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不是练枪法吗?就这?(求追读)
这次收获最大的,恐怕就是穆孔波齐和奥德彪两人。
穆孔波齐因为是分局里硕果仅存的老人,在他自己的报告中就写了姆桑加带着他们回来的路上,遭遇了一伙不明身份的匪徒袭击,姆桑加扔下队伍临阵脱逃,却被流弹击中身死。
他则是带领剩余人员抵抗到了最后一刻,并确保奥德彪的父亲安全。
奥德彪还特意到警局上演了一幕感人的父子相聚的戏码,布隆迪的媒体也都来争相报道,一时间让穆孔波齐名声大噪。
最后不出意料的被任命为东区分局局长。
姆桑加因为是异地任职,所以家人都不在这里。
所以奥德彪能很从容的搜索他搜刮来的巨额财富,
可能姆桑加压根就没考虑过自己会混到这个地步,所以家里的保险柜都没有使用二级加密,奥德彪仅仅依靠着从他尸体上取下来的钥匙,便轻松的获得了大量美金和金条。
不过最让他瞠目结舌的是,这小子居然暗地里还对穆萨进行了一番调查和跟踪,偷拍了他和情人幽会的照片,还有一些私受贿赂的证据材料,这小子真够黑的。
也许是姆桑加想要进一步拿捏自己上司的把柄,也可能是他早就在谋划这一切,但现在统统不重要了,因为奥德彪来了,这些东西肯定就成了他的战利品。
事后他如约给了穆孔波齐一笔钱,穆孔波齐也是心领神会,在他看来,钱固然要弄,但权力才是真正的好东西,只要有了权力,怎么会没有钱?
不然前面的两任分局局长,为什么都这么有钱?
所以他也懒得问奥德彪到底从姆桑加里捞了多少钱,猪养肥了,最后便宜的都是杀猪人!
奥德彪既然处理好了这一切,有了足够的财力支撑,他就想要添置一批新设备,因为自己厂房里的设备被姆桑加破坏了很多,而向警方索赔更是遥遥无期,警方最终只是表示可以给予其它方面的补偿。
奥德彪只是笑笑,这种承诺估计跟放屁没啥区别。
根据吉鲁的检修,要想让机器重新运作起来,就必须购买一些核心零部件来更换,这些东西在布琼布拉是根本买不到的,只能到肯尼亚去碰碰运气。
村里通过这次的事情,深深的明白了一个道理,在这个世道,如果自己手里没有枪,那再怎么发展也只是别人眼睛里待宰的肥羊。
而奥德彪灭掉了姆桑加的事情,在他的一众核心团队里自然不是什么秘密,所以大家都要求他能教大家枪法,这样才能有自保的实力。
在反复权衡之后,他第一次把自己的这支核心小队拉了出来,目的就是要在自己动身前往肯尼亚之前,教会他们最基本的动作,要让他们有军人的形。
吉鲁因为眼睛的关系,不大方便参与训练,所以由他暂时负责几人的后勤。
当姆蓬扎兄弟,奇米,和阿米尼等四人被自己悄悄的带到村子的一处比较隐秘的空地上时,大家都激动万分的等待奥德彪传授自己出神入化的枪法。
其中姆蓬扎的积极性最高,他可是亲眼所见奥德彪是如何仅用大半个弹夹就收拾了那帮看上去不可一世的警察。
这种点射的功夫,他自问是绝对做不到的。
那天虽然他也开枪了,但基本上就是抠住扳机不放,虽然打的是痛快无比,但实际的射击效果只有自己知道。
因此他迫切的希望奥德彪能教自己那种一抬手就能枪枪要害的本事,这实在是太酷了。
不过看着奥德彪的样子,似乎有点不大对劲,既然是教枪法,怎么没有带枪?
难道他还藏着不少更好的枪械?
正当众人疑惑不解的时候,奥德彪终于发话,
“既然你们想要有自保的能力,那就要先学会站军姿!这是成为军人的第一步!”
军姿,什么军姿?
大家听都没听过,军人不就是拿着枪射击么?最多学点近距离格斗,怎么还要站什么军姿?
奥德彪没有废话,直接就是以前世军人的立正姿态展现在大家面前。
并详细解读了站军姿的基本要领:
一是两脚跟靠拢并齐,两脚尖向外分开约60度(角度不懂,就大致比划一下);
二是两腿挺直,小腹微收,自然挺胸,上体正直,微向前倾,两肩要平,稍向后张;
三是两臂下垂自然伸直,手指并拢自然弯曲,拇指尖贴于食指第二节,中指贴于裤缝;
四是头要正,颈要直,口要闭,下颌微收,两眼向前平视。
这让大家看的目瞪口呆,虽然这种站姿确实非常好看,但跟打仗射击有什么关系?
“奥德彪,我们是想学枪法的,不是要学这种花架子啊。”姆蓬扎第一个不乐意了。
靠站军姿,能把敌人站趴下?
奥德彪微微一笑,他突然想起了自己当年刚入军营,新兵连里的班长也让大家练这个,当时有两个刺头也不服气,认为队列和军姿,还有内务到底有啥用?
虽然只是小声抱怨,但还是被老班长听到了。
老班长当时就举了个例子,让大家听的哑口无言,并在今后的训练中再也没有类似情况的发生,后来他们这一批兵中,出了不少尖子。
如今他再把这个例子讲给大家听,只不过里面的内容肯定就要适当改变。
“在战场上的搏杀中,如果是一对一,或者少对少,那么拼的就是我们的力量与搏杀技巧。但如果是几百人对几百人,几万人对几万人呢?拼的就是纪律与服从!”
“在步枪第一次装备到欧洲国家时,那时候的打法就是‘排队枪毙’,双方都是站成一排,在长官的口令下缓步向对方靠拢。你们说,是先开枪的那一方占优势还是后开枪的一方占优势?”
奥德彪抛出了当年老班长问自己的问题。
果然,姆蓬扎不加思索的回答,“那肯定是先开枪的一方占便宜啊,能多杀几个敌人,这不是傻瓜也明白的道理么?”