馆其他看客也从惊呼转为了沉默。达克再次掏出了一枚金币作为这些酒钱,便跟着老板去往了自己的房间,这次,诺拉也没有阻拦和刁难,所有在场的人还在回味着刚刚这不可思议的一幕。

杂物间里,老板简单用茅草和麻布铺了一张简略的床,虽然看着简陋但睡着倒还挺舒服。

达克关上了房门,隐约还能听到门外那热火朝天的讨论声,不过,天色已晚,酒客们也陆陆续续离开了,那热闹的声音也越来越小直至安静。

达克脱下风衣当做被子,将单手剑放在了触手可及的位置,将黑色之书留在了自己手中,躺在茅草床上,看着窗外漫天的雪花,再回想起刚刚热闹,团结,友爱的酒馆,心中不免一酸,低声感慨着:

“异乡人是么...”

是啊!他达克-尼斯本就不是这个世界的原住民,他,的确是一个外乡人。

那颗美丽的蓝色星球如今也只存在于达克的回忆之中了,他忘了是为何,是何时来到这个世界的,只知道和他一起到来的只有腰间这本可怕的黑色之书。

他刚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身体竟然只有三岁,他作为孤儿被放在街头,终于,一个热心的男子将他送至了孤儿院,他的整个童年就在孤儿院度过。

他好像生来就知道自己的名字,在孤儿院只有被领养的人才有名字,而达克一直到离开孤儿院都没有属于自己的名字。

一晃二十年过去了,现在的达克是一个赏金猎人,他没有组织,没有团队,孤身一人,唯一陪伴他的就是那本诡异的书。

他是一个合格的赏金猎人,他的目标没有限制,只要给钱,是邪恶的魔鬼或是正直的圣骑士都无所谓。

时至今日,他已有了不少积蓄,按理来说,他可以结束这样的生活,但他也习惯了这样的生活。

达克时常想着,未来呢,将会如何?他到底为何而活?

躺在茅草床上,达克听着窗外的风雪声,渐渐进入梦乡。

明天,自然明天就会知道了。

“不,你不会知道的。”

“什么!”

一股莫名熟悉但从未听过的嗓音在达克的心头出现,按声音好似就在他的身边,但他无法察觉。

“你是谁?”

“另一个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